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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用汉官增强民族大融合

万历四十六年(1618),努尔哈赤率军攻占抚顺,守城游击李永芳降金起,相继有一些明朝的官吏、生员和偏裨末将战败被俘降服,尤其是天命六年三月打下沈阳、辽阳,进驻辽东以后,不少汉官纷纷投降,愿为新主效劳。明国重镇广宁的失陷,就并非金军的猛攻,而明祁秉忠等将率领的几万大军的大败,主要是因为存心降金的辽东巡抚王化贞的中军游击孙得功的破坏,孙大呼兵败,动摇了军心。孙得功又勾结千总郎绍贞、陆国忠等人查封府库,把守城门,遣七人往见金军求降,致广宁不战而失。平阳桥守堡闵云龙、锦州中军陈尚智等四十余城堡官将各领属兵投降。

努尔哈赤规定大量任用汉官政策,既与这些明朝官将不为旧主卖命甘心投奔新君的情形有关,也是对当前形势和历史背景的高瞻远瞩,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果断决策。以汗、贝勒为首的满族贵族,人数太少,所辖数万金兵,只能聚居辽阳、沈阳以及少数军事要地,其他州县城镇和广大乡村,难以一一分兵屯驻。

再加上,满汉之间,语言不通,文字相异,服饰有别,习俗不同,无法体会数百万辽民的心情,不易查获“叛逃”密谋,也很难逼迫汉民纳粮贡物当兵服役。在这些条件的制约之下,要想由满族贵族独占一切,完全排斥汉族官将地主,那是绝对不行的,没有汉人官员将官和地主的合作,汗、贝勒就不可以在辽东站稳脚跟,控制住全辽汉人,更谈不上以此为基地,进一步大举攻明,夺取关内州县,扩展金国辖区,攫取更多的人畜财帛。因而,必须实行大量任用汉官的政策。这一政策执行如何,是好是坏?汉官的多数,是真心实意为英明汗甘效犬马之劳,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或是三心二意,窥测时局,随机而变?直接关系着辽东地区局势的稳定和金国的扩展。进驻辽东初期,努尔哈赤对一这问题的处理,还是相当明智和妥善的,大量直用汉官,对站稳脚跟起了积极作用。

努尔哈赤多次谈到必须任用汉官。他曾在一次专门召集汉官的会议上,对汉

官说:“尔等之国人,可信者,不可靠者,尔等知之矣。”尔等应当担负起防守边境的责任,“善为把守边境不固之处,收其不可靠之人”。

努尔哈赤的英明,不只是表现在他认识到需用汉官的必要性,而且还在于他进一步注意到应当委任哪些汉官。此时,金国的人口、辖区、兵数,还是远远少于明国,能否久驻辽东,还是疑问。在这样的条件之下,那些原来身为明朝尚书、总督、巡抚、总兵官的高官大臣,很难立刻改变常态,认“夷”为父,屈身事汗。

相反,有些微员小吏偏裨末将以及罪臣闲官,贪图荣华富贵,倒有可能背叛明帝,投靠新汗,甘效犬马之劳。因而,努尔哈赤尤其注意收罗和起用明朝的罪臣、废官及中下官将。天命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打下辽阳,二十四日即“释辽阳狱中官民,查削职闲住者,复其原职,设游击八员、都司二员,委之以事”。之后,继续提升为金效劳的明朝废将、罪臣及战败之将。天命八年三月,努尔哈赤训斥众汉官时,讲了这样一段话,很能体现问题。他说:“尔等众汉官,一半之人曾于明帝时得获死罪,监禁于狱中,一半之人曾坏其身(即被革职),一无所有,又皆战阵所获而养之也。”可见明朝的废员罪臣降金以后,的确被金汗大批起用。

努尔哈赤曾对督堂下达专谕,指示不用明朝大臣,而应任用愿为金国效劳的小官小吏。他说:河东归顺之汉人,谄腴于我等,出其力,致其才,被河西官员视为敌矣。以彼国为敌而谄媚于我等之人,我等若不举用育养,彼等何能维生,此后复有何人归附于我而来,谁肯出其理事之才……彼等甚恨其国而归向我等,若尽其之力,勤其所能,则当不思其为奴为小人,即行擢用,使其为大人,则贤者将来归附我等矣。对彼之皇帝有功,给彼之官员财物,而成为官员之人,自以为原系大臣,一向为官,不为我等勤劳,不献其所知,惟观察脸色沉默无为之人,彼于我等究有何益耶!努尔哈赤这样大力广纳降金汉官,目的是让他们管制汉民,为汗尽忠出力。这在天命六年四月初三日的、“汗谕”中,讲得十分明白。他给“明国众游击官”(即降金汉官)下谕说:我等非汝明国,不取属下人之财,不以财物送与上级大臣,公正断决。与其科索下人,给与上司,何如公正审断,汗嘉赏赐财,此诚终身享用矣。凡汗所一度嘉升之人,不似明国有过即黜。尔等游击官员,须秉正直,不敛取属下之财,不馈送上司,勤守各种法令,为汗之眼,观察众人,为汗之耳,用以听众,诸凡各事,皆详加督察。这次“汗谕”,是攻下辽阳以后 12 天下达的,可以说它差不多上包含了金国汗对汉官的要求和政策,

主要是要求汉官为汗之耳目,当汗之犬马,尽忠效劳。具体来说,可分为五个方面。

一是下令汉官“勤守各种法令”。为了统治阿哈、诸申和辽东汉民,金国汗制定了许多法令。例如,强迫汉民尽力种田,不许怠耕,安分守法,禁止叛逃,纳粮交税,充当役夫,筑城运谷,不许违抗,敬养汗、贝勒,尊奉家主,不得犯上失敬,等等禁令,汉官都须“勤守”,都要贯彻执行。

二是要求汉官“为汗之眼”,“为汗之耳”。由于汉官了解汉民情形,了解明国习俗,所以要汉官充当汗之耳目,侦察属下人员,哪家富庶,哪家贫穷,谁顺从新君,谁留恋故帝,谁能信任,谁不可靠,哪些人与明国联系,准备叛离,要汉官及时汇报,以便派兵镇压,为汗之“平盗贼,止恶逆”国策效劳。

三是谕示汉官要“公正审断”,即根据维护汗、贝勒、贵族、官将利益的法令,以严刑峻法来逼令满汉人民听任汗、贝勒、大臣鱼肉盘剥,不得心怀不满,犯上作乱。

四系谕劝汉官不要“科索下人”,以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避免引起辽民起义反抗。努尔哈赤的担心是有依据的,不少地区的汉民,就是由于降金汉官欺压百姓、勒索民财而愤怒反抗。例如,从辽阳派往马科瓦勒赛和古河的汉官,居然敢大声叫喊说“拿财物来”。居民十分愤怒,杀了这些民族败类。镇江、长山岛民,也因“不能忍受尼堪官员勒索财物的罪行”而武装起义。

五是谕令汉官对各事“皆详加督察”,让汉官对“诸凡各事”,都要监督,都要细察,委以汉官具体办理汉民事务的权力和职责。

为了诱使汉官出力效劳,努尔哈赤采取了以“功”、“福”相诱,以惩罪相逼的方针。他多次宣称,对尽忠效劳的汉官要“嘉赏赐财”,“终身享受”,要“赏以功,给与为官”,实行世袭制,许诺“功臣”的子孙可以世代承袭祖、父的世职。大贝勒代善之吴某,因单独追杀逃走的汉人张世高等人有功,授为备御,后来又五次追捕斩杀逃亡的汉人,一次是在额赫霍洛方向之河,杀逃亡汉人一千余名。一次是在扎喀关,尽杀逃亡汉丁,“获妇女三百九十、马牛骡驴二百四十头”。

一次是斩杀由木里库逃走的千余汉人。吴某申诉其功后,被升为三等参将。

明国白土厂刘参将,“全部收容他周围之村”,亲自先来归顺,升为副将,依旧管旧地。

广宁守备石廷柱,天命七年正月降;晋游击,“辖降众”,后历任昂邦章京、镇海将军,封三等伯世袭,其兄国柱、天柱(以千总降)也授三等男。

明开原千总金玉和,降金后,初授甲喇额真,予世职三等副将,后历任工部参政、梅勒额真、署怀庆总兵官,定封二等男。

备御陈完卫,去复州收割公粮时,盗走 22 车粮谷,努尔哈赤觉得,“盗汗之公粮”,是大罪,本欲斩杀,因陈述说其父任汤山守堡时,被毛文龙俘获后处死,努尔哈赤遂指示,“由于父之功,给陈完卫的敕书上写有世袭之功”,予以免死,无罪释放。

在努尔哈赤的高官厚赏引诱下,进入辽东初期,不少明朝小官末将生员归顺金国,巴结新汗,阿谀逢迎,献计献策,告密送信,追捕逃人,逼赋催税,迁民分地,查点人丁,为金国汗效尽犬马之劳。但是好景不长,降金汉官的处境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努尔哈赤网罗到一大批汉官,为汗、贝勒效劳,在进驻辽东初期,他们曾经起到了女真官将不能起的作用。然而,因辽民抗金活动的频繁,汗、贝勒恼羞成怒,残酷镇压,极大地激怒了广大辽民拼死斗争,反金浪潮日益高涨,金国统治出现了严重危机。与此同时,明廷多次派遣奸细进入辽东,屯驻皮岛的毛文龙总兵也屡派密使,混入辽南,潜与汉民汉官联络,诱劝降金汉官反正。在这样的局势之下,一些汉官开始犹豫了,三心二意,窥测时局,不那么积极了。另外一些汉官,则猛然醒悟,私与明国边臣书信往来,秘密策划,等待时机,里应外合。

