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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师大操场(1)

第一次去师大操场踢球时,我才刚上初中,虽然身高已然超过了知名作家郭老师,但是面对球场上的无数猛男,我不得不接受自己身高只及大部分人乳头的现状。脑袋正对着别人的胸部,而且是男人的胸部,除了齐达内可能觉得比较方便之外,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会比较伤感的。

就是在这种悲凉的气氛中,我开始了混迹在师大操场的生涯。

我所在的初中离师大很近,实际上它的名字叫做师大附中。周五放学后,我们就会结伴去师大操场踢球,三五成群地走在一起,聊着一些足以让教育专家自绝于人民的话题。其实我当时也不是很喜欢踢球,只是学校里比较酷的男生都踢足球,为了能近朱者赤,我才积极加入进来的。后来有一天,我在厕所里蹲坑时无意中听到有人提起我的名字,说连这个衰人都踢球了,咱们还踢个什么劲啊。

虽然很受打击,但是我依旧坚持踢球,只是再也不去那个令我伤怀的厕所了。

由于我们踢球的人数众多,且完全无组织无纪律,因此等到各种做值日的、买零食的、跟踪女生的人都来齐时,操场往往已经被踢球者们占满了。我们这帮小孩只好在旁边的塑胶跑道上踢球,用书包摆成球门,拿水瓶标明一下边界,把跑道变成了跑步者的蜀道。因为人数众多,我们经常需要“接拨”踢,就是分成三队比赛,获胜的队伍留在场上,输球的则被替换下去休息。这样的赛制很具有竞争性,大家经常踢得很激烈,各种绝招都通通使出。我所在的队经常沦为看客,这也为我提供了观摩学习的机会。原来磊子过人那么牛逼是因为他假动作逼真,晃动的时候眼神都跟着飘忽,连鼻涕都甩了出来;老路喜欢用自己强壮的身体护球,别人一抢球他就撅起屁股,把人家挤在身后;峰哥其实不是头球有多厉害,关键是每回跳起争顶前,他都暗自拿手捅对手肋部一下……

这样的观察让我不亦乐乎,甚至比自己上场踢还要高兴。队友看见我欢乐的样子总是很悲伤,不停地跟场上的两个队交涉,企图将我转会出去。我承认他们的理由很恰当:有这傻逼,我们老得在底下歇着……

这些人和事情都是我所看到的,而不是我所期盼的。实际上,每个周五的下午,我坐在师大操场的塑胶跑道上出神地望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林荫道时,我等待着的人正和朋友簇拥在一起,打闹着走完我目所能及的那段距离。

林姗仪只有周五才会在放学后经过师大操场。我觉得我们之间很有缘分,因为她周一到周四回家路线的前半段与我完全一样,都是走到地铁站……有时候我也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可是缘分这件事情确实很玄妙,我会慢慢说明的。至于林姗仪为什么唯独周五放学后要经过师大操场,我开始全无了解,后来听人说是要去看她的爸爸,似乎她的爸爸妈妈并不住在一起。

从表面上看,我差不多是班里和林姗仪接触最少的男生。她坐在教室的西南角,我坐在东北角,之间道阻且长。林姗仪很受欢迎,男生女生都喜欢她,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很多男生都喜欢用各种方式同林姗仪搭讪,开一些莫名其妙的玩笑。我觉得自己必须特立独行一些,这样方能凸显自己的非同凡响。

对非同凡响的追求导致我在念完初二时,一共只和林姗仪说了三次话,而且其中有两次还是那种毫无营养的对话。我作为语文课代表把作业本发给她,于是她向我表示感谢,我则以“不客气”相回应。两天后,她主动跨越大半个班级,来到我面前,告诉我那个不是她的作业本……于是我很自责,虔诚地向她道歉。虽然这两次对话都很有诚意,但是实在算不上什么交流,起码未能体现我的睿智与幽默,如果我有的话。

我们的第三次对话其实也不是什么情真意切的交谈,只是跟前两次比起来要丰满许多,就好像把林志玲拉到非洲难民旁边,大家还是会觉得她有些胖。

那是临近期末的一个周五,中国足球被应试教育黑吃黑了,班里没人去师大操场踢球,都早早地回家复习功课。面对考试,我的压力很小,因为我的发力时间异于常人,一般是在考试后的假期开始复习,准备参加开学补考。于是那天我还是一个人晃荡着来到了师大操场。

七月初的师大操场人满为患,大批光着膀子的人把这里点缀得好像天体浴场似的。很快我就发现他们是在用穿衣服和光膀子将两拨人加以区分。我打探良久后,终于有一个场子的人同意加我一起踢,条件就是必须加入光膀子的那拨人。我表示这样的条件不能接受,打算去操场的另一个方向再看看。一个光膀子的大叔好心提醒道,那边的人都光着膀子,只好用穿不穿裤子加以区分了。

