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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成刚·角色

江湖档案

作者笔名 成刚

何方人氏 江苏连云港

代表作品 《沉睡谷》、《阿丝地狱》、《猎人者》。

作者自述 老老实实写字,老老实实生活。

读者评论 成刚小说的不俗之处也正是他妙笔生花的文字。既有纯文学的精雕细琢,又有巧妙的故事情节设置,且逻辑推理性强,具有强烈的智性魅力。就像欣赏美女,明知道已经名花有主,禁不住还是多看几眼。

主编点评 不在于形象如何地被变换,而在于现代科技的无所不能;不在于情感如何地被戏弄,而在于现代人性的自私和卑俗。既然成为了角色,也就没有灵魂和个性,也就不用推敲他演绎了什么样的喜剧和悲剧,他只是一个傀儡,在现代物流和欲流的支配下做着一些规定的动作。对这些动作的思考不在表演者的身上,而在于对支配者的批判。

有一类人,天黑后就靠电视打发时间。我不喜欢看电视,实在无聊,就去上网。网上有很多人聊天,但你千万别轻易相信他们的话,就像我,最喜欢的身份是小偷,而且是挺没出息那种,只在半夜出门偷自行车。当然,有时候我也会装得很高雅,为此,我在地摊上买过两本过期《格调》和《上海服饰》。我扮演过发型师、摄影师、工程师和物理老师,我的聊天对象也形形色色,身份从会计到政府公务员,再到发廊妹和上网揽生意的暗娼。我每天用不同的身份,跟不同的人说着同样的话,有时会突发奇想——这么长时间,跟我说话的会不会是同一个人,那人也像我一样,热衷于扮演不同的角色。

还有些时候,半夜里喝多了酒,一个人步行回家。走在黑漆漆的小巷里,我会想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小偷,兜里揣着螺丝刀、腰上别着大钳子,而且技术娴熟,撬一辆车不超过3秒钟,这会儿正在寻找下手目标。想着想着我就异常紧张,有一回迎面过来俩巡警,我一点都没犹豫,撒腿就跑。巡警追了两条街才逮到我,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摔我个大趴。我在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待了一宿,非常认真地在想自己一共偷了多少辆车。

我发觉我越来越迷恋这种身份的转换,直到我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傍晚,我第一次置身在这城市的街头,兴奋之中带着些怯意。这是南方沿海的一个小城市,比我想象中更加繁华。那些鳞次栉比的大厦,与街头花枝招展的漂亮女孩,让我对将来的生活,蓦然而生许多迤逦的幻想。

我在这城市里还有一所房子,虽然从没去过,但我牢记那里的地址。

我对司机说:“中云北路洋桥巷,过了金桥大厦往右拐。”

洋桥巷里没有河,当然也没有桥,它位于这城市的老城区,几次旧房改造都避开了它,原先的住户大多搬到了新区,而将老宅租给一些外地人。

我的房子不大,只是两间平房,外面有个几平米的小院子。

房子里家具简陋,但有床和被褥,还有一台彩电,长虹牌,21吋。第一天晚上,9点半,我打开电视,调到地方台,看了两个广告,等来了地方新闻。

主持人看起来很年轻,皮肤很白,模样俊俏,头发虽然扎起来,但我还是能想象到她放下长发时的妩媚。

我记得那晚她一共口播了9条新闻,我承认,我开始有点喜欢上了她,当然这种喜欢你也可以理解成别的什么。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被褥好久没晒过了,有点湿,裹在身上特别难受。我闭着眼睛想那女主持人的模样,心里有些蚂蚁爬来爬去,痒痒的。

我的兜里有张女主持人的照片,她是我来这城市最主要的目的。

第二天傍晚,我随便找了家小餐馆吃了晚饭,出门时天已经黑透了。深秋的夜晚,气温其实并不算很低,但骤来的凉意还是让街上显得冷清许多。我踩着路灯的投影,手插在兜里,慢慢向前走。我的模样看起来一定很悠闲,但实际上我的手心里已经渗出了层薄汗,擦去,很快又再渗出来。

进入小区时,门口的保安盯着我看了两眼,便收回了目光。

我走得很从容,就像是小区里一名最普通的业主。我在外面忙了一天,现在又累又饿,我迫不及待要回到家里,吃一顿简单却可口的晚餐,享受老婆孩子的温情——当然如果我有老婆和孩子的话。

