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休息后,清晨六时,林风神清气爽的从修炼中醒来。一下楼便发现鲁城已经买好了早餐,满意的点点头,对于鲁城的心思很是赞赏。
美美地吃完早餐,林风带着巨蟒和雷鹰出门,准备到灵宝阁转转。这次去灵宝阁,当然不是买什么奇珍异宝,现在的林风最不缺的就是那些东西,毕竟以前的雷鹰和巨蟒身为圣域灵兽,占据的地盘内收刮了许多灵药,灵晶。特别是巨蟒,林风在灵脉所在的山谷发现了许多的上等灵药,上万年的可以一捆一捆的装。巨蟒那家伙还把这些珍贵的灵药当做杂草对待,傻傻的问林风收起来做什么。气的林风恨不得敲他几下,让林风感慨灵兽真不识货。
到灵宝阁转悠,主要是观摩灵宝阁的运作方式。昨天林风招聘厨师和杂役失败,知道在秦家的封锁下,自己的喜福来酒楼很难开起来,只好另谋出路。
不开酒楼就不开,自己手中可是有着许多的灵剑,再加上从雷鹰,巨蟒那收刮的许多的灵晶,灵药,多的用都用不完。
自己用不完,要是用来出售的话,生意想不火爆都难。到时候,那些渴望增强实力的家伙还不红着眼,大把大把的银子金子朝偶的炼神塔送过来。至于有宵小之辈敢打抢的主意,林风也不怕。打劫圣灵师,那不是老虎吃砒霜,自寻死路吗?
要开商行,当然要熟悉灵宝操作了,对于这方面林风没有什么经验。通常那些成功的大公司,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营理念。灵宝阁贵为圣元大陆西南最富盛名的商行,当然有许多可供自己学习的地方。
吩咐鲁城等人不要出去,留下两个荒组傀儡坐镇,林风便安心的出门了。相信就算自己出去了,有人来闹事,以傀儡的强横实力,也会让捣乱者吃不了兜着走。
奉天城不愧是清远郡的郡城,比宣城大了许多。无论在哪里,经济越发达,路便修的越宽越好,房子也盖得越高越奢华。在这里自然也不列外,宽阔的青石街道可供三辆马车并排行驶,路旁的商家也多是两层建筑,放眼望去,三层高的小楼也是屡见不鲜。路边的商铺招牌也不是简单的用白纸写几个字贴上去便草草了事。而是用上等的木材制成牌匾,让那些精工雕刻的人仔细设计,看上去美观大方。
林风没来过奉天城,自然不知道灵宝阁的位置吗,不过没关系。随手扔出十两银子,街边的一个行人就眉开眼笑,殷勤的带着林风三人来到灵宝阁。
林风眯着眼,细细的打量着灵宝阁,虽然知道灵宝阁来历不凡,但林风还是抽了口气。
眼前的灵宝阁也委实太大。。。太奢华了。
第一次林风觉得自己的喜福来酒楼如此不堪,在奉天城堪称第一酒楼的喜福来,若放在灵宝阁前,只能算是个鸡窝,还是被日晒雨淋后,破烂腐朽那种。更加惊心的是这还只是个分部。
眼前的灵宝阁比之宣城的大了许多,三层的鎏金木制结构,在朝阳的光华下闪烁着金色的色彩。
实在太奢华了,一个奉天城的分部就镀金,想必那灵宝阁总部全是用金子铸就的吧,要是有机会把它抢过来,用那么多黄金浇一座塑像,放在皇城里,享受万众瞩目的待遇,实在太拉风了。林风心里不无恶意的思索着。
这个灵宝阁果然不简单。
刚刚进去,林风就感到楼上几股强大的气息扫过。
根据灵力强度看,这几个暗中的人每一个都有着六级大灵师的实力,这还只是负责检查的,想到当日宣城出现的几个老头,林风暗自揣测,这里想必也有着七级以上的高手坐镇吧。
不过林风也没有在意,现在的他已经不必畏手畏脚了。迈着步子林风大步走了进去。
灵宝阁第一层,摆放着许许多多的各类灵晶,灵药,宝物的层次比之宣城的明显要好上不少,大多数灵晶都是高等品质的,而当初在宣城自己视若珍宝的千年人参,在左边的一个架子上几乎摆满了。
看着这些,林风心里感慨万千。自己第一次进灵宝阁时,刚刚重生没多久,只是初步修炼了灵术,急需购买灵晶灵药提升实力,身上的银子也就几千两。想当初一株千年人参就让自己眼红不已,囊中羞涩的自己还需要靠拍卖凑钱。
短短的一年时间过去了,现在的自己已经是一名圣灵师,坐拥无数的上等灵药,人生的际遇当真奇妙。
摇摇头,莞尔一笑,林风恢复平静。
今天的林风和巨蟒穿的是从福云布庄顶级的绸缎布料,再加上内蕴的气势,一看就知道是个非富即贵的大人物。作为灵宝阁的小二识人辨人是基本的条件,见惯了贵客的他们当然看出了林风三人的不凡。
一旁的青衣小厮见林风摇头,以为林风不满意。快步跑到林风面前,恭敬道:“公子,前两天我们灵宝阁新到了一批奇珍异宝,许多达官显贵都在楼上品鉴,公子不妨上去看看,说不定可以找到中意的好宝贝。”
林风点点头,带着雷鹰和巨蟒缓步上楼。
通常上灵宝阁二楼,都有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二楼是灵宝阁放置重宝的地方,在这里每一件珍品都价值不菲,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上去的,就算是奉天城的达官显贵,富商巨贾在上去前,也要看自己钱袋中的银票厚不厚实。要是上去了,看中了物品,掏钱时,钱不够,那就丑大了。
