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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9章

晚上回到家,叶雯很兴奋地要找千芹聊聊。

“小千,妈有话想找你聊……”

“什么事?”

“那个……小千……如果……妈妈有了喜欢的人,你会支持妈妈吗?”叶雯支支吾吾的。

千芹马上想起了下午在时代广场看到的那一幕……怎么办?妈妈都明说喜欢人家了……可是人家是有妇之夫耶?更何况他还是张扬的爸爸呢……千芹犹豫了一下,终于点了下头。

她还是支持妈妈的选择……

对不起了,张扬,你对我那么好,我却……原谅我是个自私的人。

“你不怪妈妈吗?”

果然妈妈自己也是知道错的……千芹沉默着,不知说什么才好。

“嗯,妈妈想在下个月结婚……”

“结婚?”千芹愣给吓了一跳,妈妈不是跟有妇之夫在交往吗?这怎么结婚?“跟谁结婚?”

“就是……你见过的那个张叔叔啊。”

那不正是张扬的老爸吗?“但是……张叔叔不是有妻子吗?”

“他们早就离婚了啊?”奇怪,她女儿不是在跟那个叫张扬的小子交往吗?那小子难道没告诉过她?果然是个坏小子!

“啊?”千芹在心里暗骂张扬,父母早就离婚了也不曾跟她说一声,让她心里沉重了一个下午。原来张离诤早就离婚了。那不就没事了吗?

“老妈你怎么会和张叔叔……在一块的?”

“那个……我们是大学同学,在认识你爸之前我就认识他了,不过那时我眼里只有你爸,所以现在才……”叶雯脸红了。

“那恭喜妈咪了,我也一直希望能有个人来照顾妈咪。”千芹已经有很久没有看到叶雯这么高兴的样子了。

“嗯,妈妈也希望小千能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

“还早啦,还早啦——”老妈下个月才结婚,轮到她起码还要个十年八年的。

叶雯顿了一下,“不是妈妈多话,妈觉得张扬这样的不是好人选……”

千芹苦笑了一下,很多人都对张扬误解很深,但是她知道,真正的张扬绝对不是传言的那样。

“妈妈,不论你对他的印象如何,我都希望你不要轻信谣言……如果说张扬有什么不对的,也大多是张叔叔的放纵的结果……”千芹用温和而坚定的语气表明了自己的决心,“我喜欢张扬,所以我不想后悔。”

叶雯没想到一向听话的千芹会反驳她的话,愣了一下,不过她马上露出了笑容。小千刚刚的语气是坚定,而不是任性——这是有很大区别的,这表明,她的女儿已经长大了。

千芹一天天地数着日历,离那个画了红圈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些天她都不敢去找张扬,只是一个人呆坐在家里写作业。当然张扬也一直没来找她,不知道他知道他爸爸要跟她妈妈结婚的事了没?

忽然窗户发出“咚”的一声。

千芹站到窗边往下一看,张扬正站在下面,笑嘻嘻地看着上面,手上还耍着几块石头玩。

千芹二话不说,扔下课本就跑了下去。老妈的事是老妈的事,不能就为了这个而不见张扬吧?再说啦,她老妈和他老爸结婚了以后,他们还是兄妹呢!

千芹忽然觉得这个称呼实在是很讨厌——她才不想跟他当兄妹呢。

“嗨,你怎么来了?”千芹蹦到张扬的身前,乐不可支。

“考完了啊,来见你也不行吗?”

“进来坐吧。”千芹侧身让出一条路。

“你妈不在……”张扬自从上次晚会上对叶雯出言不逊以后,就一直不敢来千芹家。

“嗯,出去了。”千芹低着头。

“跟色老头?”

千芹不语,原来张扬也已经知道了……

“你不用内疚吧?又不关你的事。我其实早就知道色老头喜欢你妈了,很久以前我就曾在他的书房里看到你妈的照片,而且,他会娶我妈也是因为看你妈嫁人了心里不痛快。”张扬苦笑。

什么?张扬都知道?那么说闷在鼓里的只有她一个人?

“那你也知道他们下个星期六就结婚吗?”

“那不关我的事。”

“张叔叔是你爸爸啊,虽然我不是太懂,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张叔叔绝对是爱你的,只是他不懂得表达……”

“别说些了,今天我不是来跟你说那个色老头的事的。”

“说不定他们结婚以后我就要搬到你家去住了……”

张扬笑笑,“可惜我就要搬出来了。”

千芹闻言吃了一惊,她知道张扬对他父亲还是很介意。她不再说什么,把他让进了屋。张扬也不再提父亲的事,只是一个劲地和千芹闲扯,一直到天黑了才走。

正因为张扬一直笑,千芹反而觉得怪怪的,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太好的事要发生了。她的预感一向不灵的,希望这一次也一样。

张离诤和叶雯如期举行了婚礼。

婚礼那天颜小姐也来了,但她只是远远地看着,谁都没有发现她。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悄悄地流泪,事隔十九年,她心爱的男人还是完成了他最初的心愿。

和当年跟颜小姐结婚时不同,张离诤听从爱妻的意见,没有宴请宾客,也不大肆宣扬——虽然他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的小雯嫁给他了。

简单的婚礼,简单地进行着。

千芹一直在找张扬的身影,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他。

他来了。虽然不是很高兴的样子,但他能来已经不错了。从两天前他就已经把户口迁到颜小姐那儿了,原因并不是反对父亲再婚,而是不想跟千芹以兄妹的名义共用一本户籍。

“嗨!你在这边啊。”千芹轻轻地走到张扬后面。

张扬不回头也猜得到她现在是什么表情。他随意地晃了晃手中的空酒瓶。

“千,有件事我想跟你说。”张扬取了一旁的清酒,轻酎了一口,“我……想去法国。”

千芹愣了一下,不明白张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这是我和颜小姐两年前就决定了的事……我现在也没有改变的打算。机票已经订好了,明天下午三点的飞机。”张扬的声音低沉得让人有窒息的错觉。

怎么会这样?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千芹不明白她为什么还可以顺着他的话说下去,事实上她大脑里已经容不下任何东西了。怎么会这样?为什么忽然会有这种事?如果她叫他留下他也不会改变吗?他完全没有想到她吗?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也许要五年,十年,甚至更久……”

“那你的意思就是……分手也没关系了?”千芹不敢置信,他竟然完全不在意他们之间的感情。原来认真的只有她吗?

