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坤人间蒸发之后,芙蓉县天上人间夜总会,里间办公室内,李明坐在沙发上,手上夹着根雪茄,眉头微蹙,看着眼前一脸倔强的欣夜,深深的吸了口烟,缓缓的说道:‘’你真的决定了?‘’
欣夜没说话,咬了咬嘴唇,然后重重的点了点头。
‘’那好吧,义父明天去帮你联系一下,但是你要知道,军队不比别的地方,一旦开了头,可就没有回头路了。‘’李明说完,感觉一阵的无力。
‘’义父,我...‘’
‘’好了,既然做了选择,那就回去收拾收拾吧,萌萌从小就很依赖你,这孩子从小就没了母亲,这次你一去肯定就是好几年,等下你好好安慰安慰她,以后有时间就多回来看看她吧!‘’李明摆了摆手,脸带微笑的安排道。
李明虽然在芙蓉县算是声名远播的人物,但为人却不奢侈,家里就一栋不大的小楼房,房前一个不大的小院子,屋内的装潢也很朴实,在那个年代,也算是低调的了。
欣夜此时站在院门前,一脸的犹豫之色,深深的吸了口气,平复了下情绪,伸手推门,走了进去。
‘’姐姐,你回来啦,这是瞿阿姨送给萌萌的小狗狗,可爱吧,嘻嘻!‘’欣夜刚走进屋内,一个如精雕粉琢小女孩,手里抱着只刚开眼的小狗,一幌一幌的小跑着向她这奔来。
‘’哎,慢点,萌萌,你慢点。‘’看到这情况,欣夜赶忙迎了上去,蹲下身子,将小女孩抱在怀里。
‘’姐姐,你看小狗狗可爱吧。‘’小女孩张这大大的眼睛看着欣夜问道。
‘’嗯,萌萌说可爱,那就肯定可爱了。‘’欣夜宠溺的揉了揉小女孩的头说道。
‘’嘻嘻,对了,爸爸怎么没和姐姐回来啊?‘’
‘’义父还有事要处理,等下晚点回来。‘’
‘’臭爸爸,都不陪萌萌,萌萌不喜欢他了。‘’听到这话,小女孩立马收敛笑容,扁着嘴嘟囔道。
‘’好了萌萌,义父有事要做,你就别怪他了,姐姐带你去游乐场玩好吧?‘’看到小女孩不高兴,欣夜转移话题道。
‘’啊,好啊,还是姐姐对萌萌好,不像臭爸爸。‘’到底还是小孩子,听到要去游乐场玩,笑容又立马回到了小脸上。
李清风的生活恢复了平静,每天除了修炼,就是研究罗坤给他的东西,那天李清风去看他的时候,罗坤什么也没说,就把他脖子上的一个吊坠给了李清风,最后交代要他好好保管,就头也不回了走了。
这个吊坠也没什么特别,就是一个古朴的指环,内环中间嵌这一颗瓜子大小的棱形透明晶石,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李清风研究了许久,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倒是有点像《三清道书》上记载的须弥指环,但中间的晶石又是怎么回事呢?书上的描述没这样啊,再加上书上只是一笔带过,就是记载了这么个东西,什么用途,怎么用,都没有描述,李清风也就只好作罢。
时间是这世间最无情的东西,走了,就是走了,不会为谁而停留,也没有谁能留住它。当小孩子为老是长不大而烦恼时,大人们却总是感叹时间过得太快。没有经历过生活艰辛的人,是不会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的,而李清风魂穿之前,也才堪堪明白作为一个大人的无奈,到底有多无奈,李清风还没有确切的体会,但最起码现在李清风是挺无奈的。
‘’李清风,我不是警告过你吗?离杨菲远一点,把我不当回事?‘’孙文智和几个校体队的朋友,将李清风堵在学校的生态公园,面带狠色的威胁道。
李清风叹了口气,无奈的收起手中的书本,从石凳上站起身,摇了摇头,看来今天又不得安宁了。
环顾了下这学校花了不少资金修建的生态公园,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蜿蜒的贯穿了整个公园,正中间是个凉亭,也就是李清风现在所处的位置,一大片青草地分在两侧,凉亭旁是个小池塘,里面有座三米高的假山,池塘里的荷花正开。这边的草坪中间是个圆形的花坛,里面盛开着各样的鲜花,小路的尽头是一片影影绰绰的紫竹林。整个公园占地4-5亩,由修剪过得万年青围拢,微风吹过,竹影娑娑,幽香阵阵。这本是供学生课间之余的休憩之地,但却成了这些高中生们晚上的幽会之所,倒是浪费了学校的一番苦心。
