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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极品马屁

——司马光评陈文帝以孔奂为遗直(臣光曰84)

永定元年(557),陈霸先称帝,建立陈朝,是为南朝的最后一个朝代。陈霸先在位虽只二年,却很能干,史评“江左诸帝最为贤”。陈霸先喜爱侄儿陈蒨胜过自己的儿子们,常称道说“此儿吾宗之英秀也”。永定三年(559),陈霸先驾崩,陈蒨继位,是为陈文帝。

陈文帝起自艰难,知百姓疾苦。《通鉴》载有他勤于国事的一例。为避免晚上打瞌睡,陈文帝命每晚传送更签(古代夜间报更用的计时竹签)的人,一定要把更签扔到石阶上,令其锵然有声,“吾虽眠,亦令惊觉”。陈文帝在位七年,表现也不差。

天康元年(566),陈文帝病重,国事皆由到仲举、孔奂两人来决断。此时中国版图上也是小三国的形态。北方原有东魏西魏,之后高洋篡东魏建北齐,宇文觉篡西魏建北周。

陈文帝知道儿子陈伯宗懦弱,担心“三方鼎峙”的局面,守不住江山,表示要将皇位传给弟弟安成王陈顼。陈顼推辞不做。文帝又对尚书仆射到仲举、五兵尚书孔奂说:如今局势复杂,需要长者为君,我想把皇位传给陈顼,你们按这个意思去办。然而孔奂声泪俱下地表态:坚决拥护太子,不同意行废立事,况且安成王足可当周公之任。

将死的陈文帝闻言,甚是高兴,称赞孔奂有古人直道而行的遗风。于是任命孔奂为太子詹事——“太子詹事”在南北朝时期是东宫所有官员的首长。也就是说,陈文帝将保驾太子的重任交给了孔奂。

然而一年之后,陈顼野心勃发,废掉侄儿陈伯宗,自立为帝,是为陈宣帝。孔奂对此无动于衷,被陈宣帝从外任招回朝廷,历任清要之职以终天年。

司马光“臣光曰”第84篇,将孔奂批得非常狠。人臣事君,要玉成其美事,匡救其过失。而孔奂怎么表现的呢?

其一,孔奂负托腹心重任,决策国家大计,如果认为陈文帝的话不出真心,就应当像窦婴、袁盎那样,据理力争,防微杜渐,以绝陈顼非分觊觎之心。

其二,如果认为陈文帝真有那个意思,就应当请皇帝明下诏书,向中外宣布。这样,既可宣扬陈文帝有如宋宣公舍子立弟的美德,又可避免陈顼后来犯下如楚灵王那样的恶行。

其三,如果真心拥护皇太子,就应当竭忠尽诚来辅佐,象晋国的荀息④、赵国的肥义⑤那样。可是陈奂在陈文帝活着时,一味揣测他的心思而去迎合。等到陈文帝死了,陈顼篡国却不能挽狂澜于即倒,嗣主失位又不能殉节去死。

司马光认为,象孔奂这号人,算是奸诈奉承之流中的极品人物。陈文帝托他顾命之重,是看走眼了。

孔奂不死于太子,这是当时的风气所致。南北朝士林,行绅士政治,皇帝走马灯,士族们才不管。这一点我们在《南朝士林》(臣光曰76)一文中说过。孔奂不算最典型,他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然而司马光批孔奂,是依历史大势来说。忠诚于社稷这是人臣之本份。忠诚有二种形式,一是挽狂澜于既倒,一是舍身取义。我认为,死不是忠诚的最高境界。尽忠的最高境界当是匡扶社稷,如周勃的安刘。但事或不济,则只有舍身取义了。这不单单是一个人性命的问题,而是关乎社会正义。孔奂于此两者都做不到,以故受到责难。