“我知道了……”千芹在泪水泛滥之前跑了出去,她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她脆弱的样子。

晚饭结束了,叶雯还是没有看到千芹。

“你们有谁看到小姐了?”叶雯忍不住问在屋里的佣人。

“刚刚好像看到小姐在后院。”

张家后院。

千芹坐在光滑的石头上。这里本来是张扬的家,现在他却不在这里——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出现在这里了。

叶雯轻轻地来到千芹后面。

“小千,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

“没事,我闲着没事干吗……”千芹左右晃动着小手,努力表现出没事的样子,今天是妈妈结婚的日子,她不想让妈妈担心,“妈咪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怎么不陪着张叔叔啊?”

“妈妈不放心你啊。来,伸出手。”叶雯在千芹旁边坐下。

千芹听话地伸出手。

叶雯把一朵白色的小花放到千芹的手心。

“妈咪,这是什么啊?”

“这是新娘的捧花啊,据说,捧花都是带着祝福的,得到祝福的人是一定可以抓住真爱的。今天下午婚礼结束的时候我没看到你,所以我偷偷给你留了一朵……”叶雯把花放到千芹的手心,“小千,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要有抓住幸福的勇气。妈咪都希望你做一个温柔且坚定的好女人。”

千芹不语。

叶雯了解地笑了,“是不是和张扬有关的事?你不要介意妈妈说过的话,妈妈对他的看法只是一种感觉,也许偏激了。幸福是你自己的事,所以有权力作选择的也只有你自己。”

就算妈妈不反对又如何,反正他都要离开了……

次日。

千芹坐在张扬以前的房间,这里有他用过的书桌,有他用过的杯子,有他用过的牙刷……仿佛还有他的味道一直环绕着,并不曾随着他的离开而散去。

她躺在他睡过的深蓝色大床上,怀念起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那些过去了的日子好似清茶,每每想起就涌上一股淡淡的清香……

不行!她不想让他离开,一点都不想,管他想不想改变决定呢,至少她要让他知道她的心情。

千芹看了眼手表,抓了件外套跑出门去。

坐在出租车上,她不停地看手表,离飞机起飞只有三十分钟了。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小千,不得了了,我听南隽淮说张扬要出国了!而且就在今天下午耶!”手机里传来徐莉焦急的声音。

“我知道。所以要把他追回来。”千芹讲得很坚定。

司机在这时提醒千芹机场到了。千芹二话不说,把电话挂掉了。

千芹一个一个候机室地跑,离起飞时间只有十七分钟了,也许他已经登机了……

忽然在一个角落,千芹看到了提着小件行李的张扬。

张扬也看到千芹了。

“留下来。”千芹走到张扬的前面。

“不行,学校那边都已经联络好了,我不能让妈妈做一个失信的人。”张扬苦笑着。

千芹第一次听张扬称呼颜小姐为妈妈。

这时机场广播传来了登机通知。

“啊,是我坐的那班飞机。我该走了。”张扬转过身。

“站住!”千芹大叫一声,“张扬,你就这么走了吗?”

张扬停住了脚,没有回头,“对不起。”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会一直等你……”

“不必了……如果碰到了合适的人……”张扬说到一半停住了,他没再说下去,转过身往登机室走去。

“张扬……”千芹的声音里夹杂着哽咽的低吟。

张扬只是顿了顿,就没有再理会她,消失在那扇厚重的玻璃门外。

千芹无力地坐在了地上,他竟然还是走了。

透明的玻璃窗外,可以看到飞机起飞的影子……

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悄悄滴落。

“我上了飞机了……”

千芹的耳朵里传来熟悉的声音。

千芹惊讶地抬起头。

“……可是脑子里都是你哭的样子……”张扬懊恼地站在她的面前。

张扬把哭个不停的千芹拉到了颜小姐位于机场不远外的公寓。

“我怎么老是看到你哭的?”张扬拿了条毛巾帮千芹把脸擦干净。

“胡说,我有记忆以来中,总共就哭了那么两次。”千芹不服气地争辩。

“很不幸运,都被我碰到了。”张扬好笑地捏了下千芹柔嫩的脸颊。

张扬的房间很整齐,看来他在离开之前已经好好地整理过了。

“我……还是要走的……”张扬压低声音。

千芹怔了一下,伸手紧紧环住张扬的腰,“我等你,不管多久都等你……”

张扬把千芹把千芹拉到怀中,不说话却一直吻她……

八年后。

“嗨,叶小姐,这个星期天有空吗?”

“不行,我这个星期天有事。啊!下班时间到了,我该走了。”叶千芹笑眯眯地越过挡在她前面的男同事。

叶千芹从她工作的会计事务所出来,她看了下表,四点三十分,那家伙应该打电话来了吧?果其不然,手机很准时地响了起来。

“喂。”

“喂,小叶啊,我是高明。嘿嘿,你今天没有跟你那些色狼同事出去吧?”电话里传出高明那高亢嘹亮的声音。每天都在同一时间打电话来问同样的问题,像是嫌她的话费用得太少了,专门来帮她消费的。

“每天都问,你不累吗?”

“不累,不累,我要时时监视着你嘛,免得你不小心变了心。”

“行了吧,我再怎么变心也不可能变到你那儿去。你有空还是关心、关心你自己家的公司吧,听鄄宸说你们公司这个星期股票一直都在跌。”

“就他多嘴,公司的事还是让老爸去操心吧,我操心不来,也没这个必要。”

“高伯伯不是说明年就让你接管的吗?”

