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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凤爪

中国人对食物的命名太有想象力了。譬如,楞是能把鸡爪叫做凤爪。你说好听不好听?真正是化腐朽为神奇。

凤凰我没见过(估计没人见过)。可我吃过凤爪。北京街头的熟食铺子里,也就几块钱一斤。吃着吃着,我对这玩意儿居然上瘾了。并不完全因为它名字起得好,味道也不赖。

刚工作那几年,我经常去外地出差,坐硬座车厢,像个跑供销的。屏住呼吸把火车上难吃的盒饭扒拉下去,饱是饱了,反而更馋了。就想买点零食喝啤酒。

每在小站停靠,我都要拉开车窗买一瓶当地产的啤酒。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一路喝下去,这些不同流域的啤酒全汇聚在我身体里。我找到了海纳百川的感觉。

下酒菜首选凤爪。几乎每个站台都有推车在卖,塑料袋真空包装的。想不到凤爪会如此大众化。

单身外出,无牵无挂。我联想到游龙戏凤这句成语。只不过我戏的不是凤凰,而是凤爪。各地的制作方法差异很大:有卤制的,有野山椒腌制的,甚至还有裹面后油炸的……

饭后小酌,凤爪挺合适。既有嚼头,又不胀肚子。边啃边斜眼看窗外的青山绿水。其实,光靠风景下酒也可以,但时间长了,难免寡味。拎根凤爪啃啃就带有游戏性。

有一个笑话。说一位上海人来北京,带了只螃蟹在火车上吃,车到了终点,只吃了螃蟹的一条腿。本是形容这人的小气。但是否也说明:他本身就不饿嘛,纯粹吃着玩的。

凤爪也属于这类不饿时吃着玩的食品。否则路过德州时,早就买一整只扒鸡了。或者,舍凤爪而取猪蹄了。

百无聊赖的旅行,就着凤爪喝啤酒,相当于边喝茶边嗑瓜子。打发时间呗。

不知从何时起,中国人突发奇想把鸡爪叫做凤爪的。这很有先见之明。近些年来,鸡的名声多多少少有点败坏。许多地方,把小姐叫做鸡。若以鸡爪相称,是否会影响食客的心情及销售量?不得而知。

但凤凰在中国的神话里绝对是没有任何缺点的鸟。正因为它太完美了,所以我们见不着。

既然谁都见不着,就常常用鸡来作它的替身。广东名菜龙虎凤,即用蛇、猫与鸡同炖。

中国菜是很有创造性的。中国菜里最宝贵且最难买到的调料,就是想象力。甚至能把世俗的鸡爪上升到形而上的境界。龙和凤,神话中的这两大吉祥物,在百姓的食谱里都能找到。中国的饮食,确实最有资格称作文化的。

一个民间的美食家,即使没有文化(哪怕索性是个文盲),也算文化人。

在中国,几乎找不到彻底没有文化的人。不懂别的文化,怎么也懂一点饮食文化吧。馋就是他的求知欲。

中国菜是四大发明之外的第五大发明。至今仍遥遥领先于世界。在中国,美食家比科学家更自信,也更自豪。

绿豆

在韩国电视剧《大长今》里,长今的母亲是皇宫里御膳厨房的宫女,后来遭受宫廷黑暗势力迫害,被强行灌进了剧毒的附子汤。幸亏宫里的好朋友在紧急关头随手找到一种放在厨房里的汤水,给长今的母亲喝下一瓶,正是这种汤水解掉了附子汤的毒性,使她起死回生。这种奇妙的汤水其实是用最普通的绿豆煮出来的绿豆汤。

根据中医药食观点,绿色的东西大都性寒,可以其清热;红色的东西性热,用以温补。绿豆与红豆虽同属豆类,属性上却有区别。说到红豆,人们会想起唐朝王维的诗句“此物最相思”,因而又有相思豆之美称。绿豆也许不如红豆那么浪漫,附丽着浓郁的人文色彩,但它味甘性寒,可以加速有毒物质在体内的代谢转化向外排泄,具有解除百毒的功效。

中国古代的皇帝梦想长生不老,千方百计寻求灵丹妙药,因而发展了炼丹术。炼制的所谓仙丹主要是汞、铅、铜一类的化合物,这些物质元素不仅无法使人延年益寿,一旦通过呼吸进入人体,还很容易发生腹病、呕吐等中毒现象。

