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还用问我,直接问威尔不就行了?”林俊随口应道,说完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然后再次确认到:“你说的是那个暴雪?找上门来了?”
张晓雯点点头,说道:“对,就是你之前让我留意的那个暴雪,以前没找到是因为这个游戏公司之前用的并不是这个名字,经过重组之后才正式改名叫暴雪。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声。”
林俊略一沉思,然后吩咐道:“给我接通韦兰顿家的电话,我要跟威尔谈一谈。”
张晓雯顿了顿,刚要出声提醒,林俊自己却马上意识到了:“算了,忘记考虑时差问题了,告诉美国那边,让威尔不要马上回绝或者答应对方,我亲自过去一趟……”
张晓雯答应一声,却又问道:“不过,我们刚从美国回来不久,你也刚刚入学,现在又跑过去,真的不要紧吗?”
林俊抓抓后脑勺,说:“告诉学校我的心脏病又犯了,现在要住院检查。这次我有个不错的想法,我得过去见见那群人。”
初到美国的时候,林俊和张晓雯是在韦兰顿一家借住的,美国人的房子,房间足够多。
林俊去到美国以后,出了因为文化的差异,多少有些不适应之外,因为有重生的记忆打底子,所以并没有表现出一副土包子进城的样子。
相反却很快的融入了新的生活,没给人家带来什么麻烦。林俊思想成熟,多了一世的记忆和见识,很快就把韦兰顿家的双胞胎收作跟班,三个人空闲的时候,林俊曾经给双胞胎们讲过魔兽故事。
当时朱莉和威尔两个人就被魔兽庞大的世界观,曲折的故事和悲情的英雄们深深的吸引住了。
林俊通过上辈子玩魔兽争霸和魔兽世界了解的故事,用自己的语言简单的组织了一下,讲的依然是跌宕起伏,荡气回肠。整个故事很长,讲了好多天才讲完,当时他们三个只要有空,就要求讲故事听。
后来林俊发现威尔偷偷把故事记了下来,干脆就撺掇他写一部小说出版算了,威尔头脑一热,真的给写了出来。
林俊曾经想过把魔兽写成小说在欧美销售,但是思来想去这个故事由他来写并不合适。
毕竟东西方文化差别太大,价值观念也不同,他觉得这故事由自己写出来西方人八成不买账。
再说他的英语虽然日常交流对话和书写都没问题,可是文笔却没什么自信,故事虽好,文笔也要过得去才行,不然跟小学生作文似的,怕是要笑掉人大牙。
有了这么个顾虑,他就干脆的把这事给搁下了,不过讲出来,由威尔这个地道的美国小伙写出来,就没事了,就算写的不好,也跟他没什么关系。
不过,林俊在这里就不得不鄙视一下上辈子看的那些重生小说YY起来没个边,是个文艺青年重生,就得抄袭一变哈利波特。
母语小说都写不了,还写外文的?真以为自己是过目不忘,背过了哈利波特英文原版全篇还是怎么的?扯淡!
威尔写完了第一部,讲的是阿尔萨斯镇压东部瘟疫,屠杀受到感染的平民,然后被爱人和老师背离,又被梅尔甘尼斯打败,落入巫妖王陷阱,收到霜之哀伤控制,最后成为不死族疫军统帅,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的故事。
发表之后,居然意外的受到了热捧,一举成为了继哈利波特之后,又一本魔幻风格的畅销小说。
魔兽的故事,从世界观和情节方面来看,要胜过哈利波特一筹,毕竟整个故事的背景是由一群人构思出来的,而哈利波特却是由罗琳一个人创作,这差距非常的明显。
哈利波特作为一个女人写出来的故事,受到性别差异的影响,始终有一股小家子气混在里面,而魔兽争霸的故事却让各种年龄阶段的群体更容易接受。
只不过,魔兽的成功是建立在暴雪一群人的创作,经由林俊的转述,最终由威尔·韦兰顿写下来的,他在这方面占了太大的便宜,可惜没有人会知道。林俊在父母的强烈反对下,跟着张晓雯直飞大洋彼岸。
张爱华对他这种不安心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相当的有意见,可林俊却说如果不答应他的话,大不了跑到美国去完成学业,反正在美国初中的课程他都读完了,高中也没什么难度,干脆在那边上个大学再回来算了。
这当妈的最终发觉,儿没大就不由娘了,那心情是相当的纠结,烦躁了一阵子,又想开了,反正这儿子是管不了了,管与不管结果都一样,何苦要让自己白赚一肚子气?
