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722600000112

第112章 加减例

于法律本刑可以加重、减轻者,照次条以下诸例加减,但不得加至于死。第六十六条,死刑可减不可加,故加重至无期刑而止。重罪刑照左等级加减:常事犯罪。一、死刑。二、无期徒刑。三、有期徒刑。四、重惩役。五、轻惩役。第六十七条。关国事重罪刑照左等级加减:一、死刑。二、无期流刑。三、有期流刑。四、重禁狱。五、轻禁狱。第六十八条。当轻惩役而可以减轻者,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重禁锢,为一等。从前二条例宜曰减轻,轻惩役处重禁锢为一等,然重禁锢短期有仅止十一目者,今减轻惩役,处重禁锢,最短之期则为过轻,失于权衡,故日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重禁锢为一等。下文仿此。当轻禁狱而可以减轻者,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轻禁锢,为一等。第六十九条。当禁锢罚金而可以减轻者,减各本条所揭刑期金额四分之一,为一等。可以加重者亦加其四分一,为一等。轻罪刑不得加入重罪,但禁锢得加至七年。第七十条,从重罪刑例可减入轻罪,轻罪可减入违警罪。然减入违警罪可也,若由轻罪加至重罪为不可,故别设此加减四分一例以处之。例如本刑系二月以上、四年以下重禁锢者,自首减一等为一月十S.日以上、三年以下。再减二等处十日以上、一年以下。重禁锢又本刑六月以上、五年以下。重禁锢者再犯,加一等为七月半以上、六年三月以下。仍以其犯者二人?上加一等,宜为九月以上、七年六月以下。依此类推,加至七年而止。若锈金则无此制限。减尽禁锢则处拘留,减尽罚金则处科料,减禁锢罚金短期至十日以下,寡数至一圆九十五钱以下,亦得处拘留科料。第七十一条,所减轻之刑,长期多数犹在轻罪内,而短期寡数既入违警罪内,则判官得以权进退之,情重者处禁锢罚金,情轻者处拘留科料。当拘留科料而可以加减者,照禁锢罚金例加减其四分一,为一等。违警罪刑不得加入轻罪,但拘留得加至十二日,而不得减至一日以下。科料得加至二圆四十钱,而不得减至五钱以下。第七十二条,科料加重止此,以轻罪别有罚金也。拘留科料不得减至一日以下、五钱以下者,刑虽可减,不得直行放免也。加减禁锢拘留,而刑期生奇零不满一日者则除弃之。第七十三条,以四分一算之故生奇零。附刑罚金,从主刑加减其额之四分一,为一等。若减尽则止科主刑。第七十四条,附刑罚金不许减至科料,何也?盖减主刑入主刑可也,减附刑入主刑不可也。又此例不及他项附刑者,以其他附刑有不能加减者,亦有无须从主刑加减者故也。

第四章 不论罪及减轻第一节 不论罪及宥恕减轻遇威逼强制而力不能抗拒、致作非意之事者,不论其罪。罹天灾、事变不可逃避之难,出于防卫自己及亲属身体者亦如之。第七十五条。所属官奉本管上司之命由职事而犯者,不论其罪。第七十六条,谓在其职则不可不从其命,如刽手之从检察官使令刑杀囚人,巡查之从判官令状逮捕犯人是也。若其非职事所关,而听从他人使令者非在此例。无意犯罪而误犯者,不论其罪。但法律别有专条者不在此限。谓如第百十七条以下,及他则例所定过失杀伤者。不知为有罪之事而犯者,不论其罪。罪本应重而犯时不知其重者,不得从重论。例如不知为官吏或祖父母、父母,而殴打杀伤之者仍以凡论。亦不得以不知犯律为无犯罪意。第七十七条,国民之于法律虽不能悉知,然亦为不可不知者,且法律所罪皆不善事也,今虽不知法律,必知其事之为善不善,而居然犯之,故不得为无罪。犯时迷乱精神不辨是非者,不论其罪。第七十八条,是虽特为疯癫人而设,凡犯时精神错乱者皆然。然平时虽精神迷乱.而犯时复常,则不得免罪。犯时不满十二岁者不论其罪。但满八岁以上者,得因其情状至满十六岁时使入惩治场。第七十九条,是非刑罚也,他日再犯罪不得以再犯论。国制满二十岁以上为丁年,以下为幼年,然幼年问又智识体力从年而异,不可一视,故分为三期:十二岁以下为第一期十二岁以、十六岁以下为第二期.十六岁以、二十岁以下为第三期。此条记处置第一期幼年法。犯时满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六岁者,审案其所行能辨别是非与否,果不能辨别则不论其罪。但得因其情状至满二十岁时使入惩治场。若能辨别是非,则酌宥其罪,就本刑减二等。第八十条,此条记处置第二期幼年法。犯时满十六岁以上、未满二十岁者,酌宥其罪,就本刑减一等。第八十一条,此条记处置第三期幼年法。哑子犯罪者不论其罪,但得因其情状于五年间使入惩治场。第八十二条,同一废人而不及聋瞽者,何也?盖瞽者自中岁而始,聋者亦能辨别是非,独哑子自生时或一二岁耳聋,不闻人语,故口亦不能言,惟目能睹耳,是以犯罪亦不得不与第一期幼年者同视。犯违警罪,自十六岁以上、虽二十岁未满者,不得宥恕其罪。违警罪刑之最轻者,其事虽出于微细,而罚之亦轻,故虽幼年已满十六岁以上仍不得宥恕之。满十二岁以上、十六岁未满者宥恕其罪,就本刑减一等。未满十二岁及哑子不论其罪。第八十三条。此节所举外别有不论罪及宥恕减轻特例者,各于本条记之。第八十四条,例如第三百九十条以下所揭杀伤宥恕不论罪等。

