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4日,中国交通运输部党组决定免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某党内外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待问题查清后,按照有关规定再进行严肃处理。这一决定被中国最权威的新闻机构——新华社全文播发,全国主流媒体都在重要版面上转载了这条新闻。
这一决定的出台将“深圳高官猥亵女童”事件推向高潮,而此刻离案发时间才6天。这个案件的发生,引发全国媒体的一片口诛笔伐,民众的愤怒情绪迅速被点燃,不仅多家主流网络媒体开辟了事件追踪报道的专题网页,诸多网民更是通过“人肉搜索引擎”、“网络万人签名谴责”等方式表达对该政府官员恶劣行径的愤怒。
在媒体的高度关注下,“林某猥亵女童事件”很快从个人事件变成一个社会公共事件,变成全国民众对中国政府官员作风、执法机构公正性的严厉责问,以深圳海事局为代表的相关政府机构的声誉在事件中受到一定的影响。
与“华南虎事件”一样,“林某猥亵女童事件”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受到全国媒体及公众的高度关注,所以政府机构在处理事件过程中,点滴的失误都可能引发新一轮的汹涌的舆论批评,从而使政府公信力与声誉蒙受重大损失。而在这铺天盖地的负面舆论背后,究竟是什么“看不见的手”在推动着危机影响不断扩散?
“林某猥亵女童事件”引发的政府声誉危机影响
2008年10月29日,深圳市海事局副局长林某在酒后将11岁女童小陈拖进厕所进行猥亵,被发现后在酒店与女童父母发生激烈争吵,林某口出狂言进行威胁,事件全程被酒店的摄像头完整地拍摄下来。事件于次日被媒体曝光后,轰动了整个社会。
在整个事件中,最引发媒体关注也是最激发民众愤怒的关键细节就是林某在威胁女童父母过程中,多次强调自己是“北京派来的高官,与深圳市长同级别”的身份。
如果林某只是一名普通人,那么事件最多只能算是一次有些恶劣影响但不算轰动性的一般民事纠纷案。正是林某一再强调自己的政府高官身份,使事件的性质迅速转变——特权阶层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对峙、特权人物过度膨胀的官本位意识与特权意识,正是激发媒体舆论批评狂潮、促使民意沸腾的源头。
回顾近几年来数件轰动中国的官民纠纷案,无一不是当事人的特权身份被媒体揭露之后,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批评,如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2003年哈尔滨苏秀文宝马连撞13人事件、1997年河南郑州张金柱交通肇事案。在这些事件中,由于执法机构的处理不公或处理方式不够透明,给外界造成执法机构有意庇护特权阶级的印象,不仅使得民众对政府机构怨声载道,有的更演变成严重的社会暴力事件,使事件的负面影响迅速超出事件本身,上升为公众对某一官员、某个地区,甚至是对某个政府机构不信任,给政府机构的公信力与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这正是严重危机引发的扩散性影响的根源。
与上述几个事件类似,“林某猥亵女童事件”的负面影响在网络的推动下迅速地深化,并向以下三个方面蔓延。
1.第一重危机影响:深圳海事局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在林某被人肉搜索引擎发掘出他是深圳海事局的高官之后,深圳海事局这个冷门的政府机构迅速成为媒体及民众关注的焦点。从百度指数(百度指数是用百度公司推出的,用以反映关键词在过去30天内的网络曝光率及用户的关注度,它能形象地反映该关键词每天的变化趋势)我们可以看出,自从10月30日开始,深圳海事局的“媒体及用户关注度”这两项指标以惊人的速度跳跃上升;网友和媒体记者都涌上深圳海事局网站,试图去了解这个诞生了“史上最牛党委书记”(网民定义)的政府机构是什么样的面貌。
从谷歌搜索引擎上,在“新闻资讯”栏中键入“深圳海事局”,排在前10页的搜索结果的近100篇报道,全部是有关“林某猥亵女童事件”的直接或间接报道,深圳海事局常规的正面性报道已经被急剧上升的负面报道所稀释或挤压。作为一家政府机构,深圳海事局将在未来的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都难以摆脱“林某猥亵女童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媒体及民众的高度关注,深圳海事局在接下来的时间,如果再发生某方面的负面事件(无论是机构本身还是某个政府官员),都可能触发新一轮的舆论批评,媒体会将新的事件与“林某猥亵女童事件”联结在一起,使事件由小变大。
2.第二重危机影响:深圳官员的群体形象受损
