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看到史莱姆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戈马地精们在我的大棒威胁下和金币诱惑下纷纷崛起了屁股。只有毛驴做了最后的挣扎,他打算为两头食人魔报仇,因此举起生锈的大砍刀砍了我一下。
我以地精神的名义发誓,我不是不想躲开,而是没有看到。当时我正在欢呼,因为我成戈马的首领了。虽然是地精村落,但是五百个地精总会有不少财富吧?我虽然会付出几十个金币的代价,我得到的一定更多。因此我正在计算我的财富的时候,我感觉到一柄大砍刀砍在了我的后背上。
于是,我回过头去,冷冷的看着毛驴。
毛驴的力气很大,我的后背很疼。我想我一定是岔气了,因为我的手臂抬不起来。如果这个时侯,毛驴再在我的脑袋上砍一刀的话,我还是不会躲避。
可是毛驴没有这样做,他呆呆的看着手中的砍刀,眼睛瞪的大大的,就如同看到恶魔一般。
“神!”毛驴大叫一声,丢掉大砍刀,开始拼命撅屁股。
我这才发现,那柄本来就不很锋利的大砍刀已经出现了弯曲的迹象,刀刃上出现了几十个参差不齐的缺口,如同一把锯子一般。那些已经站起来伸手向我要金币的戈马地精看到了也纷纷跪在地上撅屁股,大声呼喊我是神。
我没有心情享受神的待遇,因为我已经缓过劲来了,我感觉到手脚酸软,仿佛刚从地精的地狱回来一般。要是没有龙鳞战甲,我现在就不是地精心目中的神,而是一个躺在地上被人耻笑的地精尸体了。
“蛋蛋,龙鳞战甲,好!”我太虚弱了,我先想个支撑,否则我无法站立,因此我向蛋蛋靠过去,希望他扶着我。
“柯克卜,你没事吧?”蛋蛋是尖叫着从马车上向我冲过来的,他吓坏了,以为我被砍死了。当他发现我安然无恙之后,立刻变得很愤怒,一把把我推dao在地上:“你这个笨蛋!时刻不能放松警惕,否则你早晚会没命的!”骂完我,蛋蛋又蹲下来,检查了一下我的后背,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怎么样,还疼不?”
“疼。”我艰难的站起来,揉揉被蛋蛋击中的肚子:“你打的。”
“砰!”又一拳袭来,我哇哇大叫着摔到在一群地精身上。蛋蛋愤怒的说道:“让你长点记性,看你以后还敢用后背对着敌人不?”
蛋蛋很愤怒,后果很严重。
“神,女神,神的神!”戈马地精们对蛋蛋不熟悉,以为蛋蛋是一个比我还厉害的人类,因此他们有的开始对蛋蛋撅屁股,有的则开始对我指指点点,嘲笑起我来了。
第一次,我对蛋蛋的惩罚没有感到不满。蛋蛋是个好史莱姆,就像好人普兰达一样,都是很关心我的。
因此我很开心,我揉揉疼痛的肚子,开始纠正戈马地精们的错误:“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神,大首领,地精的;城主,巴迪斯的;团长,棒子城堡的。最大的,是我。柯克卜•蛋蛋,史莱……地精人,团长,副的,第二大的。”
戈马地精们很迷惑,为什么第二大的蛋蛋可以殴打我这个第一大的神。他们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蛋蛋,屁股都不知道往那个方向撅起了。
我并不在乎他们往什么地方撅屁股,只要他们承认我是他们的首领就可以了。因此我以大首领的名义发布了两道命令,按照金币和银币的兑换比例,每二十个戈马地精共享一个金币(其实一个金币最多可以兑换十六个银币。),把戈马村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特别是原大首领戈马•毛驴的东西都拿出来,我这个新任大首领要检阅我的财富。
这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戈马地精们因为得到金币的奖赏欢呼雀跃,也为了收藏金币的权利打得不可开交。而我却为付出去的二十六个金币惋惜不已,因为我赔了,这个戈马部落太穷了,他们拿出来的那些烂布头,金属片连十个金币都不值!