第二节 自首减轻

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就本刑减一等。但系谋杀、故杀者不在自首之例。第八十五条,其他人已告官及官已探知者,无论犯人自首时知与不知,亦不及减轻之限。犯罪因财产总称窃盗及拾得遗失物不还事主,及倒产之人藏匿财物等诸罪。而自首者,已还赃物偿损害,则自首减等外更减二等。通减三等。虽不全额偿还,至半额以上亦减一等。第八十六条,通减二等。犯罪系因财产而自首服于被害者,与自首于官同,照前二条处断。第八十七条。此节所记之外,其本条别揭有自首例者各从其例。第八十八条。

第三节 酌量减轻

总则及各条有宥恕、自首诸减轻例,其法既备,然犯罪情状千变万化,或有事实可悯者不得不更行减轻,而亦不得预设之制,故一任判官所见随时酌核,所以与他减轻例不同。不论重、轻罪,违警罪,其所犯情状可原谅者得酌量以减轻本刑。本刑虽在法律可以加减,但应行酌量者仍得减轻。第八十九条。凡可酌量减轻者,于本刑减一等或二等。第九十条,不得减至三等。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 锦鲤萌妃,王爷追妻套路深

    锦鲤萌妃,王爷追妻套路深

    从小就是“锦鲤体质”的卢尧菱真可谓是天选之女,被圣物之王“天机玄玉”选中,成为异次元南晋国轩王府的王妃。一路蒙圈斩获王爷的芳心,一向清淡俊逸的轩王,表面上看似对卢尧菱若即若离,心中却有一个宠妻狂魔的热情灵魂!即使爱妻来自不知名的世界也让他无所畏惧!奈何亲亲王妃总是不信王爷的爱啊!拼了命的想逃跑,王爷只好默默干起了暗地追随的事情..……--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流星雨之恋:校草的冰山公主

    流星雨之恋:校草的冰山公主

    她被父亲丢给奶奶照顾,一天父亲突然来找她,为了奶奶,她答应了,被迫到洛圣学院上学。晨跑途中遇到了无德自恋男,成了对欢喜冤家。吃早餐捡到两个基友,顶级校草入住她家,抢她饭吃还抢她床睡。欢欢喜喜,流星雨下的告白,他们走到了一起。却因为好友的背叛,他们终究还是分开了,因为她的善良,躲过一劫,却机缘巧合的知道了不为人知的秘密,拥有了无人可抵的力量,当失忆后的她遇到他,他的身边却有了另一个人,但当他知道一切的真相,她已经不记得他了,上天会让他们走到一起么?
  • 校园重生之古神医师

    校园重生之古神医师

    少女的红唇轻启,幽幽道:“蓝星,这就是被万千人向往的地方吗?我——到了。”她,看起来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好相处,实则外冷内热,重情义,不懂的弯弯绕绕。你相信吗?一种奇妙的缘分也许就是注定的。他腹黑毒舌,霸道又有点儿独裁,却宠她到了骨子里,从神域跑到蓝星只为了她,而她却不自知。闵七,既是一众神中的王,又有出神入化的医术,她的马甲终会一层层的揭开,她会的,是你所不能拥有的。一次诺言,当她成为了她,且看她在找寻自己需要的东西的同时,又如何替她讨回公道,而他则是她的最大助力。本文【男强女强】男女主身心干净,1V1甜宠!
  • 曾经拥有,地老天荒

    曾经拥有,地老天荒

    从小在孤儿院生活的小女孩苏苏某天被事业有成的年轻男人陆知河领养,她有了新的名字和新的生活,然而,敏感孤单的她却在情感上对养父异样依赖,陷入一种深深的痴迷,疯狂绝望之际,遥远的陌生朋友唐书玦从天而降,帮助她走出阴影,重新出发。
  • 仙帝临尘

    仙帝临尘

    虚无之处,时间天降,混沌之海,一滴雨的波纹,就是一个宇宙的生灭,混沌海上,雨落不休。仙道,无限,斗气,魔法,炼金,奥术,机械……数之不尽的文明,兴盛又衰落,天地主角,应势而生。其中有无限世界,以最初之神名义,组建大军,横扫诸天万界,大势难挡,无数宇宙战火中沦陷。洛雨仙帝本为仙道宇宙中第一仙帝,修炼早已极致,却为守护生命,与最初之神决战与混沌之海,彼岸之处同归于尽。神魂尽碎,仙躯尽毁。本来绝对不可能再度转世重生的洛雨再度睁开眼睛时。却身在一个现代化的都市之中,十七岁的身体,课堂上朗朗读书声犹然在耳。洛雨转生了,但连身为仙帝的他,都不明白自己如何转生,转生在此处的意义为何……
  • 第一商女:休夫排排站

    第一商女:休夫排排站

    都说现在穿越好,锦衣玉食还有美男相伴,可为啥她穿来以后杀啥都没有还要面对皇帝逼婚,小命堪忧?好不容易明哲保身,让自己嫁了个喜欢的人吧,竟还被人当面羞辱!扔下休夫二字,她决然转身,世上美男千千万,她一向是宁缺毋滥!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异世的召唤

    异世的召唤

    一个学霸倒霉蛋因为目睹自家女神亲吻别的男生愤而翘课,回家途中被一枚戒指砸中,就此开启异界游~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德古拉日志

    德古拉日志

    本小说名为《德古拉日志》分三大季,本作者首先会发表第二季。第二季名为《德古拉日志我心永恒》讲述了一个持有克斯丁大学最高级别的学生校通卡的学生,后成为校学生会会长的的绯闻女友,最后踏上血猎之路,而身份也在不久后拨开迷雾。而本季会在结局时开始第一季的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