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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赖上绝世丑男(疏烟淡月)

楔子

这是一栋高四层的楼房,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显得毫不起眼,用石头砌成的围墙长满青苔,紧闭的铁门,门边立着“××研究所”的牌子,牌子久经风雨,显得斑驳不堪。

一个留着板寸头,其貌不扬的年轻男子看了门牌许久,用力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铁门上弹开了一个小口子,年轻男子将掏出的随身证件从小口子上递进去,未几,门缓缓开了。年轻男子四下张望了一下迅速走了进去,铁门也随着缓缓闭合。

围墙里树木成荫,年轻男子穿过鹅卵石铺成的小径,沿着楼梯登上四楼,来到靠右的一间房门口“叩叩”地轻敲了两声,立即,门里传来一声低沉男音:“进来!”

年轻男子推门而入,看里头的布置这是一间办公室。屋顶上的老式吊扇正缓缓地转动着,一张很大的办公桌摆在正当中,桌上除了一台电脑,还插着一面小小的国旗,办公桌后头坐着一个威严的中年男子。年轻男子对着中年男子行了个军礼:“王局,雾影前来报到!”

中年男子王逸的视线自他进门伊始就没离开过他身上,此刻他更是一改严肃的表情,站起身热切地握住了年轻男子的手,“雾影同志,辛苦你了!”随后又给了他一个大力的拥抱。

“雾影啊,现在要见你一面,不容易啊!你说,那老头子凭什么霸住你不放,明明他手底下还有那么多的人才嘛!我打了几次报告,他总是说考虑再考虑,这一考虑就考虑了三四年。这次好不容易才让你回来帮个忙,你猜他在电话里怎么说,他还一再强调说这是‘借’!”

说到这个“借”字他就满腹牢骚,当初明明是他见老头子一脸苦瓜相,好心好意地将他借了出去,想不到这一借不但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现在就连想让他回来帮个忙都难于上青天。

“对了,闪电同志怎么样了?”发完牢骚,心理上平稳了些,他又坐到办公后,这才想到一件事。

“已经脱离危险!谢谢王局关心!”年轻男子雾影淡淡地笑着,环顾着四周,“这儿环境不错!”

“呵呵呵,够清静吧,这是临时向他们借的!我打算以后你要是回F市,就把你安排在这儿。”

说完示意他坐在桌旁,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档案袋放在他面前,“材料都在这里了,学校那边我已经安排妥当,他们表示一定会配合你的工作。”

雾影打开档案袋慢慢地看着,他的眉头拧了起来,“怎么都是些毛孩子?”

“这次任务不比寻常,一定要慎之又慎。”王逸说,“如今随着和国际的接轨,青少年,特别是拥有高智商的青少年,容易成为国际恐怖组织利用的重点目标,他们打着种种幌子,威逼利诱,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很容易就这样走向歪路,从而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我明白!”他点点头,“我先走了,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这些毛孩子智商都不低,聪明的孩子大多敏感,要尽快揪出幕后黑手,速战速决!”王逸露出一个招牌式的微笑,“对了,有机会代我问候闪电!还有你另外两个搭档风霜和惊雷,顺便告诉他们我这儿的大门随时向他们敞开!”

不把他的千里马还给他是吧?哼!那他就要把他座下最得力的四大金刚全给挖到手,想着届时老头子的表情,他又像只老狐狸一般狡猾地笑起来。

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雾影微微一笑,“他知道了会跳脚的!”

“就让他跳好了!”王逸又笑了起来。

“还有,”雾影已走到门口了,闻言顿住脚步,王逸望着他的背影,满意地将未说完的话接着说完,“安全最重要!”

“是!”

雾影的肩膀微微抖了抖,随即扭动门把,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两个月后,电视里正在播报一条新闻:“F市警方根据密报,抓获了秘密潜入F市的AS国际恐怖组织的主要骨干等三人,一举粉碎了AS国际恐怖组织企图在F市组织发展举行恐怖组织活动等多项阴谋。下面请看详细报道……”

王逸手中拿着一杯酒,眯着眼盯着电视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举起杯微笑着对电视银幕说:“干杯!”

第一章 绝世丑男

“小颖,小颖!”

