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解放前的1946年在上海买过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专家说:“你这件雨衣的款式真时髦!”……我恭听之余,大为兴奋。我守株待兔,终于守到了。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竟如此脆弱!
——季羡林
时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因为我们现在花在“时尚”上的金钱和时间与日俱增,并造就了一个史无前例繁华的时尚产业。《中国时尚产业蓝皮书》中以化妆品为例,2007年,我国化妆品行业销售额达到1200亿元,2010年则超过了3000亿元。时尚产业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GDP及服务业和第二产业的增长,年均增长在20%左右。
但是时尚到底于我们每个人有什么用呢?从季老的经验来看,时尚是别人的事情,想与自己无关就与自己无关,有例为证。季老有一件雨衣,是他在1946年从德国回到上海时买的,一穿就是60年。有一天,一位专家看到季老,说你这雨衣款式真时髦啊!季老听了很是困惑,专家便解释了一番。原来50多年前流行的款式,经过漫长的岁月轮回,在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的变化之后,由边缘和角落重新回归主流,现在又成了最时尚的新款。季老听后,大为兴奋,没想到一生穿中山装的人也能获得一个“时尚先生”赞誉,不由得不感慨: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如此脆弱。
所以自此之后,季老便打定主意:以不变应万变。这成了季老雷打不动的时尚哲学,反正他想,一个人穿衣服是给别人看的。假如一个人穿得非常奢华,且每天照镜子欣赏自己的一身珠光宝气,那么这个人不是疯子也是傻子。但是很可惜,现在这种疯子和傻子似乎越来越多。其实,如果能做到像季老那样我行我素,做自己完全自由的主人,当是何等洒脱。可惜,我们往往为环境所左右,在媒体制造出来的营销概念里,疯狂追逐那些所谓的“时尚生活”。
那么时尚的本质是什么呢?
也许从著名品牌UGG雪地靴成长历程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人所追求的时尚,其本质到底是什么。
澳大利亚的UGG羊皮靴的历史要追溯到1978年,一个叫做Brian Smith的澳大利亚年轻冲浪员看到在东部海滩上,冲浪者一般都有一双当地小作坊工厂生产的一种羊皮靴,这种羊皮靴款式极其简单,是工厂用做其他服装切割剩下的边角料缝制而成,但是因为材质是羊皮的,所以穿在脚上非常暖和。所以,每个冲浪者从海里上来后,都喜欢穿这样的羊皮靴温暖自己的脚,更重要的是这种鞋子没什么品牌,非常廉价,即使穷人也穿得起。
Brian Smith从中看到了商机,认为这种羊皮靴拿到别的地方出售,一定会大受欢迎。于是他就带了几双羊皮靴到了纽约,后来又去了加利福尼亚,最终他为UGG注册了自己的品牌,成立了公司,并千方百计把这种鞋子送给好莱坞明星们。当一些时尚杂志刊登出大牌明星脚穿UGG出席时尚派对的时候,这种鞋子立刻身价大增,成为舒适、时尚的最新潮靴。自此之后,UGG再也不是冲浪人群的最爱,而是全球亿万时尚女性的风尚装备。如果一位女性,鞋柜里没有一双UGG,那必然是OUT的象征。
UGG的发家史,告诉我们很多时候所谓的“时尚”,不过是商业和利润最大化合谋的产物,在商品经济时代,时尚也是一个销售标签。去买一双鞋子,并不见得是真正喜欢,而是为了占有这双鞋子背后所代表的价值标签。当然,在乏味的生活中,用这样的追逐来驱除无聊也是不错的,但这并不能改变它本质的无聊。