不过对于林风这个身家千万的人来说,这实在算不得什么限制。
灵宝阁二楼由于消费着实不菲,平时都很冷清,但今天宽阔的空间里却是人满为患了。大家都在柜台前仔细的品鉴着自己中意的珍宝。
或许真如青衣小厮所说的,前几天这里到了一批珍宝。
突然林风眼睛一亮,他居然在这里看到了熟人,那个正脸红脖子粗与人争论的家伙赫然便是秦家大公子秦贵。
林风大感意外,昨天这家伙才输了喜福来酒楼,走时还一脸颓唐沮丧。自己还认为这家伙闯了大祸,回家后肯定会被狠狠教训一顿。没想到,一夜过后,秦贵不仅没事,反倒生龙活虎的站在这,颇有闲情雅致的品鉴宝物。
而在他对面,一个唇红齿白的奶油小生正轻缓的散扇子,故作潇洒状。
在他们的身后各站着四个黑衣人,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森寒的杀气,好熟悉的味道,林风暗自思索。对了,和鲁城六人的气息差不多,看穿着打扮,应该是鲁城的同行。不过看两群人站的位置,像是相互戒备,想到鲁城的话,林风断定,与秦贵是对头的那方,肯定就是鲁家。哼,鲁家,居然派人杀自己,林风看奶油小生的眼神中满是冷意。
你们不是喜欢玩吗?今天我就陪你们好好玩玩吧,林风恶寒的想到。
林风满带着笑容,向秦贵和奶油小生处走去。“咦,这不是秦大公子吗?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啊,昨天林某才小赢了一座酒楼,今天在这又遇到了,不知道今天大公子会给林某带来怎样的幸运?”林风露出一脸期待的表情。
林风调侃的语气传到秦贵耳中,秦贵勃然色变,怒气冲冲的看着林风,当然在眼底还有些许惧意,心里哀嚎道:“真晦气,还福星,老子怎么又遇上这个煞星。”
一旁的奶油小生看到秦贵的表情,自然知道林风的身份。暗暗想道:昨天派去的黑衣众居然失手了,看来这人的势力不错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得努力拉拢他了。
遂微笑着说:“见过林兄,小弟鲁玉,久仰林兄威名。”说完还挑衅的看着秦贵,瞎子也知道林风所谓的威名是什么。
不过鲁玉讨好的举动落在信奉的眼里甚是荒谬可笑,这家伙恐怕还不知道自己现在很想杀了他,灭了鲁家吧。
林风呵呵的笑了笑:“二位在品鉴什么宝物啊?”
秦贵自然对林风爱理不理,撇过头去,对林风的话不作回答。
鲁玉就殷勤多了,微笑着说:“林兄,这是一匹紫罗兰翡翠马,产自龙云国落日谷,由著名雕刻大师精心雕琢而成,色质粉紫,造型优美独特,如同一匹飞奔在天上的宝马神骏,栩栩如生,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
林风一看,可不是吗?马身线条流畅,那雄壮的后蹄有力的延伸,腾空而起。在前世,林风曾经在书上看过马踏飞燕的图像,此时看着造型相似的翡翠马,心里有种特殊的情感。哎,看来自己还是没能割舍掉对前世的思恋。
摇摇头,将那份特殊的情感甩开。看了看价格,一万五千两,价格果然惊人,一件只有观赏价值的翡翠马都如此昂贵,这灵宝阁赚钱比抢劫银行还快嘛。
林风存心戏弄下二人,满脸尽是笑意:“秦兄和鲁兄也对这件翡翠马有兴趣么?”
秦贵的鼻孔哼了一声。
鲁玉则很礼貌,“小弟爱好珠宝玉石,这匹翡翠马做工精美,我想买回去放在书房观赏。”
林风咦了一声,很是诧异“没想到二位也喜欢翡翠马,不好意思,林某见猎心喜,二位可否割爱。”说道后头,全然没有抱歉,请求的韵味,向雷鹰使了个眼色,雷鹰立马掏出大把金票。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
鲁玉额头冒出一条黑线,这家伙也忒。。。欺负人了吧。同情的看了看秦贵,难怪会输了酒楼,遇到这种无赖,想不输都难啊。
秦贵面色扭曲,阴沉的可怕。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想到林风财力惊人,来历神秘,自己秦家虽是奉天城第一大家族,真拼起来,也不敢保证必胜。现在这家伙是存心让我生气,我不能中计,为了一匹翡翠马就跟他翻脸不值得,万一坏了老爷子的好事,非打死自己不可,索性扭头,装作没听见。
见二人不说话,林风偷着乐,挥手让雷鹰付了钱,乐滋滋的把翡翠马捧在手心。
突然,“干什么,堂堂灵宝阁连一件拿得出手的宝物都没有吗?”听到嚷嚷声,林风诧异,居然有人在灵宝阁闹事。这可是一场难得的好戏,精彩不容错过,林风快步向声音传来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