林初颖站在一间五星级跨国酒店门口正探头探脑的,好友夏美岚气喘吁吁地从远处跑过来,边跑边大声说:“嗨,你知不知道我刚才看到谁了?”。

林初颖抬手望了望手表,没好声气地说:“天哪,三十分钟耶!你这女人,太过分了吧!太阳这么大,你好意思让我一直在这儿等,我都快要被晒昏了!还有迟到就迟到,别老找借口!”

夏美岚双颊通红,眼里闪着激动的光芒,抓住她的肩膀猛摇晃。“真的,真的,我没找借口!你还记得吗?以前教过我们的宫广津老师,那个绝世‘丑男’,长得像个大倭瓜、精通八国语言的那个宫老师啊,我刚才看见他了!”

大哥?奇怪,他怎么会到G市来了,阿姨不是说他一向都是到外国出差的吗?难道是外国人来这儿了,所以才要他随行翻译吗?

“怎么了,你以前不是说见了他饭就吃不下了?”压下疑惑,她好笑地看着夏美岚,挑了挑眉,“还是,你现在换胃口了。”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她们从念小学幼儿园开始一直到读高中都是同班同学,上了大学以后,虽然同校不同系,但是并没有疏远彼此的关系。两个女孩一样出色,容貌出众气质优雅的林初颖从一入大学校门开始到现在已经连任三届X大的校花,而夏美岚不但人长得美,更是个超高智商的天才,只不过她什么都好,就是“好色”,凡是好看的东西无论什么通通都喜欢,连交男朋友也非要“以貌取人”不可。

“拜托,今天是我们的二十一岁生日,麻烦你别老说这个‘魏’字,省得我吃不下饭。”夏美岚昨天刚结束第一百零八次恋情,不巧的是和她分手的那个男人正好姓魏,所以她就霸道地阻止林初颖提到这个早被她从字典里挖走的字,甚至连同音字也不可以。

“OK,OK,我知道了!”林初颖微笑摇摇着头,“你这么激动,是不是看到那个绝世丑男正好和一个旷世大帅哥在一起啊?”想来以她那种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个性,横竖能让她动容的也只有美色了。

“啊!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颖颖也!”夏美岚竖起了大拇指,两眼迅速涌起近乎痴迷的光芒,“哇,那个男人好酷,好帅,好特别哦,我这辈子还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的男人,刚柔并济,气质出众!那一张笑脸啊,叫我这一颗芳心怎不随着他而失落?”她夸张地咏唱完后立即抓住林初颖的手,“颖颖,我不管,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

“我?”林初颖伸出自由的另一只手指指自己,失笑,“我怎么帮你?”就算她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反正她又不认识那个旷世大帅哥。

“你忘了,你那个临时监护人了。”夏美岚急切地说,“你不是说她是宫老师的什么人吗?那通过她一定可以找到宫老师,然后就可以找到他啊!”

“干嘛这么麻烦?”林初颖笑了,“岚岚,你真是有够笨的,刚才你见到宫老师,为什么不直接让他介绍一下呢?”

夏美岚一呆,接着她“啪”地朝着自己的额头打了一下,“我……我……哎呀,我怎么这么笨呢?”

林初颖又是一阵轻笑,“还有啊,我们那时候不是留了宫老师的电话了吗,可以先试着联系他一下嘛!”

“可是,他那电话号码早八百年前就被我扔了呀!”夏美岚又垮下脸,早知道如此,当初再怎么不把那绝世丑男放在眼底,也要将他的电话号码给留着。

“傻瓜,除了你难道班上就没有其他人保留他的电话号码了吗?”林初颖好心地提醒她,“真是,我看你的智商是只有二十而不是二百。”

“我知道,你肯定有的!对不对?哇,你果然是个女诸葛,真是我的救星!”夏美岚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扑住她的脸狠狠地“啃”了一口,“颖颖,我的心肝,我真是爱死你了!”

“嘶!”林初颖抱臂微笑,“六月天要下雪了吗?我怎么觉得满身都是鸡皮疙瘩,好冷啊!”

“冷吗?”夏美岚的笑容有一丝恐怖,“小颖颖,今天是我们的生日,你二十一岁了耶!”