“他说着玩的,真让我接了还不得玩完?我又不像林子凯、鄄宸和隽淮他们,我是真的一点商业才能都没有。其实我老爸有意把公司交给他未来的儿媳妇,这几天都一个劲地要我出去相亲呢。”高明的声音有些沮丧。

“哈哈,你也不小了,要体谅高伯伯啊,哈、哈、哈。”一听说高明那个浪子也要被婚姻套牢了,千芹不禁得意地笑。

“我说小叶啊,都这么多年了,我看老大也不会回来了,你干脆就嫁给我算了……”

“咔”的一声,千芹把电话按掉了,顺便也关机。反正接下来是高明那一篇她都会背了的“劝婚词”,还是落个耳根子清净的好。

照例,千芹还是先去颜小姐的店帮忙。这八年来她几乎每天都要往颜小姐店里跑一趟,跟她学习各种菜的做法,也常常听颜小姐讲张扬小时候的事。

张扬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到法国后他只寄了两张明信片回来。一张是刚去的时候,说他到学校了;另一张是三年前,说他毕业了,要跟一个德国人一起为一家报社做游记翻译。

反正他是没有回来……说不定他在那边已经有女朋友了也不一定。

“小千,你来了啊?”小王一见到千芹就乐了,刚刚几位老客都在问怎么两天没见着小叶了。其实这两天千芹的母亲叶雯身体不适,千芹都在家里陪着她呢。“伯母的身体好些了吗?”

“没事,她就是太劳累了。今天张叔叔请了假在家陪着她呢。”

店里的客人一看到千芹也乐了。这小叶也真得颜小姐的真传,手艺越来越好,只是她每天都是下午才来这儿,大伙为了口福也只得每天下午准时到这儿报到。

千芹年纪轻,人又直爽,深得客人们的喜爱。去年她生日的时候,“永远食文化”的老顾客们还特地为她办了生日聚会。所以在这里,也就跟在自己家一样温暖。对千芹来说,她做的东西能得到大家的赞赏已经是最好的回报。

颜小姐在里面看着一直微笑。她一直觉得她当年让张扬到法国去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当这个可爱的女孩第一次来找她,说要在这儿打工时她就有这样的自觉了。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两地相隔的恋情,她对不起小千,她的张扬更对不起这个好女孩。

几个月前张扬打电话来说到了非洲了,说非洲很热,说当地的文化很原始……却没有提到千芹半个字……

她也试探过千芹,她只是苦笑,却一点改变初衷的意思也没有。

一双手自背后搭上了颜小姐的肩。

是小王。

“不要胡思乱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缘分,别人是操心不来的。”

颜小姐点点头,小王在这里工作已经有十二年了,从她开店开始,一直都在背后默默地关心着她。她知道小王的心意,但是,她大部分的感情都交给了那个不爱她的男人了。

小王不会计较这些。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颜小姐失神地望着小王在店里忙碌的背影。谁说她不感动的?只是她不相信永恒的爱情,她怕连这个男人也会失去。如果没有开始也就无所谓结束,那就让这段感情“永不结束”吧。

天色暗了下来,“永远食文化”一到了晚上就愈加热闹了。不过千芹在这时就该回家了。

跟“永远食文化”的客人们道别以后,千芹开始往家里走。经过超市的时候她买了山楂茶——最近张叔叔又胖了。面对风韵犹存的叶雯,张离诤可是卯足了劲地减肥呢。

千芹上了公车。她一直没有自己的车,鄄宸和洛骁送过她一部,不过她从来没开过就转送给别人了。从“永远食文化”到家坐公车只有两站的距离,说实在的,是比自己开车要方便得多。

在公车上,千芹才重新打开手机的电源。一打开就看到手机的信号灯闪个不停,仔细一查看,不禁吓了一跳,刚刚在她关机的时候竟然有三十多个电话错过了。而且还都是南隽淮打来的。

他大概是找她有什么急事吧?正想着,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时公车也刚好到站了,千芹一边下车一边听电话。

“喂,小千啊?你刚刚怎么回事?一直关机。”

“喂,隽淮啊?没什么,还不是高明那小子烦得我够呛。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有。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南隽淮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难得他这个温和先生也有这么激动的时候。

“什么消息?”千芹把左手拎的袋子换到右手,眼睛却无意瞥到前方一个熟悉的身影。

“你知道吗?张扬说他要回来了耶!”南隽淮大声宣布。

千芹不敢置信地盯着她前方不远处的人。电话里的南隽淮仍沉浸在喜悦中,不停地讲着:“我今天早上才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什么时候到达不一定,不过应该快了……”

电话里的人讲了什么千芹一句也听不到,她只是傻盯着她前方的人。

他的头发长了,皮肤也变黑了许多,五官看起来更分明了,下巴的线条也变得更加坚毅……他微笑着看着她,“伯母说你快要下班了,我就在这儿来等你了。”

千芹手中的东西全都无力地掉在了地上。

“……张……你混蛋……”千芹开口都快要哭了,八年了,他终于回来了。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回来了。”

千芹扑在张扬胸口号啕大哭起来。

张扬无奈把她拥进怀里,“还说不爱哭呢,怎么又哭了?真是的。”

这一边,南隽淮不解地看着手机,怎么说着说着就听到千芹大哭起来,再“咚”的一声,就什么声音也没了?小千……她不要紧吧?

后续之声

张扬一回来就“被迫”继承了文星高中理事会会长一职,另一方面也在张离诤的公司开始做继承训练。张扬的好人缘和多国语言的能力,让他在业务上做得有声有色的。

千芹和张扬偷偷跑到一个乡下的教堂举行了只有两个人的婚礼。

为了“教训”他们的自作主张,张离诤替他们补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千芹和张扬的一对双胞胎弟弟(叶雯和张离诤结婚后的第三年出生的孩子)当了他们的花童。

伴娘当然是徐莉,伴郎当然是南隽淮。

婚礼当天。

千芹提着裙子,到处找她的那对孪生弟弟。这两个小家伙竟然在婚礼前十分钟不见了,害她这个姐姐只好提着礼服裙子来找他们。

“叔叔,是我爸爸的儿子和妈妈的女儿要结婚了……”远远就可以听到张帆、张罗那两个小家伙(小千的那对孪生弟弟)学着大人的口气在跟人说话。

“哦,那可真好。”一个满脸虬髯的男人大笑起来。

千芹不认识那个男人,又觉得有点眼熟,心想,可能是张家的客人。于是就礼貌地点了点头。

那个男人也冲她点了点头。

当千芹带着两个小孩离去的以后,这个男人却盯着她的背影,露出落寞的表情。

“……小千,爸爸很想认识那个能让你露出这么幸福的表情的男人……不过,爸爸马上又要离开了,你和你妈妈都会原谅我的……对不对?因为你们都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原来……这个男人就是千芹离开多年的父亲。