部分汉官的消极怠工,一些汉官与明私通书信的破获,少数汉官带领兵民逃离未遂被捕,这一切,惊动了汗、贝勒,羞恼了汗、贝勒。努尔哈赤不是冷静分析情势,寻找原因,想出妥当办法,以抚为主,以惩相辅,重治少数谋叛者,笼络大多数汉官,以稳定局面,而是仗势凌人,大发雷霆,放弃了原来依赖汉官的政策,转而采取了怀疑、歧视、压制、疏远汉官的错误态度。这主要表现在经常斥责汉官、惩治爱塔和怀疑李永芳三个方面。

早在天命七年(1622)初,努尔哈赤就曾骂过降金汉官。李永芳、佟养性等汉官利用金国女真官将刚入辽东不谙民情的机遇,凭借汗、贝勒给与的职权,敲诈勒索搜刮民财,掠夺了大量人畜财帛,侵犯了女真官将利益,影响了金国役夫、兵卒的来源。努尔哈赤知道此事后,大为不满,于七年正月初二日,亲到衙门,

严厉指责众汉官说:“曾令尔等将降兵遣归各自之父母所在之地,尔等不从,以为若将此等遣返,则今后我等俘获敌兵有何用处?乃不遣返。尔等前往新城、瑷河之时,曾带人数万,欲以充兵,而不能得兵,欲以服官役,而不能得人。百丁抽一,千丁抽十,仍无做事之人。河东之人数万万,倘若皆因尔等索取财帛而使之豁免,则人有何用。至于治田派丁之事,不劳我干预,尔等理当办理。尔等不愿办理,又不依从我办理之意,而败坏之。此乃尔等与河西相谋,不充兵,不服役,而有意迟误矣。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我念子婿之情,恩养尔等也!诸贝勒之宅院积有草料乎?尔等家中庭院所积如斯草料者,若非尽皆免于赋税而取者,何能有也!草乃积于表面易见者耳,金银能见乎?尔等不思报答汗育养之恩,不明白办事,而一味如此索取财物,我等不信赖尔等汉人矣。”这次训斥的口气虽然很严厉,并且点了抚顺额驸(李永芳)、西屋里额驸(佟养性)的名,还说出了“我等不信赖尔等汉人”的话,但此时双方的关系还是比较好的,汉官很卖力,汗、贝勒也很器重他们,只不过是汉官们的贪婪本性难移,见财必然起异,就是要勒索民财,扩大私囊,惹恼了金国汗,挨了一顿骂。骂完之后,双方继续合作,没有引起更大的政策性变化。

金国汗、贝勒对降顺汉官态度的改变,关键在于天命八年发生的一些事。这时辽民反金浪潮不断高涨,明国“奸细”大批潜入辽东,煽动汉官反正。一部分汉官犹豫不决,不认真办事,也不告发明国的“奸细”,努尔哈赤非常愤怒。癸亥年,天命八年三月下旬努尔哈赤重赏了一批地方上忠于金国擒捕奸细的汉官汉民。比如,宽奠的赵游击,斩杀了明总兵毛文龙派来行间的曹都司,努尔哈赤赏赵白银 100 两,“颁发敕书,记载子孙世袭之功”,升赵的中军佟文明为备御。张德玉告发来到郎游击处的奸细,被升为备御。王园久抓捕奸细,升为备御。刘济宽告发双山备御苗一庄私通毛文龙,革苗之职,任刘为备御。博济寨王钟魁两次向草河备御苏士登首告寨民要叛离,苏不追查,不久寨民逃走,遂杀苏士登弟兄,升王钟魁为备御。沙场备御汤英园,俘获毛文龙派来的奸细,升为游击。岫岩备御乔邦魁私通毛文龙,为其包衣首告,“将乔邦魁之宗族尽杀之,并将乔邦魁之妻及家产尽行给与首告之仆人”。

努尔哈赤就此事大发议论,于癸亥年(天命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达汗谕,严厉训斥都城的众汉官忘恩负义,心向明国,不捕奸细。他说:“外边地方之小

人,经常捕获奸细,送往此地,奸细岂有不来我等之地之理耶?尔等众官员,一半在明帝时得获死罪,关在狱中,一半失去官职,一无所有,又皆战阵得获而养之也。吾所举用养育之官员,尔等思及养育之恩,毛文龙所遣之奸细,尔等何故不捕获耶?叛逃凶暴为乱,何故不查?若如斯不为汗而勤奋,养育尔等有何益耶?无论何人,发觉叛逃而告,知奸细之来而捕之送来时,仍如先前之人一样,赏以功,给与为官。若闻叛逃而不告,知奸细之来而不捕,为他人告发时,将依苏士登、乔邦魁一例处之也。”这次训话,不仅把汉官极力丑化,揭露他们曾为阶下囚、穷汉子、败将战俘的老底,而且还点出他们心向明国、不捕奸细、不查叛逃的罪状,并以私通明国的汉官被斩为例,予以胁迫,用词的严厉,实为罕见。

这次癸亥汗谕,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努尔哈赤对降金汉官已由任用、依赖,而转为怀疑、疏远了。

更能证明这一问题的典型例子,是金国汗对爱塔和抚顺额驸的惩处。

爱塔,原名刘兴祚,初因违犯明国法令,开原道将予以杖责,兴祚又怒又惧,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 年)离开父母妻子,逃入建州,努尔哈赤甚喜,“授以备御之职”,改名爱塔。天命六年(1621 年)三月进驻辽东后,爱塔驻防金州,升为游击,六月进为参将,八月升副将,管辖金州、复州、盖州、海州四州。其侄为海州参将,弟为游击,在当时的汉官中,可以说是官运亨通的名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刘兴祚全力为金国汗、贝勒服务,追捕逃人,胁迫避居海岛的辽民降服,击杀明朝官兵。《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二十三,记录了刘兴祚的投金及其在天命六年四至六月立功升官的情形,现摘录如下:乙巳年(1605 年,万历三十三年),太平之时,爱塔弃其父母妻子故乡,来归于汗,汗惠爱之,授以备御之职。

得辽东后,给与游击之职,遣官金州。到金州城,见城内惟有书生二人、光棍十余人。次日询之,回报皆已避遁人海,乃遣十余人,分二路把守海岸通道。

夜间,有二船来此岸取粮,捕十五人,夺其船。得此船后,致书各岛劝降,十五岛之民尽数归降。

此后,四月十六日,闻登州之人驾船三十四只渡海,来金州,遂连夜往迎,遇敌交锋,射死四人,擒二十七人而回。海内七十里外,有一广鹿岛,杀我方遣去招降之一人,捕一人解送山东,乃乘船前往,擒何游击,获二千余人,以及金

一百两、银一千三百两,猞猁狲皮袍子、衣服、绸帛共三百件,送来。

又,登州之兵,驾船七十五只来攻,我往战之,射毙七人。其兵败退,爱塔率一百五十人,乘船往追,不及而返。又,明国翰林院给事中等官,赉赐朝鲜国王衣服,朝鲜之二总兵官、一侍郎送彼归国,乘船二十只行于海,因未得顺风,漂至金州岸边海岛。六月初七日闻讯,爱塔率三十人往,其众官员登舟已去,未能捕获,不及登舟之朝鲜人五十二人及明国之人九十人,悉被擒获,得银四两。

因有此功,升爱塔为参将,赐银五百两、备有鞍辔之马、甲胄、细甲叶袖、弓、撒带、箭二十支、帽、带、靴等,尽赏与之。

之后,刘兴祚继续斩杀明国来兵,搜寻明将派来的奸细,追捕逃人,为巩固金国辽南辖区,防敌,平叛,止逃,立了大功。

刘兴祚还负责催征所属兵民上交租赋。天命六年十一月,刘奉汗谕,运送盖州宫中谷草于耀州,以喂养军马。十二月,又三奉汗谕,赶送盖州、复州官赋之草,送往辽阳,并速将盖州、金州、复州官赋征收押运。第二年二月,汗令刘兴祚将金州、复州、盖州、海州四卫会驾驶木船的人员,尽行查出,使运右屯卫的粮谷。又叫刘兴祚督促役夫,“要不分昼夜赶快用刀船架桥”,“要勤勉地多煮官赋之盐”。

刘兴祚的效劳,受到金国汗的褒奖。努尔哈赤不仅一再给刘升官晋职,还经常下汗谕,劝其谨慎小心,保护身体,免陷奸计。天命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努尔哈赤谕告刘兴祚之侄海州刘参将说:“尔参将和我处之人一样,河西之人将要下毒,谋害尔,尔食物之时要注意。尔要注意自己身体,多派遣可以依赖之人看守尔家之门。送信给尔叔爱塔说:食物时,要注意,多派可以信赖之人守门。”十二月二十八日下传给刘兴祚的汗谕,对双方的关系,讲得十分清楚明白,摘录如下:汗之书下于爱塔副将:汝上之书,皆已看阅。依照旧例汗所规定征收之各项官赋,勿增勿减,照旧征收。辽东周围与女真合住地方之人,草尽粮缺,若不将女真未至地方之谷、草征收通融,则兵马何得而食。汉官私下擅自征收之谷、草、小麦、芝麻、线麻、蓝、笔、纸等诸物,俱皆革除。为此,今后差遣官员,皆以汗之库银与之,令其持带,各自买肉肴而食之。只给以米,用以食饭。刘副将要将此谕下达及南边四卫之人,南四卫之人皆信尔之言。要善为教谕,语以更新之际,虽有所苦,然汗之政法明矣,终将得安。尔须善慎其身,勿陷当地人之奸计。

这道汗谕,讲了刘兴祚肩负催征官赋的责任,讲了汗要消灭汉官勒索民人的“仁政”,而这个仁政,只有爱塔副将才能宣扬,辽民才相信。它还表明汗对刘的信任和爱护,嘱咐刘要“善慎其身”,防中奸计。进入辽沈之后的一年多时间,刘兴祚与金国汗的关系,基本上就是这样。

