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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下大雨那天正好是宋笑生日。一大早王丹凤就说:早点回来,听说今天有暴雨。

那天律所要他处理的卷宗特别多。一个比他年轻五六岁的小伙子刚升了实习律师,又接了个棘手的经济案,正是干劲冲天的时候,一直拖着不让他走。本来五点多钟就下班了,一直拖到快七点,外面雨已经下起来了,还没走到大楼外面就听见雨水如泼的哗哗声。王丹凤此前打了几个电话催他回家,这时候反倒打电话说:雨下大了,要不就先别回了?

他说:不行,苗苗还等着我回去吃蛋糕呢。

王丹凤不耐烦道:蛋糕没长腿又跑不了。你这么大了还这么幼稚,就不会找个地方先避避雨?

他说:没事,我打车回去。

王丹凤说:这么大雨你打不到车……

还没说完他手机就嘟嘟嘟,提示快没电了。都怪那个实习律师太春风得意,没完没了让他打电话去各处确认案情。他们办公室只有一台电话,另一个助理律师是个女孩子,最近刚谈恋爱,煲了一下午粥。她算准了“大叔”宁可用自己手机打电话也不好意思开口说她一个字。

他走到门外去。还没到七点天色已经墨黑如夜了,现在已经不是瓢泼了,是一大桶一大桶的水正从天上往下倒。水壅积得很快,他站在屋檐下的台阶上,不一会儿脚面就全湿了。

这就是世界末日啊他突然鬼使神差地想。2012年过去世界末日真的来了,这太好了。太好了。

下午的时候还受了实习律师一肚子气,过两天岳母又要来北京。苗苗最近总是发烧。王丹凤的腰围又长了,她越来越爱说三字经,还学着网上的人说“我勒个去”、“操得勒”、“你妹”,自以为自己时髦得紧。和他同办公室85年的小姑娘开口闭口叫他大叔,但是他其实今天才满三十岁。房子还贷还要三十五年。他死都没法和领导开口谈换岗的事,这辈子恐怕都当不了正式律师了。

起初这个念头是没有的。突然天上一道闪电,什么东西如露如电就注入了他心底。

他还没搞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就一步步走向了雨中。苗苗的笑容一闪而过。可爱的女儿似乎是他唯一的牵挂,但是今天的雨太大了,这一点半缕牵挂,似乎并不足够挡住他。

等他死了,王丹凤也许可以再嫁一次。她一直都怀念她的初恋男友,其实他知道的。她打电话和闺蜜小声说过,他不小心听见了。

他也有他的刻骨铭心。他一直都忘不掉那个师妹。他这辈子做过最激烈的一次反抗,就是把师妹寄给他的请柬撕了。坐在办公室桌前静静地,慢慢地撕。撕得很碎很碎,比碎纸机碎得更彻底,小心翼翼把请柬上新郎和新娘的脸先分开,然后再分头撕碎。撕碎了也不能让他们碎在一起。他这么怯懦的人,最多只能够激烈到这个地步。

大概就打那时候,他发现自己的人生是一场做不完的冗长噩梦,而自己彻头彻尾是个废物。没什么留得下靠得住的,一切都是虚幻,一切也都空无。王丹凤那时候出现了,对他堪称热情洋溢。其实不是王丹凤,刘丹凤李丹凤什么的出现了也都一样。只要是个女人,暖的热的会说话的,当时他就能和她扯证结婚。他就是害怕自己一个人,过不完这辈子那些漫漫长夜。

可没想到结婚了还是要一个人面对那些漫漫长夜。多少次他听见身边女人均匀的呼吸声辗转反侧不能入睡,起身走到落地窗前,凝视那条丑陋的水泥高架桥,凝视那些呼啸而过的汽车,不是没有想象过各种死法:从落地窗跳下去粉身碎骨、被汽车碾过身体、喝安眠药、割脉、卧轨……每当他觉得被这个世界忽视了、欺侮了、碾踏了,他都要想上这么一次,表面上却完全看不出来,他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到乏味的男人。

设想过种种死法,唯独没有想过被淹死。今天的雨特别的大,他突然想:死在雨里也不错。想想看,一个人在城市里走着走着,就淹死了。这样的新闻也许是别致到可以上报纸社会版一个小格子的。而且这样王丹凤会以为他是赶回去吃那块蛋糕的;苗苗也不必拥有一个因为怯懦而自杀的父亲而羞愧;他母亲会怨恨这个城市的良心被狗吃了——不都说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么——而不是一辈子恨自己生了这么个不负责任的儿子;而岳母会庆幸女儿总算可以有机会改嫁一个靠谱的人。皆大欢喜,大团圆。

