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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新领主

雪狼村地处芙兰公国的东部边境,乃是整个国家最东面的村子,事实上,国境线便划在村子东面的那座不知名的山上,由于翻过这座山再往东,都是些零散弱小的政权,这些小国家别说和以富庶闻名天下的芙兰公国相比,就连芙兰公国最贫瘠的东部行省,每年征缴的赋税,都要比这些国家一年的收入高上数倍。何况东部边境这座高山,若以军事论之,足可以称得上是一座天然的屏障,根本无法容纳大股军队通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根本感受不到任何来自东边境威胁的芙兰公国,即便号称是是东行省边境军的云鹰军团,最近的营地也驻扎在雪狼村往西足足三百里外。

芙兰公国虽然顶着公国的名头,可国内尚武的氛围却是早已有之,比之那些号称帝国的国家都不遑多让,国内的政治权利中心枢纽的位置都是领兵的将军兼任,地方管理更是军政合一,往往管理一省的公爵,都是兼着军队总指挥的位置,因此,离军队足足有三百里的雪狼村,或许是这个国家中最不受重视的一个村子了,不仅没有任何贵族愿意来这里当领主,就连东部行省的官员,也是几年才派出一个书记官之类的权力边缘的小喽喽,来这里做样子一般的视察一下。

自生自灭,就是国家对待雪狼村的方针,这样说还有些自视甚高的意味在里头,事实上,雄才大略的芙兰大公知不知道自己治下有这么一个叫做雪狼的村子,估计都还是个未知数。

这样不受重视的日子,雪狼村的村民们已经过了几十年了,渐渐也都习惯了。其实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村寡民,倒也怡然自乐。

这时候,雪狼村里突然来了一位穿着华丽衣裳,下巴高高昂起的官老爷,还真的有些吓着这些没见过世面的野民了。

就在三天前,东部行省派来了一位书记官,将村长叫到村西头的路上,连马都不愿意下,趾高气昂的丢下了一句轻飘飘的话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

“新的领主会在这个月内赶到,以后你们便是他的领民了。”

真理历139年,雪狼村的村民们迎来了他们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领主。

此人说是贵族,却有个不那么好听的名号。

废物伯爵,约翰.斯坦因。

--

此时的公国东部行省内的天气晴朗,处处阳光灿烂,雪狼村向西三百里的驿道处,一辆马车款款而行,或许是路途实在太过遥远,这马车的车厢上原本新刷的白漆已然被密集的泥点所覆盖,车身上精致的手工木纹雕花也被撞的惨不忍睹,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模样,车身正前方的门上罩着一席紫色的丝绸帘子,虽然也是一路沾染了不少污垢灰尘,可那帘子上隐约依旧能分辨出一朵惟妙惟肖的紫色罗兰图案,盛开的花瓣之间插着一把长弯刀,刀柄端铸着一只栩栩如生的鹿头,威武的犄角显示出这是一头雄鹿,紫罗兰本来十分优美,弯刀和鹿角却又象征着雄性和力量,总而言之,虽然被厚重的泥土覆盖着,可这幅突然依旧显得十分不凡,兼具柔和与凛冽两种截然不同的美感,却又不显得突兀。

马车两边开着的小窗上也挂有紫色的绸缎帘子,两侧帘子上的画着相同的图案,与正门处不同的是图案小了许多,只占着帘子左上的一个小角落,显得更加精致了些。

鲜花与利刃是芙兰建国前五十年所制定的家徽标准,而芙兰建国五十年以后,由于好看的兵器和寓意美好的花朵都被那些分封的贵族给用完了,便又制定了新的家徽标准:野兽与元素。

若是稍稍涉猎纹章学的公国学者看上一眼马车上的图案,虽不一定能准确的猜出车内坐的是哪一位贵族,可凭借着徽章的构成中有鲜花图案这一点,便能看出这是个历史悠久的贵族。

贵族这种东西便和酒一样,是历久弥香,越老越好。公国之中如今现存的‘鲜花家族’(家徽之中含有花朵的家族),无一不是极其强盛的大贵族,更别说鲜花之中插着的那把雄鹿弯刀了。

要知道,当初建国的五大贵族,在设计家徽的时候,分别占用了五种最具王者意义的野兽形象,画在插在鲜花之中的兵器之上。

狮首权杖,鹰首大剑,鹿首弯刀,熊首长枪,以及狼首双斧。

芙兰建国七十余年,贵族家族如同麦穗一样,在这久远的时间中,不断地兴起,没落乃至覆灭。可自始至终,这五大家族却牢牢地占据着芙兰政权最顶端的五个席位。

而这车上印着的,便是五大家族其一,紫罗兰鹿首弯刀家族。

约翰家族。

“真倒霉。”一个声音从车内传来,音质如同泉水叮咚作响,听上去年龄不大,似乎是个小女孩。“我们还有多久才到?我快被这鬼天气热死了~”听上去小女孩似乎十分的不耐烦,赶路的骏马似乎感受到她的烦躁,有些不安的嘶鸣了一声。