当时的炼丹之士在烟熏火燎中为避免中毒,常将具有清热解毒功效的绿豆煮水饮用。人造的灵丹不灵,反而是绿豆——这自然界的灵丹,百试不爽。现代社会,置身于化工厂、冶金厂等特殊工作环境的人仍然面临吸入重金属物质的危险,即使普通人,也难以避免吸入汽车排放的尾气、室内装修的有毒气体,为抵御各种空气污染物的侵害,绿豆汤仍然是我们手中古老的法宝。

绿豆还有一种衍生产物:绿豆芽。与笋、菌并列为素食鲜味三霸。又叫如意菜。可谓青出入蓝、而胜于蓝。

绿豆芽能那么鲜美,它的原型绿豆,也不会难吃。小时候过年,很爱吃一种油汪汪的绿豆糕,觉得那是天底下最有滋味的食物。汪曾祺评比各地绿豆糕,觉得昆明的吉庆祥和苏州采芝斋最好,油重,且加了玫瑰花;而北京的不加油,是干的,吃起来噎人。只是,好久未吃到了,不知道商店里是否还有的卖?买的人还多吗?现在,食物的品种越来越多,反而让人很难对某一种留下很深印象。而过去那个物质并不丰富的时代,总有那么几种食物,让我们一辈子念念不忘。一想起,就口有余香。

汪曾祺认为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粉丝好像是中国的特产,外国名之曰玻璃面条……华侨很爱吃粉丝,大概这会引起他们的故国之思,每年国内要运销大量粉丝到东南亚各地,一律称为‘龙口细粉’。”粉丝粉丝,丝丝缕缕,其实完全可以把粉丝的“丝”改换为思念的“思”。或者说,粉丝之思。

松子

小时候看到过这样的动画片或漫画:一只可爱的松鼠,蹲坐在树枝上,捧着松果,愉快地啃食着松子,就像人类嗑瓜子一样轻松、随意。那一定是它的开心果。瞧它越吃越高兴,篷松而粗大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了。

其实松子不仅是松鼠的至爱,也是人的美食。《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不仅爱吃美女嘴上的口红,也吃过不少松子。宝玉经常偷跑到袭人老家玩耍,花袭人姑娘就细心地剥开松子、吹去薄皮,用手帕托着送到宝玉手上。这哪是松子,分明是姑娘袒露的一颗爱心。宝玉能不喜欢吗?松子有滋补养颜的作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多吃了松子,才使得美男子贾宝玉更美了。多情公子贾宝玉,本身就像一只在大观园里梦游的松鼠,活蹦乱跳,乐此不疲地嗑开一个个姑娘的芳名。

说起松子,便想到一道大众菜,松仁玉米。几乎每家餐馆的菜单上都有。玉米甜、松子香。香甜交加。雅俗共赏。虽是炒菜,却颇像可口的零食。

江南人吃甜羹,譬如八宝粥,喜欢在上面薄薄地洒一层松子。松子也是最出彩的。余香满口。唐朝的食疗食品长生粥,据说也是这种做法。

江南人过年,还爱吃松子糖,三角形,冰糖包裹着密密麻麻的松子。那是清贫的年代,用李逵的话说“口里能淡出鸟来”,自然觉得糖果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而松子糖,又是糖果里最好吃的。一个春节过下来,又开始上课了,小朋友的嘴里都是松子的香气。

松子还可以酿酒或泡酒。西方有一种名酒,好像叫杜松子酒。

艾草

小时候,每年端午节这天,母亲都会在家门口挂上艾草。端午,是农历五月的第一个节日,阳气至极、万物茂盛,于是要避毒,预防阴疾。“此日采众药,以除毒气”。艾草正是首选。医家说“杏乃中医之花,艾乃中医之草”。早在三千年前人们就懂得采集艾草治病。它有八十多种功效,被誉为中草药钻石,可治百病。谚语说得好:“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用艾草来祛风散寒,可解除风寒之苦。

端午节粽子的品种很多,比如甜粽子里加入些许薄荷,还有用艾草浸米的,叫艾香粽子。特殊的香气渗透进米粒,又有防病解毒的效果。堪称最古老的药膳了。

中国传统医学认为:人类的疾病,实质上就是人与自然失去了和谐关系或平衡关系所致。人与天地万物不协调了,就要通过取用自然的植物、矿物、动物,来达到新的平衡。艾草在端午节受到重用,也是为了顺应天时地和。采摘悬挂艾草,既为了避病邪解瘟毒,也为留存日后当药用。端午一过,天气变得炎热,蚊蝇等害虫开始滋生、传播疾病,艾草具有抑制细菌传播的功效,仿佛也成了苦夏里的救星。人们常把某些清热解毒的中药称为“天然的抗菌素”,艾草就是。