他深一脚浅一脚在黑暗的雨水中走,沉沉地,愉快地想。雨越来越大了,水已经漫过了他的脚脖子。因为生日的缘故王丹凤特意让他穿了一双遐步士的新皮鞋,过年时才买的,今天才第一次上脚。他不是没想过脱掉这双鞋子再去死,可转念一想如果这样就太像自杀了。就算死了也不希望别人发现他是自杀,今天是他唯一欺瞒世人的机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老天爷继续在往下起劲儿泼水。但一桶与一桶之间,居然有很大的空隙。有那么一些瞬间,他几乎觉得有些地方没有下雨,身上已经感觉不到雨水重重击打在身上的钝疼。路上好多车子都动弹不得地停在半米深一米深的积水里。有些灯的双闪还亮着,有些灯已经熄了,也不知道里面的人是生是死。大概真世界末日了,一会儿功夫洪水就要没上来了,南极还是北极的冰川正在飞速融化,蓝色星球表面蓝得发亮——这一切真是值得狂喜兴奋的事,他无端端地有锐叫的冲动。反正没人能听得见,所有人耳朵都被雨水淹了。

水已经漫到膝盖了。他在大雨声里听见有人不断地在哭叫。一只男式皮鞋顺着混浊的雨水河流漂过来,碰着了他膝盖上的大腿。踩到什么东西了,也许是个老鼠,也许是只猫。

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他终于发现他和身边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所有的人都在惊慌失措地逃窜,哭喊,哀号,拨打110或者亲友电话,而他的手机快没电了,全世界即将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得到他——这正合他意。走了半个小时之后他唯一感到抱歉的仍然还是苗苗。她是他无意中带到这个不完美世界上的一粒种子,也许没在最适合的地方发芽,但是毕竟是发芽了。他是没办法一辈子照顾这棵小芽了,他早就累垮了。更对不起的人是他妈妈。父亲去世得早,她一手把他拉扯大不容易。可是从小被她吼到大,他现在变得这么软弱和她不是没有关系。想到这一点他心肠就硬了起来。

至于王丹凤呢,一夜夫妻百夜恩。他根本不敢想他死了以后她会怎样。索性就不想了吧。她那么强悍,一定能熬过去再嫁人的。最多伤心两个月吧。嗐。

他反正要死了。身后洪水滔天,他也管不着了。

步行了快半小时,路过一处低洼地时,宋笑突然发现路面上水流的走向很古怪,大量雨水正不断地涌进路边一家铁皮闸下了一半的黑洞洞的店面里。冷不丁地,他听见一声哭喊,像孩子的声音,凝神再听又没了动静。他头皮发麻,一种恐怖的想象突如其来:里面难道有一个小孩子?没准正蜷缩成一团,努力爬到高处躲避越来越高的洪水?

他自己是活腻歪了,可小孩子大概还没有。他得进去看看。

宋笑费劲地扒开铁皮门,往里面看去。商店里面的地上全是水,一把破伞伏在水面上,还有些柜台里被泡软了漂浮起来的烟和塑料糖果。

苗苗!宋笑喊。一开口就是苗苗,他鼻子一酸。既然喊开了他就错到底吧:苗苗!苗苗!

他的世界里最割舍不下的就是苗苗。在这样的大雨天所有的小孩子都可能是苗苗,马上就要被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抛弃在这个荒芜冷酷湿漉漉的世界了。

半天没有声音。他想,那个小孩子大概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刚才那一声喊他听得真真儿的。

宋笑急得满头汗,突然想起来自己手机好像有个什么电筒功能。他把它从裤兜里摸出来,手机外壳已经完全湿透了,按了半天他才想起来手机早就快没电了。他按了一下键,居然还剩微弱的一格电,够他在已经湿透的T恤角上调出手电筒来。刹那间,小小的破烂的小卖部被照得洞然彻亮——他手把银灯四处照,上上下下角角落落觅了个遍,并没有人。别说人了,淹到膝盖的水面上连只死老鼠也没有,只有各类花花绿绿的廉价塑料包装副食。这附近肯定有个小学校,否则不会进这么多花花绿绿的奶片啊,话梅啊,印着奥特曼的膨化食品什么的。

店里大概是真没人了,刚才雨声太大,多半是幻听。临走时他不抱什么希望地,最后喊了一声:苗苗!

