博客上,晒了一百次,才知道自己是有冠名的,叫晒客。前些时才知晓的,晒客,就是在网上公然暴露自己的一些隐私,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形象、自己的文章、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年龄、家庭、工作等等等等。就好象把自己放在太阳底下,或者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别人观其言,察其行。
实际上,晒客也是分门别类的。网上,我见过公然暴露自己身体的,出卖色相,那应该是色情网站之类,伤风败俗。
有太多假借美丽的明星照,作为自己的“代言人”、代行人,代脸人,以招徕更多的访问者,进行灵的碰撞,这也无可非议。
更多的是半抱琵琶犹遮面,遮遮掩掩,欲言又止。这反映了中国人含蓄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求。
像我这样,敢于用真迹跃然网上,以自己的七沟八梁的脸和肥硕的身躯接受大家的评点;以自己思想的真实与大家作交流;以自己不能说是文章的“文章”与大家作沟通,我自豪地说还不多。
在我那不小的地方,我还多少是部分公众的公众“人物”,这种犯忌的事是要点胆量的,但是我做了,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出现的人肉搜索,弄得沸沸扬扬,躲猫猫也无处好躲了,这也不失一种群众监督吧。当然,我反对一些无中生有带有毁谤色彩的网上攻击,利用网络的自由来发泄个人的不满。
我只能以不怕接受群众监督来表明自己的态度罢了。这也确实起到一点自我加压的味道,因为有时还想到自己是阳光下的人,注意些行为举止了。
晒,晒出了点味道,晒出了自己人品,晒出了自己的风格。既然晒了,再晒一些又何妨?!
接受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