虽然努尔哈赤赏识刘兴祚的才干,依赖他来维护辽南金州、复州、盖州、海州的统治,多次嘉奖厚赏,越级提拔,半年内由备御三次升迁,晋为副将,成为降金汉官中仅次于汗之女婿抚顺额驸李永芳、西屋里额驸佟养性的第三位高级汉官。刘兴祚在一段时间里也的确尽心效劳,在征赋、防敌、平叛、止乱、捕逃、安民等方面,为保卫汗、贝勒的江山,出了力,立了大功,双方互相依靠,各有所获,关系是紧密的、融洽的。然而,历史是变化多端的,辽东地区反金斗争的惊涛巨浪,隔断了联络双方的桥梁,这个曾经效忠于金国备受汗重用的爱塔副将,经过彷徨犹豫,最后终于走上叛金归明的道路。

明人李介所著《天香阁集》的《刘爱塔小传》,对刘兴柞的反正始末,作了如下叙述:刘爱塔,辽人也,幼俘入口,伶俐善解人意,某王绝爱之,呼为爱塔。

爱塔者,爱他也。及壮,使守复州。爱塔素有归朝意,东江总兵毛文龙使人招之,为人所告。某王发兵围复州,缚爱塔归,将杀之,左右泣请,乃免。(后卒归明)。

马晋允的《通纪辑要》,也载有刘兴祚的事:“天启三年九月,麻羊守备张盘收复金州。先是,奴以刘兴祚守复州,兴祚欲反正,事觉,奴缚之去,尽戮金、复等处辽民,逃者甚众。”上述二书都讲到刘“素有归朝心”,要反正归明,此说不够准确。刘兴祚原本是真心为金效劳的,但后来思想感情发生了变化,逐渐不满金国,有了回明的念头,并于天聪二年(1628 年)潜逃入明,率军对抗金兵。

为什么刘兴祚会尽改初衷,从叛明降金转变为归明抗金?显然这是与他的亲身经历和辽东人民的反金浪潮密切关系的。

刘兴祚原本是因为不满明朝官将的欺压凌辱,在即将“挞之”的威胁下,被逼抛弃父母妻子和故国家乡,从开原逃入建州的。然而,十七八年的经历,尤其是天命六年三月进驻辽东以后一年多的耳闻目睹及其亲身所作所为,使他感到,此处并非天堂,八旗官将并不是为民谋利的救世主,他们同样是掠夺民脂民膏,谋己私利,其残酷性、野蛮性、贪婪性,比诸明朝的贪官污吏凶横悍将,有过之而无不及。赋重役繁,冤狱频兴,掳掠盛行,杀声不绝,幅员辽阔的辽东地区,

找不到一处安生之地,广大辽民被斩被掠被迁被徙,哭声遍野,血流成河,流离失所,惨不忍言。而在这造成辽民陷入水深火热的地狱过程中,刘兴祚不仅没有置身事外,不能自夸清白,反而,他却成为金国汗的得力鹰犬,起了女真官将不能起的恶劣作用,是造成这场灾难的重要帮凶。才干出众,武艺超群,胸怀大志的刘兴祚,居然成为千人骂万人恨的民族败类,真是既可悲,又可恨,实在令人痛心。这是促使刘兴祚痛定思痛下定决心叛金投明的重要原因。

天命七年上半年发生的几件事,也给刘兴祚以很大的刺激。这年的三月,总兵官穆哈连遣马守堡去带领筑造城池的人夫车辆和牛,此人玩忽职守,不去督促牛、车和人夫,却在村里大肆敲诈民财,勒收银两。村民向爱塔副将告状。刘兴祚将马守堡带来询问,指责马不去催促车牛人夫,却索取民银,将马抓捕。穆哈连知道后,派阿布尼送信给爱塔说:“此路系汗给与我之地方,尔为何逮捕我所派遣之人?”爱塔说:马守堡犯有勒索财物之罪,因而逮捕,须另差催促人车牛的人员。阿布尼不听,耍无赖,不住在给他找的房屋,“却固执地住在爱塔副将之门下”。刘兴祚忍无可忍,携带穆哈连送来的文书,向法司告发。法司审问穆哈连说:“尔为何不与众人商议,倚仗大臣之势力,遣人至他地挟逼?”于是定其罪,革其总兵官,“尽夺其一满洲牛录、三千汉人、于广宁所赏之财帛及所赐之人”。

这个官司,刘兴祚虽然打赢了,但得罪了穆哈连,此人久经战阵,历任固山额真、总兵官要职,深受汗韵器重,地位很高,势力很大,将来必定要找机会报仇算账。而且,一个汉官,居然敢于顶撞上司,告女真总兵官的状,还告准了,兔死狐悲,其他女真官将对刘也不会有好感,刘兴祚为此事得罪了一批握有实权的女真高级官将,埋下了祸根。金国汗的驸马乌尔古岱,身任督堂、总兵官,权势显赫,就曾公开宣称,和刘兴祚“有仇”。机智的刘兴祚,对此事的后果不会不考虑,很难安枕了。

过了两个多月,六月初七日,刘兴祚又告了一状。盖州北面 30 里的博罗铺,瑚什塔牛录的阿哈硕色,欺压与他合住的汉民,使用汉民的牛耕田,役使汉民干活,逼迫汉民之妻煮饭,汉民养的猪,只给一二文钱,就把大猪“蛮横地捉去宰杀”。汉民向刘告状。刘兴祚遣一人送去满汉文合写的文书,宣传汗禁止女真欺压合住汉民的命令。阿哈硕色竟撕毁文书,捆绑派去之人,并蛮横无理地喊叫:

“爱塔系何等大臣,与我合住之人,尔凭什么审断。”刘兴祚又派二人前去,差一点被对方捆绑殴打。刘兴祚向上告状,法司命将刘兴祚遣去之人执送辽东,令瑚什塔牛录之人前去擒拿阿哈硕色。

这些事实说明,哪怕刘兴祚尽心竭力为汗效劳,也不会博得八旗贵族的真正信赖,更谈不上对其尽职的尊重,依然是汗、贝勒的“外人”。虽然他已荣任副将,被汗委任主管金、复、海、盖四卫,但并没有什么实权,连一个违法虐民的女真牛录下的阿哈都管不了,如果要坚决履行职责,执行法令,按照汗谕稍微保护一下汉民的合法权益,他就会引起凭借家主权势为非作歹的恶奴及横蛮随员的反击和蔑视,遭到他们的主子——八旗女真贵族官将的压制,惹恼掌权者,碰得头破血流。这些事实深刻地教训了刘兴祚,促使他下决心摆脱金国,返回明境,走上抗金之路。

辽南金州、复州、海州、盖州,毗邻大海,易与明国官将联系,明东江总兵毛文龙派来的奸细活动频繁,汉民早就暗中在开展反金斗争。刘兴祚利用主管四州的职权,积极准备,待机起义,人多嘴杂,风声难免泄漏,金国汗听到毛文龙派人送来的消息,下令清查。天命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督堂下达文书说:“据悉毛文龙遣派五十人,离间吾国”,若即擒拿送来辽阳。“若不拿送,被他人告发,则治以灭门之罪”。岫岩以南,令副将爱塔清查。翌日,金国汗又下达汗谕,命令戍守南海沿岸的统兵大臣严加搜寻。刘兴祚置之不理,继续进行反金准备工作。

谁知,叛徒告密,走漏了消息。这个汉民族的败类从复州跑到辽阳告发说:复州城里的男丁,原来只有 7000 丁,现在增加了 11000 余丁,还接受了从那边(明国)来的奸细和札付。复州之人将全部叛逃。开始,汗、贝勒还半信半疑,但由于事关重大,遂于天命八年五月初九日,遣大贝勒代善带兵二万,前往细察看,相机处理。代善到后得知,仅仅四五个月,复州的男丁就比八年正月清查时多了11000 余人,“还把所有的粮谷全部作为炒面”,“叛变之事是真的”,遂纵兵大肆屠杀,撤消了复州,分成许多地方。

刘兴祚身为掌管金州、复州、盖州、海州的主将,常在复州驻守,复州全城居民合谋叛金,试图逃往明国,没有他的支持、组织和默许,怎能进行?因而,他是难逃法网了。明人说,刘兴祚在复州被擒欲斩,后免死。此事《满文老档》

虽无直接的记录,但有两条材料可以作为参考。一是五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谕

大贝勒代善:“勿绑缚抚顺额驸之子及爱塔之族人,著人看守解来,彼等之罪,尚未询明,不知本末,实属妄为。”此谕说明,大贝勒代善平定复州汉民叛逃时,曾将爱塔的族人逮捕,听候汗的裁夺。可见,刘兴祚与复州民叛之事,关系不浅。

另一条材料是七月初三日的处理:“革爱塔副将之职,降为参将。”为什么爱塔要降为参将?明显是汗、贝勒怀疑他与复州民叛有关,然而,或者是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刘又善于辩解,难以定死此案;或是努尔哈赤赏识其才,考虑其在汉官汉民心中的声望,在没有确证之前,暂且免死不杀,留观后效;还是有权贵为其求情,如像《刘爱塔小传》所说,“左右泣请,乃免”。《清史稿》卷二二八《库尔缠传》也载称:刘兴祚因“索民财货,被讦解任,遂有叛志。事屡败,太宗屡覆盖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有一点是明确的,刘兴祚因与复州民叛有关,被降为参将,其族人亦曾一度为此被捕。