叔叔,我不是苗苗。

一个很小很小的声音突然说。

宋笑一个激灵,差点以为见了一个小孩子的鬼。刚才明明看了到处都没人的。

你不是苗苗你是谁?他麻着胆子问。

我是乐乐。

乐乐?……你在哪儿?他顺着声音往那边用电筒照。

角落堆着的一堆纸箱窸窸窣窣地动起来,最上面的纸箱子还没完全打湿,顶上冒出一个小小的头来:我在这里。手机电筒的光越来越微弱了,他就着那点光勉强看清楚了一个小孩的轮廓,看不出来是男是女。反正都是一样尖细的童音。

你怎么在那上面?快下来!

我和爸爸玩捉迷藏,我藏在纸箱里,爸爸找不到我,再后来就睡着了……

话说多了他就听出来了,是男孩。如果刚才那短暂的一眼没看错,最多不过四五岁。四五岁能把事情说成这样,不错了。估计这孩子的父母是店主,找不到孩子就慌里慌张跑出去了,店里的货全泡水了也没管。谁能想到就那么一个来小时,全北京就变成泽国了?

你下来,我带你去找你爸妈。

叔叔,我怕。

乐乐像大明星一样从箱子上慢慢探出半个身子来,宋笑一直用手机的电筒给他补光。光线越来越微弱了,他心里又急又慌。要是小孩一失足掉到水里去怎么办?

下面堆着的纸板早被水泡松软了,只听轰隆一声,一堆箱子乒里哐当掉下来的闷响。与此同时四周突然陷入彻底的黑暗,手机的电终于彻底耗光了。

乐乐!乐乐!

半天没应声。他慌了,蹚着水又往刚才堆纸箱的方向走了几步,这个小小的被遗弃的商店再次阒无人声,安静得让他毛骨悚然。

乐乐!乐乐你下来了吗?

黑暗里有个猫叫似的声音吓得他一颤:叔叔,我疼。与此同时一双小小的手没头没脑地从水里抱住了他的小腿,他心慌意乱地往脏水里空捞了几把,好容易才捞着那双冰凉的小手,手指纤细、弯曲、冰凉,像鸡爪一样死死地往回扣着,把他小腿抓得生疼。

你别怕,叔叔够着你了。你先松开我胳膊,我把你抱起来。

宋笑一下子蹲下身,在肮脏污浊的水里费力摸索着,绕过无数障碍,终于摸着了一个孩子小小躯体的轮廓,估摸着抱实了,再猛地一直腰站起来。一个湿漉漉的小泥猴从水里连泥带水地被拔出来了。他满身是汗,就好像妇科医生刚给一个难产的孩子从虚空里接了生。不知道为什么,他浑身都在抖。

疼……屁股疼。乐乐的哭声虚弱下去。伸手不见五指,外面的雨还在哗哗地下着,他都不知道该往哪走才能把他带出去。这么小的一个小卖部,却到处都是机关。

怎么会屁股疼?他脑子里一下子乱成浆糊。是跳下来的时候被小卖部的剪刀戳了?还是扎着了砸碎的啤酒瓶子?总不至于跳下来的时候脱臼了吧,但屁股怎么脱臼?小孩子骨头软倒也难说。

叔叔得先把你抱出去。他咬牙决定了:外面的路灯也许还亮着,只要有亮,就怎么都好说。

疼,疼。小泥孩在黑暗里抽噎起来,眼睛鼻子都不知道在哪里,在他手心里上下左右黏黏糊糊地扭动着,分量还不轻。整个世界都快毁灭了,大概。

先别动,我看看你哪儿受伤了。话刚出口宋笑就知道自己说了一句废话。乐乐,你家商店有蜡烛吗?打火机呢?

……疼。

宋笑不问了,直接抱着乐乐艰难地深一脚浅一脚地挪动着,向着他自以为是的柜台的方向。走了半天终于感觉碰了柜台的角,他把乐乐放在柜台上,腾出一只手去柜台后面的抽屉里摸索。摸了半天才找到抽屉把手,拉开后伸手进去,只摸到一沓软塌塌的小纸片,大概是现金。他顺着抽屉边缘挨个摸了一遍,又摸到了一根硬邦邦的东西,心头一喜,又仔细摸了摸,发现是支圆珠笔。

乐乐?