千芹把原来事务所的工作辞掉,开始在张离诤的公司协助张扬。

当年的“风之组”成员现在大都下商海了。林子凯和阎斌开的设计公司业绩蒸蒸日上,眼看直逼广告业前三甲;鄄宸继承了家族的公司,由于事情太多,啸虎、啸海兄弟都全力协助中;洛骁死逃活逃地还是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最后不知怎么的竟然娶了徐莉(此事至今仍是一个谜);黑龙在七年前加入了风之组,说也奇怪,他这个黑道大哥现在竟然被一个女人包养,而且还神秘兮兮地不肯透露对方的身份……总之大家过得都挺好,就是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下一代”,因此,他们约定,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将可以得到每个人百分之十的财产,并且不管是男是女、长相性格,都将是下一代的老大。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张扬的孩子怎么能屈于人下呢?所以啦,张氏夫妇目前正处于“全力以赴”当中。

外一篇:阿修罗的箭

这是一家位于郊区的小酒吧。平时这间酒吧的客人不多,但是今天却异常热闹。

因为从今天开始,这里将会多一群年青人要经常在这儿聚会了。

“老大,我咽不下这口气!我们为什么要怕那个女人?”一个年青人忽然用力甩酒杯。

“谁说老大怕了?胡扯!这叫好男不与女斗!咱们何必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她既然喜欢那个地方,咱们就绅士点,让给她好了。”另一个高大的青年不满地反驳。

听他们的这话,看来是吃了某人的亏,才躲到这个乡下地方来的。而且让他们吃苦的还是一个女人。

“真可笑,一个女人竟然跑出来混,还自称什么‘火羽神鹫’?我看她也不过十六七岁……”

“够了!都别说了!”一直在角落默默喝酒的男子大喝一声,四周一下子归于宁静。显然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大”。

“输了就是输了。输给她并不等于输给全世界,不服气就以后赢回来,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算什么男人!”“老大”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不折不扣的男子气概,让人不由得想出声喝彩。

吧台的方向传来一阵鼓掌声。

小酒吧里所有的人把目光转向吧台。只见一个酒保打扮的清秀少年正以赞赏的目光看那个“老大”。

正在这时,酒吧的门“吱——”的一声又开了,一个皮肤黝黑的俊朗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不理会其他人,径直走到那个清秀削瘦的少年酒保前面。

“铎,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嗨,好久不见的好朋友,一见面就要我帮忙,也太不近情面了吧?”少年酒保带一丝浅浅的笑。“这个人伤了我不少的帮中兄弟,但是目前我有事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要你帮我找出她,其他的可以等我回来再说。”俊朗的青年只管自己说自己的,以他这种说话方式还能有朋友,已经是上天的厚待了吧?

少年笑而不答。

二人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旁人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喂,洛琳,这边,这边,这边有个超有味的美男在跳舞哦!”秦冰一脸兴奋地拉着好友洛琳往人群里钻。

这里是华文路,也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什么美男啊?你不要拉太急啊……”洛琳的手被秦冰拉得都快脱臼了。

“你看,你看,就是那个跳街舞的!不错吧?”秦冰洋洋得意地向洛琳介绍她的新发现。

在她们的前方,一群青年围着一个正在跳街舞的男人。他精彩的表演不时惹来阵阵掌声,不少年轻人都加入跳舞的队伍。

秦冰也拉着洛琳加入圈子。

“不行,冰冰,我不会跳街舞啊。”

“没关系的啦,随便怎么跳都可以,你就当它是芭蕾好了。”

洛琳对秦冰不好意思地一笑,还是加入了跳舞圈。

洛琳的目光不知不觉中被场中的那个美男子吸引——他长得好漂亮。没错,是“漂亮”,他的五官几乎无可挑剔,他激烈地动作着,脸上却仍是一脸魅惑人的慵懒表情。

长得漂亮男人世上有不少,但是漂亮得让女人不敢站在他身边的男人却不多见。

是的,她不敢站到他旁边。

在学校里,她是校花,人人对她的美丽赞赏有加。可是在他的面前,她只是一只丑小鸭。

这个男人会让全世界的女人自惭形秽。

但是洛琳觉得她触电了。她的大脑被人偷走了。

她没有办法再思考任何事情。

正在这时,她看到了秦冰——她正在慢慢地靠近这个“全天下女人的公敌”。

秦冰在笑,笑得很灿烂。

她向来是这么笑的,可是洛琳觉得她今天笑得特刺眼。

那个男人也对秦冰笑,然后……

他搂住她的腰,和她一起跳舞。

洛琳觉得手脚冰冷。

她想要的东西,又被秦冰抢走了……

对,是又。

她想起,上个月的数学竞赛,她也是一分之差败在秦冰之下。当时她觉得没什么,好朋友得奖,她也一样高兴。

她当时怎么会这么蠢?是啊,自从她认识了秦冰,她确实是失去了很多原本属于她的桂冠。

她教秦冰小提琴,结果秦洋就代替她成了出赛代表;她鼓励秦冰参加数学竞赛,结果就夺去了桂冠……

没错,她已经什么都输给秦冰了。

除了美貌,她什么都不如“她”。

她不能再输,也不应该再输……

洛琳收敛神情,优雅地转到了那个男子身前,对他挑战地一笑。

那个男子也溜到了她身边,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在她耳边低语。

“洛琳。”洛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他竟然选中了她?

“待会到府前广场的喷泉前等我。”他对她露出让人难以抗拒的笑容。

洛琳的心脏剧烈地鼓动。

他竟然邀她而不是秦冰?那是当然的,她比秦冰漂亮,也比她更有女人味——男人总是喜欢这种女人。

“呃,冰冰,我有点事要去做。你自己先回去吧。”从华文路出来,洛琳就支支吾吾地对秦冰这么说。

“啊?你有什么事要做吗?要不要我陪你?”秦冰关切地问。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开玩笑,谁会在约会的时候再带个电灯泡?