马车前头控着缰绳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穿的却不是下人的短装,而是看上去质料还挺高级的绸缎袍子,想来一路舟车劳顿,男子的脸上也是满满的疲累,可他的精神看起来却不萎靡,一双眼睛里仍旧透着闪烁的精光,嘴角也含着一丝释然的笑意。男子的五官并不十分秀美出彩,若单独挑出眉眼鼻口,反倒都有些平平无奇的寡淡,可一齐组在了这张脸上,却又显得无比搭调,反而有一种怡然自得的潇洒气韵在其中。

能穿的起袍子的自然不是寻常马夫,听见马车中传来的抱怨,男子看了看高照的艳阳,以及远处地平线上氤氲的蒸汽,不由得苦笑着安慰道:“忍一忍吧,刚才那个农夫不是说了吗,顺着这条路,最晚天黑就能到雪狼郡了。”

“哼!”马车内响起一声冷哼,一直白皙如玉的小手将帘子挑了起来,一抹娇俏的剪影若隐若现,车内的女孩有些好似有些愤愤不平。“什么雪狼郡,就是个小破村子。也不知道父亲你是怎么想的,跑到这么个鸟不拉..的地方来。”良好的教育让女孩将‘鸟不拉’后面的那个字低声嘟囔过去了,可语气里的不满意却是谁都能听的出来的。

原来赶车的男子不是车夫,而是马车里小女孩的父亲。

这也算是桩奇怪事,在芙兰公国里,贵族的地位是远远的高于平民的,尤其是从家徽看来,这位贵族还是五大家族中人,即便落魄到被从首都贵族圈中发配到东边来,可也不该缺个驾马的仆人。轻车简从这种事情本来就和‘贵族’二字相去甚远。

要说这位约翰伯爵的出生,可谓是极其显赫,乃是首都约翰家族如今话事人,约翰公爵的次子,约翰公爵年轻时就以体格健硕为人称道于首都,且性子风流,总爱流连于酒会宴席之间,偏又生的一副英武不凡的面容,引得当时的贵族小姐们春心萌动,一个个芳心暗许,倒是惹了许多风流债。

约翰公爵倒也不是薄情之人,加上芙兰公国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于是约翰公爵便将自己摘得的一朵朵娇艳的鲜花全都栽到了自家的后花园中,要知道,约翰公爵的夫人和姨太太加在一起,足足有十二位。

而如今被凄惨地发配到雪狼村的约翰,斯坦因子爵,便是约翰公爵的正室夫人生下的第二个嫡子。

若是论出声,怕是整个芙兰公国之中,也找不到比约翰斯坦因更加优渥的出生了,生在豪门,还是嫡子,也就是说,约翰公爵去世之后,他和他的那位嫡子长兄,都有可能会接手约翰家族的那个公爵爵位,成为帝国最上层的五个人之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再不济,就算是他的哥哥成了家主,那约翰斯坦因至少也能混个伯爵的爵位,而紫罗兰家族的伯爵,放在公国一众伯爵之中,也算是最顶尖的那几个了。

然而,上天却没给他与出生相匹配的才能。

在芙兰帝国,才能二字,往往指的便是武勇。

芙兰尚武,这是开国便已经流传下来的传统,而在这样一个国家之中,身体的弱小,便是最大的无能。

而约翰斯坦因的身体素质,用无能来形容,或许都是抬举他了。

用首都贵族圈子中流传的话来说,那就是两个字。

废物。

约翰斯坦因8岁的时候就因为在街上被奔马惊吓到,骤然晕了过去。这件事传到他那个好面子的爸爸耳朵之中,简直肺都快要气炸了。

约翰公爵不能容忍自己的儿子是一个被马吓了一下就会晕厥的孬种,他要的儿子,必须是一个健壮的,勇武的,能够以一当十,率领千军将敌人打的溃不成军的勇士!

于是约翰公爵派遣自己最贴身的侍卫长,开始对自己瘦弱的二儿子开展了一系列的体能特训。

那张送到他桌前的,记着斯坦因训练结果的纸上的内容却让他失望透顶。

耐力:极差(跑了不过百米,便晕厥。)

力量:极差(十斤重的石头都无法举过头顶,训练过程中由于用力过度而晕厥。)

反应:极差(相当的迟钝,躲避测试成绩为0,测试过程中由于被击中后脑而晕眩。)

。。。

一下午的体能测试,自己这个二儿子居然晕眩了十二次,也算是前无古人了。约翰公爵越看脸色越差,到最后,那双浓眉下的眼睛之中已是如同寒窟一般冰冷。

生在大贵族的家中,可以放肆跋扈,可以奢侈无度,甚至可以仗势欺人,这些都没什么。

唯独弱小,是大家族最无法忍受的。

如同五大家族的其他家主一般,约翰公爵也率军打过仗,这是继承家主之位最需要也是最必不可少的资历,而在战场上有一条铁令,是每个人都要牢牢遵守的。

若是伤兵没有拯救的价值,那么放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从那天起,约翰斯坦因就成了约翰家族的那个没有拯救价值的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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