芹菜

芹菜是一种很古老的蔬菜。神农尝百草,应该包括野芹,又叫药芹。芹菜的根、茎、叶都能食用以及药用,被称为“厨房里的药物”。神农氏既是中华民族的农业之神,又是医药之神,很难说他拎着锄头、竹篓满世界转悠,是在采药呢,还是摘菜?中医认为药食同源、药食互补、药食互用。又说药补不如食补。食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芹菜中的芹菜碱,有明显的降血压和减脂作用。用各种手法烹饪芹菜,你会觉得比生吞那些药片药丸子强多了。甚至还可以慢慢享受这种香脆的口感。做个懂得动植物药性、药理的美食家,也比单纯做个老中医强多了。连服药的过程都可以很艺术、很技巧地玩味。哪在服药呀,分明是饕餮。

芹菜是很有诗意的植物,因为它不仅出现在《本草纲目》里,更出现在《诗经》里:“芹楚葵也。”被古人别称为楚地之葵。葵在当时并不仅指向日葵,而是指冬苋菜,古代的一种主要蔬菜,元朝的《农书》称葵为百菜之王。芹菜被视为楚葵,正如作为葵之一种的木耳菜,本名落葵。可见它很早就作为蔬菜,出现在中国百姓的餐桌上。

秦始皇时代的吕不韦,看来也挺嗜好这一口。《吕氏春秋》里对芹菜大加推崇:“秋菜之美者,有云梦之芹。”云梦即云梦泽,属于楚地。湖南湖北一带的芹菜,看来当时在统一后的全中国都很出名。

有人认为芹菜是由丝绸之路从西方传入中国,其实指的那种粗大健硕的西芹。我可一点没觉得芹菜算啥进口货、舶来品。干嘛要拿好端端的丝绸去换啥芹菜?咱中国早就有土生土长的芹菜了,而且味道一点也不差。不信你就去翻翻《诗经》,翻翻《本草》。

最爱吃芹菜的,要算唐朝著名的丞相魏征。他总是不近人情、直言进谏,连唐太宗有时都有点怵他,问负责内务的大臣,有啥好东西能使这个倔脾气的魏老头动真情?内臣回答:魏征在见到芹菜时,会流露出馋相,每吃时必定下意识地喜形于色、咂嘴称快,惟独此处可见其真。唐太宗想这好办,于是请魏征吃饭,满桌佳肴,其中有三碗芹菜,魏征眉飞色舞地吃得净光,几乎都没动别的菜。太宗当即指出:“你总是自称无所嗜好,并且也要我这么做。可我今天亲眼见你特别爱芹菜。连你都有嗜好,更何况别人呢?”魏征这才知道皇上赐饭是有用意的,也忍不住地乐了。

荞麦

南米北面。说的是南方人爱吃米饭,北方人爱吃面食。南方人也用稻米做成米粉、元宵、米豆腐之类,变换的花样总不如北方面食的品种多。

五谷杂粮,荞麦很明显相当于粗粮。粗粮也可细做,成为很讲究的美食。荞麦可以煮粥,风味独特,还可做成面条等等。腊八粥里用尽各种谷物、豆类、干鲜果品,却很少搁荞麦的,不知为什么?是因为它稀缺,还是因为其味苦涩,不适宜加入“甜蜜大合唱”?

荞麦挺古老的。古书《图经本草》,有荞麦“实肠胃、益气力”的记载。另一部书,《植物名实图考》,说荞麦“性能消积,俗呼净肠草”。由净肠草这个外号来看,古人没怎么把它当成粮食,而视同草芥。荞麦有淡淡的清苦味,又叫苦荞。菜里面有苦菜、苦瓜,面食里也有苦荞面。酸甜苦辣咸,苦是中医五味之一。

荞麦中的苦味素具有清热败火健胃的作用。苦荞不苦,并不是真苦,它是一种很有益的药食。尼泊尔人高血脂患病率极低,科学家研究其饮食习惯发现,当地人极爱吃荞麦及其嫩茎叶。我国凉山彝族人民长期以苦荞为主食,尽量生活条件艰苦,但健康状况很好,患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疾病的极少。看来也是靠苦荞保佑?