刘兴祚的行动,很易引起汗、贝勒对汉官的怀疑。既然这个早在建州强大之前就自愿来归的刘兴祚,这个由一介布衣上升为主管辽南四卫的高级将官刘兴祚,这个曾为金国汗出生入死屡斩明兵军功累累蒙汗嘉奖的“忠臣”刘兴祚;都能改变初衷,冒着斩首籍没灭门诛族的危险,进行叛金活动,企图归返故国,那么,那些战败而降的汉官,那些未任要职未蒙重奖的汉官,岂不是更会动摇变卦,更易与明国勾结串通,叛金投明吗?天命八年(1623)五月,对金国汗、贝勒来说,是一个令人烦心和气愤的月份,对于降金汉官来说,它更是倒霉的、令人胆战心惊、大祸临头的日子。这一个月,复州民欲叛逃明国,惨遭杀戮,早年投入建州、曾为金国效尽犬马之劳的爱塔副将差一点成了刀下之鬼,就连贵为众汉官之首、身任总兵官要职、主管全辽汉民事务、荣称抚顺额驸的汗之孙女婿李永芳,也被汗爷爷大骂一顿,儿子被捕,父子险些被斩首于法场。这件事情的始末姑且搁下,先讲讲李永芳何许人也,对金国的建立、巩固和扩展,有无贡献?李永芳原是明朝游击,驻守抚顺,天命三年四月降金以后,一直尽心尽力,为汗效劳。

他领兵从征沈阳、辽阳,有功,从三等副将升三等总兵官,妻为汗之孙女,尊称抚顺额驸,与西屋里额驸佟养性共同主管辽东汉人事务,名列佟之前,备受汗的优遇和信赖。

李永芳身受殊宠,全力报恩,积极贯彻汗谕和八贝勒命令,为巩固金国统治做了许多事。其中,最重要的是“平叛”、“止盗”、捕逃、“防边”和被汗委以的

财赋重任。金军打下辽阳之后不久,努尔哈赤就派李永芳偕同固山额真兼督堂阿敦,带领军队,“于沿边各堡置官,教部属,置台,设哨探”。这是为了防御明兵反攻,抵抗蒙古进袭,也是为了加强控制,不许辽民外逃。天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努尔哈赤专下汗谕,要求众汉官担负起守护边境的重任,责令他们“要与李、佟二额驸商议”,对“能办诸事之好人”,对“恶逆之坏人”,不能擅自上告,必须“和二额驸共议”,才能上报,擢升贤者。

李永芳数次遵奉汗谕,偕同女真官将,率兵镇压反金辽民。天命六年五月,因镇江民拒不投降服,汗派李永芳和乌尔古岱总兵官带兵前往,胁令降顺,相机处置。李到镇江后,民仍拒降,于是纵兵屠杀,掠夺抗金人员的妻室儿女,带回辽阳,由汗分赐诸将。天命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以王备御告称托伦山村民与明总兵毛文龙遣来的蒋达、蒋萨二人密议,欲行叛逃,汗命李永芳带兵前去处理。李去后,发现村民不耕田地,变卖谷物,确将逃走,遂斩杀村民,以其子女牲畜作为俘获。

为了抑制辽民外逃,惩处反金人员,全国几次大规模迁徙边境城镇和发生过抚金行动的州县居民,这件大事主要由李永芳、佟养性负责办理。天命六年十月,李、佟遵奉汗命,将数次抗金的镇江民迁往萨尔浒。次年三月,二人又与刘兴祚,驱赶广宁、锦州、义州等河西九卫民,迁往河东,分居辽阳、沈阳等地。天命八年正月,二人又奉汗谕,前往迁移辽南沿海居住人民,逼令其迁移到内地。

为了掌握满汉人民,防止外逃和起义,搜捕逃亡的阿哈和汉民,全国汗一再派遣官兵,清查丁口,严禁私藏逃人。天命八年,李永芳、佟养性奉命前去清查南部州县人丁,规定所有居民必须向官府如实汇报本身人丁数目,告发外地逃来的汉民,若隐藏不告,“则将逃人定为逃罪,容留之人定为盗贼之罪,将此二户皆作为俘获,使为阿哈”。李永芳严厉训示所辖清查官员,责令他们“当思汗之养育之恩”,认真清查,若因收纳银物而徇情不追,不查出逃人,“将上奏于汗杀之”。

李永芳还被金国汗“委以财赋重任”,收取官赋,清查余粮,运送官谷。天命七年正月金军轻取广宁后,夺取了明国存贮于右屯卫的 50 万石粮食,在当时年荒缺粮的情况下,这对金国汗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必需的财富,必须赶快运到辽阳、沈阳,预防明兵前来争夺,或派人烧毁。李永芳依照汗命,抓紧办理,

凑足万辆牛车,日夜兼程,费尽心思,将谷抢运回来,为缓和粮荒,增加国库收入,立了一功。

李永芳南征北战,出生入死,征赋运谷,迁民查丁,平叛止逃,四处奔走,为金国的强盛和巩固尽心竭力,军功显赫,政绩卓著,并且他还屡拒明廷招诱,擒谍上奏,因此屡受汗奖,赐敕免死三次,可算是文武双全、效忠于汗、官运亨通的忠臣功臣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李永芳万万也没料到,他会因出言谏阻用兵复州,而闯下大祸,险些命丧黄泉。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天命八年五月初七日,听说复州汉民要叛逃,金国汗欲发兵征讨,李永芳立刻谏阻。李永芳说:

“所谓复州之人欲叛者,非实也,乃系人之诬陷者。若信其言而发兵,彼方之人闻知,当乐矣。”李永芳谏阻发兵,就其言论而说,并无大错。在此前后,相继发生过几起诬告降金汉官私通明国的案件。例如,沙场的备御王之登,因抓获毛文龙派来的奸细,于天命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升为游击,不久又升为参将,戍守炼铁的石城。石城一人伪造明国札付,谎称是乘王之登酒醉时从其置放男丁册簿的大立柜中偷出来的,向法司告发“王之登接受彼方尼堪之札付”。法司审理后判定,此系诬告,特专门送信给王之登,告诉他说:“此首告者是诬告,尔勿担心,好好管辖地方。”努尔哈赤自己也说过:辽东巡抚和道员等官,常派人送信来,“种种诬谤抚顺额驸、西屋里额驸”,并诬蔑汗所任用的八游击等官,“以激我怒”,斩杀降金汉官,“然我等不中其计矣”。让八游击“详查其诬陷之人”。

李永芳的谏言,正是在这种条件下述说的。他主张谨慎,不要轻易发兵,以免误杀,这将招致明国官将嘲笑。并且,估计他还有一段话没有说出来,或者是《满文老档》没有载录。这就是,轻易发兵,不分青红皂白地滥肆杀掠,必定激化已经十分尖锐的民族矛盾,将遭到辽东汉民的坚决反抗,那时,举国叛逃,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缓发兵,慎杀掠,先调查,后动手,这就是李永芳谏阻的理由和建议。

李永芳之所以站出来阻止立刻用兵,可也许是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种可能是,他忠于金国汗,害怕铸成大错,冤杀滥杀,丧尽民心,会导致辽民更加拼死反抗,对金国统治不利。第二种可能是,在此之前,李永芳在辽南州县呆了几个月,专管查丁、平叛、止逃,对这样全城合谋叛逃之事,却一无所知,刚回都城,就有复州人来密告,岂不是玩忽职守,怎能逃避知情不报心向明国的嫌疑,讨伐

以后,自己就将蒙受通叛之冤,轻则贬官降职,重则枭首示众满门抄斩,倒不如以攻为守,阻止发兵,搁平此事。第三种可能是,李永芳知道复州将叛的内情,或者自己的儿孙族人亲友与此有关联,想借此谏阻,保护他们免遭杀戮,并在叛逃归明以后,让明国为己记上一功。根据李永芳之后的行动来看,显然李永芳及其儿孙并未参加这一叛逃案件,而是一直尽忠于金,死不回头。连清朝政府官修的《国史列传》,也载称李永芳“归诚最先”,“明巡抚王化贞及边将,屡遣谍来诱,永芳执其人并书以闻,上嘉奖,赐敕免死三次”。

姑且不谈李永芳谏阻的内心动机,而就事论事。不管李永芳是怎么想的,就其谏阻本身而论,他的谏阻,理由充分,建议正确。在辽民猛烈反金的浪潮冲击下,先调查,后用兵,防止冤杀无辜,避免事态扩大,这个建议是正确的,这个谏阻是合理的,不应加以非议。

可是,被辽民反金斗争气昏了头的努尔哈赤,虽然素以聪睿自诩,此时却不明智了。听到谏言之后,他竟对一向忠心耿耿为金国效劳的抚顺额驸大发雷霆,严厉训斥,痛斥李永芳忘恩负义,不识天命。他下达长谕,历数李永芳的过错:

汗怒其言,下书于抚顺额驸曰:李永芳,当初于抚顺获尔之时,念尔系一知觉明白醒悟之人,故携尔而行,以我金之骨肉给与尔矣。蒙天眷佑,征讨叶赫、哈达、乌拉、明国之四路,以及抚顺、清河、开原、铁岭、沈阳、辽东、广宁、蒙古边塞等处,此等地方上天眷爱而给与我,尔李永芳却不相信。因尔之不信,故尔等以为明帝久长,而以我则为短暂矣。辽东汉人屡欲谋叛,彼方之人密谋之书不断而来,吾常令清查而收捕之,因尔心向明国,竟以欺瞒而谏阻于我。叛逃彼方,尔心中以为善,发觉而杀之,则尔心不适矣。尔若果真正直,不苦累兵士,不劳累国人,尔身承受而管辖,叛逃皆止,平定国人,灭其国而携来,则系我之过,尔之谏宜也。尔贱视于我。我闻之,尔之汉国刘邦,曾为领催淮下差役之亭长,蒙天之祜而为汉帝。赵太祖乃街上之无赖,亦为天韦占而为帝,且传数世。朱元璋,身无父母,独行乞讨,曾为郭元帅之下役使,并为天所祜而为帝,传十三四世矣。

尔若欲通明,北京城之内河,两次流血矣。各衙门大树之根,被风拔之矣。

上天所显示如此异兆,岂尔之谏阻能止之乎?可见尔将辜负育养之父、岳父矣。

以尔为婿而养之,蒙古、明国、朝鲜皆闻之矣。若治罪,他国之人闻知,亦将嘲

笑于我,也将嘲笑于尔,念及此,故不罪尔,默然处之,然我心怨恨,乃示此由衷之言也。

努尔哈赤确实是气昏了,糊涂了,分不清真假虚实,硬给李永芳扣上“心向明国”的帽子,而且还不顾自己赐与李永芳免死三次的敕书以及宣布“不罪尔”

