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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啃脸僵尸惊现中国街头(1)

01

深秋时分,龙州街头已经有了三分寒意。不过这点寒意并不能阻止都市男女们上街消遣的兴致,尤其是在周末的傍晚。

文汇路是老城区的商业中心。和新区的商业中心相比,这里的大楼多半矮旧,不够摩登气派。但老区也有老区的特色,比如说城内很多老字号都在此处聚集,这对本地市民的吸引力巨大。所以每到营业高峰段,文汇路上总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罗飞坐在路边的一个台阶上,看似在无聊发呆,可他的眼神和思绪却没有一刻停歇。

这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留着一头短发,平额方脸,浓眉剑目。他的个头不算很高,体格也难言强壮,但却透着一种硬邦邦的苍劲气质。即便是端坐不动,这股气质也傲然弥漫于他的周身,令人过目难忘。

罗飞已经在这里坐了半个多小时了,他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乐此不疲。

每个人都是存在和经历的结合体——有些已经发生,有些即将发生——罗飞正在研读他们。

不远处的商场门口,一个女孩吸引到罗飞的注意。

女孩很年轻,也很漂亮,她嘟着嘴,脸上的表情僵硬,显然并不快乐。从身姿上来说,女孩并拢腿站着,双手提着小包垂在身前,这是一个典型的自我保护的姿态,但她的下巴却微微扬起,带着一点点的攻击性。

罗飞能感受到女孩的心情:七分委屈,三分气恼。而对方的目光焦点必定就是导致她如此情绪的源泉。

不出罗飞所料,那源泉是个同样年轻的小伙子。

小伙子的帅气恰能与女孩的美貌相配。从服饰穿戴来看,他的经济情况应该也不错。现在他正背离女孩的方位远去,他的脸部肌肉绷得紧紧的,显得怒气十足。

两个约会的年轻人刚刚发生了一场争吵。罗飞开始揣摩两人的心境并借此预测这场纷争的结果。

女孩站在原地不动,看起来她不希望此行就此结束,她还在等待男人回来。那么男人呢?他是真的决绝离去吗?

罗飞觉得不是,因为男人脸上的愤怒过于夸张了。一个如此愤怒的男人怎会轻易离开?他应该把愤怒宣泄出来。

没有宣泄就离开,这个男人可能很失望,也可能很无奈,但不应该很愤怒。所以这愤怒不是真实的,它只是一种“外交”手段。男人正通过伪装的愤怒告诫对方:我已经受够了你的任性和无理,我不可能对你一再忍耐!

女孩呢?她能看破这一点吗?在罗飞看来,那个男人其实已破绽百出呢。

男人走路时摆臂很大,但脚下的步伐却不快,也就是说他离去的姿态远远大于他离去的速度;已经有两辆空驶的出租车减速经过他的身边,可他却未瞥一眼,而他前进的方向既无公交站、地铁口,更不是大厦的停车场所在。这一切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可女孩偏偏没看出来。这也难怪,恋爱中的女人本来就是一种低智商的生物。她的目光一直紧紧地追随着那个男人,委屈和气恼在消失,慌乱和绝望的情绪取而代之。

如果眼睛能说话,那女孩一定已经大喊出声了。

罗飞认为男人很快就会赢得这场战争——他将要到达一个红绿灯口,而女孩一定会在对方过马路之前认输挽留。

可惜男人却在这关头犯下了致命的错误,他居然回头看了一眼。

罗飞理解这一眼应该带着最后通牒的意味,同时男人急于将脸上的愤怒情绪再次传递给对方。可惜他这次回眸实在太笨拙了——他第一眼居然没有找准女孩的方位!当他扫动目光开始搜寻的时候,情势便在瞬间逆转。

女孩用充足的时间准备好冷冷的一笑,迎着男人的目光抛了出去。然后她便转过身,独自一人走进了商场。

男人愣住了,他在红绿灯前踯躅良久,彷徨难决。罗飞暗自笑了笑,把目光移向别处。他不需要再看了,他知道这对恋人必将在商场内重归于好。

观察和分析,这是罗飞最大的兴趣爱好。而千变万化的人性,永远是他眼中最理想的观测对象。作为一名刑警队长,他从不把空闲的时光浪费在办公室里,他宁愿像这般独坐街头。

这么多年来,罗飞自己也不记得观察过多少人了。反正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情节都曾在他眼前出现。他几乎已阅尽了人生百态。

可他却从未厌倦。

就像今天,如果不是接到了队里的电话,他有可能在这里一直坐到天黑。

但电话来了,他就不得不走。

因为警情就是命令,不容违抗的命令。

02

案发地点在五个街区以外的阳和路,与文汇路相比这里要偏僻许多。即便如此,警戒线外仍然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

罗飞分开人群进入了警戒圈,首先迎上来的是个矮个子的中年男子,罗飞认得此人正是当地派出所的张所长。辖区内出了大案子,他当然会最先到场。

“罗队,来了啊。”张所长主动打了招呼,并且伸出了右手。

罗飞也伸手和对方握了握,同时问道:“大概什么情况?”