忆苦饭,用荞麦是合适的。过去的年代,忆苦思甜,为了受教育。可前几年北京还出现过一批专以困难时期的食物为主题的特色餐馆,譬如吃各种杂粮,棒子面贴饼子窝窝头菜团子,全招呼。忆苦已不是为了思甜,而是甜腻了,甜过头了,想改换口味,吃点苦头了。这能不能叫作自讨苦吃?

真有意思,现在糖果巧克力满大街都是,人们偏偏还要踏破铁鞋去找苦吃。看来苦比甜更难得。

还有谁想吃苦的?我这就给您下一碗苦荞面,没菜,连黄瓜蘸大酱都没有——顶多再凉拌一盘苦瓜,让您苦上加苦。您呀也别当吃饭,就当嗽嗽口吧。是啊,老那么甜蜜蜜的,如胶似漆,谁受得了?苦比甜可刺激多了,带劲多了。

萝卜

齐白石说荔枝为水果之王,白菜为蔬菜之王。但更早的版本,譬如《本草纲目》中,水果之王是桂圆,蔬菜之王是萝卜。萝卜有多种,最好的是白萝卜,雅称象牙白。还有紫红的萝卜,叫心里美,另有青萝卜,胡萝卜等等。北京的小水萝卜,在江苏一带又叫杨花萝卜,名字更有诗意了,表明它是杨花飞舞时节上市的。

萝卜性平微寒,具有消食化气、增进食俗的功效。既是蔬菜中的王者,又可当作水果来生吃。在旧社会,它又是穷人的水果;荔枝、苹果、梨等水果偏甜,而萝卜口感清脆爽朗。民间有“十月萝卜小人参”、“冬食萝卜夏吃姜,不劳医生开药方”之说。萝卜中维生素的含量比一般水果还多。

萝卜制成泡菜或腌萝卜干,开胃。

北京老字号致美斋,最初是点心铺,所制萝卜丝饼曾风行一时。但萝卜丝饼做得最好的,也可能是最早的,在苏州扬州一带:以萝卜丝加荤油、葱、盐为馅,以清油和面起酥,出炉趁热吃,香得人下巴都快掉了。如能搁点正宗的金华火腿丝,就更棒了。

用切块的萝卜炖肉或烧汤,是中国老百姓的家常菜。

我童年时在南京,常吃一种铜钱般大小的红皮微型萝卜,用菜刀拍裂,加糖醋凉拌。不知它属于萝卜中的哪一品种?只记得它也是大人们下酒的凉菜。爱那种脆劲儿。似乎比凉拌海蜇头还受欢迎。

大头菜

听到大头菜,感到很亲切。我童年时常去咸菜铺子买腌制好的大头菜,上面已用机器切好了印痕,可一片片撕下来。江南人家早晨喜欢吃开水泡饭,或隔宿的剩饭熬的粥,搭着大头菜最合适了。

《菜根谈》里,是否谈到大头菜?古人说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即人要能吃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即使物质生活很清贫,精神上也要有志气。我骄傲自己是咬着大头菜长大的。这种菜根真够结实的。你说嚼菜根的我,能不结实吗?

大头菜还有个浪漫的名字:芜菁。像琼瑶小说里女主角的芳名。其实它早在几千年前就被人们发现并食用了,又有个土里土气的乳名:疙瘩菜。相传三国时期,诸葛亮在荆州大量种植从头到尾都可充饥的芜菁,解决了部队缺乏军粮的困扰。某些地方,又称之为诸葛菜。

大头菜居然跟中国最著名的智囊诸葛亮扯上了关系。它虽然长相土气,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但看来还是很有头脑的。

大蒜

中医讲究五味,即酸甜苦咸辛。大蒜属于辛辣一类。大蒜中的蒜素可以消炎杀菌,并且增强人体的免疫力。《后汉书》记载,神医华佗用蒜醋之为濒死病人驱除腹内寄生虫。夏子盖的《奇迹方》提及:半两蒜汁,和酒吞服,可治高烧。大蒜确实是食物中的一个奇迹——又是天然的药物。科学家指出:大蒜含有400多种有益身体健康的物质,如果人想活到90岁,大蒜应该是食物的基本组成部分。大蒜的营养价值还高于人参,应列为保健品之首。

