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越服食的这一小块青色根茎,来历大不简单。
它名叫“六阳肉参”,乃大补之药,年份越深药力越足,据说千年的六阳肉参足可生死人活白骨,丁越的这只六阳肉参年份有三百多年,已可算是罕见的宝贝。
说起来也是凑巧,当时丁越在山林中采药,被一阵哭喊声所惊动,循声找去,却发现一头成年“箭齿兽”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一个小女孩,垂涎欲滴,眼看就要猛扑而上。丁越当时丝毫不会武技,急中生智下,将自己平日炼制的一整瓶“龙涎异香粉”打开塞子,整个抛洒了出去,这才将那箭齿兽引走。他将这自称姓萧的小女孩带回了苍夷部落,取名萧若雨,平时就喊她雨儿。
雨儿被救回来时,小手里紧紧攥着的,就是那块青色的六阳肉参。几年过去,这支六阳肉参就只剩下了小半,其他大部分都用来救治族人了,丁越还一次都未用过。
即便现在他也舍不得多用,只切了指甲大的一小块服食。他知道这东西的药效极猛,用多了反而无益。
没过多久,药力就开始见效,丁越觉得一股沛然热流从胃部扩散开来,随着血液的运行,温热的感觉逐渐扩散到四肢百骸。最后他整个人的身体都仿佛泡在一汪泓大的温泉中,舒服得昏昏欲睡。
血管的灼痛感已减轻不少,丁越甚至觉得全身的骨缝都有些发痒,交织着麻酥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分明就是六阳肉参的药力在缓慢修补骨头的暗伤所引起。
“恐怕全身的骨头都裂开了吧?竟然伤重至此,若不是自己身具奇异的血脉之力,后果真将不堪设想。”
丁越心中也有一点点后怕。
随着药力的渗透,心口的剧痛也逐步缓解。他知道,此次受伤的除了骨头外,最严重的当属心脏。毕竟这个部位正面承受了尚鹫那一拳。即便是他有血脉之力护身,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巨大伤害。
丁越努力击中精神,用意念控制自己体内残存的微弱真气在受损经脉中缓缓运行。此次被尚鹫击伤,他越发感觉到自己的弱小。这种弱小让他深深地痛恨。
现在的他,迫切地希望自己强大起来!
丁越始终相信水滴石穿的道理,而且苍夷族人有句古话说的好,“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涓流,无以成江海”!
要想在修为上快速提高,不抓紧点滴时间怎么行?
真气运行九个周天之后,丁越惊喜地发现,他体内的真气比之前凝练了不少!
“莫非挨打也能增长修为?!”
他搔了搔头,面色古怪地想。
按照他的推测,此次伤势彻底痊愈之后,体内的真气质量必将更上一个台阶,力境二层的修为也将彻底巩固下来,而且根基扎实无比。
“也许,自己真能突破到力境三层?”
一念及此,他修炼得更加专注认真起来。每天服食一小块六阳肉参,同时一刻不停地运功修炼。
本来以他这样的伤势,修养三个月都不见得能好,这次服用了六阳肉参,三天之后丁越的伤势竟恢复了大半,力境二层的修为也彻底巩固下来。可见其药效果然非凡。
萧若雨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再也不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走路都翩然欲飞,嘴里时时哼起山歌。
第四天傍晚,部落内一处空地上。
五十名部落战士齐刷刷地站立着,人人手捧一碗烈酒。
他们中多数人内罩短衣外披藤甲,肩背铁弓,腰间缀着箭袋,不过里面装的多数都是竹箭,连铁制箭头都很少,更不要说纯铁长箭了。就连那薄薄的藤甲,也仅是短短地在腰间围了一圈,勉强护住胸腹部位,至于胯下要害却是顾不上了。
苍夷部落,真的很穷。
不过这些战士的精气神却很旺盛,一个个身子挺直如松,手中酒碗平端着,脸上神色坚毅,洋溢着骄傲。
不知为何,秦野虎却不在队列中,站在最前方的是跟秦野虎争夺第一失败的那个少年,路亮。他唯一比其他战士多的武器,是一把长刀。
秦敬天也端着一碗酒。他威严的目光扫过战士队伍,神色肃然,沉声道:“小子们,知道你们这次的任务吗?”
“知道!配合铁桑部落,参加对蛮狮部落的作战!”
整齐宏亮的吼声响起。
“前几天,铁桑部落的尚鹫刚指使凶禽啄瞎了你们一位兄弟的眼睛!甚至还将丁医官差点打死!现在,你们告诉我,你们还愿意为铁桑部落而战吗?”秦敬天语调激昂起来。
“愿意!”
尽管声音有些悲愤和压抑,语调却仍然整齐有力。
苍夷部落势力微弱,托庇于铁桑部落才勉强生存。这些苍夷战士即便心中有着万般愤恨和委屈,也只能忍耐,不仅如此,他们还需要配合铁桑部落作战,用战功来换取族人税赋的减免,为自己部落创造更好一些的生存环境。
“我们不是为铁桑而战,我们是为自己而战!!”
五十名战士,包括路亮,一个个脸庞通红,声嘶力竭地大吼。
秦敬天微微颔首,饱经风霜的脸上浮起欣慰之色。
“好!很好!不愧是我苍夷部落的好儿郎!记住,你们不但要忘记铁桑部落对我们的不公,还要奋勇作战!你们的战功越大,苍夷部落的处境就会越好!”