自从罗坤消失之后,李清风生活回到了正常轨道,每天就是上学、回家、修炼,偶尔找些各方面的书籍来充实自己,整个就一乖孩子加三好学生。初中毕业以全校第一的高分被县第一高中特招,学费全免。倒是让一家人高兴的合不笼嘴,父亲李兴虎更是逢人便要吹嘘几句。
上了高中之后,学校是封闭式管理,离校近的学生倒是可以走读,但李清风还是要寄宿的,一个月回家一次。由于学习成绩好,每个学期都有一笔不多的奖学金。李清风拿的第一笔奖学金就买了把木吉他,没事的时候就独自练练,算是感怀下前世情感。
高一暑假的时候,闲的没事做的李清风,突发奇想的跑到县城步行街卖唱,当时想的是体验下当街头艺人的感觉,结果就惹上了这个麻烦。
杨菲是46班的班花,是学生会文艺部部长,成绩也不错,人长的也确实水灵,当然在李清风看来也就一颇有姿色的小丫头片子,追求者一直不见少,不说一个连,一个加强排还是有的。
而孙文智便是其中最张扬的一个,仗着父亲是八大天王之一的孙大土,在学校一直是无法无天,至于像他这样的学生是怎么进这所重点高中的,就不用多说了,不过他倒也不完全算是一个草包吧,最起码还是个体育特长生进来的,只是私底下花了多少钱就不得而知了。曾做过最脑残的事情,就是在学校升国旗开早会的时候,当着全校的师生宣布杨菲是他内定的老婆,当然事后被其大伯孙大天差点打断腿之后,就收敛了许多。
在杨菲看来,孙文智就是个白痴加神经病,要不是当初他大伯诚恳的道歉和保证,自己肯定只有转学一途了。但李清风就不同了,这个一直给人的映象除了书呆子就是孤僻的同学,竟然还有着如此惊人的一面。
那天要不是表姐拉着她去逛街,自己还真就错过了这个低调却又才华横溢的同学了。随着之后半年多来的接近与了解,杨菲发现这个同学其实一点也不孤僻,就是太高傲了,但他这种傲不是那种目空一切的傲,而是那种发自骨子里的傲。
说他是书呆子倒也算得上,只不过他不是那种传统的书呆子,与学习有关的书籍从没见他读过,经常读些乱七八糟的课外书籍,像什么《世界未解之谜》、《周易》、《刑侦与线索》等等,唯一称得上与学习有关的也是些各国语言学习的书籍。
越是与他接触的多,杨菲就觉得自己越是好奇的想要去了解,越是了解,自己越是觉得这个同学就像迷雾一样,让人看不透。有时候杨菲觉得他就好像个大人一般,甚至大人都做不到他这般,明明很出色,却从不去表现自己。
杨菲是个心思细腻的人,虽然自认自己算是蛮了解这个同学的,但她也不会去给别人随意的到处宣扬,就算是当初自己去了解他的时候,也是打着向成绩好的同学学习去接近的,自己所了解的一切,从没向别人分享过,偶尔自己还会感到莫名的有点窃喜。
唯一知道这些的也就自己那个疯疯癫癫的表姐刘静了,想起这个表姐,杨菲又不禁感到一阵头疼,自己这个表姐虽然名字很优雅,但那性格却是风风火火,幸好自己给她许诺了一个月的零食票,要不然自己这点小心思还不知道被她说成什么样子。
‘他现在应该又躲在公园里看书吧?要是他来参加这次歌唱比赛话,应该能拿第一名吧?嗯,肯定能!’杨菲整理着手里的报名表,不禁有些出神的想到。
‘’菲菲,菲菲,我要吃哈密瓜!‘’这时一个长相与杨菲有三分相似的女孩,大大咧咧的跑进了这间学生会办公室,边跑嘴里还大声的嚷嚷道。
‘’要吃你不会自己去买啊!‘’杨菲下意识的答道,说完就回过神不对,抬起头,果然表姐正面带邪恶的看着自己,杨菲无奈的抚了抚额。
‘’哎,走吧走吧,算是败给你了‘’说罢,当先朝外走去。
‘’嘿嘿!我说菲菲啊,那个什么李清风有什么...‘’刘静说到一半就见杨菲转过身,杏目圆睁的瞪着她。
‘’哎呀,好啦好啦,我不说了,行吧!‘’见杨菲要发火的样子,刘静赶忙转口,走上前拉着她的手说道。
杨菲这才作罢,只是眼中的警告却是明显的流露着,刘静也知道自己违反了两人的约定,有些尴尬的拉着杨菲往外走,嘴里嚷嚷道:‘’哎呀,快走啦,等下哈密瓜卖完啦!‘’
说完就不给杨菲说话的机会,拉着她就向小店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