“有个家伙当街行凶,被我们的巡逻民警击毙了。”张所长一边说,一边向圈子核心处瞄了一眼。罗飞早就注意到那里躺着一具尸体,他本以为那是凶案的受害人,谁知却是行凶的嫌犯。

死者是个又高又胖的男子,看年龄大概二十来岁,他上身穿一件款式过时的夹克,下面牛仔裤配着皮鞋,略有些不伦不类。致命的枪伤在额头正面,一弹穿脑;此外在右腿膝盖附近还有另一处枪伤。罗飞判断开枪的警察应该是先击中了死者的右腿,但嫌犯顽恶,仍继续行凶,警察不得已才开了第二枪,当场爆头。

紧挨着尸体停着一辆马自达轿车,车前盖有一处轻微的凹陷;驾驶座的车门敞开着,车座、车窗以及附近的地面上都留下了斑斑血迹。

罗飞问道:“这是嫌犯的车?”

张所长摇头道:“是受害人的。”不待罗飞追问,他又详细解释说,“受害人驾车首先和嫌犯发生了碰撞,这才导致对方行凶报复。”

“哦。受害人呢?送医院了?”

“是的。伤得很重。”张所长一边说一边咧着嘴,用夸张的表情来渲染受害人的伤势。

罗飞的目光在车里车外细细地搜寻了一遍,又问道:“凶器呢?”

“凶器?没有凶器……”

“没有凶器?”罗飞不太相信。受害人伤势严重,现场民警被逼开枪,这都说明嫌犯的攻击力很强。一个赤手空拳的人哪有这么大的威胁?难道他是个练家子?可是死者体态臃肿,肌肉松弛,根本不像是有功底的人。

“他是用牙咬的。”张所长再次咧了咧嘴,然后又进一步描述道,“把那人半张脸都吃掉了!”

吃人?罗飞略略一惊。他转身走到死者的尸体旁,蹲下来仔细查看。

死者的脸上满是未干的血迹。罗飞曾以为这些鲜血是从额头弹孔流出来的,现在却发现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他的嘴部。这也印证了张所长提到的“吃人”之说。

透过鲜血可见到死者的表情。他圆睁着双眼,脸上的肌肉扭曲狰狞;而令人印象最深的则是他的双颊——那里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带动牙关死命咬合起来,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嚼碎。

就在罗飞研究尸体的当儿,又有一行警察进入了警戒圈。罗飞抬头瞄了一眼,原来是刑警队的增援力量赶到了。这其中有两个人他最熟悉,一个是法医张雨,一个是他的助手小刘。

小刘赶过来向领导报到,张雨则在第一时间蹲在罗飞身旁,和他一同查验尸体。

罗飞吩咐小刘:“现场拍照,找目击者做笔录。”小刘领命到一旁张罗去了。罗飞这时又碰碰张雨的胳膊肘,说:“借我一只手套。”

张雨从随身的工具箱里拿出一副专用手套,他把右手的给了罗飞,自己则戴上左手那只。

罗飞戴上手套,用拇指和食指按住死者的双唇,上下一扒拉,露出了唇下紧咬的牙关。

牙齿已经被血液染得鲜红,一块黏糊糊的肉状组织夹在两排牙齿之间,其边缘散碎淋漓,显然是被活生生撕扯下来的。

张雨凑近看了看,自言自语道:“这是什么?”

“死者当街行凶,是被巡逻民警击毙的。”罗飞扼要地解释说,“他嘴里的这块肉……应该是受害人的脸颊。”

张雨一怔,下意识地往自己脸颊上摸了摸,愕然问道:“怎么个情况?”

“听说这家伙恨不得把受害人给吃了。你看看他的眼睛——”

张雨也觉得有些异常,死者的眼睛瞪得老大,但目光却空洞无神,灰蒙蒙地如罩了层雾纱。这不像是个被当场击毙的凶犯——通常那些亡命之徒的目光中会包含着强烈的情绪,或愤怒、或癫狂、或恐惧、或绝望。

这时罗飞反过来问张雨:“你觉得是怎么个情况?”

张雨把鼻子凑到死者嘴边闻了一下,然后摇头道:“没有醉酒——那可能是精神病,也可能是吸毒了。”

“这方面你是专家,我等你的分析报告。”罗飞一边说一边站起身,举目在现场四下搜寻。

一旁的张所长主动上前搭话:“罗队,你要找什么?”

罗飞的视线停在警戒圈的东南角上。那里停着一辆110巡逻车,几个巡警围着后车门,或坐或立。

张所长介绍说:“击毙嫌犯的巡警叫陈嘉鑫,就是坐在车前的那个小伙子。其他几个人是后面赶来增援的。”

罗飞“嗯”了一声,迈步走到巡逻车前。他知道巡警队的同志对自己并不熟悉,所以特意拿出证件展示了一下:“刑警队,罗飞。”

“哦,是罗队长。”小伙子们虽然没有见过罗飞,但也早有耳闻。他们纷纷侧身让行,唯有陈嘉鑫仍纹丝不动,他支起双手撑着自己的脑门,不知在沉思些什么。

罗飞上前招呼说:“你是陈嘉鑫吗?”对方却像没听见似的,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旁边的一个巡警看不过去了,便伸手在那家伙肩头推了一把,大声喊道:“陈嘉鑫!”

