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喻子初跑步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闹市。
在那感叹,淬不及防。初吻就那么没了。作家真是高危职业。我要吃点东西犒劳一下自己。【少女,说好的跑步清醒脑瓜子呢】你不懂。对于吃货来说,吃东西就是最好的清醒方式。
我家是一个很小的独立公寓,是我和采采合租的。虽然说费用也不便宜,对的他是很小但也算个公寓。然后,在我家公寓一千米处就是闹市了,最后。穿过闹市再有一公里就是出版社----星艺出版社。我每次交稿时途经这里都会大吃一顿。
闹市,是我在这个城市中最喜欢的地方,没有之一。食物应有尽有,到处都是吆喝声。每次来这里,我都会想到家乡的味道。这里最热闹的时候是夜晚。
现在如此嘈杂,毫无疑问。现在就是晚上。
我进入闹市之中,灯火阑珊很是漂亮。当我正在留恋一个摊上老板手拿的羊肉串时,一串肉丸子进入了我的眼界。只听那个男人用好听的嗓音说“子初,吃吗”
我当然知道那个人是谁,就算不回头我也知道他是谁。我的宇文学长,那个席卷了我整个大学时光的好好学长。
“宇文学长….”我惊讶了一秒钟,然后就把肉丸子夺过来收入腹中。
“子初,真巧啊。能遇到你”他冲着我阳光的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他还是那样,一点都没有变。学长还是学长。
“你,不是出国留学了吗?回来了?”
“因为太想你所以回来了”我真是搞不懂学长出牌的规律。趁我不注意宇文学长抱住了我。我强颜欢笑“学长,别闹了。”
宇文学长见我不开心,慢慢的松开了我。我疑问“宇文学长,还走吗?”他莞尔一笑,注视着我的眼睛“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走了。永远呆在你的身边,永远不离开”他低下头亲吻了我的脸颊。
再次,措不及防被人吻了。
“宇文学长,怎么能这样呢?”
“好了,走了。我带你去吃好东西去。”宇文恪选择性的转移话题。糊弄喻子初。结果,还真糊弄过去了“好啊”喻子初爽快的答应。
‘铃-------’闹市的一处停着一辆豪车,从那方向看。正好能看到喻子初这里。车的主人大力的敲打方向盘正好打中车铃,随后发出长长的响铃。
吓得周围的人捂住了耳朵。那些人刚想要去讨伐车的主人,但看车就很昂贵,就不敢去打扰了。
江逸轩刚刚下班,正赶往回家的路上。途径闹市,打开窗户。就看见了喻子初。便停驻下来观察那个傻女人。见她像一个小摊流口水,甚是觉得好笑。本想下去帮他,就被他人赶先一步。他们交谈很是欢乐,后来,那个男人抱了她,自己忍了下来。可在后来,那个男人居然亲了她。简直忍无可忍。自己一生气便打响了车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