“二十一岁怎么了?”

“你看,我们考试也考完了,正好放松一下。不如,等我们庆祝完生日,顺便找个男人帮你暖和暖和,这样你就再也不会觉得冷了,怎么样啊?”她暧昧地说完,立刻跳开。

“要死了!你这野女人!”林初颖果然满脸通红地追打着她,“站住,死丫头,看我不修理你!”

直到两人都气喘吁吁才停止战斗,一同进入五星级酒店的餐厅中,殷勤的服务生将她们领到订好的位子上,并侍候她们入座。

她们所坐的位子位于整个餐厅中央的大厅里,正对着电梯口,大厅的一侧是长长的走廊,走廊的两边被成隔成一个个独立的包间,那是属于贵宾才能享用的私密空间。

“这家酒店的菜很有特色,我来过一次!”不但菜品有特色,服务更是超好。只是物以稀为贵,这家餐厅一般不对外营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位置只对入住酒店的客人提供,其他外部客人如果有需要则要提前预定,为了庆祝生日,夏美岚三天前就已经打过电话订好位子了。

手里刚刚接过装帧精美的点菜单,还没等林初颖细看看,桌子底下的脚便被夏美岚狠狠地“虐”了几把。

“干嘛踢我?”有感于餐厅内宁静的气氛,林初颖抬头无声地以唇语比划着,却见夏美岚着急地以眼神示意她。

她后面怎么了?顺着她的眼神,林初颖不解地转过头,正看到两个男人从外头走进餐厅。

以普通人的眼光看,这两个男人一高一矮,一美一丑。

右侧的那个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近一百九十公分的身高,立体的五官深隧明晰,剑眉星目,挺直的鼻配上微勾的薄唇,更显得卓尔不群!尤其是那副似笑非笑的样子,对女人来说真的是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左侧那个稍年轻一些的男人,中等个子,身高仅有一七五挂边,理着平头,浓眉黑眼,长得不难看但也绝对说不上好看,如果说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平凡,相信这样的一个男人走在大街上是绝不会有回头率的。更何况他还和一个又高又帅的俊男走在一起,所以只能由一个普通男沦为丑男。

按说任何有长眼睛的正常女人的视线一定都会落在那个高身近一米九的旷世大帅哥的身上。但是这个女人却不包括林初颖,因为打从她转过头开始,她的眼睛就不听话地直盯着左侧那个丑男猛瞧,而且只看了他一眼以后,她的眼里立即涌起欣喜的光芒!

即使三年没见,林初颖还是一下子认出他就是就是她们方才口中所提到的绝世丑男宫广津,她名义上的大哥!那么,他旁边的那个年纪和他相差不远的美男子就是令夏美岚遗失一颗芳心的旷世大帅哥了。

两个男子走进来之后,朝着另一个方向而去。在转弯的时候,宫广津侧身微落了半步,低头和那个旷世大帅哥说着什么,目光却似乎不经意地在整个餐厅里扫了一遍,当经过林初颖的脸上的时候,她分明感到他似乎呆了一下而多停留了半秒钟。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打招呼,结果他好像没有认出她似的转身便走。

他没认出她吗?

不可能啊!

他的记性那么好,怎么可能没认出她?

不知道是失望还是什么,林初颖桌子底下的拳头是紧紧地攥着的,直到两人的身影都消失不见,她才转过身小声地说道,“那个就是你中意的大帅哥?”

“嗯!”夏美岚猛点头,“怎么样,帅吧!”

林初颖点点头,接着朝她扮了个鬼脸,以唇语比划着,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夏美岚微红着脸,咬着牙,桌子底下的脚又开始用力地“虐”她。

林初颖无声地作了个投降的动作,接着将菜单递给站在一旁等候的服务生,微微一笑,“给我来份A餐,谢谢!”

