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0248900001111

第1111章 以后跟着我干吧

听钱猴王说出‘陆少’这个词后,叶明媚更加明白了。

以往那些从没有被她正眼看过的十二个老头老太,才不是老乞丐,而是一些来历诡异的‘江湖大侠’,也不知道咋回事,他们竟然自降身份,甘心充当陆宁的走狗了。

“为、为什么不许我上山?”

想通钱猴王的身份后,叶明媚反而冷静了下来(只要他是陆宁的走狗,那么就不会伤害她。既然他不敢伤害她,再害怕岂不是傻呆呆)。

钱猴王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因为有客人在一号别墅内,陆少不希望她被打搅——任何人。叶总,别让老头子为难。”

“女人?”

叶明媚猛地想到栓子说,昨晚他看到格林德恭迎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上山的事了,她以为那个女人,刚才已经随着陆宁走了,却没料到还留在山上。

非但如此,还派人把守上山的路,不许任何人去打搅她,就连叶明媚这个主人都不行。

那个女人是谁,叶明媚没兴趣去知道了,因为就算她用脚丫子也能猜出,那是陆宁的女人。

那个小混蛋有那么多女人,鬼才知道当下住在一号别墅内的是谁。

钱猴王点了点头,没说话。

“好,那我走。”

叶明媚也是聪明人,知道现在与钱猴王讲理,那纯粹是对牛弹琴,人家眼里只有小混蛋,才不会关她叶总是不是明媚山的主人呢。

“叶总,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钱猴王很关心的说道。

已经转身走了两步的叶明媚,忽然转身说:“每个月给你开三十万的月薪,能不能跟着我干?”

钱猴王愕然,一时半会的竟然没明白过来,叶总对他伸出了橄榄枝。

叶明媚还以为他在拿捏呢,又说:“三十万嫌低的话,可以再商量。”

别看这糟老头半死半活的,却是个对掐好手,比叶明媚以前身边那些保镖要牛多了,如果能招揽到身边当走狗——叶总的安全方面,就能更多一层保障了。

钱猴王这才明白叶明媚要干啥,笑了,很灿烂的笑,像盛开的菊、花那样。

叶明媚的脸却红了。

从钱猴王那菊、花般的笑容中,她看出了浓郁的不屑、嘲讽等神色,仿佛在问她:你觉得,钱那种充斥着铜臭的腌臜之物,能改变我老人家的态度吗?

钱,有时候确实能改变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态度。

老四叔就是这样认为的。

今晚获得他真诚态度的人,是陆宁。

说来也凑巧了,老四叔今天下午大败而归(自然是小赌一把了)后,刚回家就被家里的小媳妇,拿着鸡毛摊子劈头盖脸的揍了出来。

唉,也不怪小媳妇生气,老四今早出门时,可是承诺今天要为媳妇赢回一双细高跟鹿皮小马靴的,就是那种八百块钱一双的。

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啊,老四不但没有为媳妇赢回一双小马靴,还把几乎是下跪才哄来的五百块钱,连带为纪念结婚二十周年才买的手表,都特么的输出去了。

小媳妇没看到老四叔拎着鞋盒子回家,反倒是左手手腕上光秃秃的了,能不勃然大怒,能不拿着鸡毛摊子追杀,发誓要把他揍成狗肉之酱吗?

幸亏老四跑得快,在跑出大门时更是及时挂上了锁头,让那小泼妇在家跳着脚的骂吧,反正骂又不能让四叔少一块肉,至于她说要勾搭别的男人,送他一顶大大的绿帽子——靠,男人瞎了眼,才会招惹这种母老虎呢!

一整天都没吃饭的老四,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垂头丧气的刚走过陆家胡同,就被刚下车的陆宁喊住了,问他去哪儿。

虽说老四与陆宁不是很熟悉,但怎么着也是那么多年的街坊了,也算是自己人了——你有懊恼的心事时,会不会对自己人说说?