没回答。小身体软绵绵地搭在柜台上,一双穿着塑料凉拖的小脚凉凉地抵在他腰上。看来在这个小店里恰巧摸到一支蜡烛并且找到打火机是不可能的了。宋笑重新摸到了乐乐的小手,一只手扶着他手,一只手搂着他腰,一把将他打横抱在前胸,开始朝着与柜台相反的方向走去。刚才还有光的时候他记得门是在柜台相对的地方。最外面的路灯刚开始还亮着,后来就熄了,在这样的处境里他无比希望天空再突然来一道闪电,至少可以让他分辨清楚该往左还是右。极致的黑里,人的感觉一下子变得极其灵敏,同时也异常怯懦。他觉得自己抱着乐乐的每一步都在往墙上撞,地上的水越来越深了,雨水还在不停地从什么地方往里面灌进来。

陡然间宋笑有在将倾沉船上的错觉。他和乐乐是在同一条船上唯一幸存的两个乘客。世界末日真来了。他得和他一起死在这小店里。他陪着小孩,小孩陪着他。

乐乐的身体软塌塌地伏在他胸前,已经不动弹了。他心里很慌。千幸万幸,好在苗苗是在家里,干燥、温暖、安全的家中。世界只是局部末日,其他地方都还正常运转。

果然撞到墙了。头不知道被什么硬东西硌了一下,他赶紧护住怀里乐乐的头,怕他也被什么硬物撞着。被摸头的时候乐乐低声“唔”了一声,充满睡意。

孩子的小身体沉甸甸的。虽然湿乎乎的,但他抱着的部分依然透出一点热气来。不知道为什么还有点儿奶味——明明已经不是吃奶的孩子了,还是乳臭未干。宋笑突然想低头使劲亲吻这个孩子,就像吻苗苗一样地吻——甚至比平时吻苗苗还要更用力。就在这暗无天日的一刻他才终于明白他有多么发狂地爱这个世界,像爱苗苗、爱怀里的乐乐一样地爱这个世界。甚至不讲道理的王丹凤同志他也爱,爱她给他的偶尔温存,爱她曾经对他的火样热情,连她给他的那么多年磨折他也爱,也眷恋。如果他和乐乐就这样抱着死在这个小卖部里,他是怀着对一切人的好感和爱意死去的——

他几乎已经认命了,可没多久又挣扎着迈开步子。胳膊已经抱不动了,整个都是酸麻的。如果把乐乐放下,只能把他放在水里面,谁知道水里还有什么尖锐的东西会伤害这个小小的,软乎乎的肉体。他怕,他舍不得。

又摸了一会他总算摸到门框了。原来刚才一阵大风,把门从外面给吹合上了。怪不得伸手不见五指。他顺着门框上上下下地摸,想摸到门把手打开门出去。抱着孩子的那只手已经完全僵麻了,似乎不是他自己的。但他咬牙用劲,再坚持一会,坚持一会门就开了。他要看看乐乐到底受了什么伤,他要带他去医院,带他去找他的爹妈,装作很凶地骂他们,怎么这么不靠谱,把小孩子就这样孤零零地扔在大雨泡水的商店里?

小孩子还在睡。一只小小的幼兽,全心全意瘫软在他的怀里。

终于摸到把手了,在抱乐乐的那只手即将折断之前。门一下子打开,豁然开朗,外面虽然没有路灯,但远远地总有些光亮。瓢泼似的大雨和新鲜空气一起打过来,他站在门口半腰深的水里,用左边的膝盖用力抵着铁门别关上——总算可以两只手抱着孩子了。

乐乐,乐乐。

乐乐不说话,垂着头,要不是这幼兽咻咻的鼻息还在,他会以为这孩子已经死了。远处一辆车子停在水里一动不动,车上一个人没有,车灯却还诡异地亮着,也许下一秒就会突然熄掉。借着这一点亮光,他看见乐乐安静的睡脸,睫毛的阴影覆盖在脸颊上,像猫挠过的几道伤。

乐乐,醒醒,你到底伤着哪了?让叔叔看看。

孩子费劲地睁开眼皮来,脸色在车灯的映衬下很苍白。这时候宋笑突然发现自己手上有一点血迹,头“轰”的一声。

疼,叔叔,屁股疼。乐乐细声细气地,还是那句。

他竭尽全力高抬起一条腿,以金鸡独立的姿势把孩子脸朝下平放在腿上。他看见孩子屁股的位置衣服颜色略暗,倒不是新鲜血液的颜色。他把裤子脱掉,寻摸了半天,总算看见一个小小的三角形的伤口在孩子右边屁股蛋下侧,如果不仔细看很难看到。伤口不算太大,已经不流血了,周围被水泡得有点发白。大概是刚跳下来的时候被什么铁器玻璃伤着了,那么黑,没伤着脊椎落下一辈子的残疾就是万幸。

小屁股被扎了一下,不打紧。回头我们去医院消消毒就会好的。你家在哪儿?