“我也要一份A餐。”

“好的!”服务生轻声细语地应着。

不一会儿,两人的两份A餐便已上齐。

夏美岚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林初颖脑海中却还在想着刚才宫广津刚才看到她时候的眼神,她真的是很介意他对她的视而不见。他看她的眼神还是那样的漠然,一如很多年以前——

五年前,树德中学。

“同学们好,我是宫广津。”新学年伊始,留着小平头,其貌不扬的宫广津走进高二(1)班的教室,先对着讲台下鞠了个近乎九十度的躬,接着开始介绍自己。他一边说着一边拿起粉笔在黑板上端端正正地写下自己的大名。“这一学期,由我教你们英语。”

台下的同学开始交头接耳,嗡嗡声一片。

林初颖先是漫不经心地望了他一眼,接着像是看到什么似的瞠大了双目,竟然……是他?

没错,就是他!

虽然他脱下了军装,也没有了那种神采飞扬的气质,但是他那双如幽潭般深不可测的眼睛她却是绝不会错看的。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呵!

她永远不会忘记,她初次见到他的时候,那双如刀锋般冰寒凌厉正闪着清冷的光辉的眼睛——那是一双她只看了一眼便永远无法忘记的眼睛!

面对挟持她的匪徒,没有一丝一毫的软弱及迟疑,那双幽深的瞳眸里闪耀着令人胆寒的光芒,不过短短的数秒钟时间他便将那八个人打得直不起身哀号翻滚。而后在警察赶到之前,他又神秘地失踪。后来,她才知道他居然是她的养母的儿子,她名义上的大哥。

现在,他眼里的光芒消失了,犹如将要陷入沉睡中的猎豹,敛去了全身的光芒,慵懒而安静!

宫广津,她眯着眼儿,将这三个字在心里轻轻地仔仔细细地念了一遍,仿佛这样才能把这三个字永远地嵌在心里面似的。

“请大家安静,大家对我有任何评价,欢迎下课后咨询,现在是上课时间。”面对底下的窃窃私语声,宫广津面不改色地用中英文各说了一遍。

“现在,准备上课,请大家拿出英语课本,翻开第一页。”他的声音并不大,但清晰得每个人都能听到。

林初颖托着腮,望着窗外,操场上,高二(2)班的同学正在上体育课,他们正在打篮球,没上场的同学围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充当啦啦队。她正看得出神,突然感觉同桌夏美岚用肘顶了她一下,“喂,你在看什么?哇,是不是看你的白马王子啊?”

“神经!我正在走神!”林初颖望了讲台上正在努力讲课的宫广津一眼,发现后者对她的走神并没有太过注意,便不再理会夏美岚继续神游太虚。但心里却小小地失望了一下,原来他根本就不记得她了。

一节课过得飞快,转眼下课铃声就响了。

“新老师好年轻喔!不知道他满二十岁了没有?”一个同学在宫广津的一只脚刚踏出教室的门后就开始发言。

“白痴!上课听什么了,没听他说他今年好像已经二十五岁了吗?”另一个同学白了他一眼,一副明显地受不了的样子。

“有吗?我怎么没听见。就算有好了,那是他自己说的,谁知道真假,看他这样子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也就一个毛孩子,愣头青。”爱钻牛角尖的同学是大有人在。

“什么嘛,交了大把的学费,不负责任地找个这样的老师,是不是来这儿实习的呀?”女同学总是语带娇嗔。

“就是嘛,老师换来换去,明年我们都高三了!”这回附和的人多了。

“讨厌死了,周老师怎么不教我们了,上学期明明说了会继续任教的嘛!”又是一个任性的女生。

“你不知道啊,周老师出国了。”显示自己有小道消息的同学压低声音企图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真的吗?(啊!)”好几个女生开始应和。

“哎,你们看这个宫老师要是在鼻子下面贴上胡子,像不像个日本人?”坐在前面的姚梦雁突然转头一脸神秘地问。

“真的哎,而且连名字都这么像。”

夏美岚一脸郁卒,“哎!真是丑男当道啊,上学期好不容易来个养眼些的周老师,才一个学期又跑了。”

“我看你别叫美男了,干脆改名叫色女好了,真是的。”后面传来一个男孩调侃的声音:“夏美岚,我看应该是‘吓美男’才是,是你把美男都吓跑啦!哈哈……”

“死志超,有种等一下放学别跑,看我怎么收拾你!”