四叔就会。

陆宁也算个有良心的,听老四说完后,马上就拿出一叠钞票,怕不得三五千的样子,更不管四叔满脸大义凛然‘你别塞,别塞!四叔我可不是那种要吃嗟来之食的没出息男人!都说别塞了,怎么还——你塞差地方了,口袋在这边’,不容分说的把钱塞进了他口袋里,又热情邀请他去小桥对面的烧烤摊上小坐片刻,喝几杯。

看在这孩子很懂事,又说他在外挣了大钱、不能看着四叔为了区区一点铜臭物就搞得家庭不和的面子上,老四也就勉为其难的,跟他来到了烧烤摊上。

还是看在这孩子懂事的份上,老四没有跟他计较吃烧烤还带着狗子,不但给它吃烤串,更是给它要了个碗,倒了一瓶啤酒。

老四还是第一次看到会喝酒的狗子,吃烤串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幸好看陆宁挣了大钱的样子,不在乎多要几十个串来喂狗,老四才没有语重心长的为他讲述‘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这句诗所包含的意思。

陆宁当然也不喜欢听人教训他,正如他忽然喊住老四,又塞钱又请客的,是因为有事要问他。

老四今年四十五六岁了,打小就在唐王老城区长大,那么他差不多该知道老城区的发展史,认识那些在陆宁十二岁离家外出找妈妈时,忽然搬离这儿的居民。

也许,老四就是那批人中的一员,或者是那些人的后代,只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搬走,索性就在这儿扎下了根,彻底蜕变成当地居民了。

几瓶啤酒下肚后,老四开始口若悬河,在陆宁旁敲侧击下,开始讲述他小时候的某些趣事:“现在算起来啊,至少也得四十年了吧?那时候我还没结婚、哦,不,可能是还穿着开裆裤,整天下河逮鱼捉蛤蟆——”

老四在讲述他过去的故事时,毛驴已经吃饱了,张嘴打了个哈欠,溜溜的跑去别处了。

它没心思听老四瞎几把叨叨啥,只是看到有个穿花裙子的漂亮姑娘,与一小伙子坐在那边有,就跑过去假装钻到桌子下面吃骨头,要玩偷窥了。

毛驴发誓它就是看看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花姑娘子干嘛要那样紧张,大呼小叫的让她男朋友拿酒瓶子,照它脑袋上来一下?

驴哥不跟他一般见识,可以在被轰走了后再腆着脸的过去,但烧烤摊主人不愿意了,直接找上了老大,很客气的说你的狗子会吓坏客人的,要不要先请它滚蛋?

老大真特么的不是个东西,自个儿在这儿吃肉串,听老四吹牛比,看花姑娘子,却撵着驴哥自己滚回家呆着去,要不是看在兄弟情真比海深的份上,毛驴绝不会讪讪的夹着尾巴,很孤独的踏上了回家路。

话说,家里也有个花姑娘子的,只是太熟了,驴哥下不去眼。

而且貌似小宋身边还有个小黑妹,来自没多少文化的非洲大陆,如果被她看出驴哥用异样的眼神偷看小宋后,鬼知道她会不会掏出手枪,直接叭狗一声,毛驴就永垂不朽了。

那种危险是断断不能冒的,尤其是在痛饮一杯无后,毛驴明显晕乎乎的了,真怕管不住自己做某些找死的事,为安全着想,还是趴在,门口等大哥一起回来,再向家里那俩女人展示主权吧。

毛驴趴在自家大门口一侧的角落里,随着酒劲上来,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刚要暂且眯一觉呢,开门的声音传来,惊走了困神,让它很不爽睁开了眼。

陆家的大门依旧紧闭着,声音是从前面邻居门口传来的,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来也是刚吃饱晚饭,要去外面溜溜腿,希望能再多活个三五十年的吧?

