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安远镇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了,各家各户都已闭门合窗。本是想寻个客栈歇着,可还没进门就让人扔了两馒头打发了出来,再一掏兜,五根手指都数的出的数,得!咱也别丢人了,还是随便寻个地方把自己交代了先。
间或听到打更的声音,偶有几声狗叫。我慢腾腾的走着,没办法,这还崴着脚呢!好容易找到一个屋檐深的小巷,我待地上就不想起来了。这家好,这家能遮风,又没有狗。念叨着什么,我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今天真是出奇的累,也出奇的倒霉。
清晨莺歌燕舞,犬吠深巷。我在一声声雄厚而又富有磁性的呼唤下醒来,一个与我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明眸皓齿冲我一个劲的乐。我不觉傻傻的回以一笑。
“阿爹,他醒了。“女孩见我醒来又冲着她爹笑。
“呵呵——醒了好啊!“那个粗布衣裳的老汉见状也跟着呵呵一乐。
“饿了吧?给。”女孩从纸包里掏出一个雪白雪白的馒头说着便递给我。
啊?谢谢——谢谢——”活了两世,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顿时手足无措,赶忙接过咬了一大口,相比起昨个夜里扔出的馒头,我顿时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不着急这还有呢!”大概是看我吃的狼狈,女孩忙安慰道。
连续吃了两个馒头,我就没再要了,一是不好意思,二是好像……只有两个。
“你是打哪来的?怎么睡在这?”小女孩见我吃的差不多了,也不含糊的开口问起来历了。
“我是打藏法寺那来的,本是寻亲,来的时候摔了几跤,不甚把行李给丢了,现下身上几个零散的小钱也用的差不多了。昨天实在是没办法,才在这睡过去了。”虽然顺序有些混乱,但我确实没说谎,如果实话实说那听着才像是天书。
“我说呢!他的衣服是脏了去了,但一点没破,哪有叫花子穿这样好的衣裳,原是寻亲。”小女孩得意洋洋的向着老汉说道。
“呵呵——也是,春湖赶紧把刚收的那几个子给了他去,不容易啊!小小年纪的。”老汉一手扶着担子,一手指挥着女孩。
“诶,我晓得。”小女孩笑得一个灿烂,“那都给了你。拿好。”
想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几曾遇到过这么好的人?给吃,给钱,还不求回报。这不就是那个纯纯年代里的大海绵——雷锋同志吗?他们高尚的人品,伟岸的身姿深深的震撼了我。我激动的想抓住女孩手上下摇晃,忽然又想起年代不同,还是谨慎些的好,于是我转而抓住了老汉担着的木桶。把老汉惊的退了一步。
“这钱我一定会还的。”我坚定的看着老汉和女孩。
“呵呵——好啊。”说罢,老汉便带着女孩走了,那个雄厚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
“收泔水喽——,收泔水——”
“阿爹,我第一次看见有人抱着泔水桶不放,吓我一跳。他许是脑子有毛病吧……”清脆的声音远远传来。
…………
我发现自从来了安远镇,我就和馒头结下了不解之缘,现下除了手上啃的,我已经吃了两天的馒头了。老汉给我的钱,我一个子也没动,身上的钱已经花了个干净。
那天离开小巷后,我就远远跟着一群洗衣的妇女去了镇外的小河。别说到小河就浮想联翩,天下没有那么多的帅哥或是美女会在河边巴巴的等着偷看你洗澡。如果有,那也可以告诉你,那肯定是镇里的地痞无赖,而且这种人不过大上午是不会出门的。寻了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把自己弄干净,等到正午,我买了两馒头,再到镇里靠路边的小茶馆里叫了壶茶,无聊的坐了一下午。
傍晚啃着馒头把小道消息整理了一下:昨天下午过半的时候,有一伙人往镇里最大的宅子里去了,半数的穿着青衣,一部分穿着蓝衣,还有小部分穿着黑衣,其中疑似秦某某的有五六人,小和尚没有看见,但轿子有两顶。