电梯里,有个男人面无表情地冲我点头。我想他认识我,所以也点头,想笑笑,但忍住了。电梯里还有些别的人,大家都住在同一幢楼里,但此刻全都一脸冷漠,笑容在这里会很稀罕,我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22楼,电梯间,左右各有两个出口。我想我有些糊涂了,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从右边出去。我的运气不错,没走两步就看到了我要找的门牌。深绿色的防盗门,上面有些简单的浮雕图案。别担心我怎么打开这道门,我有最简单快捷的方式——用钥匙。

现在我已经坐在客厅里,对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充满期待。

我确定我从未来过这里,但屋里的每一个地方,都让我有亲切感。卧室暗红色的窗帘、床上鹅黄色的床罩,都是我喜欢的颜色。书房,宽大的工作台,整面墙的书橱和里面排得满满的书,我想象自己每天坐在这里读书写字,油然生出种自豪——书在任何时候,都是种可以让人倚靠的力量。

9点半,准时打开电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里面的女人,并期待她的面孔再次出现。

在电视柜的上方,悬挂着一张36的艺术照,上面的女人明眸善睐,头发披散下来,虽然少了些电视里的单纯,但看上去却多了许多成熟的妩媚。

成熟的女人是把剑,只有拔剑出鞘,才会寒光闪闪。

10点半多点,外面响起脚步声,我把自己隐到客厅的窗帘后面,屏气凝息。门开了,外面的光亮掀开屋里的黑暗,女人轻盈的身影,慢慢从光亮处走了进来。

大约9个月前,我还在另外一座城市里,浑浑噩噩度日。那会儿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中彩票,天上落下钞票砸死我。我的女朋友桃子,在一家超市里做收银员,模样儿长得不错,我第一次拿着两双袜子走到她跟前,她眼神根本不往我脸上瞟。我感觉受了伤,便隔三差五去超市里买袜子,每次两双。一个月后,她终于正眼瞧我了。我开始跟她搭讪,当她知道我在一家机关单位供职后,眉毛和嘴巴开始往一块儿凑,终于有了笑容。

当然我那时还有些别的女朋友,她们大多来自网上,我扮演不同的角色欺骗她们,也让她们欺骗我。我最后选择桃子当女朋友,很大原因是因为在桃子面前,我扮演的是真实的自己。另外,桃子漂亮的脸蛋儿也起了很大作用,跟个漂亮女孩走在街上,起码可以让我这个终日郁闷的男人,增加些自信。

桃子很快搬到我的房子里——别指望我能买上新房,在这个年代,房价就是猛兽,你瞧它一眼,它就能把你吞了,几十年甭想翻身。我的房子是单位的公房,几年前公房改革,我花了4万多块钱买下它。桃子第一次来就连声抱怨,房子小,房子旧,房子逢雨天还往下渗水。我说这城市里好房子大房子多了,你看好哪间就去哪间住,别搁我这里委屈自己。桃子眨巴眨巴眼睛,开始从她的包里往外取东西,还招呼我配合她,把旧被子往新床罩里套。

你这里就算是狗窝,我也跟定你了。她说。

别急着感动,桃子说这话至少已经打动不了我,相反,我听了还有点犯晕。

其实这事全赖我,满大街都漂亮小姑娘,我干吗偏偏招惹她?就在我傻巴啦叽还在窃喜终于赢得美人归的时候,实际上我已经踏进了一个圈套——桃子已经下定决心非我不嫁了。

我岁数不大不小,早过了法定的婚龄,但也没到让人说闲话那地步。遇到合适的小姑娘,娶了她安心过日子,好像是我当前唯一的选择。桃子也一定看出来这点,所以挎着我的胳膊逛了几回街,就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我说了这事全赖我,谁叫我当初眼神不好,招惹了她。

桃子除了漂亮,别的地方都挺招人烦。她在马路上扯着嗓子说话,接电话的时候更是手舞足蹈,跟犯羊角风似的。还有她穿裙子坐哪儿都把腿分开,吃东西“吧叽”嘴,大街上抠鼻屎,上完厕所不冲马桶。外套一天换两回还嫌少,内衣一周都不换一次……我承认这些都是小毛病,如果我跟谁哭诉,倒显得我太刻薄,可我真的受不了她这些坏习惯,到后来她一出这些招,我就习惯性头疼。

