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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发明1(3)

妻子没有放糖,可做出的菜却有甜味,细究根源和丈夫带回的铅笔有关,可铅笔的甜味又从哪里来的呢——追踪甜蜜根源——糖精的发现俄国人法利德别尔格是一位在美国巴尔的摩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的化学家。有一年,在他生日那天,夫妇俩决定请几位朋友来吃晚饭。白天,他仍要去搞他的实验。妻子再三提醒丈夫:记得早点回家。他答应5点钟准回来,便兴冲冲地到实验室去了。暮色降临大地,实验室逐渐暗了下来,法利德别尔格是个搞起实验就浑然忘我的人,早把晚上请客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他点起蜡烛又继续工作着。一个实验有了眉目,他高兴地拿出插在口袋里的铅笔,在实验记录簿上记下了实验结果。当他往口袋里插铅笔时,一眼望到墙上挂的大钟。

“哎哟,不好了!都已8点啦……”他猛然想起了晚上的约会,急忙洗了洗手,穿上外衣就往家跑。

“真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他进门后道了歉,就陪着客人聊天。在谈到目前正作的实验时,他顺手从衬衣口袋中取出从实验室带回的那枝铅笔,在报纸上写下了“芳香族磺酸化合物”几个字。

妻子做好了饭,他忙着摆酒杯、餐具,端上一道道菜肴。晚餐在愉快的气氛中进行。突然一位朋友说:“好甜的香酥鸡块!”另一位接着说:“牛排也是甜的。”送走客人后,夫妻俩琢磨着这个奇怪的甜鸡块和甜牛排。“我没有加过糖,这是怎么回事呢?”妻子说。法利德别尔格开始逐件逐件地审视,把客人用过的餐具、盛菜的大盘子甚至自己的双手都舔了一遍,想了想,又把口袋里的那枝铅笔也用舌头舔了一下,于是,他像发疯似地大声嚷道:“原因出在铅笔上!出在铅笔上!”原来,他检查餐具后发现,这甜味是从手指上沾上去的,凡是他用手摸过的地方都带甜味。可是回家前洗了手,怎么会沾上甜味呢?他又一件一件地去追想用手接触过的东西,最后想到用右手写过字的铅笔。

铅笔为他揭开了甜味来源的秘密,可以肯定,铅笔上的甜味是在实验室里沾上的。这个偶然的发现给法利德别尔格开辟了一条通向新发明的道路。

第二天一早,他急不可待地来到实验室,又逐件检查实验用过的器皿,心里充满幸福与欢乐。从此,他集中全部精力,一心去研究这个从煤焦油中提取的甜味物质——糖精。

1879年,法利德别尔格宣布发明了糖精,并在美国获得了发明糖精的专利权。7年后,他从美国来到德国居住,亲手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糖精厂,从此开始大量生产糖精了。

在此后的将近一个世纪里,糖精一直被广泛作为食品的调料,以补充糖的不足。

糖精对人体健康并没有特别毒害,它在味觉上能引起人们甜的感觉,但对人体没有什么营养价值,所以它只能被当做甜味剂,不能代替糖。另外,糖精比普通的糖甜500倍。

同是糖类家族,一个雪白晶莹,一个红艳可人,二者像是一对姊妹花,实际上却是——白出于红胜于红——白糖现身记早在公元前100年,中国人就已学会在大米、玉米、大麦及薯类发芽时,把其中的淀粉加水分解而得到糖。后来,人们又用甘蔗和甜菜制糖。不过,那时候人们制得的糖都是红糖。因为蒸发甘蔗汁或甜菜液,最初得到的糖含杂质很多,是红棕色的,所以人们都称其为“红糖”。那么现在食用的雪白晶莹的白糖,又是怎样来的呢?

