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站在屋顶上向下看,看到他们仰着头往上看,我想跳下去的时候,房子却不断升高。
Part向铮:
在寒冬将至,散落无数尘埃浮土的时候。我回到了家。
关于这几天的安排,渺渺不知道,歌迷也不知道。就这几天,试一试从大家的视线中蒸发。家里竟然还是过年时的气氛,门口贴着大幅字,阳台上的灯笼也没有撤。
向雅晴出去买菜了,家里只有老太太在。她神情骄傲的告诉我,是她不许秦瀚达摘了灯笼,因为她的宝贝孙子还没回家过年呢。呵,生命就好像是一个自然的轮回,人在老了的时候也会变回孩子一般任性可爱。她一定是太高兴了,所以从我进门,她就一直捏着我的手,如数家珍一样,将五六张DVD碟在我面前的茶几上摊开。
“你妈妈把所有关于你的节目都刻成了光盘,她还专门为弄这个学了电脑。”她的炫耀逐渐被感慨取代:“有时候想你了,怕你忙,又不敢打电话给你,我们就看看这些盘,就好像看见你在我们身边一样。”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从不曾想过有一天,我的家人想要看到我,知道我最近在做什么时,却只能通过网络这样冷冰冰的一种途径。不多一会儿,向雅晴回来了。她买了特别多的东西,看到我时,她稍微愣了一下。
“这孩子,要回来不提前几天告诉我,手忙脚乱的什么都来不及准备。”她嗔怪。但并不影响她语气中已经满溢的爱。
“什么都不用准备,我在外面天天吃好的。”我说。
“你骗谁啊。”她伸出手帮我捋了捋前额的头发,说:“看你脸黄的,跟你说了这工作太累你还不听。”她凝视我,情绪的激动使她的眼泪不可抑制的流下来。她低下头迅速抹去,不想让我看见。
虽然我不是她十月怀胎生出来的,可她是世界上最爱我的女人,这一点我相信。
我替她擦去眼泪,笑着哄她:“没事,一点都不累。再说我是黄种人,所以肤色肯定黄啊。”
她破涕为笑,什么也不说,轻轻在我身上打了一下。
我十分清楚这么牵强的玩笑并不可能使她发自内心的感到一点宽慰,她耳边渐渐崭露头角的白色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些天来,她一定没有我过的好。
那天,向雅晴忙活了很多吃的,像每年迎接我回家一样,她都会做同样的事,可是唯独有一点不一样,她总是会偷偷摸摸的擦一两下眼泪,
晚上,秦瀚达回家了,吕骁炀听说我回来了,也跟着秦睿回来。其实他就是蹭饭,以前我每一次从墨尔本回来的时候,他必定出现,这是雷打不动的事实。说出来是件很矛盾的事,他家生意越做越大,可是却没人给他做个饭。而秦瀚达,他的态度也一如既往的明确。他情愿去招呼吕骁炀,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算了。我至今还记得,五岁时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家时,他高兴的把我高高的举过头顶。我亲生父亲没做过的事,他做过。我想也许以后有一天,他会理解我。
我买了礼物给他,LONGINES的手表,特别贵,我自己根本舍不得买。只记得中学的时候,我经常看到他,深夜不睡,就是为了修好手里那块早已怠慢了工作的旧手表。那是他和向雅晴结婚那年,他为自己买的唯一一件奢侈品。一百二十块钱。他是个特别爱表的人,但从来没和别人说过。我确认这件事,也是有一次看到电视中播手表的广告,秦瀚达的目光也跟着被牵了过去,他不由自主的摸摸自己的手腕,然后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尴尬的冲我微笑。
那时我想,一定要送他一块永远不会跑慢的手表,我猜想,秦瀚达如果戴上儿子送他的手表,即便在严肃,也一定会躲在被窝里偷着笑。
但真当这一天当来的时候,差距还挺大的。
他用淡得不能再淡的目光朝我手上看了一眼。
“我就是个普通人,受不起你这大明星送的这么贵重的礼物。”
他的话一下子把我推进了地狱,当忐忑不安成为现实,心里原本还幸存有的那一点小幸福也如退潮一般,消失殆尽。留下的失望就像干枯粗糙的沙粒,咯得心里发疼。
我就这么捧着那只送不出去的手表,尴尬的可笑。