别以为我没想过跟她分手,可这世上就有些人,像牛皮糖,粘上你,你就甭想逃。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搞明白,桃子为什么非得死缠着我。我在一家机关单位办公室当差,也许这是唯一吸引她的地方。但她后来也知道了,机关单位没油水,我一个月赚那点银子,除了吃喝拉撒,肯定剩不下多少来。而且,在单位里要排资论辈,我熬到退休,最大的出息,就是能混个主任,说不定主任前头还得带个副字。

我明确地向她表示,不想耽误她终生幸福,让她趁早另栖高枝。她嘻嘻哈哈说她这辈子泡到我,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我后来结结巴巴连说带比画,终于让她明白过来。她丁点卷铺盖走人的意思没有,而是冷静地打了个电话。当天晚上,三个彪形大汉冲到我家里来,暴揍我一顿后,领头那个光头,跟拎小鸡似的把我拎到楼下小饭馆里,逼着我喝了小半斤劣质白酒。我晕乎乎地忘了身上的疼,到最后已经拍着光头的后胸勺跟他称兄道弟了。

最后分手的时候,光头对我说,他是桃子的亲哥,绰号叫刀子。他还说,桃子以前上过男人的当,精神受过刺激,为此在医院里待了小半年。

听这话我酒全醒了,问那骗她的男人现在怎么样了。刀子拍拍光头,好像挺羞涩的样子,半天才说那男人让桃子给砍了,现在上公交车都有人给他让座。

刀子一伙走后,我找了根电线杆,蹲下面呜呜地哭。

我已经预见了我极其凄惨的一生,所有未婚青年最美好的憧憬,那会儿都变成了身上的伤,痛得我死去活来。我想到也许桃子的那些毛病都不算什么,但我怎么能忍受一个曾经的精神病患者,这辈子跟我一口锅里吃饭一张床上睡觉。

那时候,我宁愿自己是小偷,宁愿蹲派出所的铁笼子。但现实不是网络,换个ID就变成另外一个人。我还必须每天老老实实上班,再回家伺候桃子。

我像具行尸走肉,成天在噩梦里晃来晃去。我用来安慰自己的唯一方式,就是让自己相信,我在扮演一个可怜虫的角色。戏总会落幕,演员也有卸妆的时候,也许在下一场戏里,我会扮演一个全新的角色。

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场戏,居然会以这样一个结局来收场。

我在窗帘后面,窥视着进来的女人。

女人好像挺累,进门先躺在沙发上,数分钟后,这才起身进了卫生间。她在里面足足折腾了半小时,出来后已经换了身睡衣,脸上还敷了层面膜。回到沙发上坐下,打开电视,遥控器按来按去,好半天才选中一个台,居然是直销广告。画面里,一个中年女人非常无耻地在鼓吹一种化妆品,还拿她以前满脸褶子的照片,和现在细皮嫩肉的模样做比较。画面做得挺假,眼神稍微好点的人,都能看出破绽来,但那女人却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我开始很紧张,生怕弄出点声响来惊动她。这深更半夜的,她一叫唤,不定能把什么招来。所以我站那儿一动不敢动,没多久脖子腰就全僵了。我希望她赶快到卧室去,头挨枕头就睡着。我还很后悔,刚才她进门的时候,我干吗不堂堂正正地坐在沙发上。虽然打学校出来,我就没参加过任何体育锻炼,但我还真不信对付不了这样一个女流之辈。是我一时胆怯,躲了起来,让自己身陷这种极尴尬的境地。

当然,躲起来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品味女人。

从台上走到台下,最先失去的必定是光环。女人和在电视上比,显得平庸了不少。当然不能说她不漂亮,只是这种漂亮,已经从天上掉到了地下,让人觉得触手可及了。

而且,我还断定,女人一定不够仔细,一个陌生的男人躲到了她的家里,她居然没一点感觉。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奉劝那些独居的女人,晚上回来后,一定要先把家里检查一遍,没准什么时候,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就会潜入到你的房子里,躲在窗帘后面窥视你。