“谁怕谁?等着就等着,我还怕你吃了我?”刘志超两手叉腰作茶壶状,一副我是乌龟我怕谁的三八样。

林初颖抿着嘴儿微微地笑着,见怪不怪地听着这些蜚短流长。

“树德中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私立高中,因升学率高而成为众多学生争相就读的明星学校。当然它对于学生的选择也是非常严格,校里某位领导曾经在新生家长会上大胆放言,“进了我们树德中学,等于一只脚已踏入大学校门。”这样的一所学校所延请的教师当然也是最优秀的。所以碰上宫广津这样年轻而且其貌不扬的老师,无怪乎同学们要议论一番了。

宫广津成了被高二(1)班的同学议论最多也是绰号最多的老师。

这天的英语课,上课铃声响过后,宫广津还没来。

刘志超用笔轻轻捅捅夏美岚,“喂,我看你不但把美男给吓跑,就连这位‘绝世丑男’也被你给吓得不敢露面啦!”

“绝世丑男,唔,这名字取得好。”夏美岚非常同意,“我本来还想给他取个‘倭瓜’的名呢,想来还是你这个贴切。”

“老天!倭瓜?哈哈哈……”

“可不是吗,目测过去,他好像还没我高!瞧瞧他那样子,走在大街上随便一抓一大把的就是他这样的男人,无趣、沉闷,低能!”夏美岚数落着他。

“没你高?这怎么可能?夏美岚,你有一米八吗,宫老师看过去最少有一七五!”拥护的同学反驳。

“喂,听说他精通八国语言呢!不知道是不是唬人的。”

“听谁说的?”

“二班的小亮啊,全校就数他消息最灵通。”

“鬼扯!谁信?”

“哇,十分钟过去了,怎么还没来啊,真是的!这才上了两个月不到的课,就开始迟到了!怎么请了个这么不负责任的老师嘛!”

“啊,还是周老师好,不管他英语有多烂,会不会八国语言,看着先舒服。”一提起美男,夏美岚的脸上就满是一副陶醉的模样。

“不要以貌取人好不好!真是有够无聊!”林初颖回头打量刘志超一眼,“还有,你,以后要讲别人的时候麻烦你先照照镜子好不好!”

“哇,不得了了,颖颖生气了!”夏美岚有些花容失色的样子死巴着她,“颖颖,你该不会是对绝世丑男有感觉了吧?”

“怎么可能,你可别乌鸦嘴,初颖要是喜欢上了绝世丑男,全校的男生都会哭死,黄河水涨三千丈,啊……!”正待发表长篇大论的刘志超蓦地捂着脑袋,“夏美岚,干嘛朝我下毒手?”

“白痴,没看到颖颖生气了吗?”夏美岚转身对她说,“颖颖,别理他!”

林初颖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他是我监护人的……孩子。”虽然她很想将他救她的事宣扬一番,但是她知道她不能这样做。

监护人是指那位收养她的女士欧美丽。

六年前,十岁的她父母双双意外飞机失事身亡,因为牵涉到她的父亲欠了银行贷款的事情,家里所有的亲属都开始躲着她,没有人愿意站出来当她的监护人,她只得被送往政府的福利院。在福利院里呆了半年后,由一位名叫欧美丽的女士将她接往她的住处,在那里两人共同生活了五年,直至她考入这所中学,才离开那儿搬到了学校里。

“什么?”

“是真的吗?”夏美岚和刘志超有些吃惊地追问。

“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是,我认得他的眼睛。”情况当然不只是她所说的那样轻描淡写,只是她还弄不明白,为何只是短短的数秒钟的接触,他就能进驻她的心里。

“呃?”望着板着脸的林初颖,夏美岚愣了足足有一分钟那么久,从上幼儿园开始到现在,她们一直是同班同学,她还从来没有发现林初颖会这么地维护一个人。“那以后我不讲他了,可以了吧,颖颖,小颖颖,别生气了,笑一个嘛!”