其实孔奂其人也有清介可取。

孔奂,字休文,会稽人,孔子三十二代孙。善属文,通经史百家。有个叫刘显的前辈,很看重他,“尽以藏书相付”。侯景之乱时,尽管侧身侯景心腹大将侯子鉴的手下,但不愿随大流去巴结侯子鉴。他说:“岂有取媚凶丑,以求全乎。”陈宣帝时,任吏部尚书,谁来买官卖官,都一律拒绝,连陈宣帝的太子、后来的陈后主的面子,他都不买。《宋书》称“其梗正如此。”

但孔奂力保太子登基,则表明他的不知大势。陈文帝要传位给弟弟,且不管真心假心,单他对未来政局的担忧就是明智的。不有一个成熟而有手筋的智慧,来处理当时复杂的局事,皇位什么时候被人抢了还不知道。此一番顾虑宋初的赵匡胤也有。赵匡胤与弟弟赵匡义有“烛光斧影”之说,传为疑案。但我以为,赵匡胤从人家孤儿寡母手中夺得皇位,当他也遇到选择继承人的问题时,肯定会有相似陈文帝的顾虑。旁证是赵匡胤改革武官制度,以文官取代武官领兵,意图改变五代之皇帝,皆由手握重兵之大将出身的局面。基于此而言,疑案之说或不能成立。

如果孔奂听从陈文帝的意见,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孔奂误导了陈文帝。因此,司马光认为,孔奂是善于逢迎之辈。而司马光平生最为痛恨此类人。比如在“臣光曰”第22篇,就批叔孙通教唆汉惠帝文过饰非,但语气没见这么狠。此篇是司马光批此类人中语气最狠的一篇。

注:

:汉景帝的亲弟弟梁王仗着太后宠爱,欲求立为皇太弟。袁盎谏不可,终以此丧命。窦婴时为太子太傅,极力保驾太子刘彻。

:春秋之宋宣公,不把君位传给儿子,而是传给弟弟子和,是为宋穆公。

:楚康王病重,其弟将之缢死,又杀了两个侄儿,是为楚灵王。

④:晋献公病重,将儿子姬奚齐托付给大夫荀息。荀息表示,定当竭力,如果失败,只有一死。后来大夫里克杀了姬奚齐,荀息拥立姬奚齐的弟弟姬卓子。里克再杀姬卓子,荀息罹难。

⑤肥义,赵武灵王的相国。协助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后精心辅佐幼主赵何。在“沙丘宫变”中,为保护赵惠文王而惨遭杀害。

附:臣光曰84:夫人臣之事君,宜将顺其美,正救其恶。孔奂在陈,处腹心之重任,决社稷之大计,苟以世祖之言为不诚,则当如窦婴面辩,袁盎廷争,防微杜渐以绝觊觎之心。以为诚邪,则当请明下诏书,宣告中外,使世祖有宋宣之美,高宗无楚灵之恶。不然,谓太子嫡嗣,不可动摇,欲保辅而安全之,则当尽忠竭节,如晋之荀息,赵之肥义。柰何于君之存,则逆探其情而求合焉。及其既没,则权臣移国而不能救,嗣主失位而不能死。斯乃奸谀之尤者,而世祖谓之遗直,以托六尺之孤,岂不悖哉。(《通鉴》卷169)

科学地杀人

——司马光评北周武帝处置高遵失当(臣光曰85)

陈天嘉元年(560),北周第二位皇帝宇文毓(北周第一位皇帝宇文觉,是宇文泰的嫡长子,排长老三;宇文毓是宇文泰的庶长子)被专权的晋公宇文护毒死,遗诏让弟弟宇文邕继位,是为周武帝。

周武帝是一位很有能力与手段的皇帝,陈太建四年(572)三月,诛除宇文护,实现亲政,北方亦在他的手上重新实现统一。在动手打北齐之前,周武帝先做了一件事,派人去侦查对手的虚实强弱,这也是雄才大略的皇帝惯用的手法。于是伊娄谦带着这个使命就出发了,时在太建七年(575),表面的借口是通使访问。