女人终于有了困意,连打了三个哈欠后,去卫生间里洗干净了脸,出来后又磨蹭了一会儿,这才懒懒散散地关了客厅的灯,进了卧室。

卧室门关上,客厅变得一片黑暗。我快不行了,一动不动杵那儿个把小时,全身的血液都像凝固了。但就是这样,我还是咬着牙又坚持了十多分钟,这才从窗帘后面走出来。

我想先活动一下腿脚,但蓦然间觉得眼前飞出来许多小亮片。头晕,眼花,看什么都是亮晶晶一片。我必须先让自己歇会儿,恢复一下状态。我闭上眼,那些小亮片还在,不停地飞。小亮片后面还有些别的什么,我想看仔细些,蓦然间一张脸凑了过来,肤色煞白,沾着血迹,一双眼睛圆睁着,里面却泛着死亡的灰暗。

我悚然一惊,身子颤栗了一下,眼睛睁开,那张脸与小亮片一块儿消失不见。

我的身子很冷,觉得有些恐惧一瞬间抓住了我。

这时候,我已经对接下来要做的事开始犹豫,那张脸击溃了我积聚许久的勇气。但是,我仍然一步步向着卧室方向走去,因为我是箭,已在弦上,难道我大老远跑到这城市来,却在最后关头打退堂鼓?

我说过,我热衷于扮演不同的角色,但那只局限在网上。而忽然有一天,有扇门冲着我打开,进去,便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要抵制这样的诱惑实在很难,而且,那扇门里还有位电视新闻女主持人。

我已经站到了卧室门边,门在一推之下,便慢慢开了。卧室里也没有灯光,窗外的月色透过薄纱的窗帘飘进来,让房间淡淡笼着一层薄霜似的清凉。

踏进房门,慢慢向着床边走去。床上躺着一个影子,我似乎在清凉中听到了女人轻微的呼吸。心跳加快,手心里渗出汗来,甚至,我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越来越粗重的呼吸。

手已经触到了柔软的被子,我的心里荡漾了一下,随即便怔住了。

被子软得出乎意料,根本没使一点劲,它就塌了下去。

床上没有人。

不安刚掠过心头,大脑还没来得及对此做出反应,蓦然间有些声响在身后传来。回身,便看到女人,白色睡裙,披散着长发,月光笼在她的身上,像从黑暗深处走来的女妖。

女妖手中还拿着什么东西,胳膊抡圆了照着我的脑门砸下来。

来不及闪避,来不及出声,我那时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闭上眼睛——血光四溅,鲜红得简直有点眩目。一朵血花绽放,花蕊迅速扩张,像一张巨大的嘴,慢慢将我吞噬。

我能感觉到生命的气息,轻烟样开始消散,我的周身,笼罩着死亡。

蓦然翻身坐起,已是大汗淋漓。我现在坚信,我在9个月前的噩梦中,已经预见到了我在另外一座城市发生的故事。正是冬夜,窗外沥沥飘着小雨,寒意正浓。我想抽根烟,床头的烟盒空了,我又不想从被窝里出去。心里很矛盾。在我的身边,桃子睡得正香,头都埋到被子里,一动不动。这时候,世界对我是安静的。

跟桃子同居已经半年多,我改掉了睡懒觉的坏习惯,每天差不多天一亮就起床,踏着初升的朝阳出门。晚上,我彻头彻尾变成了堕落的男人,开始接受同事的邀请,流连于各种风月场所。我每个月那点工资,交到桃子手上一半后,剩下的常常两三天,就花个精光。当然我还有一笔小小的积蓄,可我不愿意动用它,事实证明,它在我今后的生活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就算我脸皮再厚,但也不能老蹭别人的油,所以,有些时候,实在没事可做,我就手插裤兜里逛大街,一个人。

我不再想自己是小偷,我是可怜的无家可归者,如果可能,我将跟随一辆大篷车,去四方流浪。为此,我接连一个星期,晚上下班后去陪一个卖乐器的老头。我到现在也说不上那乐器的名字,看起来就是一个葫芦,一头插根管子,含在嘴里能吹出好听的曲调。我开始痴迷于流浪乐手的角色,七天时间已经能熟练吹奏三首简单的曲子。老头后来离开了这座城市,我在大街小巷里四处寻找他,累了,就坐在商场前的台阶上,吹那葫芦乐器。如果那段时间你恰好到过我们这座城市,说不定还在深夜的街头听过我的吹奏。