秦冰好笑地望着洛琳匆匆离去的背影。她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到那个帅哥跟洛林的动作。只是洛林这么防着她的样子,还真有点让她伤感。

洛林是她交的第一个朋友。向来洛林要她做的事,她总是竭力做好,以博她的欢心。可是她每次真的做好了,洛林却未必真的开心。甚至用越来越怀疑的目光看她……终于她明白了,洛林只是要她去做,却并不是真的要她“做好”。只可惜她领悟得太慢了。

这次既然是她发现的目标,那就交给她吧。

府前广场。

洛琳坐立不安地在喷泉前走来走去。

三十分钟了,他怎么还没来?

不过这不能怪他,他们又没约好时间。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这一个小时,洛琳过得既漫长又甜蜜。她回想着他搂住她的腰时的心动,回想他头发甩动时的狂野……

……

终于,姗姗来迟的男人出现了。

“对不住,让你久等了。”

男人一出现,女人就像春天的麻雀,雀跃不已。

这就是男人聪明的地方。

若是让一个恋慕他的女人等上十分钟,她必不会有什么不高兴,只是心理上总是觉得“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等了”;若是让她等上三十分钟,她必然会有些不高兴;若是让她等上一个小时……她必然会大大地嗔怪;若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呢?那时,惊喜早已凌驾怨意,只怕她早就忘了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等了这么久。

洛琳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情。

“没关系,我们又没有约时间,是我来得太早了。”

男人摇摇头,“不能这么说,让女孩子等了这么久,总是我的不对。我请你吃东西作为赔罪吧。”洛琳压抑住内心的狂喜,轻轻地点了点头。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吃”出来的。没见过电视、小说里,男人追女人的时候总是从喝茶、吃饭开始的吗?

她却不曾想过这个男人在让她等的这两个小时做了些什么。

两个小时前。

秦冰不想马上回家,因为——回家也只有一个人。

到处去逛逛吧。就当是——悼念这段有可能会失去的友情吧。

秦冰在踏进这家酒吧时,忽然停住了。她身后有人。

“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一个既熟悉又算不上熟悉的声音响起在她耳边。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花心的男人。”

“‘花心’?你是说我吗?”如果从没动心,那就说不上什么“花”不“花”心了吧?

“我可没有指名道姓。”就是想“指名道姓”也不行,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人——对,就是那个跳街舞的漂亮男人,从她身后跟了出来。

秦冰没理他。他却自得其乐地跟在她身后。

秦冰故作轻松地到处逛,心里却已经开始发毛了。

他为什么要跟在她身后?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告诉他名字吗?她不想认识他。

也许男人对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执著的。

他跟了她足足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她继续“逛”下去,可能就不只这个时间了。

是她先受不了的。

秦冰忽然发狂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他”怔了一下,也愉快地跟了上去。

秦冰越跑越快,全无半点淑女形象。像极被猎人追赶的野猪。(这个形容……汗。)

那个男人也发足狂奔。像极了追着小兔子的狼。(再汗……)

秦冰狂奔之后,混乱得不知所措。她胡乱地掏出钥匙,想快点开门进去,可是慌乱中,她几乎连钥匙孔都找不到了。

来不及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秦冰忽然很后悔,她为什么要往家里跑?明知道家里不会有任何人……

他没有走近,仍是站在三步之遥的距离,微笑着。

“怎么不开门。”

秦跳了起来。

“你……你干吗一直跟着我?你有病啊?”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离开。”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只要她亲口告诉他。

“我……我叫李美丽,好了,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啧,你不知道说谎的小孩是会被狼吃掉的吗?”他向她靠近了一步。

“你别过来。”秦冰低沉着嗓子警告。正因为害怕,她才冷静下来了。

他没有回她的话,只是再向前迈了一步。他的眼里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已经在她眼前二十厘米处了。

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可是他却没有动作了,只是看着她。

这仿佛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好……你别过来了,我叫秦冰。秦朝的秦,冰雪的冰。”

很好。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向来他要的答案,别人都必须回答。这次也没有例外。

“……我叫于阡铎。记住了吗?”他得意地开口了。

“你不必告诉我,这跟我没关系。”秦冰把头撇向一边。

“难说。”他得意地轻笑了起来,然后用力扳过她的下巴,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她应该反抗的。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怔怔地看着眼前长长的睫毛。不该属于男人的睫毛,和确实属于男人的气息。

“再见。秦冰。”他从来时的路消失。

“……上帝保佑,不要再让我碰到这个疯子……”秦冰颓坐在自家门口。她怎么了?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她……

“疯子”酒吧。

这是一家稍具规模的酒吧。这里对任何人开放。

这里的标牌上写着:“这里,假象多于真实。请不要相信这里的一切。”

这家酒吧是斡毕华的家。

斡毕华今年二十六岁。单身。

事实上他的朋友们也都是单身。

他有十四个朋友,也只有这十四个人才有资格称为他的朋友。这十四个人也就是当年“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风之组”已经从“鸣星学院”毕业了。不过“鸣星”有一句话,叫做“一入鸣星门,永为鸣星人”,所以他们到死也是“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今天“风之组”的成员要在这儿聚会。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老大——“风之组”惟一的非男性重要人物,叶千芹的生日。