最终我也没有踢上球,百无聊赖地坐在场边,看着盛夏时节,雄性人类在人工草坪上快乐地奔跑着,等待着雨季的来临。这种情况下,居然有人发现了我潜在的作用,让我帮他们看着点场边的书包什么的。我没有说话,他以为我是默认了,高兴地继续去踢球,我只当自己是无声地拒绝了,懒洋洋地靠在操场边的铁丝网上,等着七月的暑热把那些踢球的家伙赶紧融化掉。

“嘿,你在这干吗呢?”林姗仪的声音忽然从我身后响起,吓得我赶紧跳了起来。

一片笑声中,我回过头去,看到林姗仪和她的朋友们站在铁丝网的另一边,都是些别班的女生。

“你怎么没踢球啊?”林姗仪把手伸在头前遮挡住阳光,也把自己的浅笑放到了阴影里,若有若无起来。

我有些惊讶,以前她经过林荫道时从来没有跑过来打过招呼,我甚至认为她不知道我以及我们班其他十来个男生的存在。

调整了一下情绪,我若无其事道:“哦,我帮他们看东西呢。”

我指指身旁的一堆运动包,表明自己任务艰巨。

“你好忠诚啊,就在这晒着。”

我私下揣测忠诚应该是个不错的印象,于是喜悦道:“哈哈,还行,本来我也想晒晒太阳。”

“那你别中暑了。”林姗仪的表情中流露出关切。

我大为感动,刚想表明自己身强力壮,别说一个太阳,就算是后羿射日前九个太阳同时出现也没事,可是林姗仪却紧跟着摆了摆手,说:“那我先走了,拜拜。”

林姗仪走得比娜拉还要坚决,刚说完就转身走了,反倒是她的朋友们还嘻嘻哈哈地看着我。嬉笑声中我回过神来,喊了一声:“再见。”

林姗仪转过头,笑着冲我摆摆手。

瞬间我感觉九个太阳一起将我笼罩。

同往常一样,我目送着她们离开,忽然变得像声呐一样敏感的耳朵捕捉到林姗仪的伙伴似乎问她我是谁,可是却没有听清林姗仪怎么说的。

大概说是同学呗,还有什么可说的。

那天我一直在太阳下坐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太阳慢慢被前面的办公楼挡住。我细细揣摩刚才和林姗仪的对话,像监听电话的特工一样字斟句酌,揣测其中的意味。同时,我还想到,如果林姗仪一个人坐在操场上,我和一群朋友路过,我会主动上去打招呼吗?肯定不会,最多是冲她指指点点,告诉其他人那是我们班的班花。

那林姗仪会向所有她认识的人打招呼吗?我拼命回忆,不记得林姗仪有过四处打招呼的时候,以前她也常常从这里走过,从来没有过来打过招呼。而且我们踢球的人里还包括她的同桌曹磊,那个无时无刻不在试图吸引林姗仪注意的白痴。

所以我欣喜地觉得林姗仪可能对我有一些不同的感觉,至于哪方面不同,那天我没有想明白,因为后来我中暑了。只记得托我看东西的那个人大呼小叫地喊来一堆人把我围住,然后是一片人影散乱,鬼影绰绰,等我清醒过来,已经是在师大的校医院里,那天有关林姗仪的记忆也就到此为止了。

我们很快就升上了初三。由于一些阴差阳错的原因,我被调到了林姗仪后面的座位,同时曹磊的位置换成了我的好友大头。我的欣喜自不必提,但是曹磊好几天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让人颇为害怕。

说实话我很喜欢坐在林姗仪后面,甚至比做她的同桌还要高兴。因为这是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如果让我和她同桌,没准我会紧张地不知道用什么坐姿,或者一天下来都用同一种坐姿。但是坐在她后面呢,我就可以随时看着她了,看她的马尾辫一直伸到我放在桌前的笔袋里面。我也可以经常和她说话,还可以经常在没什么话可说的时候不和她说话。总之我热爱这个位置,就算自己都有些觉得自己有病也在所不惜。

课间呢,林姗仪和大头会转过身来和我,还有我的同桌沈晓曦聊天。我们轮流出脑筋急转弯,多变态的题目林姗仪都能猜出来,多白痴的大头都猜不出来,我们认定是他头太大,做不了急转弯,就像解放卡车也漂移无能一样。

有的时候我们也讲故事。沈晓曦深陷《最小说》不能自拔,讲起故事来忧伤四溢,肆意忧伤,搞得我们都想在黑暗中瑟瑟发抖,有时也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伤的隐喻。