老太婆挂上锁头,抬脚正要向胡同外走去时,忽然回头看来。

老天爷可以保证,毛驴在睁开眼后——也仅仅是睁开了眼,并没有做出其它动作,搞出任何的声响,就像永远都藏匿在黑暗中的幽灵那样,绝不会被人发现的。

这个老太婆,却回过头,一眼就看向了陆家门口左侧的阴影中。

陆家大门左侧墙基下有个洞,这是下雨时供雨水淌出来的地方,也就是俗称的狗洞,是胡同中间那盏昏黄的灯照不到的死角,老太婆却在回头一瞬间,看向了这边。

毛驴蓝汪汪的双眼,极快的闪烁了下,接着闭上了,这是摆明了‘我欲醉眠君且去,明朝有情抱肉来’的态度,希望这老太婆能理解。

老太婆竟然看懂了毛驴的意思,笑了笑后转身慢慢地走了。

算是有几分眼里价的老太婆,没来打搅毛驴睡觉,这让驴哥很满意,很快就睡着了。

只是没睡了多久,有脚步声从胡同口传来,还带着一股子新鲜的玫瑰花香气。

陆宁的脚步才不会这样沉重,而且他从来也不会带花儿去哪儿——毛驴睁开了眼,就看到一个比陆宁身材更高一点,相貌更英俊一点,穿着更有品位一点的青年才俊,左手捧着一束玫瑰花,昂首阔步的走了过来。

就像漂亮女人相互间都有一定的敌意那样,毛驴也从不待见任何比老大长相还帅的男人,尤其是他经过前方邻居门前时,脚步不曾有片刻停顿,直直走了过来。

一个西装革履、头发铮亮的能让苍蝇落上去也打滑摔下大胯来的帅哥,忽然抱着一束象征着爱情的玫瑰花,屁颠屁颠的走来这是要干嘛,就算傻瓜也能看得出来:陆家,有位待字闺中的窈窕花姑娘子。

傻瓜都能看出来的事,毛驴实在没必要看不出来。

进了咱家的门,就是咱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这是陆宁带毛驴回家居住后,经常教导它的一句话,还嘱咐它要牢牢的记住,毕竟穷家难当,蚊子再小也是肉,可不能随便被人拿走。

毛驴牢牢记住了。

现在,有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大帅哥,捧着一蓬破花来追家里的花姑娘子了,还真特么以为驴哥是不管事的了?

张良华来到陆家门口,先抬手轻抚了下油光铮亮的发型,正要去开门时,忽然一团黑影猛地从左脚下扑出来,扯住了他的裤脚。

同类推荐
  • 正非正,邪非邪

    正非正,邪非邪

    这是一部地球初接触灵气的故事,一切的起源都会从这里开始,没有过去没有远古而缔造远古洪荒的故事。
  • 神警探花

    神警探花

    白叱一个徘徊在天才与二货之间奇葩少年,十五岁时便以县城第三的高考成绩考入H市医科大学,但却在一片质疑和反对声中选择了妇产科学……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对他充满了期望,谁知毕业前夕飞来横祸,误食天晶碎片从此变成个异能怪人,昏睡七日差点连毕业典礼都没能参与,毕业后白叱来到社会成了一名医生,但不久后他又不得不放弃从小的理想加入了一支特殊的警队,他们叫‘探花警队’一支专门捉妖抓鬼的异灵第三类警队,本故事从十二章后开始已三至五章一个小故事的方式呈现,主体幽默逗趣若你喜欢严谨故事那还请另寻它处,若你喜欢请收藏推荐老王感激不尽……
  • 逆流青春岁月

    逆流青春岁月

    不甘现状的他承载着理想背井离乡!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来自一个平凡的家庭,平凡的路人甲。曾经也失恋过,迷茫过,对生活也无奈过,苦笑过。但他依然坚信越努力越幸运!当他结识三五个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兄弟时,无奈,迷茫的人生悄悄发生了改变……莫欺少年穷,它日归来之时,又会缔造出怎样的辉煌??作者以第一视角-陈述那个平凡的年代,躁动的青春。故事虚构,娱乐打发时间!切莫模仿!
  • 混战篇

