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小泉只身一人南下广西南宁市打工。一方面他想挣点钱,另一方面,他也想碰碰运气,看能否遇见当年进城的林雪儿。林雪儿当年就是回到了南宁,小泉选择去南宁打工,确实还多了这么一份心思。其实,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当年风风火火的爱,哪有那么容易忘记。多少年了,小泉从来就没有真正把她忘记。一种思念的痛,在小泉心里几经沧桑,但却无法抹去。
曾经一个你,曾经一个我,我们在一起,过得真快活。光阴好似箭,日月正如梭,多少岁月在无意间走过。我曾为了你,苦苦地求索,求索那当年,你我的传说;我曾为了你,久久地等候,等候你当年,对我的承诺。无奈的生活,无奈的生活,难道是命中与你错过;无奈的生活,无奈的生活,就让这泪水悄悄滑落。
曾经一个你,曾经一个我,相隔千万里,都为了生活。放开你的手,我就犯了错,多少缘分在无奈中错过。我曾为了你,忍受着寂寞,有多少痛苦,有多少失落;我曾为了你,失魂又落魄,有多少等待,有多少折磨。无奈的生活,无奈的生活,难道这就是曾经爱过;无奈的生活,无奈的生活,相约下辈子开花结果。
为何你要离开我,让我独自风中沉默。没有你,我该怎么度过?只有眼泪悄悄滑落。我早该明白没钱的爱,只会开花,不会结果,没有那什么对和错。
穷在闹市单身过,富在深山美女却多。没有钱,请你不要爱我,我把爱情默默封锁。只留下一首无言的歌,随潮而起,随潮而落。封锁的爱情,谁的错?
人情冷暖如雨洗,世态炎凉任风来搓。艳阳天,让我独自消磨,我把青春付诸烟波。只留下一颗流泪的心,随花凋零,随风拂过。封锁的爱情,谁的错?
进城不久,小泉在南宁城郊的一处建筑工地,找到了一份零杂工,每天帮砌墙的工人师傅拌沙浆、水泥,挑砖头、土石等。别人叫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反正,干的都是力气活,靠出卖体力得钱。
小泉来自穷苦的小山村,干体力活是自己的老本行,没有什么难的。在这里,挣的都是血汗钱。工资是按劳动日计算,平时发点伙食费,年终统一结算。有时工地没有活干,小泉就与工友们在周围市区转转。工友们只是单纯的散步,而小泉则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目的。
他一直在注意打量街上的行人,看看能不能遇见自己多年日思夜想的林雪儿。虽然,他也知道林雪儿肯定已经有自己幸福的家庭,小泉不想也不可能打破她现在的幸福,但是,他还是很想知道林雪儿这么多年来的基本情况。
林雪儿把自己最初的爱情给了自己,让她失去了作为女人最为富贵的贞操,这对她的婚姻幸福有没有影响?她会不会因此在家里抬不起头,经常受到自己丈夫的打骂和虐待之类。
在工地干活时,小泉每天的体力消耗都非常大,累得汗流浃背的。手上、脚上磨出了水泡,肩上磨破了皮。一年四季这么累下来,双手结了很多的茧,形体消瘦,面容憔悴,但他心里很高兴,因为快到年底,很快就可以结算,这回总算挣到了钱。
就在这时,包工的老板突然不见了,工人们也都找不到他,打他的BP机,也不见他回复。小泉的伙食费也用完了,他望星星盼月亮地盼着老板的出现,但这老板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小泉茫然无助,与他同住的另一名工友也是一样,两人都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他们向其它工人借钱,但大家都没有钱,有的工人还在路边捡别人吃剩的水果或小贩丢弃的烂水果吃。大家都在工地上等着,盼望着好心的老板能及时出现。这里可是几十条人命啊!哪怕少给点工钱也行。
第二天,还是不见老板的踪影。小泉与同伴韦家宝在工地附近走走,想找点水喝,但四周都没有水。他们走了好一段路,前面总算有一家米粉店。来到这里,两人就像看到救星一样。他们向粉店老板讨一碗水喝。
“老板,能送一碗开水给我们喝吗?”韦家宝问。
“没有。”粉店老板的回答,冷冰冰的。
“送一碗开水给我们喝吧!我们渴得实在不行了。”小泉接话。
“说没有就没有,不吃粉就快滚开!”粉店老板抬眼望来,见小泉他们衣着脏乱、蓬头垢面,马上就要赶他们走。
“那送一碗自来水也行!”韦家宝试探。
“自来水也要钱的啊,没有钱你来这里干嘛!”
