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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阳光 (3)

第九章 阳光 (3)

“什么事”阳光并没有停挪向殿外的脚步,似乎反而更快。

风情还是那种口气道:“前往里河族部的船舰就在皇家码头,进贡物资三天前就载进船舱里,杀手团全体人员已在船舰上恭候,船舰今晚三更出发……你将作为使者的身份带领杀手团以向里河族王进贡为此接近里河族王,最后的任务就是务必将族王刺杀。事后,我会派人接应你们……”

风情就像是在宣布命令,严肃的语气不亚于以前任何一次她替霸天给于阳光的杀人信息。此刻,阳光的身影已在殿口。

“知道了!”阳光冷切切地道,算是对风情的回应。

几乎每一次得到杀人的信息之后,他都是这样回应。

夜幕降临的时候,皇家码头那艘庞大的船舰已整装待发,所有的人马物资均已准备妥当,杀手团所有的人都整整齐齐地站在甲板上,每排八人,分成四列,一共三十二人,个个年青力壮,精神抖擞,别有生机。杀手团是最近两年霸天暗地里培养的一个组织团体,每个人都是千挑万选的身手,不但都有高深的武艺和机智,更深谋老道,出人不怠。

巴西里族部的国旗就在杀手团的头顶上,迎着海风呼啦啦地摇摆,随着船号惊鸣震耳欲聋,气势威严,蔚为大观。风情摇着她那把白羽扇已在杀手团的面前来回踱步了三四时辰,她急,比所有人都急,因为已是三更一刻,仍不见阳光的影子。阳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自然不知道,她只知道倘若没有阳光,无论杀手团有多么强大的威力,要刺杀里河族部的族王,胜利的成算不过百分之一,就是有阳光,胜利的机会亦才只不过百分之三十。

尽管里河族部是罗纳尔多大陆最终端的一个小国家,然而其族王雪地却在大地上享有盛名,其不仅才高八斗,智胜一等,而且深诸武学,武艺惊人。三更二刻,还是不见阳光半点踪迹。风情再也不能等下去了,假若真的误了时间而耽搁了大事,她知道族王霸天的脾气,只有死路一条。她立刻吩咐人去寻阳光,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找回。

也就在众人出发的时候,阳光来了,随着一道黑色的烟雾射落甲板,烟雾消失,阳光高大的身躯就地而立。

阳光身上有血,殷红的鲜血顺着他的胸口急涌沿身而下,在甲板上划着血红的轨迹。他的胸口有个血肉处翻的窟窿。

天啊,是谁有那个本事能将阳光的胸口捅一个血窟窿!

是他不敌于人还是……

他看上去非常地痛苦,连整个脸孔都在抽搐,眸光一片灰暗,一副无精打彩的样子,淡淡地扫了杀才团的每一个人一眼,然后沉沉地大声道:“出发吧!”

风情见阳光鲜血淋漓,陡地一惊,正准备问阳光发生了什么事,阳光已先开口道:“你可以走了,我知道该怎么做!”说话时阳光看都没有看风情一眼,他好像不屑与她说话,在别人眼里,风情身为使者,有着族王赋予的权利和威严,但在阳光眼里,她好像根本就一文不值。就象看透了她也和他一样只不过是一个替人卖命的工具一样不值!

风情向杀手团的人郑重地吩咐几句后就走了。

船舰亦在阳光的吩咐下启动,在漆黑得就若扣上一口大黑锅的海面上行驶。夜,更浓。海雾,更深。海风正疾,阳光却盘膝坐在船头,一动不动,他在想着只有他知道的事情。

作为一个杀手,他曾悲哀,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是大地上赫赫威名的人物,而他自己却于世间默默无闻,知道阳光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认识他这个人,知道他是一个杀手的人更少。

其实,当他感觉到杀人的罪恶之后,每一次向被杀对象快速地下手,利匕心之刃闪电般划过对方的脖子或是插进心脏喷射出一道浓浓血雾的一刹那间,他并没有感到来自骨髓深处的刺激。