伊娄谦有个手下叫高遵,职位是“参军”——相当于现在的参谋吧,将伊娄谦此行的目的通盘泄露给北齐。齐人遂将伊娄谦一行扣押在晋阳(山西太原西南)。

尽管情报没弄到手,但周武帝还是决定开战。在第一拨试探性攻击的基础上(太建七年七月),次年九月的再次伐齐,就势如破竹。十二月攻克晋阳。太建九年(577)九月,攻克北齐首都邺城(河北临漳西南)。北齐历六帝共二十八年而亡。

周武帝攻下晋阳以后,招见了伊娄谦,并将高遵交给他,任其处置。伊娄谦老好人,请求赦免高遵。周武帝心有不甘,这也太便宜高遵了。于是想了一个法子来羞辱他,要伊娄谦的随从往高遵脸上吐口水。伊娄谦说:“以高遵的罪行,不是向他脸上吐口水所能责备的。”周武帝想想有理,也就算了。尹娄谦一如既往地善待高遵。

司马光“臣光曰”第85篇,评论周武帝君臣处置此事皆失当:高遵奉命出使异国,泄漏国家机密,叛徒无疑。周武帝完全可以处死他,却将高遵送给伊娄谦,让他报复发泄,这是失法典无纲纪之举。而作为伊娄谦,理应推辞不受,将高遵送交官府法办,以明正典刑。伊娄谦却请求君主赦免高遵,成全了个人名声,但失了公义。

司马光援引孔子的话:“以德报怨者何以报德”。如果大家都所谓大肚能容地对待有负于自己的人,那用什么来回报有恩于自己的人呢?孔子的原则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直,耿介,正直,直道而行。对于有负于自己的人,假公济私地去设计去报复,显然不妥当。但依据相关章程来办,该杀的杀,该处罚地处罚,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这才是待“仇人”的正确态度,也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

“以直报怨”的前提是光明磊落,而不是深文周纳。且是其人够坏,有亏法典,这与口舌之类的私人恩怨有本质的区别。“以直报怨”也不是以牙不牙、打击报复。后者显得阴暗委琐,而前者则是正派与正气。“赏有功,诛有罪”,赏罚分明,才能建立起人人可遵守的纲纪,不管是对常人,还是仇人。此一思想,在司马光的评论里,算是老生常谭了。但“老生见不生,常谭见不谭”,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孔子亦主张“恕”道。“恕”有宽恕、饶恕之意。但“恕”的底牌是推己及人,自己不想干的事,也不强求别人去干。如果“恕”道是无原则的当和事佬,连做人的原则与底限都没有,那么孔子的学说断断不会流传至今,他也断断不会做到“至圣先师”。

伊娄谦宽恕高遵,显然连做人的底限都失守了。依我看,伊娄谦只是“恕”道之小者。“恕”道之大者,当如三国之周瑜。尽管与鲁肃有矛盾,但临死前,还是向孙权力荐说:“鲁肃忠烈,临事不苟,若以代瑜,死不朽矣”。

而历史的经验表明,作为政治人,懂得科学地杀人,比什么都重要。无关权谋,却是苍生社稷。杀人还科学?是的,杀一人而使天下人得到安宁,这个福报比梁武帝的亲自吃斋要大得多。比如刘邦杀丁固,据说汉家四百年天下就肇基于此。当然前提是不滥杀,要如前秦苻生一样,那就惨了。

附:臣光曰85:赏有功,诛有罪,此人君之任也。高遵奉使异国,漏泄大谋,斯叛臣也。周高祖不自行戮,乃以赐谦,使之复怨,失政刑矣。孔子谓以德报怨者何以报德。为谦者,宜辞而不受,归诸有司,以正典刑。乃请而赦之以成其私名,美则美矣,亦非公义也。(《通鉴》卷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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