干脆让他折腾去吧。最终林俊就这么畅通无阻的坐上了飞机。
飞机落地之后,自有车来接,送到城区租住的公寓,这房子当初可是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一个地段、大小都合适的住处。
美国大城市,市内的房子不好找,不是破旧的上个时代的遗留物,就是富人才住得起的地方。
到城外买房子,来回交通又不方便,还是住公寓合算,这儿的公寓也是高档住宅,不是廉价租房,住的也都是些年轻尚未成家的社会精英们。
回到位于二楼的房间,林俊订好闹钟就躺到床上补觉,倒时差。当初林俊找房子的时候,要求就是不能超过三层,很多人喜欢高层住宅,鸟瞰城市。
但是林俊不喜欢,楼太高了,上下不方便,平时也就罢了,万一出什么突发状况可就大大的不妙,像911之类的事情,或者中层失火,上层的人逃都逃不掉。
林俊惜命,万事只求一个稳妥,上一世见过的各种意外、事故他都想要避免,哪怕活的小心翼翼,以前不知道这么多的时候,倒是无所畏惧,这还真的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等林俊休息够了之后,却是第一眼看到了赶来的威尔,这小子估计来了有一段时间了,精神看上去很亢奋,一脸热忱,眼神亮晶晶的盯着刚睡醒的林俊,像发情了一样。“我靠,你这是干嘛,发育高峰期?荷尔蒙过剩了?”
威尔一愣,立马伸手揉了一把脸,揉完之后,一脸的兴奋变回了一本正经的小大人的严肃样,说道:“恩,你刚才说什么?刚醒迷迷糊糊出幻觉了吧?”
林俊两眼一翻,又躺回床上被子一盖:“那我再睡会儿,醒醒神!”
威尔赶紧把林俊拖起来,说:“别闹了,你让我先别答应暴雪的人,我怕自己会被他们说服,所以一直拖着没见,直到你过来,我约了他们今晚见面,还有半个小时就到约会时间了。”
林俊吃了一惊,叫到:“什么,你也不用这么着急吧!”
威尔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道:“人家打算做游戏,这说明是对我的小说的认可,当然故事是你的,不过能被改变成游戏的话,就能让更多的人,身临其境般的参与到小说的剧情当中,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吗?不光是游戏,也许未来几年还能被拍成电影也说不定呢,等我二十岁以后,可以亲自出演,恩,是阿尔萨斯适合我,还是一粒蛋?”
林俊目瞪口呆的看着上蹿下跳的威尔,到底是美国社会,生活质量领先国内最少五年,实在很难想象这个像是发情的古猿一样的家伙,平时居然是个老实、沉默,少年老成的人!
他这反应,基本上跟未来那些一夜成名的家伙,被告知可以灌唱片、演电影、拍广告顺便出写真集后的表现一模一样。
林俊仰天长叹,忍不住讽刺道:“你外形太面,不够硬朗,阿尔萨斯和一粒蛋都演不了,可以考虑反串一下希尔瓦娜斯……”
威尔丝毫没有介意林俊的调侃,反而一脸贱笑:“你也觉得我英俊?哎,我的容貌超越了性别的界限,希尔瓦娜斯确实很适合我!”
看他一副骚包的样子,吓得林俊浑身起了一丛鸡皮疙瘩,他赶紧从床上爬起来,离得威尔远远地,一脸嫌恶的说:
“你没事吧,改编个游戏而已,不用这么反常吧?搞得我还以为你老姐最近吃多了发胖,把头发剪短了跑来冒充你!摆脱,你现在是年少有为,少年天才。知名畅销书的作者,把你的架子端起来!做人要有腔调,现在是别人上门来求你,别整的好像流浪汉听说哪家餐厅剩了一桌大餐仍在后门垃圾箱似的……”
威尔听了林俊恶心的比喻之后,似乎受教了,脸像弹簧一样夸张的表情一收,变的一本正经起来,“恩,你说的没错,是我反应太过了。好吧,你穿衣服起床,我在客厅等你!”
说完,机械的起身,一本正经的正步走了出去。林俊摇了摇头,发现这小子清纯的表面下,装了一颗臭美的心,认识了两年多才发现,隐藏的够深的!
穿戴好之后,他们俩在同城的一家酒店的套房内,见到了要找的人,一个白白嫩嫩,带着黑框眼镜的小胖子!
威尔当即主动伸出手,并向对方做自我介绍:“你好,我是威尔·韦兰顿,这是我的朋友Handsome·林,最初的故事是听我的朋友描述的,后来由我整理执笔再加入了一点个人创作,才写出了这本《洛丹伦的黄昏》艾泽拉斯三部曲的第一部。所以,这本书的版权,林也有一部分,之前一直没有答应跟你们接触就是在等林从国外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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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好吧,我承认那本WOW同人小说名字起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