    混战篇

    想写一部关于都市战争的小说,但还没想好发展情节,所以先把战争的内容写出来。
  • 小镇故事之庙台轶事

    小镇故事之庙台轶事

    小镇故事系列短片小说。小镇故事自然离不开光怪陆离的神奇故事,离不开谆谆善诱的老人故事,离不开笑破肚皮的搞笑故事。我从一些真实故事中找出亮点写成文字供大家消遣,你准备好坐下来细心品尝它了吗?
热门推荐
  • 清代之竹头木屑

    清代之竹头木屑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不尽尘烟

    不尽尘烟

    本以为身负绝世神功后,自己便可在江湖横行无阻,傲世天下。现在想来自己简直幼稚的可笑,儿时读的那些侠以武犯禁,挟天子以令诸侯之类都是骗人的。武艺问鼎天下又如何?师父三百年前在整个武林,几乎没有敌手,最终还不是落得个“弱水别府”不复出焉,那其中寂寞,又有几人懂?若只为了活下去而以武犯禁,那要这一身武艺又有何用?自己习武,不正是为了保护自己最爱的母亲么?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温柔竹马之绯影随行

    温柔竹马之绯影随行

    你在或者不在我身边,我爱你你记得或者遗忘了我,我爱你相信你会想起我因为你的一句我爱你至死爱你
  • 外星大人请住手

    外星大人请住手

    来自外星的他,有着帅帅的外表,再来地球的途中,被人追杀掉落地球,却因此遇见了她,一颗善良的心,迫使她成为他的救命恩人,却不料这是天命注定,在他虚弱的时候,她的吻可以救他,于是她收留了他,在日后慢慢相处的日子里,爱的种子悄悄发芽。当他的族人来地球带他回去继承王位时,他们的恋情该何去何从。
  • 妖女魔男

    妖女魔男

    爱与不爱是最痛苦的徘徊。她穿越千年寻找自己命里注定的爱恋,却发现命里的他是一个魔男,现代和古代发生了一次次的碰撞。不做悲情的软弱女,奋力反抗魔男的欺压,谁怕谁?
  • 繁华落尽爱无恙

    繁华落尽爱无恙

    陈卿遥,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一场意外夺去了父亲的生命。8岁的她不得不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人生的变故让她收起了所有的锋芒与骄傲,即便是爱情她也不能勇敢追求。严逸涛,一个生活优渥的独生子,10岁那年突然多了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年少敏感的他察觉到母亲的变化,知道一切都是因为父亲对婚姻的不忠和那个女人的儿子。可他偏偏恨不起来,还因为这个从天而降的弟弟而异常兴奋。在慢慢地相处中,他感受到了以前从未体会过的亲情,更找到了他的真爱……
  • 总裁每天都想宠我

    总裁每天都想宠我

    夏久月结婚了,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她本以为自己的婚姻生活会是一个悲剧,直到那个俊美无双的男人牵起他的手,她才知道自己嫁了个牛逼轰轰的总裁。“总裁,夫人把您的别墅卖了!”“你也知道是我的别墅?让她卖!”“总裁,夫人把公司的股票抛售了!”“让他抛!”“总裁,夫人带着小少爷离家出走了!”某总裁顿时不淡定了,霍然起身去追,“我亲自去拦住她!”
  • 冰火圣王

    冰火圣王

    这里没有魔法和斗气,有的只是对武学的痴迷。冰火岛张氏家传武学《九阴真经》和《九阳神功》两功不可同练。九阳部落少年张三儿,偶得乾坤大挪移功法,练成挪移神体,终将两种神功合练,而成九阴九阳冰火九重功!从此无敌于冰火岛,当他踏上东胜大陆那一刻,却又面临着无数考验。转阴阳,逆乾坤,绝冰火,化神体,成圣王。冰火少年无敌之路。
  • 五极天圣

    五极天圣

    五极大陆,灵气氤氲,人族异军突起,门派林立。高凌枫狂傲不羁,却因气海受损无法修行而失魂落魄,在一次次磨难中以五极圣物重构气海,终成大陆第一人,称:五极天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