乐乐茫然地冲他眨巴了下眼睛。

你爸爸妈妈住哪儿?

就这儿。

就这儿?商店里?

嗯。

那他们人呢?

不知道。乐乐的眼神比他还茫然。

雨又大起来,豆大的雨点打在手臂上生疼,他抱着乐乐往店里的方向退了几步。他淋雨可以,孩子本来就受伤了,万一再淋病了就不好了。免疫力下降又有伤口,不会破伤风吧?他凭一知半解的儿科知识胡乱猜测着。

宋笑低头看了看孩子,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般,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样的雨天里,上天把一个小孩凭空扔到他怀里,任他处置。由他决定这孩子的生,或者死。他就是这小孩的上帝。——这权力太大又来得太突然,他很茫然。

雨越来越大。他一步步抱着孩子退回到店里面。门大敞着,店里没那么黑了。他重新蹭回到柜台前面,先小心地把孩子放在柜台上,自己站在水里。腿早就被泡麻木了,就像一个人游了十几个小时的泳,已经没了知觉。好在是夏天。

叔叔,你也坐。乐乐坐在柜台上以后,很懂事地也拍拍身边的玻璃。

柜台是玻璃的,叔叔坐上去就塌了。宋笑在漆黑一片中努力笑得像个称职的上帝。

叔叔,你会在这儿陪我等爸爸妈妈回来吗?

会。你屁股还疼吗?

没事了。乐乐小大人似的说。困劲儿大概过去了,他又问:叔叔,你站在水里不难受吗?

不难受,我喜欢泡脚。

叔叔,你真有意思。这句笑话乐乐居然听懂了,嘎嘎地乐着。

我有意思吗?我女儿觉得我没意思,我太太也觉得我没意思。

真遗憾,他们太没品位了。乐乐煞有介事地说。

宋笑不由得笑起来:你多大?

七岁。

这么大了啊。几年级了?

二年级。叔叔,你力气真大,一定是运动员吧。

我……不是。宋笑心想,糟了,他下一句肯定问:叔叔那你是什么?

叔叔那你是什么?

叔叔……是个律师。助理律师。

什么?

助理律师就是……他一时哑然。如果说,律师就是帮助人打官司的,助理律师就是帮助律师帮助人打官司的,这未免太像绕口令了。即使孩子能听懂,也一定会问,官司是什么?

助理律师就是专管雨天把小孩子带回家的。下雨天打雷,轰隆隆的,小朋友都可害怕了。助理律师就是负责把小朋友一个一个地接回去的。

叔叔你真厉害。半明半暗中,乐乐扬着脸看着他。他不必看也知道那小脸必然是一脸崇拜。宋笑像个上帝一样微笑起来。

叔叔,你女儿是叫苗苗吗?

嗯,苗苗。

苗苗也和我一般大吗?也读二年级了?

不,苗苗比你小一点,三岁,还在上幼儿园小班呢。

苗苗真好,有叔叔这样的爸爸。

宋笑心里甜滋滋的:这样的爸爸怎么就好了?

就是好。比我好。乐乐一下子垂头丧气了:我爸爸只管卖东西,不怎么陪我玩。

那是因为爸爸要挣钱给你买好吃的、好玩的啊。他不自觉用上了临上班前被苗苗紧紧抱住大腿的柔和语气。

我们家开商店,什么都有。我就想要我爸爸陪我玩会儿捉迷藏。可是他从来都不好好找。

妈妈呢,妈妈和你玩吗?

妈妈好多事情,她才懒得找我呢。说真的,有时候我藏在那里可不好玩了,真希望他们永远找不到我。

那怎么行?永远找不到你,他们该多伤心啊。

可是被他们找到,他们就会说,快,你该起床去上学了。你放学该写作业了。你该看书了。老师新教的字你记住了吗?来,最近学什么歌了,唱一个给我们听听。每天都这样,真、没、劲。没劲透了。

乐乐尖着嗓子学大人说话让他噗嗤一笑,同时也一惊。这活像是个童年版的自己。小孩子也会觉得没劲的吗?