常常会是午夜,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那会儿桃子已经睡了,有时候还没有。她没睡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等我。我现在已经可以无视桃子的那些坏毛病,但却能不断从她身上发掘出新的特质。她愚蠢,半年多霸着我的电脑,至今仍然只会玩连连看和明星三缺一;她懒惰,换下的衣服一周才洗一次,而且是逼着我洗;她变得越来越粗鲁,后来发展到对我动手,最厉害的一次就是早晨我刚睁开眼,一个拳头劈头盖脸砸下来。为此我专门做了一个白飘带挂在墙上,但无论我怎么暗示,她都不明白白飘带是全世界反对家庭暴力的标志。

我想反抗,脑子里冒出来很多念头,包括静坐绝食在家里拉一条示威横幅,但我最后做的,还是一巴掌扇在她的脸上。我为一时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光头的刀子再次暴揍我一顿后,这回差不多灌了我一斤白酒。我晕乎乎地回到家里,桃子披头散发像梅超风样向我冲过来,她身上的杀气让我不寒而栗。

我开始计划一次逃亡,真正的,像个男人样远远地逃开,再不回来。我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在单位每天拍马屁看人眼色,在家里,面对一个粗鲁恶俗的女人,还要受她欺负。我开始虚构一个新的角色,虽然还跟流浪有关,但已经不再是乐手,而是逃犯。

没错,逃犯。它的吸引力,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角色。想到可以单身亡命天涯,在祖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与我公安干警斗智斗勇,不禁连血液都要沸腾起来。更重要的是,我就此可以跟现在的生活说再见,抛弃那个粗鲁恶俗的女人。

飘着小雨的冬夜,我从噩梦中醒来。想抽烟,又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借着夜灯的微光,我环顾房间,还有睡在我身边的桃子。我想到明天就要离开这里,开始四处流浪,心里盈荡着报复的快感。

但是那个噩梦却让我犹豫,而且心生惧意。在人的心里,永远对立着矛盾的念头。我对逃离曾是那么渴望,为此还做了精心的准备,然而事到临头,我却开始怀疑,开始恐慌,不知道这一步走下去,等待我的究竟会是什么。

我告诉自己,其实我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为了让自己相信,我还揭开被子,强迫自己去看桃子的脸——刹那间,我迷惑于梦境与现实之间,梦中的血光再现,但它们现在却已凝固在桃子的身上。桃子脑门上有个洞,尽管我已经为她擦了好多遍,但洞里仍然在慢慢向外渗着血,流到她的脸上,脖子上,再洇湿被褥。

现在的桃子不再粗鲁,也不再恶俗,她看起来像是睡着了。我相信,如果擦净血迹,她睡着后的样子,无疑是个能让很多男人垂涎的美女。但这美女却再不能醒来,她的灵魂已随死神离去,剩下我守着她的躯体,回忆她带给我的噩梦。

清晨,东方稍现一丝曙光,我撑着一把黑伞,一步步远离过去的生活。

我除了随身带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兜里还揣着一张50万元的支票。50万元对于有钱人并不算很多,但我只是个普通的公务员,如果不是单位里换电脑,恰好采购的任务落到了我的身上,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同时拥有这么多钱。

汽笛长鸣,当城市从睡梦中醒来,我已离去,再不会回来。

电影里有种常用特技,就是慢镜头。如果让我来安排这场戏,我会让黑暗中,女人砸向我的硬物慢下来,这样,我就能有时间来告诉你们,在9个月前,这样的情节曾经发生过,只不过,遭到重创的人是桃子——当她喋喋不休在冲着我抱怨什么的时候,我顺手绰起桌上的烟灰缸,砸在了她的脑袋上。

我所有关于血光四溅的幻象,其实都来自那段真实的经历。

历史有着惊人的重复性,我闭上眼睛,等待血光从我脑袋上闪现。同时,眼前浮现桃子满是血污的面孔。她的眼睛瞪得很大,似乎到死也不相信我会对她痛下杀手。

寂静。我想脑袋被砸个洞一定会很疼,但我没有感觉,所以有些不甘心,仍然闭着眼等待。我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直到确定疼痛再不会发生,这才慢慢睁开眼。

身着白裙,长发披散的女人怔怔地看着我,眼神有些迷离,表情特别幽怨。她消瘦的身子在月光下,显得愈发单薄。她的双手无力地垂下来,右手虽然还抓着一尊青瓷花瓶,但却再无一点杀伤力——我记得青瓷花瓶本该在客厅里,女人什么时候将它带进了卧室?这样看女人其实在客厅里便发现了闯入者,她不动声色,进卧室诱我入瓮。青瓷花瓶看起来结实墩厚,如果落在我的脑袋上,我不趴下至少也得迷糊半天。

但女人为什么会在即将得手之际,放过我这个陌生的闯入者?