听到争吵,正在吃粉的几位顾客都看了过来,大家以异样的目光打量着这两个“叫花子”,但没有一名顾客能送半碗吃剩的汤水,来给他们救救命,更不可能有人行行好,送他们几毛钱了。
绝望!绝望!除了绝望还是绝望。小泉与韦家宝最终绝望地离开了,其实,他们没打算喝自来水,只是探探粉店老板的心肠而已。回到工棚,他们喝了碗工友们煮的开水。当天晚上,两人怎么也睡不觉。
看来这世上,确实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饥饿!无法忍受的饥饿在一步步地靠近他们!死神!挥之即来的死神也在一步步地靠近他们!小泉迷迷糊糊地又熬过了一个晚上。
第三天凌晨,韦家宝与小泉一合计,拿着扁担又来到了昨天傍晚去过的那家曾经羞辱过他们的也是最近的粉店。他们选择了最靠外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老板,两碗老友粉!”
“要二两,还是三两?”
“要三两的。”粉已端来,老板抬头一看,居然是昨天傍晚来讨水喝的那两个穷鬼。马上问他们先要粉钱,再给吃粉。
小泉口水都流出来了,他一手端起一碗粉就往外面跑,其同伙韦家宝拿起扁担紧跟其后。粉店老板大喊着追了出来。韦家宝举起扁担示意要打,以此断后。粉店老板停住了脚步。就这样,小泉与韦家宝总算得到了一碗救命的老友粉。
还没走到工地,也没有筷子,他们用手抓起米粉,蹲在路边的一棵树下,开始享受起来。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米粉!要死,也不能做饿死鬼。
“等老板发工钱后,我们立即就去付粉钱!”小泉说。
“那是肯定的。这一碗粉救了我们两条人命,我们一定要付他双倍的粉钱。”韦家宝回答。
“一定!一定!我愿意给他十倍的粉钱。另外,这两只钢碗,我们也要还给人家。”小泉又说。
“呵呵!碗是要还过去的,但这十倍的粉钱好像又多了点。不过,要是你愿意,那我也愿意。”韦家宝笑着说。
很快,两人就把抢来的两碗老友粉吃完了,并双双连汤喝下。这两碗老友粉的到来,犹如久旱逢甘雨,滋润了两个苦命人早已干涸的心田。已经是新社会了,两个健健康康的正在勤劳致富的大男人,总不能在都市饿死啊!看来,在非常时刻,任何人都需要开动脑筋才能自救。
小泉正在舔碗,一辆警车在他们身旁嘎然而止,从车上随即跳下了3名警察和粉店老板。在粉店老板的指认下,小泉与韦家宝均被带上了警车,那两只钢碗作为物证也被警方提取了。
原来粉店老板在小泉他们抢走米粉以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市公安局出警神速,一来就人脏俱获。
在公安派出所,小泉和韦家宝被警方分别作了讯问笔录,两人均如实供述了抢劫老友粉的前因后果和具体细节,并签字、按手印后,被关进了南宁市公安局在烈士陵园旁边的看守所。
两人是被一人一间分开关押的,但每间囚房内还有不少其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至此,小泉明白:等待他们的,将是一个大国法律的神圣裁判。
呆在看守所的第一晚,小泉怎么也睡不着。月光透过窗户,照到床前。小泉想起了儿时读过的诗歌:“床前明月光,凝视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要说电话告诉娘,能过老家的村委会电话,确实可以转达。要说过年回家乡,可能还是无知的小泉对事情的结果,估计得太乐观了!
这一回,小泉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自己已经犯下了大错。他非常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没有去沿街乞讨,而偏偏选择了去抢吃。是放不下自己高贵的尊严吗?对一个已经饿了两天两夜的人来说,要想活命,他还剩下多少尊严。是拉不下面子吗?面子能值多少钱?