我们幼儿园的刘珊珊也老不和我玩。妈妈说他们家可有钱了,他爸爸每天都开车送她去幼儿园。可我喜欢刘珊珊,我想和她一起玩。

她不和我们玩,我们就不和她玩。还有别的小朋友呢。

叔叔,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乐乐大概是不痛也不困了,话多起来。你想知道吗?

想。

我爸只有八根指头。妈妈说他以前老在老家玩牌,后来不让他玩了,他一生气就剁了两根指头。这个秘密我连刘珊珊都没有告诉,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叔叔不说。

我还想要一个奥特曼,陶思宇那种的。乐乐沉默了一会又说。但妈妈说那个很贵。

回头叔叔给你买好不好?

好!乐乐想了一下又说:不好。我妈说了,不能随便要别人买东西。

乐乐,我是别人吗?我是“助理律师”啊,专管满足小朋友的心愿,还接他们回家的。

真的吗?那……买一个就行。我想要今年新出那款。乐乐一下子来劲了。

可以,还可以给你买个一辉——你喜欢圣斗士吗?

宋笑想起自己小的时候,最想要的就是一辉。永远打不死的凤凰鸟,一次又一次涅槃又重生。

圣斗士是什么?我就想要奥特曼,一个就成。乐乐很认真地回答他说。紧接着他又说:叔叔,我饿了。

宋笑其实也早饿了。但是这么大的雨,哪有东西吃?黑暗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包鼓鼓囊囊的东西从眼前飘过去,他眼疾手快弯腰抄起来一看,果然是包薯片,水里泡那么久居然还没漏气。

乐乐吃这个,薯片!

我喜欢黄瓜味的。这是奶酪味儿的,不怎么好吃。

他撕开袋子,俩人你一块我一块地吃着。已经几百年没吃过薯片了。黑暗里他们俩咯吱咯吱的咀嚼声很响,甚至比外面的雨声还大。

叔叔,以后我想当蛋糕师。刚出炉的蛋糕最香了。我想做什么味道的,就做什么味道的,把刘珊珊陶思宇他们都馋死!

馋死他们可不好,馋半死,再分给他们吃一点好不好?

嗯……不过叔叔,我现在又不太想当蛋糕师了。你猜我想当什么?

不知道。小汽车司机?

不是。

拉面师傅?

不是。

老师?医生?科学家?

都不是。叔叔真笨,都错啦!

那是?……嗯?

话音未落,一包薯片没吃完,乐乐就靠在宋笑身上睡着了。梦里大概能闻到蛋糕的香味吧。

一瞬间世界又归于宁静。这一刻他真想他的苗苗。这孩子的父母到底到哪去了呢?是不是也和他想念苗苗一样焦急地想着乐乐呢?

确认乐乐睡着了以后,他开始说话了:乐乐,长大以后你不要像叔叔这样。叔叔是个失败者。

乐乐在睡梦里半心半意地嗯了一声。

叔叔也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压根不是什么大英雄。我是最一般最一般的助理律师,没办法办案的那种。我没本事把苗苗弄到特别好的幼儿园里去。你王阿姨说得对,我就是一个废物……你想要奥特曼,我小时候,特别想要一辉。可想可想了,可那时候没人给我买。长大了,能买得起了,又该买别的更贵的东西了,还是够不上……长大后你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你会想成立一个家,你必须得买房子……房子可比一辉啊奥特曼啊什么的贵多了。你好不容易脱几层皮买了房子,结了婚,欠了好多钱,生了个孩子,看着她长大,上幼儿园,读小学、中学、大学……她也许很出色,也许和我一样平庸。她会遇到喜欢她的男生,也会喜欢上不怎么喜欢她的男生,这方面爸爸没办法……然后她也要结婚,也要生小孩。她也要买房子,也会特别累……我也老想找个什么地方藏起来,让所有人都找不到我。可是我怎么藏,他们总能把我揪出来:宋笑,快送苗苗去幼儿园!宋笑,你再不转岗咱们就散伙!大叔,麻烦你立刻把这个卷轴复印一下!他们找我又不是找我这个人,是找我做一些不一定非得我做也行的事……这个世界有我没我都一样,也许没我更好……没我的话,苗苗就不会出生在这个无聊的世界了。没我的话,你王阿姨也不会天天抱怨了。我爹妈也不该生我,我没本事让他们过得更好。公司也不该招我,虽然我每天都很忙,可都是些杂事,没给我们律所带来什么具体利润……反正我就是个废物,死了都活该。