三十分钟后,副校长带了一个新老师进来,说由于一些原因,宫广津已经辞去职务,由新来的李老师接替。就这样,宫广津在当了不到两个月的英语老师后连声招呼也没打就消失不见了。

只有偶尔在茶余饭后提到“丑男”这个话题的时候,才偶然有人提起他。

日子飞快地过去,转眼三年高中生活就结束了,林初颖如愿考上了位于南方的G市的一所重点大学。

欧美丽知道她考上大学后非常高兴,第一次请她到家里吃饭。林初颖这才知道原来几年来她住的地方只是欧美丽的单位宿舍。而欧美丽除了宫广津这个儿子之外,还有一名大校丈夫及另一个儿子。她的丈夫宫德明目前在郊区某军区任军区副司令,长子宫广津退役后在一家单位当翻译官,小儿子宫广阳大学毕业后则在海军服役。

知道了宫广津目前的身份后,林初颖心里释然,原来他已经退役了,而且还成了一个翻译官,难怪他的英语那么好,虽然他只教了短短的一段时间,教学方法也比不上专业的教师,但是班上的英语成绩还是提高了不少。

那一天,宫广津并不在家,不知为何,当听到欧美丽说由于他出差了所以不能见到他的时候,林初颖的心里竟然有些微的失落感,她真的好想见见他。她自己也不明自己究竟为什么那么迫切地想再次见到他。

吃完午饭后,宫德明和宫广阳因为有事就先走了,偌大的屋子中只剩下她和欧美丽两人。

拘束的林初颖这才感到有些自在起来,“宫叔叔看起来很严肃。”

欧美丽笑着说:“是啊,老头子整天板着张脸,害得连上家里串门的人都跑光了。”

“大哥经常出差吗?”

“翻译官嘛,当然得随时随地跟着出差,要不在单位里不成了闲人了。”

“听说大哥会很多门外语。”

“他?”欧美丽笑着说,“这孩子也就是记性好,只要他见过一眼,便是隔得再久也记得,其他的倒没什么。”

“哇,过目不忘,真厉害。”真有这么神,为什么却单单不记得她?她有些郁闷地打量着周围,看到客厅的旁边有一座木制的楼梯旋转延伸到二楼,这才发现这间屋子原来是双层的,不由得在心里暗暗猜测宫广津的房间是在哪一间。

“阿姨家房子好大。”

“唉,房子大有什么用。广津一年到头的出差,剩下这俩父子成天地不见影踪,这么大的房子我一个人住多没劲,单位离这儿又远,所以啊,我干脆就搬到宿舍里去住了。”欧美丽感慨地说:“哎!还是女儿好,女儿贴心。不像儿子,长大以后一点点也不听话。”

“儿子也有儿子的好处啊!”林初颖笑着说,“儿子坚强、勇敢,是妈妈的骄傲!”

“你这鬼灵精,就会逗阿姨开心!”欧美丽笑着说,“小颖啊,阿姨还真是要谢谢你,这几年来一直陪在我身边,要不然……”她没有再往下说,但是林初颖已经明白她的意思。

“阿姨,我只是去念书,又不是生离死别,放假了我就会回来看你的。”林初颖觉得自己心里有股酸酸的东西在酝酿着,毕竟共同生活了这么久,欧美丽一直拿她当亲生女儿般疼爱着,她生怕自己再呆下去会哭出来,于是便站起身。

“阿姨,我先回去了,家里还有一些东西没有整理。”自从她满十八岁以后,就搬回了自己原先的家中,正好想脱离家里独立的夏美岚正在找房子,所以两人就干脆同住一起,互相照应。

“呃,天好像变了,不知道会不会下雨!”欧美丽往窗外看了一下,“咦,好像是广津回来了,小颖,你等一下,我让广津开车送你回去吧!”

他回来了!将近两年没见,他会记得她吗?

应该会吧!欧美丽不是说过他有着过目不忘的好记性,所以才能精通多国语言。

她立即慌了起来,想见又不敢见的心情令她在这一刻只想着要逃避。

“不用了,阿姨!我坐公交车很方便的。”

“那……我去拿把伞给你。”

“不用了。”

林初颖一路小跑到车站等公交车。

她觉得她的心怦怦直跳,用力地吸了几口气,不由得轻敲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地说:“哎,你慌什么嘛!不就是见见面嘛,有什么呀!你真是越活胆子越小了!”