“你既然已经丢下我,为什么还要回来?”女人嗔怨地道。

我飞快地想,这时候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虽然留在这里生活,对我充满诱惑,但是我还没有疯狂到失去理智,所以,我知道这时候我应该保持沉默。

我上前一步,伸出双臂,慢慢将女人揽在了怀里。女人的身子起初有些僵硬,但很快就柔软下来,像藤萝,紧紧地将我缠绕。

在她没有发现我真实身份前,她是我的老婆。

我去过很多地方,很快厌倦了这种居无定所的生活。逃亡和流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漂泊方式,我不幸选择了前者,因而没有感受到任何自由的惬意。三个月之后,我来到了决定我将来命运的南方小城,我坐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呆呆地望着脚下的旅行包。我已经衣衫褴褛,头发耷拉在肩上,我还记得我至少一个月没有洗澡,看着藏污纳垢的指甲,就能想象到我现在脏到什么程度。在这城市里,我还看到很多和我一样的人,跪伏在路边行乞。我比他们看起来更猥琐,但我保持了作为人的起码尊严,当然,在我背后,还有另外一种支撑我的力量——在我那脏不啦叽的旅行袋内,藏着50万元现金——我没傻到带着张支票满世界晃悠,单位里发现我携款潜逃后,肯定会到银行查询那笔款的下落,我早在他们起疑之前,将支票换成了现金。

但它们到现在,仍然一分不少地待在我的旅行袋里,它们对于我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用于交换的货币,而是一种精神力量。无论我身处何地,面对何种窘境,它们都像大海中一盏航灯,或是冬夜里一堆篝火,给我方向和温暖。

除了这些钱,我还有一笔小小的积蓄,我用它们来维持这3个月的生活。

在南方小城市里,我花光了那笔积蓄的最后一分钱。肚子很饱,塑料袋里还剩下两个没吃完的馒头,坐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晒着太阳,我居然感受到了久违的慵懒。也许睡一觉是我最好的选择,而我真的睡着了,枕着破旧的旅行袋——我很警觉,任何一点动静都会吵醒我。而且,我也不担心旅行袋里的钞票,乞丐不会成为小偷或者强盗下手的目标。

后来发生的事,一定超出你们所有人的想象。

我不想叙述我在梦里吹着葫芦乐器向西而去,身上洒满自由的阳光。事实上我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漫长得让我在梦里看到自己须发皆白。我醒时,天已经黑了,繁星点缀在南方小城的天空。手脚有些僵硬,我睁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自己身在何处。我坐起来,发现我的脚边,坐着一个男人。

要知道我是蜷缩着身子侧卧在椅子上,脚边剩下的地方实在有限,但那男人宁愿让半边屁股悬空,也不来侵占我的地方,这让我对他顿生好感。

我坐起来,那男人转过头来看我,因为他的身后不远处有盏路灯,所以他的整个面孔都在阴影里。

“你醒了,我已经等你好长时间了。”他说。

我肯定不认识这个男人,他的声音听起来陌生极了。我心里正在盘算他等我的目的,他忽然站了起来,向我这边走了几步,然后慢慢转过身来,这时候,我瞪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那男人居然和我有着一模一样的脸——当然是我以前的脸。

世界上还有如此酷似的两个人,不亲眼见到,连我都不敢相信。我看着那男人,就像看着3个月前的自己。这下,不用说你们也知道了他为什么要眼巴巴地等我醒来,如果我见到这样一个男人,一定也会对他充满好奇。

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衫,底下是条咖啡色的西裤,短短的头发,光滑的下巴,虽然面上有抑制不住的风尘之色,但仍能让人一眼就看出他活得非常讲究。那个晚上他带我去洗了澡,剪了头发,还在商场里买了身干净衣服。后来我们俩站在商场的镜子前,看着对面并肩而立的两个人,都在感慨造物主的神奇——也许他老人家哪天心血来潮,坐在自己的电脑前,点击鼠标,复制、粘贴,这世界上便有了我们这样两个人。

现在,命运让我们两人聚到了一块儿,是不是预示着在我们俩之间,会发生一些故事?