戈马们放牧的牛羊倒是不少,总共有两三百头,但那都是私人财产,我这个大首领是不能分配的。
作为一个大富翁地精,我对戈马们的贫穷十分愤怒,因此我命令他们赶着牛羊,带着所有财富搬迁到棒子城堡去。既然其他人能够在棒子城堡附近变得更富有,地精们也应该能够。
地精们有钱了,我这个地精首领也就更有钱了。
对于我的决定,蛋蛋和柏南德一致赞同,他们两个夸我很有战略眼光,懂得拉拢和自己同根同源的力量。蛋蛋让柏南德写了一封信,让毛驴转交给棒子城堡里的布鲁诺,吩咐布鲁诺安排这些地精移民。
同胞们都用愤怒的眼光看着我,显然在担心这些戈马地精们到了棒子城堡之后会zhan有他们的土地,摊薄他们的财产,我如果不是有两棍敲死两个食人魔的神勇表现早就被同胞们群殴致死了。
通过这件事情我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力量造就权利,权利造就财富和尊敬。
有好处的事情,地精从来不会放过,而且地精会想尽一切方法挖掘好处,让好处变得更多更大。既然我是一个很厉害的地精,既然我可以依靠我的力量强迫别人向我臣服,我为什么不做呢?
因此,在被戈马地精的贫穷刺激的火冒三丈之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离开这里,对沿途所有地精村落举起大棒和金币。
我还不相信了,花语平原上就没有一个富裕一点的地精村落!
然而不服气是一回事,事实却是另外一回事,当我满怀着一个地精前所未有的雄心壮志一路南行了三天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地精是花语平原上最贫穷的种族。无论多么大的地精村落,他们拥有的全部金币都不及我口袋里的一半,他们的财富总和,都比不上我们这支地精小分队。不得不佩服我们地精顽强的生存能力和超强的生育能力,在这种极度恶劣的生存状态下地精竟然是花语平原上的第二大智慧种族,除了兽人之外就属我们多,比人类还要多出一倍多。
三天来我一共遇到了四个地精村落,除了最大的一个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冲突之外,其余三个村落里的地精在看到我手中亮闪闪的金币的同一时刻,就开始撅屁股,哭着喊着让我做他们的首领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我多少有些失落。
我知道这些地精之所以对我撅屁股,最主要的原因,可能也是唯一的原因,是我可以给他们钱,可以让他们的生活稍微好一点。用人类的话来说,他们把我当作冤大头了。当我手中的金币枯竭的时候,或者我不愿意给他们金币的时候,他们的忠诚就会土崩瓦解。
其实我对我自己的表现也感到很奇怪,以前吝啬的我怎么舍得的拿出那么多金币给这些贫穷的地精呢?难道真的像柏南德所解释的那样,地精和人类一样有很多yu望,当最基本的yu望得到满足之后,就会产生更高层次的yu望?
花钱买地精撅屁股,我还是一个地精吗?
这种失落感一直持续到第四天中午,当我看到一个奇怪的地精之后才稍微缓和了一点。
发现那个地精很偶然,当时我们走累了,想要找个有水源的地方歇歇。
碰巧,在前方就有一片绿油油,水汪汪,面积上百亩的沼泽地。而那个奇怪的地精就坐沼泽地中央的一块大石头上晒太阳
当我第一眼那个地精的时候,我立刻欢呼起来:“富翁,地精的!”
那的确是一个富得流油的地精,我感觉他甚至比我还要富有。这个地精竟然穿着一套普兰达那样的人物才会有的亚麻布的衣服,上面缀着数十颗亮晶晶的颜色各异的宝石,麋鹿皮的帽子上面插着两根珍贵的火鸟翎,鳄鱼皮的靴子闪烁着珍珠的光泽。更令我震惊的是,他手里竟然拿着一根黄金打造的棒子。
太有钱了,光那根棒子就比我口袋里的金币重七八十倍吧?
“有钱人,休息,打扰,不要!”那个奇怪的地精轻蔑的看了看我们,不耐烦的摆摆手中的黄金大棒:“穷鬼,滚开!”
有钱了不起吗?再有钱也不过是一个地精,而我却是这一带所有地精的首领。
我打算教训这个没礼貌的地精,如果在教训他的同时,把他身上的财物抢过来就更美好了。因此我从食人魔车上一跃而下,踩着沼泽地上的草丛走过去:“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大首领,地精的,大富翁,地精的。没礼貌,惩罚,衣服,归我,靴子,归我,棒子,也归我!不给我,饿饭,一天,再一天!”
“柯克卜,他不是地精!”就在我走到距离那个地精还有十来米的时候,蛋蛋突然大叫起来:“他是史莱姆,是变成地精的史莱姆!”
“哈哈哈,大鱼上钩了!”那个奇怪的地精突然纵身一跃,跳进身边的水塘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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