鄄宸和洛骁仍是叶千芹的贴身侍卫。这对名极一时的“光影双天使”,永远是跟在千芹身边一百米以内。

林子凯和阎斌也早早就到了。虽然他们合开的公司已经是广告界新宠了。但是为了老大的生日,再多的业务,也搁下了。

啸虎、啸海兄弟向来是有热闹绝不错过的。也早就搁下画笔,跑来向老大请安了。这对艺术界少见的天才,不知为什么最近竟迷上了黄杨木雕,到处在乱挖树根。

“嗨,老大,好久不见了。”雷夕铭是十五人中惟一留在“鸣星学院”的一个。他现在是文学系的教授。

“咦,原来我们不是来得最晚的人啊?”门口进来三个披着斗篷,压着宽沿帽,戴着墨镜的男人。酒吧内的人狂笑起来。

“喂,大明星们,你们这是什么打扮啊?据说只有瞎子和变态才会在晚上戴墨镜,请问你们是哪一类啊?”林子凯举起酒杯调侃。

进来的三个人气愤地扔掉帽子,扯下斗篷,抽掉墨镜,气呼呼地冲到林子凯前面。

这三个人正是环宇公司现在的王牌组合“透风”。

“透风”出道已经有四年了,一直都是半红不紫的调儿。自从一年前,透风的主唱傲靖退到幕后以后,“透风”更是人气急剧下降,眼前就要步上解散的不归路了。“透风”的另两名成员箫云和肖越一气之下,也打算不干了,要回去道上混。就在这个时候,几个不知死活的记者竟要挟他们,说要把他们混过暴走族的事公布出来。箫云和肖越当下就乐了。于是这群可怜的记者就成了他们“恢复本性”后的第一群牺牲者。

两人千算万算,没算到那群记者还留了一部摄像机在暗处。

第二天,两人一到公司,就看到某家电视台正在播他们揍人的“实录”。公司老板气得脸都绿了。不一会儿,警方也上门来问话了。

后来警方是交给傲靖摆平了。可是面对无孔不入的媒体,傲靖也没有办法。

反正不打算混下去了。箫云和肖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话筒和摄像机前面扬言:“我们就是混过暴走族又怎么样?不止以前混过,以后还是要混!我们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干你们屁事?!”“轰”的一下,整个娱乐圈都被这件新闻轰炸了。有人大批大骂,也有人大赞大扬。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来。

很多人那时都是第一次听到“透风”这个组合。只知道到处传扬着:“透风”那两个帅哥,以前是混黑道的。当时就有很多电台在播他们的歌——因为歌迷们都想听听这个新闻组合的歌是什么样。

这下子,想不成名也难了。

公司老板是个精明人,看机会难得,怎么也不同意他们辞职。还及时出了一张叫《我要做我自己》单曲加精选辑。

销量刹时间突破五十万张。

然后不知怎地,“透风”就这么红了,而且还红得发紫。

半年之后,“透风”就成了公司的“当家小生”。

今天早上在“一周金曲榜”做嘉宾的时候,两人忽然大叫:“老大,生日快乐!”

于是,就这么着,歌迷和媒体又把他们公司包围了起来。

“你以为我们高兴啊,谁知道那些歌迷那么神经病,围得我们公司水泄不通。我们用了人海战术,全公司出动才逃出来的。”带头的傲靖在林子凯旁边坐下。事实上他们威胁公司,今天晚上不想办法让他们出来,他们就跳槽。

箫云和肖越走到千芹身边,各在她脸上印了一个吻。

“哇,不是吧?我们逃都逃出来给老大庆祝生日了,怎么还有人到现在也没到场?”肖越环视四周,发现“风之组”还有三个人没到场。一个是四年前刚加入的黑龙,斡毕华(这家酒吧老板)不喜欢黑龙,没有通知他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据他所知,黑龙因为某些个人原因现在在国外。但是另外两个人就没有理由不来了。一个是有“夜叉”之称的薛无痕,另一个是有“阿修罗”之称的于阡铎。

“谁还没到?”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肖越话音刚落,薛无痕就和于阡铎一起走了进来。

“就说你们两个呢。”箫云笑着说,“向来讲究先发制人的‘阿修罗’今天怎么现在才来?”

“我不是来了吗?”于阡铎随便拉张椅子坐下。

“嘿、嘿,小于会迟到一定是因为女人吧?”林子凯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们有约时间吗?”于阡铎开了瓶洋酒,缓缓地注入杯中。

“好,全员到齐了,大家举杯庆祝老大二十三岁生日!”

“好——”

十五只酒杯碰在了一起。

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庆祝老大成功等待那个姓张的小子第五年!妈的!姓张的那小子混蛋!”一时间,酒吧里一片混乱。人人在痛骂张扬混蛋。

叶千芹又好气又好笑。今天是她的生日,可是她心爱的人却不在她身边。张扬,你可要早点回来。

……

混乱持续了三个小时,直到大家都醉趴下了。

还有两个人在跟酒精奋战。

于阡铎和鄄宸。

“小于,你今天……喝了不少啊……”鄄宸走起路来已经有点摇摇晃晃了。

“没事,我还可以再喝三百杯……拿酒,拿好酒来……”

“哈哈,你一定醉了吧……我就知道……”

“胡扯,我还很清醒,我还记得我今天强吻了一个女人……”

“你被女人强吻……你怎么这么没用……”

“是啊……我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没用了……我问她名字,她竟然不告诉我……”

“你当然不会告诉她,她强吻你……你当然讨厌她……”

“是啊,她可能真的讨厌我……”两个醉鬼就这么答非所问地一唱一合,一直闹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死”在地上。

秋天的晚上,天气已经有点变凉了。傍晚时分天下起了小雨。

秦冰没有带伞,她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头上。

咦,她门口竟然坐着一个人。

而且竟然就是那个“舞男”。

更过分的是他竟然在她家门口睡着了?

秦冰打算不予理会。

她越过他,只管开自己的门。

他似乎睡得很熟。

秦冰忽然觉得有点同情他,这样一个漂亮的男人,以这样的姿态,睡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是有点“不像话”。

同情归同情,她还是打算远离他。

就在她进门后,打算要关门的时候,一只手支住了她的门。

于阡铎已经站在她的小屋里了。

“你真过分,看到有人在你门外昏倒了,也不管。”他露出诡计得逞的笑容。

“你是指你吗?”原来他是装睡?秦冰气得用力地甩门,“请你出去!我不欢迎你。”

“哇,你的房间很乱啊?女孩子的房间很少见这么乱的。”于阡铎好像根本没听到秦冰的话,径自欣赏她的房间。

“我再重申一次,请你出去!”