相传,六百多年前,有一家糖坊忙于往外装运红糖。一个伙计不小心将一袋红糖洒进灰堆里。他十分惧怕主人责骂,急忙把混有草灰的红糖装起来,放回大锅里加水搅拌,想使它全部溶解,经过过滤去掉灰渣,然后重新炼成糖。结果发现炼出来的不是红糖,是雪白的糖,而且比原来的红糖更甜。伙计们见此情景,都感到奇怪,急忙报告主人,白糖的提炼方法就被发现了,从此为这家糖坊带来滚滚财源。

后来人们又发现一种树的炭灰能提炼白糖。如今,在工厂里改用骨炭或活性炭来使红糖变成白糖,其原理都是一样的。

在糖厂里,工人们把骨炭放进红糖水里一搅拌,再一过滤,就成了无色澄清的溶液。然后加热蒸干,出来的晶体就是白糖!原来关键就在炭身上。在显微镜下,你可以看到,骨炭和活性炭简直像个“蜂窝”,浑身尽是洞洞,表面积很大。

表面积大的物质有个特性,吸附别的东西的能力特别强。在红糖水里,因为那些色素的物质总是又大又重,所以,在“路过”骨炭表面时,像大象过沼泽陷了下去,一下被骨炭“抓住”。骨炭吸附了色素,一过滤,骨炭和色素一起被除掉了,于是红糖就变身成了白糖。

白糖是蔗糖的白色结晶,含有结晶水,所以晶粒较小。如果再把白糖里的水除去,那就会得到大块的无色晶体——冰糖。从化学角度来看,红糖、白糖、冰糖都属于蔗糖,只不过纯度不同而已。

红糖比白糖更有益之说没有科学根据。白糖含有98.9%的纯蔗糖,红糖则含98%的蔗糖和1%的水,仅余下的1%为微量的矿物盐和蛋白质,因此可说两者之间差别极微。

热乎乎、香喷喷的烤面包,越来越成为都市中生活快节奏的人们偏爱的美食,这可要感谢那个叫葛瑞科的人,还有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火警催生出的美食——现烤热面包的起源自己烘烤面包,相当耗时间又费力。首先,你要将配料调好,生面团揉得恰到好处。然后再等上一两个钟头发酵。最后拍拍生面团,将它切成一块块,放入烤箱里,再等上一个小时左右。这样算起来,前后不知要耗掉多少个钟头,才能吃到一块热乎乎的面包。

一个叫乔·葛瑞科的美国人早就想到,像这样费时的热面包,除非到店里去买刚出炉的,否则,自己在家里做的话,是自找麻烦。所以他花了许多时间,研究如何让自制面包快速出炉的方法,可惜屡试屡败,一直没有研究出结果来。

直到1949年的某天下午,葛瑞科在佛罗里达州雅芳公园市的家中烘烤面包,准备晚餐时,他听到外头有消防车疾驶而过的警笛声。他身为该市的义勇消防队员,按规定,必须立刻前去报到。匆忙间,他打开烤箱,取出烘烤了一半的面包(免得烤焦了),随手搁在桌上,然后就迅速冲出门去。

等到任务执行完毕,回到家里,葛瑞科检视桌上那团已经凉了的、烤了一半的面包。它们看起来,简直像一团灰白色的石膏!

这时候,大多数人可能会将那团脏兮兮的东西扔到垃圾桶去,可是,葛瑞科却不然。他重新开热了烤箱,将那块冷面团丢进去。

没有料到,过一会儿竟是既香郁又可口。原来,葛瑞科在无意间,竟发现一种制作面包的新方法:事先将揉好、发好的面团烤到将好未好的程度,然后装进容器里,冷藏起来,等到想吃的时候,再放进烤箱里烤一会儿,马上就能享用,节省了许多时间。

接着,葛瑞科又实验了无数遍,找到烘烤面包需要的确切温度和时间,效果显然不错。他便将这个秘方提供给多家面包店采用。

今天,面包店事先做好调味、揉面和发面团,并且做好初步的烘烤工作。顾客只要买这种生面团回家,如同冷冻水饺一样,想吃的时候,把面团放进烤箱里,十分钟后就能大饱口福……看样子,今天我们能够在家里吃到现烤热的面包,得好好感谢葛瑞科先生和那场突如其来的火。