女人身子一紧,在我猝不及防时,蓦地一把推开我,手中的青瓷花瓶再度高高举起。“你是谁?”她厉声喝道,但声音里却有掩饰不住的颤音,她的脸上,也露出深深的恐惧。

我沉默,呆呆地盯着女人看,心里已经在开始惋惜。

我忽略了一件事,就是容貌并不是区分两个人的唯一条件。但刚才我抱住的,是南方小城里那男人的老婆。就算我可以骗得了天下人,但却瞒不过她。夫妻间总会有些隐蔽的习惯,甚至彼此的气息,都可以成为一种标志。

我沉默并不是想逃避,而是在想该如何向女人解释发生的一切。

我说——

没错,我不是你的丈夫,但你现在把我当成你的丈夫,应该是你最好的选择。在那个南方小城,我遇到了你的丈夫,我们惊讶对方有着和自己相同的面孔,所以很快就无话不谈,仿佛是对相交多年的老友,更像一对亲如手足的兄弟。在聊天中,我知道了你丈夫离开你的原因,他爱上了别的女人,最后不惜离家出走,以为在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可以重新开始生活。但是,结果却让他沮丧,他深爱的情人卷走了他的大部分钱财,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在这时,他又发现自己患上了绝症,医生告诉他,他在这世上已经活不了几天了。

抛弃了家庭和事业,失去了情人和钱财,最后,连生命都将离他而去,除了绝望,他还感到深深的自责与悔恨。他告诉我,他在等待死亡来临这段时间,想到最多的就是他的妻子,他伤害了你,希望自己有机会弥补。但是,他却没有勇气来面对你,所以,他想让我代替他回来照顾你。

现在想,你的丈夫很聪明,他知道天下没有哪个妻子,会认不出自己的丈夫,所以,他给了我诱惑,让我来找你。但是,他又对我说,如果他的妻子知道我不是他,那么,我必须为他做点事。

“什么事?”女人手中的花瓶已经垂下,但眼神依然保持着警觉。

我的手中多了张纸片,递到女人面前。上面是南方小城那男人写下的一张离婚协议书,有了它和我,女人便能重新获得自由。

“他知道你这样的女人,身边不会缺少男人,他希望你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女人将协议书抓在手里,眼中有些泪落了下来。我不敢在这里猜度他们夫妻的关系,至少这一刻我相信,他们曾经爱过。

告别女人,重新走在夜色里,我的心情变得异常轻松。女人的存在对我是种诱惑,现在诱惑不在了,我们约好明天一块儿去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我便可以正式成为南方小城里那个男人,开始扮演一个新的角色——我已厌倦了流浪和逃亡。

我打算结束这里的事情后,回到南方小城,在那里开始新的生活。当然,也许警察会找到我,但电视新闻女主持人会为我证明,我是她的前夫,而不是那个杀了自己女朋友,携款潜逃的罪犯——我想,这将是我来这城市最大的收获。

我回洋桥巷里的老房子,那里,是“我”离开前与情人约会的地方。

男人跟我说,没有人知道那房子的事,我在那里会非常安全。我站在院门前掏钥匙的时候,心里还很坦然,直到我的身后,悄无声息地出现几条人影。

我来不及反抗,已经被掐倒在地。我想呼救,嘴巴又被掩住。拳脚落下来,我只有双手抱头,尽量蜷缩身子。疼痛渐渐变成晕眩,当我还保留最后一点清醒的意识时,被人像拖条死狗样拖到了房中。

眼前一片血色,但我还是看清了站在我面前的这些人。他们显然是些坏人,虎背熊腰袒胸露背的模样,再加上脸上凶恶的表情,显示他们正在努力扮演着电影里黑社会的角色。戏到了这里,他们的头该出场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已经隐约察觉到我陷入了一个圈套。

坏人的头是个中年男人,看起来还算面善,只是鼻梁上卡副金丝边眼镜,看起来多了几分奸像。“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她在哪里了?”坏人的头说。

