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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壶仙的传说

“你要说最厉害的人吗?那当然是仙人咯,他们会各种法术,可厉害得紧咧!”

“那最厉害的是谁呢?”

“最厉害的是谁我不知道,反正我们这地方一共只出现过两位仙人。其中一位是剑仙,传闻他一剑变可劈开一整座大山,他更是发明了“平衡剑法”使无数练剑的后人收益。至于另一位壶仙嘛,他的神通可就大为不同了。听说他有各种各样的葫芦,其中一个能源源不断地倒处酒来,而另一个里面还藏了一整个世界呢。”

“还有这等神仙?那么请问他的名字……?”

“你这可是问对人了,这里除了我之外可没人知道堂堂壶仙的名字呢。”对面的青年说了一堆没用的废话,却没有一个字回答了问题。

“拿去。”白染掏出了两枚金币。

“嘿嘿,”对方很快就将金币扫到了自己的袖子里,“这壶仙的名字就叫做——费长房。”

“总算是没有白来一趟。”白染心想,在酒馆里坐了仅仅半个小时就又打听到一些新的情报。

…………………

关于去哪里,白染曾考虑了许久。他知道如果魔法不再有用的话那么帝国也就待不下去了,塔达利的武技虽然发展得不错,可联邦又凭什么会帮助自己一个帝国人呢?最终,他选择了神秘的东方国度——雷雨。

帝国及塔达利甚至是周围的异族或者素伦岛的力量体系白染都是一清二楚的。那是由塔达利第一学院“普兰特学院”数百年前统一的。他们把力量划分成了八个等级,达到七级的便会获得专属称号,如“剑圣、魔导师”之类,而达到八级便会在称号前加一个“大”字,他的师父神夜就被誉为最强的大魔导师。

不过来到了雷雨以后,一切似乎都有所不同。人们的力量增长似乎和年纪完全没有关系,白染之前曾遇到过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他却使用出完全不亚于白染自己的力量。而就算是力量本身也无法完全衡量过人们的实力,就在昨天白染还亲眼看到一个无论怎么观察都只有4级力量的剑士战胜了一名力量达到剑圣级别的魔兽。

此时,酒馆一个角落里的骚动将白染的思绪拉了回来。骚动的源头时一名少女,她有着浅红色的长发,身着蓝色的短裙,一看便不是本地人。

“我是素伦岛上的居民,我想要聘用一名剑师级别的护卫来找到这里的神仙。麻烦各位帮帮忙,我真的很急!”

“找神仙?哈哈哈!神仙哪里是那么好找的,小姑娘你还是回去吧。”很遗憾的是,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这是件说笑的事情,毕竟在雷雨的神仙就相当于在沃津的大魔导师一样。试问有谁能在沃津的一个酒馆打听出艾泽鲁的去向呢?

“剑师?那是什么级别?有我们这里的剑仙强吗?”另一部分人则是困惑于少女的用词。

“剑仙?那是第几级?如果他有第五级的力量我就聘用他好了。”少女显然涉世不深,如果她肯和白染一样提前了解一下这里的力量体系的话或许就不会如此手足无措了。

“你们听到没?这丫头竟然说要聘用剑仙?哈哈哈哈!”少女的言论当然只能引来更多的嘲笑。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胖子挤进了人群,他背上背了一把长枪,腰间更是别了一只葫芦,整个人看起来吊儿郎当的。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胖子脸上强行挤出了一个和蔼的笑容。

“我叫爱密莉丝。”

“爱密莉丝小姐,你今天运气真是太好了呢,我正好就是一名剑师呢。”

“剑师,可先生你明明背的是长枪啊?”

“这你就不懂了,修炼到我这种境界的人啊就已经万法皆通了,不仅仅是剑法和枪术、我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通呢!”

“先生您原来这么厉害吗?真是看不出来呢!”

“好了,闲话休提,想要找到神仙可是需要许多报酬的呢,不知道你带够了没有呢?”

听到这里,四周的人群就慢慢散开了,这女孩看起来是被这个胖子吃定了,若是运气不好,说不定身子也保不住。也不是没有人站起来企图为艾莉西亚解围,不过这胖子巴结上了不少人物,那些企图见义勇为之辈想了想得罪胖子的后果又默默地坐了下去。

“这些够不够?”少女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十枚金币。

“才十枚金币?小姑娘啊,想要找到神仙起码也要上百枚金币才行啊!”

“上百枚金币?我……我只有这些了。”面对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少女又从口袋里掏出了几枚金币。

“让我看看,嗯……一共十八枚金币啊。算了,剩下的钱我就帮你垫了吧,谁叫我如此乐于助人呢?”

