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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天绝杀器

回到住处后,程牧将六片蝎甲都拿出来摆在桌上,打算在它们身上做点文章。现在距离出发只剩下五天时间,如此短的时间内,又失去了益灵丹的辅助,他不可能在修为上有多大进步,所以只能选择在装备和法术上动心思。现在他的攻击法器有金月轮和燧云剑,这两样已经够他勉强使用了,但自从他的蓝御盾被赤尾蝎打烂以后,他手里根本没有可用于防御的法器,偏偏他现在手里剩下的灵石根本就不够添购一件新的法器。于是程牧就想着将这流片蝎甲变成一件防御法器。

经过半个时辰的思索后后,他终于有了一个未完全成型的方案。他不可能手持一片片的蝎甲去防御,可是他有没办法将这些蝎甲炼化整合,所以他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将蝎甲缝到自己的衣服上,让它们变成一副贴身内甲。

程牧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找来一些针线,并着手将蝎甲缝到一件内衫上。他仔细地分辨了六片蝎甲的形状,发现其中两片的弯曲幅度比较大,正好可以用来作为肩甲。剩下的四片中,其中一片较大的被他缝在了胸前的为止,用来保护心脉。其余三片则全部被他缝在了后背位置。

如此,程牧的护身“内甲”就算完成了。这件内甲虽然初具防护能力,但由于这六片蝎甲只是被程牧用普通丝线缝合到衣服上,没有整体性,所以它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蝎甲片的防护只能应对物理性的贯穿或劈砍伤害,如果敌人采用水火或者雷电之类的法术攻击的话,这件内甲就起不了作用了。

除了自身无可奈何的缺陷,这件内甲还有一个特点。与修仙界或是世俗界大多数的甲胄相比,程牧的内甲绝对算是独树一帜的。别人造的甲胄固然也有简陋不能护住全身的,但别人总是选择将最厚实的防御建立在胸腹部,而程牧却是反其道而行,除了胸部必要的防护外,他将最大的防护面积放在了背部。

程牧如此作为,主要是和他的经历有关。他平生就三次对敌经验,萧胜民那次不必谈,面对结丹期修士,他怎么反抗都没用,所以他考虑的只是跟周氏兄弟交手的那两次。对付周宋材时,他先是故意让对方跟踪,然后假装中毒,整个过程一直都是背对着敌人。对付周良材的时候,他自感无法与对方强拼,一直在逃,依然是背对敌人。总得来说,两次交手他的背部更有可能遭到攻击可能性更大。

在这样的经历下,程牧就有了一个与他人不同的认识:来自背后的威胁比面前的敌人更具致命性。所以这次他缝制铠甲,把心思都花在了后背的防护上。

虽然蝎甲的改造不尽人意,但以程牧手头的条件,也只能如此了。接下来他开始想着法术的事,说来惭愧,他修仙以来,唯一学成的法术是最简单的飞石咒,杀伤力与命中力都不怎么样,顶多也就是吓唬吓唬人的样子。所以程牧打算趁这几天时间再练习一项法术。法术和法力不同,法力的积累将就循序渐进,法术的练成就难说了,也许几天就能练成一项新法术,也许几年都不行,其中的因素很多,天资、机缘、旁人的指点等都有可能影响到法术的习练。

新法术种类的选择并不需要程牧太多的考虑,准确地说,是程牧没有更多的选择。他现在能习练的法术无非就是煅灵诀上的几种初级法术,除了他已经学会的飞石咒,还有火炎术、雷击术和冰锥术等。其实书中的大部分法术程牧都花了很长时间尝试着练习过,可惜只有飞石咒被他侥幸练成,也不知是他天资差的关系还是无人指点走了太多弯路,总之其他那些法术他练了很久也没有一点头绪,以至于现在他根本不敢指望能在短短五天内练成。

所以,程牧现在能考虑的就是剩下那个他唯一没有试过的石麟手。也许这种法术很鸡肋,但对目前的程牧来说,也是聊胜于无,权当是死马当活马医,反正五天时间也干不成什么事。为此,他还自嘲道:“嘿嘿,身穿鸡肋的赤尾蝎甲片,使着鸡肋的石麟手,倒也是绝配!”