“咦?你一个人住吗?”于阡铎开始翻她的梳妆台。

秦冰忍无可忍,拿起一杯水倒到他的头上,“你这个疯子。”

水顺着于阡铎的头发流了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地板上。

他慢慢抬起了头。

秦冰吓得后退一步。

阡铎抬起手,轻轻地拨了拨头发,慢条斯理地说:“没关系,反正已经淋湿了。”

秦冰这时才发现他全身上下的衣服全都是湿的。她觉得有点罪恶感。

阡铎倒似个没事人似的,仍是一脸微笑地这里碰碰,那里摸摸。

秦冰拿他没办法,就转到厨房做晚饭。

下米的时候,她犹豫着是不是要多下一点。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她又觉得一阵脸红。最后,她决定,反正明天也要吃饭的,多下一点也是正常的。

客厅里不时传来东西碰撞的声音。

秦冰一边听着外面的声音,一边熟练地煮菜。

她不止加了饭,也加了菜。

饭好了。她像是下定了决心般地把饭菜端出去。等她来到客厅一看,不由得一愣。散落在地上的书本、杂志都已经安安分分地叠在一边了。可是那个“讨厌的混蛋”也已经踪迹全无。

什么嘛,害她煮了这么多的饭,吃不掉的话,说不定会坏掉……又没有冰箱……秦冰,你清醒一点吧!只不过是一个长得稍好看点的男人……你忘了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了吗?你被他的外表迷惑了吗?

秦冰赌气地猛扒了一口饭,泪水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

她实在不明白她的心防怎么会就这么被人攻破,秦冰越想越气,一口一口地猛扒饭。

“呵,你吃饭的时候好用力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这饭有不共戴天之仇呢。”于阡铎那慢悠悠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装了不知什么糊成一团的东西。

他径自进门,随手把袋子扔到一边,然后到厨房里装了一碗饭出来,坐到秦冰的对面,慢条斯理地开始吃起来。自然得让秦冰有“这儿是他家”的错觉。

“这附近的小超市真惨,想找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于阡铎像是闲话家常般边吃边说。

秦冰白了他一眼,以他这样的长相,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于阡铎吃完饭,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秦冰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等他走了一个小时了,才打开他那个“糊成一团”的袋子——里面装的原来是他的湿衣服。他既然从超市拎回来了,为什么又丢在她家?当她家是垃圾筒吗?

又是一个星期五。

洛琳没有邀秦冰,一个人来到华文路。

她从路的这一端逛到路的那一端,来来往往地找那个上个星期五碰到过的男人。

华文路还是跟往常一样热闹。每一处街头表演都吸引了很多人。可是上个星期五碰到过的男人却像是从地球上蒸发了一般,踪迹全无。

洛琳恨自己没有问来他的电话和地址……她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小琳,你一个人在这儿干吗?”

洛骁手上“挂”着徐莉出现在洛琳面前。

“哥,你怎么在这儿?”洛琳不太相信哥哥——这个死硬派的洛骁会和一个女人一起出现在“华文路”上,而且还是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女人?

“我们出来逛街不可以吗?”徐莉对洛琳轻蔑的眼光非常不满。

洛骁不动声色地把徐莉挂在他手上的手抽了出来,“小琳不要一个人在这儿,很危险的。”

华文路不但是文化之街,同时也是暴力之街。

“危险什么啊?有哥哥在,我有什么好怕的。”洛琳是洛家惟一一个知道洛骁混过暴走族的人。洛骁皱了下眉,他向来觉得女人麻烦,这个妹妹也不例外。“你自己注意点。”他一说完话就转身向前走。

“喂,洛骁,你等等我啊。”徐莉不甘示弱地瞪了洛琳一眼,快步跟上洛骁。

不是吧?要追她哥哥,少说也得巴结巴结她这个“小姑”吧?这个女人竟然还瞪她?她哥哥到底是眼光太好了,还是睁眼瞎啊?

算了,哥哥的事,她也懒得管那么多了。还是继续找她的那个帅哥要紧。

S城郊外。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不能再叫黑龙帮了。”

“你算什么东西?凭你也敢管我们黑龙帮的事?”

在一处废弃仓库中,一个一身暗红色紧身衣的少女站在一只大木箱上,居高临下地对一帮男子说话。

“小姑娘,不要这么刁蛮,还是下来陪大爷们玩玩吧?嘿、嘿、嘿、嘿……”说话的这人,长得一脸削瘦,尤其是他的笑声,让人听来不寒而悚。

只见红衣少女手中白光一闪,刚刚说话的那个惨叫一声,就倒在地上不断地翻滚着。

余人往少女手中一看,原来她手上握的竟是一条软鞭。那软鞭在昏暗的灯光下仍是熠熠发光,仔细看还是条三棱软鞭。

“你……你是‘火羽神鹫’?就是你最近到处挑那些名字中带龙的小帮派,还一直跟我们‘黑龙帮’作对?”帮众中一个方脸大汉站了出来,“小姑娘,我劝你还是收手吧,我们不想跟一个小女孩为难。否则,可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红衣少女呵呵地一笑,拔起软鞭就向大汉抽去。

大汉闪向一边。可是那软鞭像是有眼睛,竟绕过挡在中间的桌子,击中了大汉的背部。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闪到了大汉前面,一手抓住了软鞭末端。

“够了,秦冰。”抓住软鞭的人竟然是于阡铎,而那个红衣少女竟然就是娇娇怯怯的秦冰。

抓住软鞭的手,从指缝里渗出了鲜血。

是的。“火羽”是不允许主人之外的任何人抓住它的。

秦冰一愣,原来他是黑龙帮的人……怪不得他会这么接近她……原来这一切不过是他设下的局……

本来就是。她以为她有什么地方能让他看得上的吗?她真是太自作多情了。

她是白痴。

于阡铎的手上渗着血。秦冰的心里也在渗着血。

她忽然抽回软鞭,并不看软鞭末端上的血。

“火羽神鹫”走了。

当黑龙帮的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阿修罗”也已经离开了。

昏暗的路灯下。

“你想干什么?”秦冰瞪着站在她前面的男人。

男人的手心仍在渗着血。

“你竟然会是‘火羽神鹫’,我真想不到。把‘火羽’还给黑龙吧。”于阡铎对她伸出手。

那只还在淌血的手。

“‘还’?你开什么玩笑?你们还真是不知廉耻。”

“难道你手上的‘火羽’不是从黑龙帮拿走的吗?”