乐乐紧紧地抱着他的胳膊,轻声地打着小呼噜。小小的身子还湿漉漉地散发出热腾腾的水汽来。宋笑感觉一阵酥软。苗苗有没有这样依赖过他?他一直以来好像都忽视了女儿的需求。他总是焦虑忧烦,心神不定,只偶尔在吃早饭的时候看见苗苗红彤彤的脸蛋觉得可爱,想冷不丁地亲上一口,她却惊恐地躲开了。更多的时候,苗苗总和王丹凤在一起,或者一个人迈动着胖乎乎的脚丫子,像小鸭子一样踱来踱去。

小鸭子。他站在水里前后挪动了一下快要泡麻的脚,情不自禁地微笑了。

唔。乐乐动了一下,湿乎乎的小脑袋垂下来,碰着了他的手。他正准备把他的头扶正在自己胸前,突然发现乐乐额头烫得吓人。

乐乐,乐乐?

孩子有点烧得迷迷糊糊的样子。苗苗之前也发过烧,可是都是她妈妈处理的。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七岁小孩的体温能够高到这么烫手的地步。

别睡了,我们得出去,去医院。乐乐,醒醒。

他整个人站在齐大腿根的水里面,稍微一动就打了个哆嗦。水好像更深了一点。就算乐乐不发烧,他也不能一直在这家小店里站下去,老了会得风湿的——他冲自己苦笑了一下。傍晚的时候还一心想死呢。现在却开始考虑老了以后风不风湿的问题了。

他把昏睡的乐乐扛在自己肩膀上,重新深一脚浅一脚往外走。他记得这附近大概两公里就有个医院,这么晚不知道还有没有儿科急诊。

外面的雨倒好像小了点儿。他把早已湿透的衬衣脱下来,罩在乐乐头上,在齐膝深的水里艰难前行。路上的行人一个都看不见了,这座城市活像座刚刚经历过战火的空城。也许这个地段水积得格外深,所以人人走避不及。刚才进小店之前远处还有一些人影在急匆匆地奔跑,全身湿透地举着早已不济事的伞,现在这些人大概都被大水冲到另一个世界了。

宋笑又费劲地涉水走了五百多米。前面有座桥,桥上人一下子又变多了,鬼影幢幢,他觉得这些人都是被雨水淹死了以后又还魂的。有个人在桥上大声地喊着:前面广渠门又淹死人了!

好多声音都在嚷。广渠门是宋笑回家的必经之地。他知道那里有个地方地势特别低。本来想寻死的话,在广渠门下面最方便,去年那下面就淹了一辆车,车里淹死了一男的,听说还是个出版社编辑,也有个女儿。去年他就听说这件事,心底闪过的,不是震惊也不是同情,居然是嫉妒。他嫉妒那个轻易死掉、并被万众谈论的男人。

宋笑上了桥,往下看果然一片大水茫茫。从水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下面还有车子的痕迹。有个女人大概是车里人的家属,一直在桥下的路边大哭,求所有在场的会游泳的消防队员和警察下去救人。

里面有人啊,里面真的有人!

消防队员说:下面真没人,今天一收到下雨通知我们就守在这儿呢。压根儿就没人从桥下经过。

警察也说:没人,一个人都没有。

那个女的好像快疯了。宋笑最见不得女人这样子,很想让她把乐乐送去医院,自己下去换她老公吧——反正他也不想活了。但是他觉得自己只能给她虚幻的希望。他从小在北方的城市长大,根本就不会游泳。

他发现如果想死,这儿也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地点,虽然水流够湍急水够深,但四周人太多了。他沉下去只要扑腾几下就一定会被警察发觉。四米水深下的车子不好救,救一个在水面不住扑腾的人还是轻而易举的。作为一个心思缜密的法律工作者他这点逻辑推理的素养还有。此地非久留之地,宋笑想走开了。

这时候他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还是刚才那个妇女发出来的,却更熟悉的声音:

宋——笑,宋——笑!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王丹凤。

那个女人原来是王丹凤。她的声音完全变了调,难怪刚才没听出来。她大概是存心要和两千年前的孟姜女比赛谁更惨烈更有资格当寡妇。不管警察们怎么说,她一直声嘶力竭地重复:他不是开车子的,他步行!他绝对打不到车!他走到这里就掉下去了……他不会游泳……他坚持要冒雨回去是因为想陪苗苗吃蛋糕!苗苗是我们的女儿……

宋笑混在人群里,几乎是钦佩地听着自己老婆的阐述。一切细节都是正确的,只是出发点和初衷南辕北辙。他才不是想回去当好爸爸好老公,他是想逃避尘世的责任的。差一点他就成功了——如果不是遇到乐乐的话。

警察好不容易听明白了王丹凤语无伦次的讲述,不耐烦地说:这下面人还没过去早浮起来漂走了。你又没证据,怎么知道你老公就在下面?