陈嘉鑫“啊”的一声抬起头来,他的神色惶然,像是吓了一大跳。

同伴冲罗飞努努嘴,提醒说:“刑警队的罗队长来了!”

陈嘉鑫慌忙站起来,语无伦次地说道:“罗队长,你……刚才,我……”

罗飞看出来了:小伙子并不是傲慢无礼,他只是太紧张了,情绪很不正常。罗飞便摆了摆手,示意对方稳稳心神。

陈嘉鑫深深地吸了口气,试图将那些不快的记忆从脑中抛开。可他的目光却又不自觉地向着嫌犯陈尸处瞥去。死者血肉模糊的面庞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的嘴唇微微颤抖起来。

罗飞揽住对方的肩头,冲背离尸体的方向轻轻一扳,说:“我们去那边聊吧。”小伙子失魂落魄地转过身,跟随罗飞走到了车尾。此处被巡逻车遮住,不会再看到那具尸体。

站住脚步后罗飞问了声:“抽烟吗?”

陈嘉鑫木然摇头说:“不会。”

罗飞“嗯”了一声,扭头招呼道:“拿瓶水过来!”立刻有人从巡逻车里拿出瓶矿泉水递给罗飞,罗飞又转交给陈嘉鑫。

陈嘉鑫拧开瓶盖,仰脖子“咕嘟嘟”连喝了好几口。罗飞则趁这个机会细细打量着对方。

小伙子看起来年轻得很,皮肤白净,面容清秀。相对巡警这个职业来说,他的身形有些瘦弱。如果脱去这身警服,罗飞宁可相信这是一个刚刚毕业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刚刚亲历了一场血腥的凶案,小伙子承受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一下子喝了大半瓶矿泉水,陈嘉鑫这才停住。

罗飞用尽可能平淡的语气问道:“第一次开枪?”

陈嘉鑫一口气还没倒上来,只能无声地点点头。

罗飞笑了笑,说:“你运气不错。我从警八年之后,才第一次在现场击毙凶犯。”

陈嘉鑫冲罗飞眨着眼睛,露出将信将疑的表情。

“真的。”罗飞耸着肩膀说,“而且我当时比你现在还紧张呢。”

陈嘉鑫立刻摇头:“这怎么可能?你可是我的……我的偶像呢。”

“哦?”罗飞哑然失笑,这是第一次有人把“偶像”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

陈嘉鑫看着罗飞,很认真地说道:“我本来想去刑警队的,可我们领导不让。”

“你们领导?”

“就是张所长,我一开始在他手下当片儿警。”

罗飞点点头,对小伙子的履历大概有数了。眼见对方的情绪松弛了不少,罗飞准备把对话引入正题,他伸手往陈尸处虚点了一下,问:“跟我说说吧,到底是什么情况?”

小伙子喃喃说道:“我是迫不得已才开枪的……那家伙就是个疯子!他会把那个人咬死的!”

“你别着急——”罗飞伸手在对方肩头轻轻一拍,“慢慢说,从头开始。”

陈嘉鑫仰头长吁了一口气,在“偶像”的安慰和鼓励下,他终于有勇气沉下心绪,重新回顾那可怕的一幕……

陈嘉鑫在傍晚五点十七分接到了110中心的指令,说阳和路交通银行附近有个男子正在骚扰过往行人。陈嘉鑫很快来到通报地点,果然看到便道上有一个高胖的男子行为异常。他让司机把巡逻车靠边停下,自己则步行走上便道查看。

胖男人看到有警察过问,便转身往马路对面躲避。但他刚刚走上马路就和一辆马自达轿车发生了碰撞。因为司机及时踩住了刹车,胖男人只是摔了一跤,并无大碍。司机打开驾驶室的车门探身查看,同时陈嘉鑫也赶到了车祸现场。看起来一切皆在控制中,然而恐怖的事情却毫无征兆地发生了。

胖男人从地上突然起身,猛地将司机推倒在驾驶室里。他用沉重的身躯压在司机身上,令后者毫无挣扎反抗之力,随后他便张嘴去啃咬对方的脸庞。

那可不是市井街斗时的撒泼招式,而是如野兽一般的疯狂撕咬。司机凄惨高呼,他的一块脸颊很快就被胖男人连皮带肉咬了下来,霎时间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胖男人将那块皮肉嚼了几下,竟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又继续往对方的脸上啃去。陈嘉鑫在车门外数次拉扯警告均无效果。危急关头,陈嘉鑫只好连开三枪,一枪冲天示警,一枪打在胖男人腿上,最后一枪则直接爆头。暴行终于结束,这时司机的半边脸颊几乎被啃光,早已疼得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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