“我拿也是应该的,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

“既然是从黑龙帮拿走的,那就还给他们吧。”于阡铎笑得很冷。

“你想抢吗?”秦冰看了眼他的手心,那只怕会给“火羽”伤得更厉害。

于阡铎还是那种慵懒得魅惑人的表情,他往腰间抽出一支银笛,银光一抖,竟变成了一把细长的长刀。

“修罗刀?你是‘阿修罗’?”她怎么会没有想到?能美得这么慵懒的男人,也只有“阿修罗”。

于阡铎就算没有“修罗刀”在手,也是一个一流的高手。更何况“修罗刀”已出。

电光火石的一秒。

秦冰坐在地上。“火羽”已经在于阡铎的手中了。

“你起来吧。”

“不用你假惺惺。反正你们黑龙帮没一个好东西!我既然再次落你们手中,只能算歹命。”

于阡铎好笑地走到她身边,把她抱了起来。

“你……你干什么?”秦冰紧张地尖叫了起来。

“在想用什么方法处理你啊。”他抱着她,像抱着一只小宠物。

处理?他想对她做什么?秦冰奋力地挣扎。

于阡铎的双臂像一个大钳子把她困在怀里,什么挣扎只怕都是枉然。

秦冰不信邪,一路上不断地和于阡铎的双手作战……

“好了,快要到了。”于阡铎对她的抗议浑然不觉。

秦冰听到他忽然说话,抬头一看,差点晕过去了,他们现在正站在S市“著名”的旅馆街。

“你……不要乱来……”秦冰全身僵硬,她连挣扎的力气也没了。

于阡铎快乐地带她走进一家一看就知道很不入流的低级宾馆。

秦冰几乎昏死过去。

于阡铎没有走上宾馆的二楼,而是从宾馆的后门走出,走进了一间漆黑的小屋。

“咚”的一声,他把秦冰扔在了一张硬板床上。秦冰不由地呻吟了一声,这床还真是好硬。

“这里是我家。”他从角落里取过一只旧药箱,递到秦冰面前。

“干吗?我又没有受伤。”秦冰不悦地瞥了他一眼。他不是要她帮他包扎伤口吧?

于阡铎向她展示了一下他“鲜血淋漓”的手。没错,就是要她帮他包扎。

秦冰不满地撇撇嘴,还是打开了药箱。

真想让他流血而死算了。

“真想不到堂堂‘阿修罗’,居然住在这种地方,传出去只怕要笑死人。”

“这里……是我妈工作的场所……”于阡铎虽然还是带着笑,可是秦冰却觉得他的脸上带着一丝哀伤。

“你妈呢?”

“死了。”

“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死了。”于阡铎笑得很轻柔,让人有他不怎么在乎的错觉。秦冰知道他是在乎的,否则她就不会感应到他的悲伤。

“你是跟你爸长大的?”

“我连我爸是谁都不知道。我妈是街女,她很漂亮,也很倔强。她从不跟我提有关爸爸的事,她说,她也不知道。真是全天下最糊涂的妈妈……是吧。”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是你问的。”

“你可以不答。”

“你希望我不答?”

秦冰闭嘴了。她当然不会这么希望,否则她也不会发问了。

“现在换我问你,你跟黑龙到底有什么过节?为什么要取走‘火羽’?”

“这关你什么事?”秦冰的声音变得尖锐。

“只要你回答我这两个问题,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你都可以取走‘火羽’。”于阡铎把“火羽”放到了秦冰伸手可及的地方。

秦冰疑惑地望着于阡铎,他从她手中夺走了“火羽”,难道真的还会还给她吗?

“你听说过十年前有个帮派叫‘神鹫帮’吗?”

“知道。这个帮派在十年前忽然之间消失了,它的圣物‘火羽鞭’也辗转落到了黑龙帮手中。”他早就觉得这个帮派消失得有点奇怪,看来跟黑龙帮是难脱干系的。

“我父亲就是‘神鹫帮’的帮主。十年前,我们一家应邀到黑无常家做客,我爸爸跟黑无常是生死之交,他怎么也没想到黑无常会这么没人性地设下毒计害他。爸爸和叔叔们都遇难了,妈妈为了救我跟黑无常虚与委蛇,假装早就爱上黑无常了。我从那时候起在黑家长大……但是黑无常心理变态,他竟然趁我妈妈不在就对我动手动脚……那时我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孩……”秦冰全身都瑟索着,仿佛不愿意记起当时的事……

“好了,不用说了,我已经明白了。”于阡铎第一次收敛起笑容。他把毯子披在她身上,然后再抱紧她。他知道她现在一定会排斥任何人碰她的身体。

“我真的好怕……好怕……可是我怎么叫都没有人应我……”

“不要再说了。他已经死了。没有人会再伤害你了。”他只恨他死得太早了,否则他一定会把他千刀万剐!他现在就恨不能把他从地狱里抓出来狠狠地揍他一百拳!管他是不是黑龙的老爸!——黑龙只怕还不知道实情,像他那样的血性男儿,要是知道他老爸是这样一个人,一定会发狂的。

“你哭吧。”

“我为什么要哭?我要让他们黑龙帮上上下下全都大哭十八场!”

“该死的是黑无常,不是黑龙帮。”

“反正你们是同伙!你们是一伙的!”

于阡铎紧紧地把抱在怀里。

“你放开我!你这个浑蛋!你不要以为我好欺负!”

“都说女人直觉灵,其实,男人对女人的直觉也是很准的。我从看到你开始,就觉得我完蛋了。果然是真的。”于阡铎轻轻地在她耳边低喃。

秦冰然“哇”的一声,号啕大哭起来。

于阡铎无奈地把头转向窗外。

天空中满是流星。

狮子座流星雨是吧?

流星一颗一颗划过天际。有多少人能在它划过的瞬间许下愿望,又有多少能真的实现?

他的心愿是不需要被任何人知道的……他低头看了一眼怀中哭声渐小的女人……他已经不会再孤独了,她也不会。

天际渐渐泛白。曙光透进窗台照到墙边两个相拥而眠的灵魂。

“华文路”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今天这里还是一样热闹,依然有许多“萍水相逢”的人变成了“两心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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