“多谢,多谢!”或许是之前在寻找帮手的过程中经历了太多挫折,少女此时激动地跳了起来。

“不过小姑娘你要乖乖听我给你的安排哦!”

“一定~”

胖子几乎就以为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走了,他甚至可以想象自己一个星期后的丑恶嘴脸。不,看这姑娘的样子,哪里用得了一个星期呢?恐怕四五天她就对自己什么都言听计从了吧?

直到……

胖子的肩膀被一只有力的手拍了一下,那是示意他让一下的意思。

“你叫艾丽蜜丝是吗?我是一名高阶骑士呢,你看这是我的徽章,能让我帮忙带你去找神仙吗?”

“可是我的酬金已经交给别人了。”

“你是说他吗?”白染指了指身后的胖子,“没有关系的,我会和他商量好怎么分配酬金的。”

“嗨,小子,”弄清楚白染的来意以后,胖子就开始发作了,他双手握成拳状,企图凭借自己年长的身份压过白染一头,“做事情是要讲先来后到的。”

“怎么了大叔?”白染也是丝毫没有退让,“你想舒活舒活筋骨吗?”

“我警告你,小子,我以前可是整座不归山上最厉害的……啊!”大叔话还没有说完,便被白染一拳击中面门,昏迷了过去。

…………………

“白染先生你看,那位先生醒过来了。”

“对他只要叫大叔就好,若是叫他先生我倒怕他承受不住呢。”

大叔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在一家旅馆内,但或许雷雨的文化确实与沃津有所不同,他醒过来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思考自己的处境而是大占嘴上便宜。

“贤侄啊,你这样说简直就太孝敬我老人家了,我一直都想要一个小侄女呢。”

“我收回刚才那句话……的后半部分,以大叔你的厚脸皮程度,天底下怕是没什么你承受不了的事情呢。”

“哈哈哈……过奖、过奖!”白染可以感觉到对方是真的很高兴,这句在别人听来嘲讽无比的话竟然在大叔这里十分受用。

“不过话说小侄女你到底想要找哪一位神仙?找到了又有什么事情呢?”

“我想要去找壶仙,我需要他帮忙为我家酿的“女神的祝福”作肯定,为此我愿意每年给他献上一箱“女神的祝福“”

“女神的祝福?爱密莉斯你该不会是在撒谎吧?”白染很清楚这种酒是帝国上层人士最喜欢的之一,他们专门走高端路线,虽然每年的出产不过五十箱,却近乎年年都被贵族们给一扫而空,“你怎么会只拿得出这么少的佣金呢?”

“我…真的没有撒谎,真的!我出门时本来带了不少金币,可不知道为什么,一路上的消费都非常贵,连吃一顿饭都要十数个金币,我已经很省吃俭用了,可还是只剩下了一点。”

白染恍然,这世上无良的商家可不少,遇到像爱密莉斯这样的“肥牛”,是万万没有不痛宰一顿的道理吧?若是自己晚遇上这姑娘几天……

“那小侄女你为什么不找人陪你一起来呢?”眼看白染就要想到自己这里来了,大叔赶紧转移了话题。

“父亲上个月死后其他酒家就一直恶意中伤我们的品牌,很多家臣也被他们给挖走了。哥哥他现在处理各种事情已经很忙了,爱密莉斯不想给他添麻烦。”

“可你一个人又怎么找得到壶仙呢?”

“我偷出了家里记载壶仙相貌与居所的密卷,凭借里面的地图我们一定能找到他的!”

“那这事好说,”大叔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指着自己腰间的葫芦说,“你看我也有个葫芦,找个壶仙不是轻而易举?”

“话说大叔你叫啥啊?”白染插嘴道。

“我吗?哈哈……”大叔明显卡顿的几秒,“我就叫胡闲啊!”

“哇!大叔你的名字也和壶仙好像啊!看来你们真的有缘啊!”

“我怎么看都是你根据壶仙这个名字临时编出来的呢?”白染在艾丽蜜丝被蒙骗前及时指出了问题。

“你们这些年轻人就不懂得尊重,长辈说话的时候你们应该插嘴吗?”

“先人不是说过众生平等吗?怎么只让你说不让我打脸咯?”

“唉,其实无论是先人还是仙人都挺可怜的。人们经常去引用他们说过的话,可很多时候不是因为尊敬他们,而是凑巧他们和自己想的一样,利用一下这些话,去反驳或者批评一个和自己想法不一样的人罢了。”

白染微微一愣,开始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个胖子来,能说出这种话的角色,绝不可能仅仅是一个靠坑蒙拐骗为生的大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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