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瑞晨怨气冲天地抱着凌云走上楼,凌云蜷缩在旭瑞晨怀里,说不出的尴尬和不自在。然而这时,明晓蕙的声音又从楼下传来:“云云,你先休息会,阿姨马上过来给你敷药啊!”
身材高大的旭瑞晨挡住了凌云的视线,凌云却也能从明晓蕙的声音中猜测到她莫名其妙的欢愉,而凌云被旭瑞晨环抱的后背和胳膊明显勒得更紧。凌云就这样成为了明晓蕙和旭瑞晨母子俩角力的牺牲品,想到这儿凌云有些欲哭无泪。
“你是个女人吗?多重啊?”凌云的头顶传来旭瑞晨抱怨的声音。
凌云本想张嘴反击,却发现自己现在连斗嘴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不知道老太婆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留在这儿,也不想知道,你如果想继续赖在这儿拿老太婆的好处就老实呆着,别干涉我的生活,就算倒霉在外面碰上了,也别说认识我。哼,像你这种女人,我见多了,虚伪做作、故作清高!”旭瑞晨一路絮絮叨叨地走到了二楼一角停住。“喂,下来,难不成还要我抱你进房!”
然而怀中的人却没有动静,只传来均匀平缓的呼吸声。
“喂!别不知好歹!”旭瑞晨提高了嗓音,凌云依旧一动不动。
“装睡是吧,那我也不用客气了。”旭瑞晨正欲把凌云往地上扔,突然犹豫了。明晓蕙一年到头来加拿大次数屈指可数,每次呆的时间也不过寥寥数日而已,他实在没有必要为一个臭丫头触怒明晓蕙,搞不好真的断了自己的经济来源。想到这儿,旭瑞晨看了看怀中的凌云,厌恶地紧了紧手,向二楼深处的房间走去。
这时一个红彤彤、圆滚滚的番茄在几经挤压折腾后,从凌云的牛仔裤兜里掉出,“咕噜”“咕噜”,好不容易挣脱了束缚的它,畅快地滚了好几圈之后终于停住,绽放着耀眼的绯色。然而旭大少爷自然是没空管一个极尽寒酸的破番茄,他虽满肚子的抱怨和不满,却也来到凌云房间前,大力一脚踹开房门,将凌云扔在了床上。凌云在床上翻滚了一圈后停住,她睡得死死的,完全没被吵醒。
“这到底是个什么女人!”旭瑞晨嫌弃地掸了掸衣服,又用手捋了捋头发,翻了个白眼后潇洒转身离去。
“啪”“吱啦”,接着传来滚下楼梯的声音。
“啊……”惨叫声响起。
“少爷!”
“Raymond!”
二楼走廊处,一长段经过碾压后红色果肉混合汁液的残留痕迹蔓延到楼梯口。而房间内,床上的凌云已经熟睡,开始低声呓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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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儿吹,鸟儿唱,东山出来红太阳,照在姑娘屁股上……
“凌小姐!”
凌云咂咂嘴,在床上翻了个身。
“凌小姐!”音量加大。
“干嘛?”凌云不耐烦地睁眼,吴妈那张爬满皱纹的冷脸仿佛被放大印入凌云的眼帘。
“啊!”凌云尖叫一声从床上弹起来。
吴妈神定自若地站在凌云床边,淡淡地说:“凌小姐,夫人请您下楼吃早饭。”
“早饭?好……好的,我梳洗一下就下去。”凌云拍拍胸口,安抚那颗才受惊吓的脆弱心脏。
吴妈点了点头,便退出房门。
阳光从大开的窗户射进来,晃着凌云迷离的眼,她敲了敲脑袋让自己彻底清醒过来,然后跳下床。
“咝!”凌云倒吸了一口凉气,低头一看自已身着睡衣,受伤的膝盖蒙上了一块纱布。她刚才动作太大,动了伤口,虽说是小伤,但还是有些疼痛。
不过,话说昨天她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凌云只记得旭瑞晨奉明晓蕙之命抱她上楼,之后她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个痞气十足的小混混会乖乖把她抱进房?如果真那样,那这社会一定是提早进入大同了。
——咦……怎么回事?门怎么坏了?
凌云梳洗完毕,开门正打算出去时,发现了不对劲。她目光一转,瞥见了浅色门板上残留的硕大脚印。
——这是……
凌云的眉头跳动了两下。早知道旭瑞晨不会这么乖乖地抱她进房,但却没考虑到他的暴力倾向和指数。根据这个脚印停留在门上的时间和清晰度以及门锁的破坏程度,凌云可以猜测到旭瑞晨的怒气。所以,昨天旭瑞晨踹烂她的房门后……
凌云脑海里顿时浮现几幅零乱且无关联的惊悚画面,她胆子小看过的恐怖片屈指可数,所以可供参考的素材不多。凌云眼睛又一瞥,瞄见地上似乎残留着些许红色的痕迹。
——不……会……吧!
凌云心神恍惚,战战兢兢地站起身,突然一个身影映入眼帘。
“妈呀!”凌云惊叫一声,一个趔趄摔坐到地上。
此刻的旭瑞晨步伐缓慢、体态慵懒地走出了房门。细格衬衫,外套蓝灰色V领针织衫,浅卡其色的长裤,身材修长挺拔,双耳饰着蓝钻耳钉,胡渣也清理干净,清爽整洁,一张轮廓分明的俊脸显现出来,光滑饱满的额头右侧贴了块胶布,却并不觉得违和,乌黑顺直的长发经过打理垂在肩头,与昨天那副人神共憎的流氓模样判若两人,他睡眼惺忪地打着呵欠,晨光从天窗漏进来笼着他,为他镀上淡淡的一层金色,仿佛童话般梦幻。
于是,在一个秋天的早晨,温哥华某处别墅的二楼走廊上,凌云第二次见到了传说中的旭家大少,然而不同于第一次见面的厌恶上火,一向自诩见过世面的凌云坐在地上已经傻了眼,她不可思议地揉揉眼睛。
——这哪位啊?
旭瑞晨轻轻按了按额头,“咝”,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还是肿的。昨天从楼梯上滚下来后,他浑身几乎散架,被急急地送往医院做了全身检查,那个草包医生居然说没事,只给他贴了几块胶布就让出院了。话说他自家的走廊上怎么会有番茄这种破玩意,搞不好又是那个臭丫头故意搁在那儿整他。想到这儿,旭瑞晨恨恨地咬咬牙,目光一扫,已经看见一屁股坐在地上惊呆了的凌云,他顿时火冒三丈。
“大清早你见鬼啦!”旭瑞晨站定身子大吼。
凌云猛然清醒,刚才那瞬,她差点就被他这身皮囊给骗了。如果以一个完全不认识旭瑞晨的人的角度,初见他现在这副模样可能会产生些错觉,而凌云作为一个与他认识不到一个小时就徒步温哥华一日游的受害人居然也被糊弄了,确实不该。没错,这才是旭瑞晨,一个一无是处、整天只知道混吃等死的痞少,一个顶着“富二代”名号的超级混球。
旭瑞晨再懒得搭理凌云,径直走下楼去。凌云为了不碰到伤口,挣扎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深深地叹了口气。都说老天爷是公平的,明阿姨精明能干,却有个像讨债鬼的儿子,凌友成以为有人资助凌云留学是天大的好事,却不知加拿大这头守着个混世魔王。
——走一步,看一步吧!凌云无奈地摇摇头,一瘸一拐地也走下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