在北方,人们吃水饺、面条之类,喜欢剥几颗蒜瓣生吃。江南美食家汪曾祺初到北方,有一天起晚了,早饭已经开过,他就到厨房里和几位炊事员一块吃。那天吃的是炸油饼,炊事员们吃油饼就蒜。汪曾祺感叹:“吃油饼哪有就蒜的!”一个河南籍炊事员说:“嘿!你试试。”看来要做个地道的北方人,首先要学会吃蒜。

大蒜不仅在中国畅销,欧洲人更爱吃。世界上首家大蒜研究所在德国成立。德国人几乎都爱吃大蒜,年消耗量近万吨。还经常举办欧洲大蒜节。

中国的端午节,说是为屈原过节,其实是为粽子过了。近年来更多的是火腿节呀螃蟹节呀龙虾节呀什么的。欧洲倒好,率先为大蒜过节了,可见爱之极深。中国人,也该像学欧洲人办电影节一样,什么时候办一回大蒜节?哪怕是以华陀的名义。

海带

传说秦始皇为寻找长生不老药,派徐福带着五百童男童女出东海去蓬莱仙山。徐福的船队或许不如后来郑和的船队那么壮观,但还真在梦想中的海市蜃楼登陆了——也就是日本。找到的所谓长生不老药,就是海带。也不知是否给大陆上的秦始皇捎回来了?但这一批童男童女,留在岛国,每天都有海鲜、海味吃,居然不想回家了。异乡的美食,很容易让人乐不思蜀。

秦始皇的美梦只是一个空想,海带也不能使人永生,但营养价值确实很高,因为它吸收了海洋里的许多微量元素,充满胶质、矿物质。而且绝对属于绿色环保食品,比炼丹炉里人工炼制的所谓灵丹妙药强多了,也灵多了。

直到现在,日本人、韩国人,都很爱吃海带。韩国人过生日时有个讲究:必须要喝海带汤。

我自小在内陆长大,也爱吃海带做的菜,仿佛就此能跟远方的海洋沾上点裙带关系。海带的清香使我在想像中呼吸到隐约的海风,汤汁里那种清新的自然咸味,也令我联想到缥缈的海水。咀嚼着海带,海水便在我舌尖涨潮,船舶在我嘴唇靠岸。即使听到“一衣带水”这个成语,我觉得是为海带而创造的形容词。我把海带当作大海的礼物来看待。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是一顿圣餐。不管以何种方式与海洋亲近,都是神圣的。

正如醉翁之意不在酒,食客之意,也不仅仅局限于菜,还牵涉到饮食时的心情,包括回忆与想像。我之所以热爱海带,还在于它是我妈妈的拿手菜。小时候,妈妈总是为我一锅接一锅地用海带炖排骨,说是可以补钙、可以预防大脖子病,等等。我想,母爱也一点点地融化在浓香的排骨海带汤里。那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海。我是这片时涨时落的海里的幸福水手。

有人问台湾美食家蔡澜:您见多识广,最好吃的是什么?蔡澜来不及想就脱口而出:妈妈做的菜最好吃。他说得太有道理了。一方面人年少时味蕾最灵敏,容易产生深刻印象,口味还未被后来的山珍海味搞得混杂;另一方面,妈妈做的菜最有家常味了,是家常菜里的家常菜,尤其那份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爱心,星级饭店的大厨师根本模仿不出来的。

还有一点,恐怕也是最重要的:妈妈做的菜,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妈妈做的菜,不是永远都能吃到的。终有一天,它会成为一个美好而怅然的回忆,你拿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它是无价的——任何餐馆的菜单上,都找不到妈妈亲手做的菜。

哪怕只是一碗汤,也是恩惠呀。在断乳期之后,妈妈继续为我们提供着营养,提供着经常为我们所忽略的爱。

整整二十年,我出门在外,很难吃到妈妈做的菜了。尤其最近几年,回家探亲,妈妈已老了,无力下厨房了。在她身边,或在离她很远的地方,我会逐一回想妈妈做过的菜。尤其是那道海带炖排骨。我在外面的餐馆里也点过,总觉得没有做出那种滋味。不知为什么?

食物不是无情物,总有一个情字使之发挥出别样的味道,不管是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人情,哪怕是孤独时的心情,也弥补珍贵。对于我是最好吃的东西,却离我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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