一声霹雳,豆大的雨点已经朝着地上使劲地砸着。林初颖躲在站牌下,雨水还是往她身上肆无忌惮地敲打着。她抬头看着天,又看看杳无影踪的公交车,有些后悔没听欧美丽的话带把伞出来。

正在这时,她突然感到雨好像停了,哦,不是雨停了,而是落下来的雨点让一把伞给遮住了而已。

“小颖!”宫广津撑着伞站在她身后。

她静静地转身,“是你,宫……宫大哥!”不知怎地,她就是不愿意喊他老师。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他。

她不愿告诉任何人,她偷偷地藏着一张他的照片,据欧美丽所说,那张照片还是他刚入伍时照的,是至今为止所保留下来的唯一的一张生活照。

照片上的他是神采飞扬的,充满着外发的魅力,也许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现在的他,是成熟内敛淡定的,那些张扬的神采被他隐藏得很好,像是一支宝剑被装入了剑鞘!只有那双不经意间流露出智慧光芒的眼睛,让她确定,站在她眼前的这个看过去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其实并不普通。

看着看着,她突然朝着他嫣然一笑。

这样的笑,她已经对着镜子练习过许多次,她希望他能看到她最美最妩媚的样子。她长得极美,普通的男人被她这样一笑,不是红了脸,避开她的眼睛不敢再看她,便是看直了眼去。

唯独他的眼底竟是波澜不惊,面容还是一样温和淡定,“我妈妈说你没带伞!嗯,你为什么跑得那么急?”

她的心里又涌上了些微的失望,连带说话也变得支支吾吾的:“呃……是……哈…哈啾!”突然间打了个响亮的大喷嚏。

宫广津顺手就将外衣脱了下来包住她,“走吧,我送你回去!”

“谢谢!”她轻声道谢,脸儿却在低头的一刹那红了,她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偷偷地笑了。

唔!这衣服好温暖,而且,有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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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大学毕业找工作开始,本文书写一段奋斗不息的成长历程;萌动青春,和美女们同居;美丽烟花,仰望爱情的真;内衣设计师,走向事业的成功……人生就像夜色一样,我们就是短暂的烟花一闪;面对着成长的痛苦无奈,幻想着爱的闪亮美丽。伸出手去,把所看到的美好抓住;仰望天空,理想总在天际飘摇;垂下头来,凝望着泥泞的路,向前走…光明就在前面,闪耀的理想就在光明里面;走过这片荆棘丛林,我们终将把那一切收入囊中。不要气馁,不要害怕;扶着一堵墙站起来的男人,墙倒了,他毅然站立着。人生像烟花一样短暂,但它的闪烁,却是夜色里最美丽动人的景色。在这里,让我们一起感悟人生,演绎奋斗历程。
  • 贞观王爷

    贞观王爷

    贞观时代、一个百废待兴的时代,一段兵戈铁马的岁月。一代英主李世民用了二十三年的时间,为大唐盛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后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与骄傲。唐人,一千多年后依然还在流传的名词,伟大的时代造就了人们对唐朝的敬仰。治世名臣、骁勇武将,叶青亲眼见证着贞观之治变成了贞观盛世。
  • 爱飘摇

    爱飘摇

    十年之后再相聚,一个淡紫色水钻芦花发卡,一支飘扬在芦苇荡的爱情圆舞曲,他们能否冲破生活的障碍与恶势力的阴谋走到一起?芦花的花语又是什么?青春本就是用来怀念的,十年相守的爱情在风雨飘摇的平凡生活中又该何去何从?
  • 你的魔法

    你的魔法

    分享了一下我和我暗恋的人的故事如果有人看的话我可能会更更多
  • 站住那只狐狸

    站住那只狐狸

    从前钱密觉得自己就是太过在意别人眼光,被人背后说坏话还想着不能骂人,太没礼貌。季凡每次看她这个样子都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虽然每次季凡都会帮她报仇,但是看着身边的人都故意疏远她,她把所有的错都怪在季凡身上。果然季凡就出去参加个比赛的功夫,钱密就被自己作死了。一朝梦回,钱密觉得日子是自己的,看人眼色干啥,明明是只狐狸非把自己当初小白兔,真是糟蹋了。还有季凡怕是要好好哄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