再经过一番缜密的深入分析:下午过半的时候,我已经在驴车上睡着了,时间不好确定;镇里最大的宅子?秦家的关系我不大知道;穿着各色衣服的人,我怎么知道有没其他人在各地接应;疑似秦某某的人,天下长的像的人海了去了;小和尚要是看见了,我早不在这啃馒头了。好像也就剩下两顶轿子比较可疑了……秦某某上赶的去上吊,会用轿子吗?……按照经典小说惯例这种通常都是找错人的……
再错也得确认一下,要真对了岂不冤死。现在最关键的是我怎么知道轿子里坐的人是谁?想到这不由有些兴奋,大凡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哪个没有马踏大漠,仗剑江湖的英雄豪情?今晚定要夜探宅门。
好容易等到入夜,我背着一卷长绳,手里举着镰刀,偷偷摸摸的来到大宅的后墙,为此我还特地买一条黑布蒙在脸上。我已经打算好了,那些个人可能有会武的,要被抓着了得不偿失,今天先不进里面,在墙上扒着探探地形,看看有没有眼熟的人,再认认轿子,改明再找个由头混进去。
把绳子绑在镰刀上抛过院墙,再向下拉,镰刀就会勾住屋檐,这样就可以爬上去了。别说,这活有难度,我抛了好几次都不见它勾住。好容易勾住了,我两手紧抓绳子,两只脚蹬蹬蹬的就上去了一只,还一只怎么使唤他都不肯离地,要不就是它肯离地了,另一只又下去了。
没多大一会功夫,我就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紧着把那块面罩往上一翻,太碍事了。
休息了一会,继续吧!……这下有进步,只见我双手紧紧的拉着绳子不放,两脚都已离地,从我身体的倾斜方向画一条延长线,那是标准的60度。我憋着劲的拉着绳子,生生的把这个姿势保持了五分钟,然后我就下来歇着了。饭不是一口吃完的,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每次有进步就好。
经过不停的努力,当我能呈现80度角,即将突破八分钟的时候,变故出现了……
起先感觉有东西在我身边晃的时候,我还没在意,等我在意的时候惊的我差点要松手,当然我还没来的及松手,就感觉面颊飘过两阵阴风,它们在胸口停了一下,然后我就僵硬了。……何其有幸啊!来了近十年,我第一次见识到了传说中的点穴,要是平常我肯定会装模作样的上前道两声佩服佩服,其实在心里羡慕的要死。现下只觉得大脑缺氧,四肢发软,浑身乏力这个症状和撞鬼有异曲同工之妙。之所以没当成是撞邪,实是那极尽风骚,泛滥成灾的桃花我还没习惯,反应特别强烈。
“本来还想等你爬上一点再来,你委实是动作太慢,我看的都乏了。”说着连打了几个瞌睡,用手自我的头顶虚比到他的胸口,又道:“也还算是有进步!”
此时我已到了全然忘我的境界,拼命煽动鼻翼,估计这回脸都发紫了。
“我又没点你哑穴,说话!”口气一下转硬,倒是把我的三魂七魄叫的暂时归位。
“说—什—么?”这三个字说的那叫一个辛苦。
我勉强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他几秒,又迅速回神,十指一点不敢松,继续与脑内涌起的巨大压力作战。
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他这张脸人见人爱,满面桃花,头发是有几根不听话的,看着有几分妩媚,所以说是极尽风骚,衣裳倒是换了一件,改深蓝色的了,不仔细看还是像黑的,端的少年风liu。反观我,衣裤半卷,靠近鞋子上的里裤一道道绳子上的污迹,衣服凌乱不堪,穿了两天都成腌菜了,原来还有些白的手臂,给绳子勒的就没一块白肉,更画龙点睛的要说我蒙的的这块黑布了,因碍着我呼吸,所以把它翻上去了,现在的位置是眼睛以下,鼻头以上,可能是布太厚了,原本在下巴上的三角形现在正随着我一呼一吸,在那一上一下,一张嘴更像脱了水的活鱼,没消停,模样比上回还跨了一步,真真是极尽龌龊。
“就说说你大半夜这扒人墙角,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
“啪——。”我听到骨头的响声,尽管疼的一句说不出,但是我深深的欣慰不用再保持原来的姿势,现下我已经可以肆意的接近大地了。不过说真的这两辈子我还没这么平行的从空中接触过地面,这其中的滋味真真是……痛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