或许程牧对石麟手真有独特的天分,仅仅过了三天时间,他就在反复的习练中首次变化出了石麟手,又经过了一天的拼命练习,他终于将这门法术练得收发自如。这让程牧兴奋不已,一直以来他都因为资质差而自卑,如今总算在修炼路途上找到了一点成就感。

程牧练成石麟手对他自己是好事,但对于他的屋子特别是屋外的草木石头,却不见的了。短短四天时间里,程牧屋子里再也找不到一张完整的桌椅。而在他屋外就更夸张了,十六棵碗口粗的樟树被他打断了十五棵,剩余的一颗也被他用来练习爪功,树皮上尽是坑坑洼洼的抓痕。除了树木,原先在程牧屋外的简陋石墩和石桌,也都被程牧砸得碎裂不堪,幸亏石麟手的威力只局限于此,要是再强一点,程牧是不介意把那些石头都化成齑粉的。

在任务出发前的最后一天里,程牧又去了一趟伏龙涧。这回,季散财又给他推荐了一个“好东西”。摆在程牧面前的,是一个青铜制的圆筒,约一寸长两指粗细,其中一端,还露出半截针头。凭这几个特征,程牧就已经能判断出此物的身份:修仙界低阶修士之中众口相传,号称三小杀器之天绝雷。此物能和灭魂针、幻音镜那样的顶级法器齐名,除了它本身威力巨大,和它自身的恐怖特点也分不开关系。

和其他攻击型法器最大的区别在于,天绝雷要消灭敌人,首先就要消灭自己。天绝雷的发动除了需要持有者输入法力外,还需要持有者的精血,尾端那枚针头就是用来吸血用的。一旦法力和精血到位,天绝雷就会启动,对周围十丈以内造成毁灭性打击。从输入法力到爆炸,整个过程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在这么短的时间没,不管是辟尘期修士还是筑基期修士,都不可能及时逃出杀伤范围。如果是某些精于防御或有强力护身宝物的筑基期修士,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对辟尘期修士而言,天绝雷的杀伤力绝对是必杀性的,程牧至今没听说过有辟尘期修士在天绝雷之下捡回性命。

天绝雷如此强大的杀伤力和名头,但是它的价格却是不高,甚至比普通法器还要低。季散财给程牧开出的价格是二十块灵石,后来见程牧身上只有十二块灵石,又说看在程牧是老主顾的份上,半卖半送以十二块灵石的价格成交。程牧有感于天绝雷的巨大威力,又觉得这个价格确实非常优惠,于是一时头脑发热,他身上最后的十二块灵石也落到了季散财的口袋里。

季散财当然不会真的仅仅因为和程牧老交情的原因将天绝雷低价出手,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根本就找不到别的买家。天绝雷的恐怖威力能轻易消灭十丈以内的敌人,那么身处爆炸中心的使用者自然也是无法幸免,甚至死得更惨,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可以说,天绝雷这个名字中的“绝”不仅是绝人,也是绝己。

对于修士而言,握住天绝雷本身就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更别提将法力注入这根会让自己灰飞烟灭的竹筒。因此,天绝雷在市面上流通很小,价格起伏也非常大,可以是十几块灵石就能买到,也可以价值五六十块灵石。季散财这根天绝雷也是他无意间从一个朋友那里弄来的,他本来也没指望能卖出高价,但没想到竟根本无人问津,所以见程牧感兴趣,就赶紧超低价出手。

回到住所的程牧看着手里的天绝雷不住苦笑,他不是后悔花大价钱买下了这东西,而是在笑他自己也未必有勇气启用它。在季散财那儿,他决定买下天绝雷时,想的就不是要真正使用它,他不想死,但是他可以确定,他的那些敌人更不想死,天绝雷对他来说,更像一个威慑型的武器。

程牧将天绝雷贴身藏好,抛开杂七杂八的念头,开始专心吸纳灵气,明天早上就要启程进入雾海鬼林了,他必须在此之前将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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