大头的故事来源十分可疑,听故事的时候最好吃点东西,这样就可以更好地践行孔爷爷的教导,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林姗仪讲故事时很认真,表情、动作都与故事情节紧密配合。总的来说她一直在讲鬼故事,而且那些魑魅魍魉往往先把她自己吓到,讲的时候也疑神疑鬼,把我们都吓得不轻。

至于我呢,讲的故事都是前一晚看来的。那段时间我在读莫泊桑的小说,因此我就像吟游诗人一样把莫翁的小说娓娓道来,不过只吟不游。那些小说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每篇都要死人,一本读下来跟参观停尸房差不多。他们都说我的故事不好,死那么多人既不悲伤,也不闹鬼,实在是没有意思。

但是我的心中其实已经哀鸿遍野了。

没过多久,老师又重新安排了座位,这回是按成绩降序排列,我一下子被降序到了班级的最后面,离林姗仪很远,远到我觉得日子好像过得很快似的。

不过日子就是过得挺快的,没过多久,中考就到了,然后很快就考完了。只是大家的感觉不太一样。有的人走出考场时欢呼雀跃:“我考完了!”而我只是摇摇头:“我靠,完了。”

就这样,班里大部分同学升上了师大附中的高中部,而我则去了扶轮中学。很多城市都有扶轮中学,它们以前的名字没有这么花哨,一般都叫做铁一中、铁二中,是铁路系统的中学。大概是校长怕别人误解他们跟打铁有关,因此才改成了这个形象的校名。扶轮中学,高铁时代,只有扶着轮子才能不出轨不追尾。

我中考后的那个暑假完全是在师大操场上消磨的,每天中午吃完饭就过去,顶着太阳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颠球。心智正常的踢球者一般会在四点之后出现,通常他们会先在场边坐着聊会天,同时慢慢悠悠换上球鞋。等他们好不容易站起来,走到球场上时,我就会冲他们露出微笑,牙齿白得惊人。

那个夏天,师大操场上出现了一个奇人。他总是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和一条白色短裤,每天下午五点半,准时出现在球场。人人都讨厌他,因为他总是说一些实话,我们都知道,实话是最伤人的。当有人试图带球突破他时,他会不停地提醒:“哥们没戏,你过不去。”如果他正在控球,他就会高声嚷道:“嘿,让你们哥几个开开眼。”

他确实球技了得,各种花哨的动作被他运用得出神入化。他说过人没有什么奥秘,就是要虚伪一些,不在于要做多少假动作,只要骗过你的对手就好。

“怎么骗过你的对手?装得像一点就好了。”他告诉我,说话的时候表情有些做作。

我只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尽管大家讨厌他,但是从没有人提出拒绝他加入的说法。在球场上,球技好是最重要的,其他方面都可以不管。就好比兄弟之间,义气是最重要的,其他什么都不算。

我到扶轮中学后参加的第一场群架是由校内大佬水哥牵头的,他带着我们二十多人去什么冠英职高踢馆。

据介绍水哥5岁时就打人不眨眼,9岁时第一次弄断别人骨头,11岁进派出所,17岁终成霸业,四马路一带都是他扛着。没错,无论狗不狗血,他们就是这么向我介绍的。水哥喜欢穿紧身背心,好显露出他结实的肌肉与个性的文身。第一次看到他大臂上的文身时,我很是唏嘘:“水哥,你这胳膊咋伤的?”

瞬间我的后脑勺挨了一下,旁边一个人低声骂道:“傻逼,那是水哥的文身。”

我很惊讶,因为那实在像极了一个长长的刀疤。我偷偷问旁边的人纹的是什么,他说当然是龙了。然后他自己也撸起袖子,大臂上赫然一个颇为可爱的狗头,他告诉我这叫狼图腾。

那时我还没有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危险,并且天真地以为自己的江湖之路就这样开始了。因此在第一次群架开始的两分钟后,也就是我们被五十多个抄着菜刀的猛男追到护城河边时,我才发现自己跟错了大哥。一个真正有大哥能力的人会先去搞明白自己踢馆的对象到底叫什么,究竟是职高还是厨师烹饪学校。

初中时的同学都以为我入了黑道,因为那天有人看见了我被厨师追杀的样子。尤为不幸的是,看见我的人是林姗仪。

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了沈晓曦的电话,她很激动地问我是不是加入红星社了。我大为诧异,于是她告诉我,那天林姗仪看见我被一群戴厨师帽的人追杀。刚开始林姗仪以为是我们一伙人吃饭没给钱,或者抱怨厨师的手艺才遭此厄运的,不过和她在一起的一个叫邱羽的男生指出那些厨师衣服后面都写着“冠英厨师烹饪学校”。

我反复权衡,觉得逃单的形象似乎还是比踏入黑道强些,于是愤怒地质问谁是邱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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