的汗谕,对李进行了惩处,李永芳的几个儿子都被扣押捆绑。直到五月二十三日,他才下达汗谕,告诉大贝勒代善,“不要捆绑抚顺额驸之诸子,及爱塔之族人,派人看守送来。彼等之罪,尚未询明,不知本末,(那样做)实属妄为”。五月初九日,大贝勒代善领兵前去复州,屠杀反金人员,六月二十八日回辽阳。七月初四日,革李永芳总兵官之职,初七日又复其职,李永芳又当上了总兵官。但从此以后,努尔哈赤及诸贝勒对李永芳就不太放心了,不如过去那样重用和信任,总管汉民事务的重任,落在西屋里额驸、总兵官佟养性身上了。

努尔哈赤这次对李永芳的指责和惩治,是严重的失策,犯了一个大错误。从李永芳的过去、现在和以后的行动看,他是始终效忠于金国汗的。他的儿子李率泰、巴颜等人,也任至固山额真、尚书、总督,巴颜还因袭父爵职和立功,由子爵(总兵官即后来的子爵)晋至一等伯。李永芳是八旗汉军官将中之元勋和功臣,其家乃汉军中的名门大家。努尔哈赤把这样一位顺服之后永远效忠的功臣之谏阻,斥之为“心向明国”,是“欲助”明国,这个结论完全是无中生有,信口开河,没有事实依据。这是一个冤案、错案,影响很坏。像李永芳这样“归诚最先”,背叛故主明帝,效忠新君金国汗,为巩固、扩大金国统治而出生入死,四处奔波,效尽犬马之劳,这样可靠的降金汉官,都因忠言直谏而遭到英明汗的严厉训斥,并且不念其前劳,不思其旧功,严加惩处,甚至差点问斩,那么,其他汉官怎么办呢?他们归顺在后,没有那样多军功,没有那样多的劳苦,也不像李永芳那样受到汗的器重和信赖,又不是汗的孙女婿,既然李永芳都会因直谏而被怀疑为“心向明国”,罢职问罪,蒙受冤曲,他们这批汉官就更可能被突然治罪斩首抄家了。

金国汗这样喜怒无常,翻脸不认人,实在叫降金汉官寒心。许多汉官更加犹豫了,对金国汗的忠诚也大大降低了。

总之,天命八年三月努尔哈赤斥责众汉官不忠,五月训斥李永芳,捆绑其诸子和爱塔的族人,七月初四日革李永芳总兵官,爱塔由副将降为游击,标志着金国汗对待汉官政策的大变化,从过去的大量任用汉官、依靠汉官,转变为怀疑汉

官,歧视汉官,疏离汉官。努尔哈赤的这个转变,是十分错误的,它使真诚降金的汉官心灰意冷,无所适从,使那些本来观望三心二意的汉官更加犹豫,更加动摇,扩大了汗、贝勒与汉官之间的裂缝,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任危机。这样一来,也使汉官更为胆小怕事,三缄其口,三思而行,不敢各抒己见,论述军国大事,更不敢犯颜直谏,阻止汗、贝勒滥施杀掠,革除害民弊政。努尔哈赤空前孤立了,听不到汉官的忠言,不知道怎样处理军国要务,特别是在对待汉民的问题上,更是闭目塞听,一意孤行,迷信武力,大肆杀掠,把整个辖区搞得百业萧条,田园荒芜,怨声载道,民不聊生,金国的统治出现了严重危机。

努尔哈赤对待汉民的政策,时有变化,特别是在天命六年(1621)三月进入辽沈以后,五年之内,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从“豢养”辽民,以抚为主,转变到仇视汉人,以剿为主。这一政策的改变,给金国政治、经济、军事、民族关系等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建州时期,谈不上有什么专门的汉民政策,因为所有汉人,不是在交战之时被八旗军斩杀,就是被俘为奴,沦为包衣阿哈。既未被杀又不是包衣的汉人,实在太少,不需要制定专门的汉民政策。

天命三年四月以“七大恨”誓师,攻占抚顺等城堡以后,相续有一些汉民汉官归顺金国,尤其是六年三月进驻辽沈以后,有着数以百万计的辽民,既不能一个不留斩尽杀绝,又不可能全部编入八旗,成为伊尔根,就更需要制定对待汉民的政策。

在这个关系到金国盛衰的利害问题上,努尔哈赤初期还是比较睿智的,制定了“豢养”辽民的政策,没有将辽民大肆杀戮之后将其子女掠为俘获,但是,没有多久,他就改变了主意、转而采取歧视、镇压汉民的错误方针,严格控制,血腥屠杀,闹得整个辖区鸡犬不宁,影响了金国的统治。

天命三年四月攻下抚顺城,因守城游击李永芳遵从汗的劝诱,率所属军民投降,所以努尔哈赤对他们还是比较仁厚的,编降民一千户,不没收其财产,不分散其家眷,父子弟兄夫妇叔侄皆照样团聚,逃走的奴仆也要清查出来,给与原主,又赐降民 1000 头牛、2000 头大母猪,以及鸡鸭鹅、衣服、粮食等等物品,并且仍依明国旧制,委任大小官员,归其原有之主李永芳管辖。

天命六年三月进驻辽东后,努尔哈赤大力推行“豢养尼堪”的政策。他曾一

再谕告汉民说,“我方以民少为恨”,滥施杀掠,尽管可以抢到许多财宝,但很快就要用完,哪能像让汉民安心种地建房经商的利益这样长久,故汗要“豢养”尼堪,汉民则要归顺,做汗的顺民。

金国汗努尔哈赤制定的“豢养尼堪”政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各守旧业”;“计丁授田”;严军纪,绳国法,禁止欺凌汉民;重赏效劳顺民。

努尔哈赤曾一再下谕,不许女真将士压迫汉民,敲诈钱财,贱价抑买。他于天命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谕说:我为政清明,皇天眷佑,将尼堪皇帝之河东之辽东地方给我。现今女真、尼堪皆是汗之国人。我等之编户迁来之旧女真,不要将尼堪认为是他国之人,夺取粮食、衣服、草、打过粮草剩下之草秸子,不要夺杀猪鸡。尔等如果犯了抢夺偷盗之罪……该杀者依法处死,该治罪者罪之。

以颜珠瑚牛录的三人抢夺汉民的猪,宰杀食用,斩一人,判刑二人。

对效劳的汉民,努尔哈赤一再嘉奖和重赏。六年五月二十七日,盖州汉官派人送来金太宗完颜晟天会三年(1125)铸造的钟,努尔哈赤十分高兴,立刻下达督堂谕令说:“此乃我等之昔日金国阿骨打祖之弟,本名吴乞曼皇帝,又称天会帝”,于天会三年铸造的。“因献我先祖朝之钟,著升官职,赏其送钟之人”。过了 12 天,对送钟来的贫民,破例赏赐,授其为备御。六月初七日,海州属下析木城的村民,献其所制绿瓷碗:罐 3510 个。努尔哈赤大喜,立即下谕嘉奖说:

素以东珠、金、银为宝者,果何足为宝耶?寒时可衣乎?饿时可食乎?理国之贤人,知国人之所不知,巧匠制造人所不能制造之物,是乃真正之宝矣。今析木城送来制造之绿瓷碗、瓦盆、酒瓶,于国大有益处。对此制造之工匠,抑赏以职耶,或赐以财帛,尔等督堂、总兵官、副将、游击等议之,作书回奏。

次日,努尔哈赤又谕示督堂,以析木城之人来献所造绿瓷碗,于是“国家有用之物”,授其为守备。

相似的汗谕,还有很多,努尔哈赤在进驻辽东初期,确实想对辽东汉民施以“仁政”,以收买民心,争取辽民,稳定局势,再图大举攻明,但是不久他就改变主意了。

努尔哈赤满以为通过实行上述“豢养”尼堪的政策和措施,就可以征服辽民的心,他们会感恩戴德,争作顺民,奉养君汗。谁知,这个愿望彻底落空了,广大汉民不仅没有感谢所谓的“豢养”之政、不杀之恩,不依照汗的规定毕恭毕敬,

甘当马牛,反而怨声载道,怒气冲天,奋起斗争,大规模地叛逃或起义。原因很简单,这不是辽民没有良心,忘恩负义,对不起自称一心爱民的英明君汗努尔哈赤,而是以努尔哈赤为首的金国统治集团的所作所为,太使辽民惊恐,和愤怒了。

6 万女真久住建州、海西地区,耕牧渔猎,采摘松参,马市互贸,在其强大之后,脱离了腐朽的明王朝统治,不再受明国巡抚、总兵、副将、游击的鱼肉盘剥,完全可以自主地劳作生活,与汉人平等交易,互助互利,各自平静度日,为什么要冲进辽阳、沈阳、广宁,挥刀射箭,杀死数以十万计的明国官军士贾兵民,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千千万万好好的人家,一下子就被战火毁灭,妻离子散,沦为阿哈,要让这些劫后余生的辽民心甘心愿地欢呼英明汗万岁万万岁,那真是太不近人情了,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况且,侥幸留下性命的辽民,并未得到汗之任何恩德,而是遭受非常严重的民族压迫和盘剥。姑以君汗常常津津乐道的最主要最有概括性的“仁政”、“大恩”