向雅晴,老太太都忙着打圆场,但他永远是那张脸,那句话。
“你也不用在这站着了,就当这是旅馆就行,乐意来就住两天,没人轰你,想走也没人拦你。但是话说回来,这里环境不如酒店,你也别指望我像你那些追星族一样,众星捧月的捧着你。”
他的话让我凉到心里。我一直告诉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才行,就是因为他能看到我的付出理解我。可是现在,被人全盘否定的滋味特别难受。
我听到向雅晴“啪”的一声把一落碗用力摔在桌上,借此来表示他即将爆发的忍无可忍。这是我最不想发生的事。本来就是个多余的孩子,要是在害人两口子吵架,有些说不过去。好在吕骁炀反应快,生拉硬扯的转移了话题。
他叫我到屋里,神神秘秘的说是有事,其实是真的有事。这小子把一大沓我的海报往桌上一堆,豪爽的递上一支笔。
“你今天无论如何得帮哥们儿一忙,把这些签了。”
“干什么用啊?”我问他。真是见鬼,在外面要签,回家还是一样要签。
“又耍大牌了吧。你不是连这点小忙都不帮吧?”他反咬一口。
“他在店里贴了海报,一次性消费二百块送签名海报一张。”秦睿替他解释。
“其实还有我爸一客户,他闺女是你小粉丝呢。”吕骁炀越说越来劲,开始得寸进尺:“最好再弄点别人的,前五名最好,让他们都签几个,能卖钱。他边说边又掠夺了我的一条项链,说要挂到网站上去拍。
我忍不住问他:“要不是为了这个你是不是都不来看我?”
“当然不是。”他笑答,然后催促:“快签快签。”
见鬼。
他在他爸的耳濡目染之下,俨然已经变成一个合格的商人,但我还是怀念小时候的他,虎头虎脑,成天一个心思的傻疯傻玩,老让他妈生气。甚至经常想起还住在大院的那些日子,我们三个人一起在下过雨的胡同里趟水,在吕骁炀他们家玩小霸王,在盛夏夜光着小脚丫趴在床上看漫画书,也看时光匆匆从指缝中滑过。
不知道是什么让我们变成了这样。利益,诱惑,金钱等等等等,都像一个个凭空而起的肥皂泡,悬在半空中,无法看清曾经那么美丽的自己。
我懒得问回去,只顾埋头签名。秦睿和吕骁炀商量着要去酒吧玩玩,想象竟然已经好久没去了。但他们却想出特别多的理由,诸如我去会造成酒吧堵塞,诸如他们不想被娱记跟拍。等等等等。
这就是距离,秦睿最后开玩笑的跟秦瀚达说了同样的话。他说,你都明星了,跟以前不一样了,我们哪敢跟你出去。
我开始讨厌明星这两个字,因为被冠上这顶帽子,所以我活该被人孤立,活该说什么做什么都得小心翼翼。如果说,张渺渺只是把我送上了蹦极台,那他们则是把我架空到了一个无法想象的高度。中学的语文课本有这么一句话,高处不胜寒。不知道对不对。
夜晚,十二点多一点,我守着电脑,突然从紧张忙碌的生活中闲下来,这么大的落差让人感到无所事事,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在路灯的作用下倒映在窗帘上,摇曳生姿,好像一个大男人穿上了旗袍,动作刻板,哗众取宠。
QQ上,关晓熙的头像是灰色的,我对于她,是一直停不下来的想念。很肉麻的说法,但是手机里存了十几条没法出去的短信,还有每到一个城市都精心挑选的礼物,这些都已经赤裸裸的让我直视心里那些被隐藏的很深的东西。
爱上了?
不可能,不能。
一直以为,我对爱情的诠,已经在邱洁和她那个男人的描述下,变成了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的躯壳,没有灵魂的存在。
关晓熙,我想我应该用一句很文学的话表扬她一下,她是指南针,突然闯进我已经被雾霾笼罩的生命,轻轻推开一扇门,便看见奇迹的绿光。如果没有她,我肯定还是那个混迹于“牙米”,然后周而复始的回到不情愿的墨尔本,过着别人希望的日子的躯体。
我想见她,不管以什么样的身份,但结果,比我预想的日期提前了一天。她给了我一个更大的落差。
我见到她时,她正甜蜜的被一个男人搂着过马路,那人不是别人,是尹掣。我墨尔本的校友。我不过离开柏阳半年,却有这么惊人的变化。谁能保证,这个变化就一定是不好的呢。
那天,我订了车票,四天后回北京的,到时,数不清的通告会让我忘了她。
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