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项艰巨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这一论述深刻地说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研究如何加强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不能离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大背景。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的关系,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具有两重性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和经济体制,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就是既产生积极作用,也带来消极影响。从总体和长远看,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产生的积极影响是主要的。首先,它推动了人们对物质价值的重视,促使更多的人以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去获得物质利益,这种新的价值追求极大地改变了安贫乐道、鄙视物质利益的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动力;其次,它有助于形成独立人格,使人民群众的主体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第三,它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改变人们长期以来养成的不敢冒尖、不敢冒险的中庸之道和“枪打出头鸟”的社会心态,促进人的创造力的发挥;第四,它为发扬集体主义道德精神提供了新条件,对形成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产生了极大推动作用。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冲击了“重义轻利”“重理轻欲”、贬抑经济、否认市场、安贫乐道、反对竞争等陈旧道德观念,孕育了具有进取品格的新型道德观念。
但由于市场经济固有的弱点和不足,加之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成熟,因而,也必然给社会道德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这主要是:市场经济的功利性,容易诱发拜金主义的滋长,导致一些人淡化理想,放弃精神价值追求;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容易助长个人主义的倾向,导致一些人的思想向个人本位、向小团体本位偏移,甚至陷入“自我中心主义”或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误区;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容易引发社会政治生活的商品化、市场化,导致权钱交易,产生社会腐败现象;等等。
以上情况说明,市场经济犹如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有力地斩断了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羁绊,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从而深刻地改变了人们以往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推动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全面变革;另一方面,它又击碎了一些美好的东西,割断了一些优良传统,从而使一些人陷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误区。我国在现阶段,从总体上看,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的积极效应是主要的,消极效应是次要的,积极效应大于消极效应。同时应该看到,消极效应也不完全是由市场经济带来的,而是由市场经济和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长远看,作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可以凭借自身的优越性,将市场经济带来的消极效应遏制在最小程度和最小范围内。在现阶段,要消除市场经济的消极效应,除了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外,还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是对立统一的
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作为上层建筑中的一种意识形态,由一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并为之服务。恩格斯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形式,它既有着市场经济一般的基本属性,也有着由我国的社会制度、传统文化、基本国情和人的素质等因素决定的特殊性。它与道德建设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存在一定矛盾。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各自的出发点和所遵循的原则有些不同。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利,商品交换以层次不同的主体利益为出发点。为了利益,商品生产者之间必然要进行竞争,从而引发一些阴暗的、丑恶的社会现象。而道德的核心是义,讲道德是为了通过一定的行为规范,达到群体的和谐。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基本上是一致的、同向的。但是由于人类的道德关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关系,它的发展也是曲折起伏的。同时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一方面主要由市场调节,并且又受国家计划指导;另一方面产品的所有权归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因此,这种商品生产的竞争仍然十分激烈,不同企业、不同个人之间仍然存在利益上的差别和对立。这一方面必然推动技术和分工的极大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诱发一些道德问题,形成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矛盾。
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从总趋势上看是一致的。尽管商品经济与道德建设各自的出发点和所遵循的原则不同,但由于集体是个体生存的前提,个体利益通过社会规范的过滤将达到个体与群体的一致,因而市场经济与道德又是统一的,二者是在互相影响、互相推动中共同向前发展的。从道德的角度分析,道德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步的。第一,从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看,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是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进程的需要并为一定的社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服务的;第二,从道德的社会功能看,道德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仅是适应现阶段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而且也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不断扩大和深化着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第三,从道德主体的角度看,道德的发展过程,也是作为主体的人,在肉体和精神、尊严和价值、创造才能和思想修养诸方面不断提高和完善的过程。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无论是其基本属性还是其特殊属性,都是有利于道德进步的。
目前社会道德领域存在一些消极现象,但不能把这些消极现象的存在完全归咎于市场经济本身。从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看,它要求按价值规律办事。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行为,并不包括违背道德的坑、蒙、拐、骗行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不道德行为,也主要不由市场经济所产生,而在于私有制及其必然产生的剥削所导致。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不允许剥削和掠夺行为的存在。这样的市场经济,不仅不违背道德,而且真正使劳动具有了道德意义。分析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要从本质上看,而不能只从现象上看,更不能把现象当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确立到完善和成熟,需要经历一个新旧经济体制更替的过程。而任何社会转型的初期在新的观念艰难孕育的过程中,会出现价值观念的紊乱和许多消极价值观念,这是由新旧体制更替而引起的价值观念的新旧更替所带来的阵痛,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如此。
三、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加强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与社会道德之间,既存在相互一致、相互适应的一面,也存在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一面。这种矛盾,实质上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在当代中国社会的特殊反映。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矛盾,突出地表现为效率与公平、竞争与协作、利与义之间的矛盾。我们既不能忽视这些矛盾,也不能因为有这些矛盾的存在而对发展市场经济产生动摇。应该明确,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又具有体现自己本质的特殊性。这种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新型市场经济,其本质主要有两点:一是高度资源配置,高度的劳动生产率;二是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了这种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种内在要求,这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因此,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完全可以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的,是完全可以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当然,这种结合,这种共同发展,还必须靠我们努力工作。为了达到共同发展的目标,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始终高举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大力加强道德建设。在这方面,尤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首先应该是以科学的、唯物主义的态度对待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的人生价值观。用高尚的精神追求主导物质追求,人的境界才能提高,视野才会开阔,对物质的追求才能有正确的方向,也才能创造出具有丰富内涵的人生。如果只注重物质追求,忽视精神追求,就容易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倾向,一些人可能会由正当的物质追求滑向恶欲贪婪和私欲膨胀,危害社会和现代化事业。
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的统一。理想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是现实的升华;现实孕育着理想,是理想的基础,但又不同于理想。理想与现实有矛盾的一面,因为现实中既存在着真善美,也存在着假恶丑。而理想则是真善美的集中表现。理想与现实又有统一的一面,因为现实中不仅存在真善美这些理想因素,而且理想也可以转化为现实。将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就是奋斗、实践。因此,我们要善于通过奋斗、实践将社会理想、个人理想与现实统一起来,既要有远大理想,也要有求实精神;既要高瞻远瞩,又要脚踏实地。
三是个人与社会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个人同国家、集体一样,已成为利益关系的主体,个人的正当利益理所应当受到重视和保护。个人利益的正常驱动,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实现,要有必要的引导和规范,要在个人利益的实现中贯穿社会利益原则和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从而使个人利益的实现向着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
四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人的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条件。因此,我们大力提倡每个人在为社会、为他人努力作贡献的实践活动中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倡导为他人、为社会、为人民的事业献身的精神。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社会对人的尊重和关心,重视个人的正当需要,努力为人的价值创造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
(1997年5月·《精神文明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