之词“豢养”而言,这个词就令汉人无法接受,就使辽民感到无比愤恨。努尔哈赤进驻辽东不久,就下谕招劝辽民顺服说:攻辽东城时,“我兵士亦多有死亡矣。

如斯死战而得之辽东城人,竟待以不死,悉加豢养,使之安居如故。”此后,“豢养”一词,常在汗谕中出现。所谓“豢养”,其意为何?一查字典,上面清清楚楚写道:“豢,喂养牲畜”。这就是爱民之君努尔哈赤对辽民的基本态度,几百万辽东汉人都是他的牲畜,都由他“豢养”。既是牲畜,就得听从主子使唤,当牛做马,生死听其支配,能不遭屠杀,就是天大的恩赐了,怎么还能对汗不恭,不听谕令,叛逃他方呢!不仅是“豢养”一词的辞义,令人感到悲愤,在此词的基本方针指导下的各种政策措施,也深深地打上了“豢养”的印痕。所有辽民,必须“剃发归降”,改成女真发式。不剃发降者,杀。几百年来,乃至一二千年以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伤,不得擅改,已经深入汉民之心,发式服饰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尊严,岂能随意更改!更何况,“华夷之别”,也是汉人久已形成的概念,今天要辽东汉民取消原本发式,改从金制,照女真、满人的发式打扮,不从者,斩,这更是令人无法忍受的蛮横做法,是赤裸裸的野蛮的民族压迫。只这“豢养”一词及随之而来的强迫“剃发”,就足以使得辽民深感亡国之恨亡族之耻,你还要求他们对汗高呼万岁,感恩戴德,岂不是白日做梦。至于“各守旧业”、“计丁授田”等政策,也含有严重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内容,并且,尽管有

严禁欺凌汉民的“汗谕”,但并不能制止八旗女真官将以征服者、战胜者的身份,在国中横冲直撞,胡作非为,掠夺人畜财帛,逼民为奴,草菅人命,鱼肉辽民,况且金国汗还制定和执行了优遇女真官将、厚待蒙古贵族的政策,这一切,把辽民推入了水深火热的地狱,他们怎能长期忍受,俯首帖耳,任人宰割?面对辽民的反抗,努尔哈赤不是冷静下来,从本集团、本阶级的弊政暴行去寻找原因,采取纠错革弊于民有利的政策措施,减轻汉民负担,放松控制,改善其处境,以平息民怨,缓和矛盾,而是错误地认为,辽民忘恩负义,不念豢养不杀之恩,进而恼羞成怒,转而采取了加强暴力统治、滥施杀掠的高压政策,对汉民采取了越来越残酷、野蛮的措施。

最早是将辽民分隶八旗官将和迫令汉民迁移。努尔哈赤以汉官勒索汉民财物为由,将全体辽民分别编隶八旗官将管辖。天命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他对汉民下谕说:“若令汉官照旧辖治汉人,将因其惯习而索取财物,苦累国人。今清查河东尼堪丁数,于女真官员中选取适当之人,令女真官员管辖。无论何人,如不愿在尼堪官员处,而愿依靠女真官员为生者,皆可来依靠。”天命七年正月,出征广宁前夕,努尔哈赤于初四日,“分河东汉人,给女真督堂、总兵官三千丁,副将各一千七百丁,参将、游击各一千丁,备御各五百丁。赐汉人总兵官各四千丁,副将各三千丁,参将、游击各二千丁。”二月二十八日,又将从广宁等地迁来的汉民,按广宁降官职位的高低,分与管治,多余的人丁,分给来归的蒙古各位贝勒台吉。

努尔哈赤将辽东汉民分给八旗官将,有两个目的。一是加强对汉民的统治。

八旗军主要聚居辽阳、沈阳及少数要塞,许多州县,或无兵,或只三几十、一二百名兵,怎能掌控住本州、本县数万、十数万汉民?现在,辽民分隶各将,情况就不同了。总兵官多系管辖一旗的固山额真,辖兵五六千、六七千名。参将、游击多系甲喇额真,辖兵千名左右。用这样一批辖兵众多带领军队的官将,来统治分给他们隶属的汉民四千、三千、一千七百、一千丁,就是以八旗军为后盾,以武力来统治辽东汉民,防止逃亡,镇压反抗。

另一个目的是,为八旗官将增加收入、扩大势力,提供了有利条件。努尔哈赤明确规定,各将可以对各自辖治的汉民征收鱼、雉、野鸭、水果等物,可以“任意差遣”几十名汉兵,还可佥派所辖汉民打牲捕猎,供给肉食。至于八旗官将对

属下汉民的科索欺压,更是司空见惯,十分普遍。

辽民感到十分难堪的另一灾祸是常被强迫迁徙。因为一些州县接近明境,南部沿海地区,乘船渡海,可到明国的山东,居民易和明臣联系,逃入明境。与朝鲜接壤的镇江,居民先逃到朝鲜,再转去明国。有的州县虽与明境隔断,也曾发生叛逃,为示惩罚,加强掌握,也须迁徙。因而,从天命六年八月开始,金国汗多次大规模地强迫辽民迁徙。

天命六年七月末,镇江军民起义,抓捕城主佟养正游击,金兵前往镇压后,八月,移金州民于复州,移镇江沿海居民于内地。十一月十八日,努尔哈赤派二贝勒阿敏带兵 5 千,强迫镇江、瑗河、新城、宽奠、汤山、镇东堡、镇夷堡、凤凰等地汉民,遣往萨尔浒、清河、三岔儿等处,纵火焚烧原住地的民房,恋居不迁者,杀无赦。努尔哈赤谕告汉民说,就是因为镇江人反金,“叛乱不止”,才将镇江、宽奠等处汉民迁往内地。

天命七年正月,强迫广宁等 9 卫汉民渡过辽河,锦州 2 卫人口迁往辽阳,右屯卫移金州、复州,义州 2 卫徙盖州和咸宁营,广宁 4 卫居民迁辽阳和奉集堡。

天命八年六月,镇压了复州反金活动以后,逼迫盖州、复州属下南部地区汉民,迁往耀州、海州、中庄、鞍山等地。督堂下达的迁移文书说,因为明国派来的“奸细不断”,汉民如果依旧居原地,不安全,有了叛乱,要处死,所以要迁移。

天命九年正月初一,因有人告发大里山村居民,纷纷买马,恐要叛逃,诸贝勒立刻下达文书,命令主管官员将该村子女带来辽阳,在虎皮驿拨与田宅,迁至此处。

被迁汉民,既在战争中遭受八旗军的烧杀抢掠,又被逼离开世代居住的故乡,前往陌生地域,跋涉几百里上千里,路途遥远,冬季天寒地冻,夏天气候酷热,行走艰难,旧居日用家具农器以及衣物粮谷鸡鸭猪犬,哪能全部携带,到了新地,又需建房避寒,添制各物,钱财耗费甚多,经济上遭受了重大损失。很多移民在途中把存粮吃光,无米下炊。迁徙途中,汉民还被押送官员敲诈勒索,任意欺压,甚至连妻女都难保清白,横遭凌辱,种种苦痛,实难忍受。可是,不走不行,金国汗、贝勒硬要强行移民,残酷镇压。当大贝勒代善、四贝勒皇太极领兵强迫义州城民迁徙时,城民抗拒不走,竟被八旗军野蛮屠杀。努尔哈赤还多次以此为例,

威胁应迁地区汉民迅速迁走。

连续三年的大迁徙,汉民劳累奔波,钱财耗尽,故乡田土遗弃不耕,大片大片田地荒芜,新到地区,资金缺少,农器不全,耕牛不足,既难开垦荒地,又难耕好旧田,因此辽东地区田园荒芜的情况十分严重。多次迁徙,成年累月行走不绝,所过州县村屯骚扰难宁,社会秩序动荡不安。这一切,既进一步激怒了辽东汉民,加剧了民族矛盾,又在经济上、政治上削弱了金国的统治,真是祸国殃民,纯属蠢举。

相继戴有“淑勒贝勒”、“聪睿恭敬汗”、“英明汗”桂冠的努尔哈赤,一向是聪明睿智敏捷,想出了许多奇计妙策,解决了很多麻烦问题,越过了重重难关。

但是,进入辽沈以后,他志得意满,骄傲自负,闭目塞听,误以为自己真的是奉天承运之君,所作所为,都系顺天意,合民情,绝对正确,因此而遇有挫折,便不冷静,不是反省思过,纠错革弊,而是大发雷霆,埋怨对方,胡干蛮干,做了不少蠢事。强迫辽东汉民与女真合住同食,就属其中一件。

两个不同民族的人员,而且一个是征服者战胜者,另一个是被统治者战败者,要住在一间房,同桌吃饭,不是暂时性的一天两天,而是一年两年三年若干年,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稀奇古怪的事例。想出这个绝招,推行这项政策的,不是别人,而是素以聪睿著名和自负的大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

天命六年(1621)三月攻下沈阳、辽阳之后,努尔哈赤就下命令,将建州地区女真陆续迁入辽沈地区。十一月初一日,建州地区女真的第一木昆(族)到达辽阳,到十二月初十日,后面的女真也都到了。

这样多的女真进入辽沈,当然需要解决吃穿日用和耕田住房问题。当时,辽民大批逃入关内,遗下大量田地房宅和耕牛粮食用具,只要调度适当,是可以安排好的。可是,努尔哈赤却用女真与尼堪(汉人)合住同食的方法来处理此事,犯了一个大错误。

天命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他下达汗谕,规定了女真、尼堪要同吃共住。他说:“原曾令女真、尼堪合居一村,合食粮谷,合以草料饲马,女真勿得欺凌尼堪,勿夺尼堪之任何物品,勿掳掠,若如斯掳掠侵害,尼堪来诉之后,定罪。尔等尼堪亦勿伪作谎言,若伪造虚伪之事,令当事者双方面质而审理。审理之时,若有虚伪,则从重治罪矣。女真、尼堪,皆系汗之民矣。汗之金口教谕女真、尼

堪皆合议公正为生,如若不听,违谕犯罪,则将重罪矣。女真、尼堪不得浪费或买卖粮食,若发现其有买卖者,则必治罪。若开粮窖,女真、尼堪合开。一个月,以尼堪之升量之,尼堪、女真一口各给汉斗四斗。”这道汗谕之中所说女真、尼堪“合居一村”,不准确,应是合居一屋,这在三个多月之后的另一道汗谕,表述得十分清楚。天命七年三月十五日,努尔哈赤又下了一道着重讲女真、汉人合住同食的汗谕说:“曾令女真、尼堪合居、同住、同食、同耕,今闻女真人令同居之尼堪人赶其牛车输运粮草,并苛取诸物,等语。