王丹凤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剩下嚎啕大哭。

宋笑真想应她一声,整个人却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无法发出任何声音。热泪滔滔汩汩不断地淌下来,他头脑昏乱地想,还得把乐乐送到医院去呢。快来不及了。这个场景是假的他接着想。雨水是人工制造的,剧组正在天棚一大勺一大勺里往下大泼自来水,还是楚门的世界。乐乐也是假的,是导演安排出来节外生枝的。

两分钟后,这小捣乱终于醒了。乐乐环顾四周一圈,大概被这么多人吓着了,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就大哭起来。一个小孩子在夜晚发出的哭叫声尖锐得怕人,一瞬间王丹凤、那些警察和消防队员都听见了,抬起头来看着桥上的他们。紧接着出现了很魔幻的画面:所有人都开始布朗运动,只有王丹凤作为画面的焦点停滞于原地,仰着脸呆呆地往上看。周围的喧嚣分外反衬出她的静,一张脸又苍白又小,像毛月亮。雨夜里隔得太远,看不清她脸上到底有没有泪痕。他突然想起王丹凤第一次约他出去逛街那天,开口时脸都红了,低着头盯着地,生怕他不同意。他答应之后她一下子抬起头来,眼睛很亮:那华堂门口见。

那个时候他们不怎么吵架,丹凤什么都听他的。吃肯德基可以,桂林米粉也可以。什么都不吃,光在街边喝杯奶茶吃一碗咖喱鱼丸也成。下雨天,他给她打伞,她总悄悄把伞往他那边推,半边身子都湿透了。后来不知怎地,架吵得越来越多。她前几天那么生气还没忘记告诉他:苗苗最近老得幼儿园的小红花,天天得。他当时没说什么,现在却发了疯一样地想看看。

一定很美,那小红花。

宋笑高高在上地站在桥上,乐乐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他像个上帝一样望着底下路边的他们。生平第一次,他发现自己并不是个普通人。他成了一个万众瞩目的英雄,一个没死就已经成了超级英雄的一辉,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他突然发现自己能开口了,而且声音还特别大:这孩子发烧了,你们快把他送到医院去!他边喊边抱着乐乐走下天桥,警察也在向他走去。王丹凤也好像突然醒过来似的,开始向他这边移动。大雨如注里,她跌跌撞撞地往桥上跑,浑身没遮没拦,也没打伞。宋笑有点心虚地盯着她移动的身影,警察把乐乐从他身上接过去的时候,王丹凤正好赶到,他甚至顾不上和乐乐说一句再见,就预备好自己即将面对一场现代孟姜女的痛哭流涕拳打脚踢。

但王丹凤并没有。她只是呆若木鸡地看着他,就好像还没有从伤心悲恸中回过神来,仔细地,不能置信地打量着他,没错,就是这个男人,她一心以为已然失去的男人,此时正完好无缺地站在大桥上。他不忍看她,缓缓低下了头。这是暴风骤雨的前奏,大动乱的前夕,即便在大雨中,他也依然能嗅到危险的气息。正在此时,乐乐突然从警察手里非常费力地扭过头来,大声对他喊:叔叔!

宋笑正全神贯注面对着妻子,突然被这声喊吓了一跳。刚才那几秒钟,他甚至都忘掉了这小家伙的存在。

叔叔,你猜到我以后要当什么了吗?

其实乐乐第一次这么问他就猜到了:……叔叔可笨了,猜不着。

乐乐的声音果然如想象中一般坚定、清脆、稚气:

叔叔,我要当奥特曼。

这答案和他想得一模一样。这孩子是他的救命稻草,是眼下能让他逃离狼狈的唯一理由,他昏乱而无意识地追问了一句:嗯?怎样的奥特曼?

助理律师就是奥特曼。叔叔,我要当助理律师那样的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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