其实,对穷人来说,在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时,乞讨就是一条最好的出路。只要你放下尊严,拉下面子,大胆地往前走,一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关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小泉醒悟了,但他的醒悟似乎来得太晚。好在呆在看守所里,有饭吃,有水喝,这对小泉来说已经非常幸福!
开庭的时间到了,由南宁某城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本案。小泉和韦家宝都没有钱请律师,他们别选择,自己为自己辩护。因离家太远,又人生地不熟地,再加上没路费,并且也不认字,龙秀姑虽然在此之前接到了开庭通知书,但也没有办法到庭,只能独自一人在家着急和流泪。
在法庭上,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指控邓小泉和韦家宝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概述了其抢劫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经过,并出示了如下证据:
1、南宁市某城区公安分局分别对邓小泉和韦家宝所作的讯问笔录。
2、南宁市某城区公安分局对粉店老板所作的调查笔录。
3、粉店老板对邓小泉和韦家宝的辨认笔录。
4、邓小泉和韦家宝在归案之后指认现场的笔录。
5、案发现场正在吃粉的顾客覃某、韦某、黄某的证人证言。
6、被抢财物的物证:盛装被抢老友粉的两只钢碗。
邓小泉和韦家宝对被指控的行为均没有异议,但在法庭辩护中,小泉提出:“如果法官大人依法能把建筑老板拖欠我们的一年的工钱追回来,我们愿意赔偿粉店老板被抢米粉的10倍价钱,哪怕是100倍的钱或者更多,那都可以。但是,现在我们身无分文,想赔钱给他,也没有办法。”
“催讨工钱属于民事诉讼,你要另行起诉,并交纳起诉费。”公诉人答道。
“我们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怎么交纳起诉费?又怎么能起诉老板呢?”小泉回答。
“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根据国家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公诉人说。
“希望法官大人把那拖欠工钱的黑心建筑老板也一起抓来判刑!”韦家宝说。
“拖欠工资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并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回答。
“那我们也想按民事纠纷来处理,偷一赔十,不判刑得不得?”小泉问道。
“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如果犯罪可以不受惩罚,那么,抢劫银行就是世界上最赚钱的职业。”公诉人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当时,我们已经饿了两天两夜,生命难保。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应该怎么办?”韦家宝又问。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是你们自己的事,与本案的审理无关。”法官的语气变了,厉声吼道。
“为什么国家法律对穷人的保护总是这么苍白无力?”小泉反问。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庭辩护到此结束。下面请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主审法官道。
“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对自己所犯的所有罪行,我都认了。盼望法官看在我们是被饿了两天三夜,实在没有办法,才去抢吃米粉的这个原因上,给我们判少一点刑。”韦家宝最后陈述。
“下面由另一名被告人邓小泉,做最后陈述。”法官道。
“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就跟刚才韦家宝说的一样。他说的,我都同意。在此,我先向粉店老板道歉!再向大家都道歉!希望国家法律能公正判决!”小泉做了最后陈述。
至此,本案的庭审结束。书记员让小泉、韦家宝核对了一遍庭审记录,并签字、按手印后,两名法警把邓小泉和韦家宝又押回了看守所。
两个月后,判决书出来了,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小泉和韦家宝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和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判处邓小泉有期徒刑3年,判处韦家宝有期徒刑3年。
对抢劫罪来说,这已经是最轻的量刑了。也许是法官对他们悲惨的遭遇有所同情,也许是他们的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都比较轻微,而两被告人对此都很难理解,感觉判得很重。不过是抢吃一碗米粉,最后,每人都要坐三年牢,这法律也太严格了。但是,两人都没有上诉,因为他们知道,在当今的社会,没有钱找人,上诉也没有一丁点用处,还是相信法律的判决是非常公正的吧!
又过了两个多月,小泉被送到广西鹿寨县某监狱服刑,韦家宝去何地服刑,小泉不得而知。服刑通知书也寄给了龙秀姑。
小泉进监以后,首先被关在出入监大队,接受了为期2个月的入监教育。其内容主要是认罪服法教育、监规纪律教育、前途政策教育和队列训练、劳动技能培训等。通过认罪服法教育,特别是监狱人民警察对小泉的个别谈话教育,让小泉真正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性质,也理解了人民法院判决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