该尼堪岂给尔为奴耶?只因由故地迁来,无住舍、食粮、耕田,故令合居也。

嗣后,女真、尼堪除房舍同居、粮米计口同食以外,女真、尼堪各自所得之田,以各自之牛耕种。女真人若违此谕,欺凌侵害尼堪,则尼堪可执之前来,告于法司。尼堪人亦不可因降此谕,而肆意诬枉女真人。尔等皆为一汗之民也。”这就是努尔哈赤创立的女真、汉民合住同食一起耕田的怪异政策。这项政策的实质,就是要汉民供养女真。那时,农村中,最主要的财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耕田、房宅、粮食和耕牛。依照汗谕的规定,村民的房屋所有权,受到严重的损害,他必须将房屋腾出来,让女真住,并且很可能是女真要占据好房,要占住大多数房屋,因为他是胜利者征服者,是真正的主子,而汉民只是宽免不杀、宥而为奴、汗所“豢养”的小人。村民对自己辛苦耕耘收获的粮食也失去了所有权,无权分配,无权出卖。收藏粮食的谷窖,是锁着的,开时,要女真、尼堪同开,不让汉民单独开。窖中的粮食,女真、尼堪同食,每月一口四斗,余下的粮谷,不许浪费,不许出卖,违令治罪。这些粮食哪里能说成是村民自己的粮食,他有什么支配权?可以肯定地说,这项女真、尼堪合住同食的规定,就是基本上剥夺了汉民自己的土地、房宅、粮食、耕牛的所有权,就是让汉民供养女真,就是使女真成为汉民的主子。

实际上,女真官将和凶横诸申,的确是把同住的汉民看成是他们的阿哈,欺压汉民,抢夺财物,役使汉民为己干活,使用汉民耕牛,以至侮辱汉民的妻子女儿,等等不法行为,难以枚数。努尔哈赤自己也知道这些弊端,在上面曾经引录的汗谕中,承认有女真使用同居汉民的牛车,令汉民运送粮草以及勒索财物的行为。

历史实际说明,努尔哈赤独创的女真、尼堪合住同食的政策是十分错误的,

是异常荒唐的,它严重地侵犯了汉民利益,加深了辽东汉民的灾难,破坏了农业生产,加深了动荡局面,进一步激化了民族矛盾,加深了金国统治的危机。

天命九年(1624)正月,金国发生了又一件古今罕见的怪事和骇人听闻的暴行,这就是号称英明无比的金国汗努尔哈赤,在半月之内,连下多次汗谕,命令八旗官将在辖区内清查和擒抓捕“无谷之人”,干了又一件极大的蠢事和坏事。

面对广大辽民反对金国汗、贝勒、八旗官将的声势浩大的斗争,努尔哈赤恼羞成怒,迷信武力,采取了更加野蛮的高压政策,在金国辖区内大肆清查和抓捕“无谷之人”。《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六十、六十一对此事的经过,作了如下的记载:天命九年正月初五日,努尔哈赤遣派八旗大臣,前去赫扯木等地,查量汉民粮谷。督堂在致英额等地查量粮谷的大臣的文书中,传达汗谕说:奉汗谕:赴英额、赫扯木、穆溪、玛尔墩、扎库木、抚顺、铁岭诸路之五牛录额真,著尔等不得与五牛录之人分离,共同查核五牛录之汉人。凡一口有女真斗六七斗者,准其居住。一口有五斗者,或所去之人有牲畜者,经核计若可以生活,则准其居住之。

计之不敷者,则计入无谷之人数内。并将无谷之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

同一天,对前往盖州以西、威宁营以东之诸大臣,督堂告以汗谕说:奉汗谕:

著五牛录额真不得与五牛录之人分离,共同查核五牛录之汉人,凡一口有女真斗六七斗者,令该户启程,遣之,给以田宅。一口有五斗者,及所去之人有牲畜者,经合计可以维生者,则计入有粮之人数内,以遣其户。计之不敷者,则计人无谷之人数内。无谷之人皆收捕之,并将其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

汉人之粮谷皆称量之,并将石数造册,由所去之大臣掌之。令女真看守粮谷,倘失一石,即以该大臣罪之。勿剥人棉袍,勿以粮饲马。于盖州种棉及看守果木之汉人,令留三千二百名男丁。令析木城、金塔寺、甜水站、威宁营等城周围十里、十五里内之有谷之人,入城留之。

过了半个月,三月二十日,每旗增派 15 位大臣“前往量粮地方”,“命其尽行办完”,又下汗谕,布置工作,更改划分有谷五谷标准。汗谕说:著将有谷之人之男丁数、人口数、谷数,造册报来。其粮谷由量主看守。迁来之户,给以女真之粮。令女真往取其粮食之。被杀之人之谷,乃库粮也,将其粮数,另行造册报来,由守粮之主一并守之。被杀人之财产、牲畜及什物,皆造册带来。勿解取

被杀人妇孺所服之衣,无论其好坏,仍服原衣带来。一口有五斗谷者,即列入有谷之人数内。一口有四斗粮者,若有牛驴,则列入有谷之人数内,若无牛驴,则为无谷之人。

第二天,督堂下书,下令查明与女真同住之汉人粮谷说:“奉汗谕:与女真同居之汉人,一口有谷五斗者,则计入有谷之人数内。一口有谷四斗三斗者,若有牛驴,亦计入有谷之人数内,若无有牛驴,则取其户为奴。”依据《满文老档》

的有关记载,结合其他文献,对于这次清查、抓捕“无谷之人”,我们可以得出五点结论。第一,所谓“无谷之人”,是穷苦汉民,而“有谷之人”,则大都是比较富裕的有产之汉人。猛一看来,每人有谷女真斗 5 斗,折合汉斗为 9 斗,似乎不多,不宜作为比较富裕之人的标准,但在当时辽东条件下,一人有谷 9 斗以上,确实很难得。辽东地区,连年战争,兵荒马乱,民不聊生,耕种艰难,灾荒频仍,年年歉收,谷价“踊贵”。早在辽阳、沈阳失守前一年(明泰昌元年,后金天命四年)的八月,辽东地区已是一石米价银 4 两,一石粟 2 两,这还是小斗,一石不及山东 4 斗,如按山东斗计算,一石米的价银当在 10 两以上,比诸正常年成,粮价涨了十几倍。粮少价昂,穷苦农民缺粮状况十分严重,很多人饥饿至死。《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五十四记载,“南方之人……饥饿而死者甚多”。

金国汗、贝勒虽然尽力搜刮粮食,以供军用,但依旧不能解决粮荒问题,连作为巩固金国统治的重要依靠力量的来归蒙古人,每 2 口也只发谷女真斗 1 斗,足见粮食是何等的紧张。

这些情况说明,辽东地区的汉民,每人有女真斗谷 5 斗以上足以维生的人是不多的,而“无谷之人”则不在少数。

第二,这次查量粮谷的地区范围很广。这从三道汗谕可以看得很明白。正月初五日,督堂对说明“英额、赫扯木、穆溪、玛尔墩、扎库木、抚顺、铁岭诸路之五牛录额真”传达了汗谕,从音额、赫扯木、玛尔墩到扎库木,这五处都是原来女真耕种居住的地区,可见,这些大臣查量的地方很宽广,包括了从抚顺、铁岭起,往东北延伸到原来女真处的广大地区。传达另一道汗谕,是告诉前往“盖州以西、威宁营以东之诸大臣”,盖州以西,包括熊岳、复州等地,威宁营以东,包括奉集堡、清河、马根丹等大片地区。正月二十一日的汗谕,是要大臣查量“与女真合居之汉人”,女真与汉民合居的地区很宽广,以辽阳、沈阳为中心,包括

海州、鞍山、盖州等州县。可见,在金国辖区的大部分地方,都进行了清查汉民粮谷的活动。

第三,这次查量谷物,金国汗、贝勒花了很大力气,十分重视。据《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六十、六十一的记载,从正月初五日起,到二十一日,半个月内,努尔哈赤连续 9 次下达查量汉民粮谷的命令,对一件事,下如此多的谕令,是很少有的。除第一次派遣大量大臣兵士查量谷粮以外,又两次增派人员,有一次居然派每固山各 15 各大臣前往。命令之急,人员之多,花费力量之大,都是罕见的,可见金国汗对此事是何等的关注。

第四,清查“无谷之人”的原因,是为了抑制辽东汉民的反金斗争。努尔哈赤于天命九年正月十三日下谕说:“应视无谷之人为雠敌,彼等之中,有我何友?”