“你们的父母、妻儿以及所有的族人都为你们骄傲!我秦敬天更以你们为荣!”
说完,秦敬天一仰脖子,一口将整碗烈酒喝干,脸色通红道:“今晚,将是你们在部落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不知道战争过后,你们之中还有没有人能活着回来。但是,我敢保证!当你们归来时,我将第一个迎接,并与你们一醉方休!”
“现在,请干了这碗壮行酒!”
众战士轰然应诺,齐齐将酒碗举过头顶,齐声吼道:“敬族长!敬我苍夷族!”
说罢,纷纷将烈酒干了,几个年岁略小的战士呛得连声咳嗽,面色涨红,引来不少善意的笑声。
“今晚,你们回去跟自己亲人道别。明日凌晨,在这里集合后出发。现在,解散!”
看着战士们默然散开,各自回去跟自己的亲人道别,秦敬天叹了口气,想到了近年来自己部落参战的情形。
苍夷部落所依附的铁桑部落有一个死对头是蛮狮部落,两族平日里小规模的争斗和摩擦从未间断,每隔几年总会爆发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作为附庸部落,只要铁桑部落发生战争,苍夷部落就必须贡献精锐战士参战。秦敬天清楚地记得,五年前的那场战争,苍夷部落派出精壮战士六十人,最后竟无一人生还。二十年前,秦敬天身为部落顶尖战士,夺得族内骁骑官称号后也率队参加了战争,最后活着回来的仅他一人,且身负重伤。
在苍夷部落,夺取骁骑官称号的战士会自动成为所有战士的首领,地位堪与部落三大高层相比。
除了平时保卫族人外,骁骑官往往还要率队参与到铁桑部落跟蛮狮部落的血腥战争中去。苍夷部落这二百年来,夺得骁骑官称号的战士,还能活到三十岁以上的,也就他秦敬天一人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说,“骁骑官”这个称号更象是死亡坟墓上的花环,短暂的荣耀过后必将枯萎。
“这一次,也不知道能否有人活着回来?”
返回的路上,秦敬天步履沉重。
他的住所距离丁越不远,也是一处幽深平阔的山洞,只是面积比丁越的略小。没办法,谁让丁越是部落医官呢?治病用的草药和各种瓶瓶罐罐,地方小了还真摆不下。
刚回到山洞不久,门口仆人禀报,说是丁越来访。
“这小子居然这么快就能下地走路了?”
秦敬天有些奇怪,连忙吩咐仆人带进来。
丁越脸色仍略显苍白,不过精神看起来已经好多了。
听说丁越来访,一位韵色犹存的丰腴美妇从内堂走了出来,关切地问道:“丁越你伤势恢复得怎么样了?那个家伙真是该死,居然下手这么狠,我听你黄叔说,你差点都没命了......”
说话的是秦敬天的妻子赵岚,她算是看着丁越长大的。
丁越进得山洞,躬身冲秦敬天夫妇行了一礼,又笑嘻嘻道:“劳赵姨挂心了!我的伤势已经恢复差不多了。”
“这么快?”秦敬天有些不敢相信。
赵岚白了秦敬天一眼,道:“瞧你说的!丁越恢复的快,难道还不好吗?丁越,前两天本想给你炖点汤送去,一想自己的手艺跟你那小女仆相差太远,也就没做。今天你既然来了,晚上就在这里吃饭,你黄叔昨日刚猎了一只野鸡,婶子这就去给你煲鸡汤去,给你好好补补!”
丁越面现感激之色,却婉言谢绝道:“婶子您不用忙活,我来找族长,是有事相商。我也通知了华长老,等下他也会过来。商议完事情我就回去,就不麻烦您准备晚饭了。”
赵岚听说他不在自家吃饭,目露失望之色,又见男人们有事要商议,便叮嘱丁越要好好休养,然后转身又进了内堂。
苍夷部落三大高层,即族长秦敬天,巫官华晟,医官丁越。族中历次大事,皆由三人商议而决。他们没有专门的议事地方,商议要事大都在秦敬天家的山洞中。
“骁骑官”算是是战士统领,只负责具体的战斗任务,又常常在外征战,一般并不参与决策。
丁越这次伤势危重,刚能下床便说跑来有事要商议,不免让秦敬天有些奇怪,正待出言相询,仆人又报,华晟长老到了。
仆人话音刚落,一个胡子花白,身材瘦小的邋遢老头便掀帘而入,正是部落巫官华晟,进来时手上还拎着一只嚼了一半的猪蹄,满嘴油脂,全然不顾自己部落长老的形象。
看见丁越气色不错,华晟啧啧称奇:“你小子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三天前跟死人一样,现在居然活蹦乱跳?”
“呃......疯老头,你是咒我还是夸我呢?”丁越一阵无语,翻着白眼道。
华晟瞪了丁越一眼,三口两口将猪蹄吞下,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然后将油乎乎的双手在衣衫上蹭了蹭,捻起花白长须,摇头晃脑道:“当然是夸你了!现在嘛,让我猜猜你小子的来意。”随后闭目沉思起来。
就算秦敬天早已习惯了华晟的疯疯癫癫,也被他这副江湖神算的做派逗乐,忍笑问道:“华长老你且说说他有何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