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这边请。”售车小姐弯下腰,伸出一只手臂,为我指着方向。
就这样我跟着售车小姐去了财务,交了钱,签了字,我就开着已经是我的车淡定的走了。
现在我正驾驶这我人生中的第一辆车,红色奔驰超跑,驶向上海的恒隆,去购买自己的衣服。
好吧,我承认,我花的是我妈留给我的遗产。也许会有人认为我啃老,虽然我不太喜欢啃老,但是总比被男人养强多了。
从此以后,我的座右铭就是:“就算山穷水尽,也绝对不花男人的一分钱,不接受男人的任何接济,以及搭讪。”因为,总有一天你会被这些东西诱惑,失去理智,自己掉入一个越陷越深的陷阱。
不过还好,我现在没有陷得那么深,所以不会有什么影响。也许真的像二舅所说的那样:“娜娜,你跟何以晨不合适,你对他只是一时迷恋而已,以后你会发现唐瑜才是最适合你的。”
也许吧,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心里已经有一个何以晨了,又怎么能再装下一个唐瑜
心脏太小了,被一个人占满了,就装不下另外一个人了,也不会再有任何人走进那里,因为已经封闭了,因为那个人而封闭了。
如果是以唐瑜未婚妻的名义来说:那么我给唐瑜带了一顶绿帽子。他一定很不好受吧。
如果是以何以晨女朋友的身份来说:那么他应该是我在外面包养的一个小白脸?ohno,我没有包养他,看起来更像他包养我。
不管怎么说,对何以晨还是唐瑜都很不公平,而罪魁祸首就是我。我就是一个贱人,一个可以用****来称呼的贱人。我才是那个该死的,我对不起所有人,我的存在就是多余的,只能给我身边的人带来灾难,只能让我身边的人受伤。我就是一个祸害,用红颜祸水这个词来形容我,再也合适不过了。
其实我还爱何以晨,只是我不想承认因为我觉得,我把“爱“这个充满神圣和重大意义的字给沾污了。维纳斯知道了,一定会恨我吧。呵呵,没关系,这是我应得的,我活该,要怪只能怪我太贪心,有了一个唐瑜还去招惹何以晨。
可是我根本不爱唐瑜啊。
而且当初,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未婚夫是谁,甚至还怀疑过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
我爱的是何以晨。
我只是想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摆脱那些自己不想束缚的束缚
一个人最可怕的就是不知足,这就是一个人的欲望
以前何以晨跟我说过:在我身上没有看到欲望和虚荣这两种令人极端的东西。
可是现在,不!也许是在更早,我的身上就已经有了欲望这种可以令人极端的东西,虽然,也许,没有那么夸张,但是它的确可以让一个人一时失控。唐瑜就曾经失控过。
虚荣,我永远都不会有,因为那是我已厌倦了的。可是,欲望,我已经有了,而且控制不住,不然的话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