我不知道这里的“她”指的是谁,但却知道问题的关键——我必须让他们明白他们找错了人。南方小城里那男人也许并不像他表现得那么坦诚,就像我,讲述自己的经历时,便隐瞒了自己罪犯的身份。

“你们错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忍着痛说。

眼镜男人当然不相信我的话,他将几张照片摔到我的面前,我看见照片上的男人和我长得一模一样,他的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关系并不复杂,我一下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照片上的女人跟人私奔,她的丈夫,也就是金丝边眼镜男人,终于找到了带走他妻子的男人。他不会放过那个男人,当然之前,他必须先从他嘴里知道妻子的下落。

可是,事情远远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那女人在私奔前,带走了眼镜男人一大笔钱。当我知道那笔钱的数量时,我便明白了南方小城那男人为我设下的圈套——他要我到这城市来找她的老婆,其实是将我送给这个眼镜男人。我还想到,也许他的情人并没有离开他,更没有卷走他的财物,甚至,他的绝症都是假的。那个午后,他见到睡在街心花园里的我,心思一动,想到如果我代替他死去,那么,有了那笔钱,他的余生将会过得很快活。

我笑了。这样的圈套不可谓不巧妙,但是,它却永远没有成功的机会了。

我挣扎着,从旅行袋里取出一张报纸。眼镜男人瞪着报纸上的一张照片,开始变得犹豫——那是南方小城的晚报,就在我离开前,刊发了一则认尸启事。死人的模样虽然会改变,但你仔细看,一定会发现尸体有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

“如果我想取代他的身份,我又怎么会让他活在这世界上呢?”我说。

眼镜男人还是不相信我的话,所以,我这回又取出了两张身份证,并且说:“如果你还不相信,可以去找一个女人。她会告诉你,我跟他丈夫究竟有哪些不同。”

于是,我又看见了电视新闻的女主持人,这回,她带来了一张照片,上面是她跟丈夫穿着泳衣的合影。丈夫赤裸的左肩上,赫然有一块指甲大小的胎记。

眼镜男人黑道起家,在这城市的势力,不容人小觑。但他并不是穷凶恶极的人,所以,他临走时向我道了歉,还丢下名片,说愿意承担我去医院的所有费用。我当然不会为了那点钱再去麻烦他,但我还是非常诚恳地向他表示了感谢。

房子里只剩下我和女主持人,她现在知道我杀了她的丈夫,所以神情变得愈发冷漠。

我慢慢走近她,与她近在咫尺。她忽然一巴掌重重地向我挥过来,我不躲不避,还露出了笑容。女人的巴掌落到我脸上,软软的已经没有一点力道。她的胳膊像蛇,飞快地缠上我的脖子,她的整个身子也偎过来,贴着我的。

“好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了。”女人咬着我的耳朵道。

我笑得很开心,回答女人的,就是将她抱起来丢到床上。

现在你们知道我是谁了吧,也知道我在南方小城市杀死了那个乞丐。那个乞丐是多么孤单,我只带他去吃了一顿饭,他便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故事告诉给我。他死后我查看过他的旅行包,里面只有一些破烂玩意儿,根本没他说的50万现金,所以我怀疑他是否真的杀了他的女朋友。但那是跟我无关的事,我才懒得去管。

我杀死了他,把他丢在河堤上,他到死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死他。

这是我杀的第二个人,所以手法已经很熟练了。除了那乞丐,我还杀过一个女人,她想抛下我,独自带着那些钱走,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杀死了她。我有了很多钱,却开始怀念以前的生活,当我在南方小城的街心花园里看到那个乞丐时,我就知道,好戏要上演了。

杀死那女人后,我向妻子忏悔,她原谅了我,并且在这场戏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别忘了那张照片——可怜的眼镜男人,他被一张合成照片给骗了,别说胎记,就是把个猩猩变成美女,现在的电脑软件也能轻易做到。

夜深了,女人躺在我的身边睡得正香。我盯着她熟睡时的样子,发现她的眼角额头已有了些细细的皱纹。她虽然还很美丽,但已经不再年轻。

我心里有些遗憾,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明天跟她办好离婚手续,我会离开这里去往另一个城市,在那里,有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正在等着我。

她是我的情人。我怎么舍得杀死那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呢?何况,她真的非常爱我,她也根本不会想到抛下我,带着钱离开。

于是我也睡了,一夜无梦,异常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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