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会在极其无聊的时候,想起贾平凹和韩少功。前者对人类繁衍的荒诞性给予了无情批判,认为一代又一代地无限重复,无疑就是“人草稿”。
后者对某种习惯性会议进行了荒诞的描述:会议室被偌大的主席台占领,台上坐满了人,都是或大或小的“头头”,台下只有一个听众。尤其后者令人感受至深,那是一种绝对霸道的会议设置,一种绝对的话语霸权,一种绝对的多数对少数、强者对弱者的欺凌。
1787年,中国已经是大清帝国的黄金时代,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已经达到可观的程度。而此时的大洋彼岸,一个叫费城的地方,正在进行着一次旷日持久的会议,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国家,以及为这个国家确立若干规矩。这些规矩包括:国家领导人是一个还是几个?怎样产生这个领导人?选出来的领导人可以干几年?他的权力有哪些,将受哪些制约?议员该不该拿薪水?钱从哪里出?舆论是否可作为监督腐败的力量?
讨论决定如此重大的问题,自然要开会,自然应该开一个旷日持久的会。
从5月下旬直到9月中旬,这群后来被美国历史永远无法忘记的人,表现了深刻的人文关怀,发挥了最大的聪明智慧,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他们的性格魅力。
但如此神圣的会议,居然没有一个主席台,也没有让代表们围拢起来或并排坐着的长桌,只有几张小型的方桌和靠背椅。桌子七零八落地放着,代表们三五成群地围着。不像在开会,倒像在酒吧里闲谈。代表们不在同一时间到会,也没有都坚持到结束,高兴就来,不欢就散。但只要参加了一天,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不赞成,可以旗帜鲜明地说不。
这可真是一次令人神往的会议。如此不讲“纪律”,如此不在乎形式,最后却产生了一部二百多年后还无须大改的宪法,其效率,其对民族和人民的高度负责精神,实在令人敬佩,真的Ⅱ叫人好羡慕。这次会议制定的规矩,正式的名字叫做《联邦宪法》或《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其简略程度同样让人称奇,总共只有七条。
美国那批先知先觉的人,有一个最好的禀赋,就是敢于据理力争,不轻易屈服于所谓权威。而在那个还没有完全“开化”的大陆上,已经建立了一个很好的机制,就是人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说不。
相比而言,无事而开会,一言堂,形式主义,还像阴魂一样缠绕着我们。纸上谈兵、运筹帷幄,要开会,传达精神、部署工作,最好的形式还是开会。与会议无关的人要开会,不具有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的也来开会,搞得当今社会,似乎会议成为第一要务。一位俄国高明诗人曾为“会议工作者”绘制了绝妙画像:如今工作很忙,忙得下不了会场,无奈会议太多,只好分身应酬,上身参加此会,下身参加彼会,人人这样努力,定可干出社会主义。
但是,制定了联邦宪法的那次神圣会议,据说是被迫召开,没有一个人想去开会。据说,甚至还有代表对组建国家,也持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