过了 8 天,正月二十一日,督堂下文书说:奉汗谕: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谷、屯舍者,皆是不耕田、无谷、不定居、欲由此处逃往彼地之光棍也。对于此等无谷闲行气食之光棍,无论女真、尼堪,一经发觉,即行捕之送来。若有妻、子,则将妻、子给与捕送之人。若无妻、子,则捉一人,赏银三两。因得辽东以后,尼堪不定居,常逃走,从事奸细,而不勤力耕田,故上怒而谕之。

文书所引的“汗谕”,有力地说明了辽东广大穷苦汉民激烈反对金国汗、贝勒的压迫,他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斗争方式,或是怠工,不耕田地,或是四处流浪,尽力摆脱金国的统治,或是秘密串通,与明联系,试图逃入明国,或是火焚地主、金将的房宅粮谷,夺其牛马,武装反抗。并且,这种斗争,十分普遍,坚持不断,影响巨大,搞得金国统治者食不甘昧,寝不安枕,视如眼中钉肉中刺,所以下令严格清查。

第五,大杀“无谷之人”,是中外历史上罕见的野蛮暴行,也是金国汗、贝勒消除反抗、武力镇压的“恩威并举”方针遭到重大失败的象证。就在汗谕责怪无谷之人反金行动后的第六天,正月二十七日,努尔哈赤“选派人员前往各地,诛杀无粮之尼堪”。所有剥削者压迫者,都轻视穷苦百姓,历代统治者都采用各种借口,屠杀反抗他们的劳动人民,这是他们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然而,像金国汗努尔哈赤这次仅仅以没有足够的粮谷不足维生为借口,就四处追查抓捕,大肆杀戮劳苦人民,还是极为罕见的。它必将引起汉民的更大愤怒,掀起更大的反金波涛。

虽然管金国汗、贝勒野蛮镇压武装起义,追拿逃亡的阿哈和尼堪,大肆捕杀“无谷之人”,但依然无济于事,仅据《满文老档》的记载,五年之内(1621—1626),比较大的起义与逃亡,就多达数十次。发生过反金行动的州县,有:辽阳、海州、鞍山、耀州、盖州、复州、岫岩、瑷河、新城、金州、镇江、清河、抚顺等地,基本上布遍金国大多数辖区。辽民的反抗更加坚决,到天命十年(1625),已经出现了震惊统治者的严重局面,努尔哈赤不得不特下急令,在汗宫门前专门设立报警锣板,规定报警信号。《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六五载:(五月初三日)汗曰:夜间有事来报,若系军务紧急,则击云板;若系逃人逃走或城内之事,则击铜锣;若系喜事,则打鼓。

说完之后,“汗之门置云板、铜锣和鼓”。

《满文老档》编写者解释报警信号规定的原因说:“时因粮荒,叛逃甚多,乱。”所谓军务急讯,并不是明军来攻,当时明朝几遭惨败,危机四伏,根本无力派兵收复辽沈失地,而辽民反金斗争的蓬勃开展,就是所谓“叛逃甚多,乱”,才是汗谕所说的军务急讯。可见,辽民的斗争,已经打乱了金国统治秩序,无法安宁,无力平定,形成了“乱”的严重局势,在金国最高统治者的门前,居然要赶紧设立报警装置,统治者已经睡不安枕了。

面临如此局势,努尔哈赤应该清醒一下头脑,冷静反省,革除弊政,放松一点压迫,以收买人心,缓和矛盾,这才是解决难题的惟一办法。但是,他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被辽民反金斗争气昏了头,大发雷霆,调遣八旗军队,在金国辖区内大规模地杀害反金人员。

天命十年十月初四日,努尔哈赤下达长谕,历数汉民不忠,叛逃不止,命令八旗贝勒、大臣,带领兵士,分头行动,屠杀反金官民。他谕告群臣说:“我等常豢养尼堪,而尼堪却置办棍棒不止。著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各往其屯,去后,甄别屯中之尼堪。常言道,豹色好辨,人心难测。唯恐尔等听信奸巧之言,当以中正之心察辨之。凡以彼方所遣奸细之言,煽惑本地乡民者,皆属非我保举之官,或原为明官今已革职之生员、大臣等人,此等之人,皆另行甄别正法(原注:正法即杀之)。为我等建城池、纳官赋之人,则建拖克索以养之。无妻孥独身之人,及应加豢养之人,则养之,赐以妻、衣、牛、驴、粮谷,命编拖克索。

不该豢养之独身者及拒不从命者,亦予正法。自八贝勒之包衣拖克索之尼堪起,

凡入女真家中之人,皆捕之,照例甄别。女真中之怪人、讨厌之人、顽固者,若说家中无有,或不知,而隐匿不举者,则罪之。明时非千总今经我委任为千总之人,一向居住沈阳,其父母家族皆来投者,则免之。家虽住沈阳,但未携父母,未带妻室,只以外妾假充居住之名者,不准居住。素未居住,因九月以来耀州、海州之消息,使其惊恐而来沈阳之人,不准居住,照例甄别之。为恐在甄别时如以前一样,贿银而免之,故对沈阳、抚顺、开原、铁岭所属之人,比他处之人从宽甄别之。自广宁迁来之人,亦按抚顺、沈阳之人从宽甄别之。”在屠杀反金汉民时,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还颁行了斥责辽民的告示。这道告示说:“我等取辽东之后,未杀尔等,亦未动房宅耕地,未侵家室什物,皆豢养之。虽如此恩养,竟成不足,(古河、复州等地叛逃不绝)……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而去者仍然不绝……我等驻扎之时,尔等尚如此杀我女真而去,以及备办棍棒,我等往猎或出兵之后,尔等岂能安然处之。窝藏明国所遣之奸细,接受札付,备办棍棒等种种恶行,皆在外书生、官员之亲戚及以前之大臣尔等之所为也。至于在沈阳之官员,及筑城充役之人,知道什么?无非为尔等之恶,受牵连而被杀耳。总之,尔等既不思养育之恩,心向明国,故杀尔等外乡之为首之人者,即为是也。小人筑城,奸细难容,即使逃亡,亦仅其只身而已,故养小人者。”诸贝勒对众汉官训斥说:“众汉官,著尔等各带近亲前来,远亲勿带,以免其妄领财货而使尔等脸面无光。”八旗大臣遵奉汗谕,“分路前往,下各屯堡杀之。杀完后甄别之,当养者,以十三丁、牛七头编为一庄。”《满文老档》编写者在记录此情后,又写道:

“此次屠杀,使贤良之书生亦被杀绝。后为天聪汗惜而止之,察所余闲散之优劣书生,复以明例,考举三百余名,各配以男丁二人,免役赋。”虽然努尔哈赤文过饰非,巧言诡辩,试图将过错推与辽东汉民,声称系因辽民忘了不杀之恩,叛逃不绝,而大开杀戒,但诡辩始终掩盖不了事实,这次屠杀是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惨无人道的疯狂大屠杀。生员要杀;原为明国官员今为闲散者要杀;虽任千总但没有长时间住沈阳者,或其父母妻子未同住沈阳者,也要甄别,其命难保;不该豢养者,要杀;“拒不从命者”,要杀。这样一来,就很难分清该杀不该杀的区别了,不管是官是民,只要领兵的贝勒、大臣看不顺眼,觉得你要叛逃,就杀,不需要什么依据。真是,杀,杀,杀,逢人便砍,见人就杀,搞得辽东昏天暗地,十室九空,也使得辽东以外其他明国辖地的汉人,闻之“肝胆俱丧”,切齿痛恨。

这次大屠杀到底杀了多少人,清朝官书没有记载,但从生员之例,可以有些了解。明朝的科举学校制度规定:“学校有二:曰国学,曰府、州、县学。”国学,就是京师的国子监,又称太学。郡县之学为府学、州学、县学、卫学。大体上,府学有生员 40 人,州学 30 人,县学 20 人。在郡县地方,4 卫以上,有军生 80人。辽东是都司制,设卫而不设州县,辽东 25 卫中,有 14 所学校,即一个都司学和 13 个卫学。到了天启元年,就是金军入驻辽东之时,辽东地区的生员,少说也有几千人,很可能有一二万人,但是经过屠杀后,除了早已逃入关内得以保全性命的生员外,辽阔的辽东地区,只剩下 300 余名生员,可见其杀人之多,诛戮之惨。迷信武力的金国汗努尔哈赤和八旗贝勒,满以为经过这次大屠杀和编丁立庄,就能够把辽东汉民吓住,掌握住,不再叛逃了,就可以安心地大举攻明,席卷全辽了。但是,事与愿违,辽东军民更加讨厌金国统治,“叛逃不止”,没有多久,强迫编隶拖克索的尼堪阿哈竟“逃亡殆尽”,连相当多的汉官都犹豫了,也反对这样不分官民见人就杀的野蛮罪行,暗和明国秘密联系,待机反正,金国的统治更加不稳,也影响到一年以后的宁远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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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梳理总结了2013年我国散文创作的实绩,中国散文学会在浩如烟海的散文创作中,推荐编选了三十几篇散文佳作,编著者们从作品的价值上反复斟酌、碰撞、判断,从而披沙拣金,把具有经得住时间考验、富有艺术魅力性质的好作品,评选编辑出来。《2013年中国散文排行榜》是一本散文作品合集。
  • 神界掌控者

    神界掌控者

    地球末世顶尖强者,被阴谋致死。灵魂穿越到异界,无意间得到一颗玄黄石,从此踏上一条逆天崛起之路…
  • 小七的捉妖日常

    小七的捉妖日常

    小七终日做着白日梦,幻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天上的仙子,仙气飘飘,悠哉悠哉,岂不快活?——师尊是神仙,竹眠是修为强大的妖,其他都是山精和妖怪。只有她自己与大家都不一样,因为她是人,一个凡人。不知道自己打哪里来,也没有父母亲人在侧,问了这灵山上许多精怪,都是对她的过往浑然不知,要么闭口不谈。如今师尊派她下山历练,一句“归期不定”,便是没有归期,让她怎么能不难过。心中更是惶恐不安,师尊是不是觉得她没用,比较笨,所以才寻了借口将她赶下山,不要她了……??涉及剧透某某:这仇今日便报了吧!小七:我与你无冤无仇的!你报哪门子的仇?!某某:那九十九道天刑,你能忘,我可忘不了!某师尊:那就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了。
  • 海蓝时现鲸

    海蓝时现鲸

    陈默,默默无闻的默,默不作声的默,人如其名。成绩不出众,长相一般般,就连性格,也是极其考验他人耐心的闷骚慢热型。陈默一直感觉自己很不幸,她不会说漂亮的话,不会做漂亮的事,注定是个不受人喜欢的姑娘。陈默又感觉自己很幸运,不论自己怎么作,怎么冷漠,身边总有他们的陪伴。或吵或闹,扯不开的是感情,她的幸运,起自2012年夏天踏入校园的那一刻,更起自某个人出现的那一刻。安城一中的青春年华,正在为她慢慢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