刚出炉的面包不宜立即吃,只有在完全冷却后才能品尝出来它的风味,而且刚出炉的面包还在发酵,马上吃对身体有害无益,至少放上两个钟头才能吃。肠胃不好的人不宜吃太多面包,因为面包有酵母,容易产生胃酸。

民以食为天,储藏是关键,如何让食物不变质,易携带,可让前人费了不少脑筋——乱世显身手——保鲜食品的发明在人类的历史上,如何储藏肉类等食品,是一项极重要的课题。集思广益的结果,这才有了干燥、盐腌和熏制等储藏法。无论如何,作为长时间的食品保存法,无出其右的仍是“罐头”。罐头发明的直接契机,与拿破仑发动的战争有关。当时法国陆军正在欧洲作战,拿破仑式的战术,是使庞大部队集体投入战斗行动,所以支援这项行动的食品承办人员大伤脑筋。行军途中,食物发霉了,腐坏了,维生素又不够,因而士兵无法作战的情况,屡有所闻。于是,法国政府悬赏12000法郎,征求实用的食品保存法。

对此事加以瞩目的是发明家阿佩尔,他虽然人有点怪,但精于饮食一门,举凡食品制造业,如糕点制作、葡萄酒酿造、餐馆掌厨、威士忌酿制等,他都有过经验。从经验中,他知道食品一经“加热”,便可防腐。尽管细菌学当时还未兴起,他却能从丰富的经验中,用直觉察知。

他想出的方法是,“先把肉弄进瓶中,以瓶塞加以密封,然后再冲以沸腾的开水”。如今看来,这种方法实在简单不过,却是当时的人想像不到的。阿佩尔费了14年工夫,经过不断实验,一再失败,才摸索到窍门,从而有了这项发明。这项发明被投入使用后,1809年阿佩尔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那笔奖金,他于是用这笔资金,开了一家罐头工厂。

至于瓶装啤酒的起源则与逃亡有关。16世纪的英国,继亨利八世之后,爱德华六世和玛丽女王先后登上王位,那时候,英国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势力,此消彼长,时起纷争,倾轧不已。特别是玛丽女王在位时尤烈,她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为了排除异己,下了一道令人心寒的命令:消灭英国的新教徒!

另一方面,诺威尔则是位虔诚的新教牧师,不仅在英国教会中地位甚高,同时也获选第一次议会的议员,这使玛丽女王十分不悦,便除去他一切高职,并且命令主教波纳把他逮捕。

诺威尔无官一身轻,便悠然自得带着啤酒钓鱼去,以此打发时间。一天,有人告诉他,波纳爪牙就要来抓他了。这下诺威尔非得马上逃离英国不可,于是匆匆把钓具和装在瓶中的啤酒,通通弃置在灌木丛中。

经过几年,玛丽女王驾崩了,于是流亡在外的新教徒,包括诺威尔,全都从德国回到英国。诺威尔老惦着藏在河滨灌木丛中的钓具,一回来便马上去找。还好,钓具和瓶装的啤酒都还在那里。

当他把啤酒瓶打开来时,忽然发出如枪声般的巨响。不仅如此,由于经过时日甚久,啤酒味道变得更醇更香。啤酒变醇的原因之一是,啤酒在瓶中继续发酵,产生的气体不泄于外而溶入瓶中。据说从此以后,瓶装啤酒大受欢迎。

一个叫彼得·杜兰德的伦敦商人,创造了用洋铁罐来装食品的办法。

开罐刀于1885年最初出现在美国陆军和海军的杂七杂八的商品目录中。据说,最初的开罐刀具可能是精巧的机械,由商店的售货员用它把罐头打开之后,顾客才把罐头拿走。最早的家用开罐刀,可能是开牛肉罐头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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