在“林某猥亵女童事件”中,不少媒体直接采用的标题为“深圳官员林某”,这样的核心字眼具有极强的暗示与误导性,其导致的危机在于将林某的个人行为隐性上升为深圳官员的群体代表,并可能触发其他媒体有倾向性地对“深圳官员”这一群体以往的任何恶性违法乱纪事件进行集中性的汇合,从而给整个深圳政府造成负面影响。从谷歌的搜索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深圳官员”这一关键词已经成为恶劣官员作风的报道核心词(谷歌网页及新闻搜索“深圳官员”)。
3.第三重危机影响:中国官员声誉受损
在某些对中国存在敌意的西方媒体眼中,“林某猥亵女童事件”就是最佳的攻击中国政府以及中国官员的武器。如果中国政府或相关执法机构在事件处理上失当,或者对来自西方媒体的采访应对不当,将可能使中国官员的正面形象在西方主流媒体语境中受损。
网络媒体有意无意地通过某些特殊议题的设置,激发了民众的某些非理性情绪,从而使事件本身发生某些变质,甚至混淆了真相本身,使情绪发泄超过理性判断,迅速激发了民众的极端情绪。
作为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林某猥亵女童事件”与“华南虎事件”在某个层面上意义已超出了“官员猥亵”或“照片”真伪自身,而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考验,或者说成为政府与民意之间能否有效沟通的舆论信任博弈。
网络推动危机升级
在“林某猥亵女童事件”爆发之后,众多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表现出无比的亢奋,一方面是事件的特殊性彰显出该新闻事件对读者的巨大吸引力,另一方面是参与事件的双方之间的鲜明对比:强与弱、特权人物与普通百姓,这种力量悬殊的博弈正好是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或者社会良心发挥责任感的时机。在这种强烈的自发意识或无意识冲动之下,众多媒体通过新闻议题的设置,打响了一场为弱者说话、向强者讨要公道的舆论大戏。
由于新闻媒体的密切追踪,使得此恶劣的社会事件迅速得到法办——林某先是被停职,继而迅速被免职,媒体在某个力量失衡的社会事件纠纷中,起到了维护社会公正的平衡杆作用。这是媒体发挥正面舆论监督作用的重要权力所在。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这股彰显正义打倒邪恶的舆论批判浪潮中,某些网络媒体却有意无意地通过某些特殊议题的设置,激发了民众的某些非理性情绪,从而使事件本身发生某些质变,甚至混淆了真相本身,使情绪发泄超过理性判断,迅速激发了民众的极端情绪。
在MSN。com开设的“林某猥亵女童事件”专题中,设置了这样的调查题目:“如果您是‘局长酒店猥亵女童案’受害者的父母,您将?”,设置的三项指标,前两项明显具有一定的情绪倾向。我们完全可以料到这样的议题设置对公众情绪的挑拨作用。除了近七成的公众投票要求一定要严处林某之外,在调查结果的留言簿上,数千条留言更是将矛头指向深圳海事局、政府对官员管理问题、政府官员的恶劣行径。
被具有情绪倾向性议题激发出来的公众情绪,迅速演化成对林某背后所代表的或相关联的一系列政府机构的谴责与怒吼。如果这种非理性情绪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升温,那么舆论的批评浪潮可能演化成现实的暴力,如深圳海事局网站被黑、林的家人受到恐吓或袭击等。
而负责调查此案件的深圳市公安局也处在媒体高度关注下,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以11月4日为例,中国数十家主流的网站上,其对此案件的新闻报道标题。舆论的怒气正在向执法机构倾泻,媒体在无意中正在演变一个表面充满正义但其实很危险的角色。媒体裹挟着强大的民意,正在潜意识地影响司法对事件的理性、客观的判决。
这使我们想起1997年郑州某区公安局副局长张金柱的交通肇事案,众多媒体对案件一边倒的强烈舆论批判,使法院不得不迅速审理此案,并在最短时间内判处张金柱死刑,张在行刑最后一刻感叹自己“死于记者之手”。
在新的时代中,由于网络媒体的发达以及民众对于信息透明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政府机构的运作开始处于一个全方位受监督的聚光灯之下,其间执政或运作的点滴失误都可能因为媒体报道介入被提升至万众瞩目的的高度。如果缺乏相应的政府危机公关能力或危机沟通能力,将可能使政府机关面对舆论强烈批评时陷入尴尬境地。
无论是张金柱案还是林某猥亵事件,虽然是个人行为,但是由于其特殊的身份使其背后的政府机构声誉受损,所以重视与媒体特别是网络舆论的有效沟通,有效地引导舆论正确的走向,这对于任何一个政府机构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