最近几年,曾经被我们抛弃的回力球鞋,又逐渐回归到时尚人士视野。
有媒体报道中国回力球鞋在欧美被卖“天价”,说有一位法国人派特斯巴斯坦3年前在上海街头无意中发现了回力球鞋,于是把它推广到海外。在中国,回力球鞋在地摊上以12元的廉价出售,生活贫穷的老年人、城市底层打工者、农民工及农村农民是他们的主要消费者,对普通百姓来说,这种古董早已淡出视野多年,但法国青年竟然把它在国外卖到50多欧元。当时,没人会想到那个法国青年会成功,但3年之后,回力球鞋在欧洲火得一塌糊涂。
因为欧洲人的追捧,国内也开始热捧这些被时代抛弃了的土品牌,回力球鞋只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永久自行车,最近也在各杂志上亮相,重新成为新时尚的代表。从这一案例上看,时尚的确是可以轮回的。
商品经济的时尚,不过是镜花水月,看着好看,但终究不过是虚无缥缈的镜中花水中月。而且,这与真正的时尚精神背道而驰。想来,这世界上真正的时尚绝对不是像驴子追逐胡萝卜一样盲目崇拜,也不是别人穿什么吃什么,自己就穿什么吃什么,这不是时尚,倒像是愚蠢。
在好莱坞大片《穿PARDA的恶魔》中,小助理对庞大的时尚帝国和时尚信仰貌似有些轻慢,刻薄的时尚杂志女总编便对她进行了一场严厉的训话,段落大意是:你以为你身上穿的毛衣就是早上为了赶着出门随便从衣柜里掏出来套在头上的吗?这件衣服的款式、颜色、针脚的细密程度,都是巴黎高级时装设计师们在他们的工作室中日夜奋战,用他们的激情和智慧呈现给这个世界的礼物!
时尚女总编认为时尚有其高尚的价值,这种价值来自背后的专业精神,对高品质和美的无限追求。虽然电影把这位女总编描述成恶魔的样子,但她的确懂得并尊重时尚,时尚不是模仿,是一种对美精益求精的追求。但是,拉面条拉到最好,算不上时尚。缝衣服,缝得最认真也算不得时尚。真正时尚的精益求精还包含着另外一层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创新。
对于世俗的仅仅是模仿的时尚来说,季老那种以不变应万变的哲学足以应对,但对于真正的时尚,就需要有创新的精神,需要一些开天辟地的新视野。
美国某媒体人代替乔布斯本人杜撰了一本《乔布斯的私密日记》,写得情节逼真同时又天马行空,诙谐可爱。在一开篇就写乔布斯同学对着一块芯片版做冥想式修炼,并介绍乔布斯的下一个理想就是要做一种像塑料一样能够卷起来的超级平板电脑。日记的结尾,写的也是乔布斯同学待在某个岛屿上,拿着一个能卷起来的电脑模型。
虽然这还不是真的,但并不排除日后就不会成真。乔布斯的苹果公司,是最时尚最天马行空的电子产品公司,乔布斯的创新带来了全世界音乐播放器革命、手机革命、移动终端革命。如果真正寻找一个关于时尚的案例,那么乔布斯和他的苹果公司的确是时尚的。这种时尚带着强烈的创新精神,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世界上最时尚的行业,并不是服装、香水、饰品这些行业,而是互联网行业。因为互联网近10年来的创新,已经完全改变了世界。google、facebook、twitter等,他们不仅是在赚取利润,而且是在创造新的生活。
所以,时尚并不只是衣着光鲜的,哪怕是质朴、哪怕是蹩脚,因为创造了新生活,便可称为时尚的代表。时尚的本质不是模仿,而是创造。正确的消费观念,也不是为了攀比时髦。把时间花费在追逐攀比上,虽然也有乐趣,但这乐趣令人精疲力竭,且不能持久,最重要的是,无法创造价值,简单讲,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上乘人,是要去创造时尚,下乘人,才会跟在创造者的背后模仿。做不了上乘人,亦不愿意做下乘人,在时尚问题上倒不如像季老那样,随心所欲,管他什么最新款式,自己高兴穿出自己的风采,那便也算时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