他反而感到失落和彷徨,就像是他当初那种流浪街头为下一顿饭急灼的感觉。他那双手给他带来许多荣耀和关爱,自霸天认为他有一双杀人的手时对他就特别的关爱,可他并不喜欢自己的手,甚至想毁掉这双手,特别是现在……

杀手的生命本就黑暗,阳光的生命更加黑暗,就如黑沉若墨缸一般的海面似的黑暗。

三天后,船舰抵达里河族部的边岸。

里河族部地处罗纳尔多大陆的最南端,整个国家的面积并不大,主要以山地呈现整个版块,整个国家只有一个种族——大河族,在一千年以前,由地麽河北部的大河族体分布流散到大陆版块最南终端的一个群落,并发展成为一个小国,虽然由于生产落后,子民耕作比较原始,经济相欠发达,但因其国地处地麽河以南的众国相持之地,各国之间和睦共处,并无战争,又因全国一族,族民们齐心协力,一心向上,团结就是力量,加之族王雪地的精良领导,实力越来越强,为众国高视。

阳光带着杀手团三十二位杀手和丰厚的进贡物品,大路人马登陆后直发里河族部之都——阿布旗都,阿布旗都座落群山包围之中,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占兵家上乘,易守难攻,四面依山就像是四面城墙,关关卡哨,守卫森严。阳光对道路十分熟悉,直抵阿布旗都后,由大河族兵战士相传通报,传到王宫,族王雪地听说巴里西王宫进贡队伍已在阿布旗都之外,忙吩咐众兵迎接进贡队伍并接纳所献贡品。

使臣是国家之间的沟通工具,尊重使臣就是尊重其国家,不管两国之外以前是否往来或无发生战争,使臣和贡品都会受到欢迎和接纳。

阳光带领杀手团的队伍在里河族部庞大的军容队伍迎接下直往城内王宫,被安排在王宫宾馆,一位国家重要元首告诉他们,翌日就可以见到族王雪地。

夜里,阳光吩咐杀手团三十二人全员出发。第一:搜集情报,情报是作为一个杀手不得不搜集到的线索和杀人对象的虚实,因为是杀人,更何况不是一般的人,所以绝对不能出一点差错和漏子。第二,熟悉路线。路径的生熟与成败进退有非常重要的关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身为杀手,成功与失败之后只有一条路——退路。退路选择的好坏不但决定着生机,还将预示着杀人后会不会留下致命的线索。

哪怕是留下蛛丝蚂迹的线索,都会被人追杀。

阳光是成功的杀手,他不但懂怎样杀人,自然也懂得怎样逃生。

三十二杀手很快融进夜色中,只是他自己却没有踏离房间半步,莫非他自己对里河王宫非常熟悉,根本用不着探寻路径?是的,他不但熟悉里河王宫的布局,更熟悉族王雪地这个人。

雪地还是阳光的救命恩人,虽然说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但阳光肯定,师皇霸天知道,风情亦知道。六年前,阳光已经有一双杀人的手,并且杀了不少人,那时候霸王刚刚登上王位不久,在戈巴族推翻达斯族的统治时,王宫中的一位王子在逃,为除后患以绝后忧,霸天派出大量的密探搜查王子的下落,最后才探知王子逃在一个和里河族部相邻的国家——阿其桑族部,还受王宫的保护和恩惠,并图谋东山再起,推翻霸天的统治。

于是,霸天便命令阳光,给其四十天的时限,将王子的心和喉管拿回去见他。试问当一个人没有心脏和喉管时,那将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阳光潜入阿其桑族部,并扮作一个侍人混入王宫,用五天时间熟悉了王宫的路径,又用了五天的时间探得王子的下落和住所。等了十天时间准备伺机下手,就在最后一天里他杀了王子,但在他临走时受到王宫侍卫和高阶能量者的强猛攻击,王宫还调用了魔法队伍,处处设障,将阳光所有的退路俱全封死。

寡不敌众,阳光受了重伤,拼尽了所有的能量冲破魔障,但整个人能量大损,连行动都非常吃力,更不要说逃命。对生命的渴求和不死心神的驱使,他不得不一路奔逃,起码也要离开阿其桑族部的领土。就在他豁出一切于生命而不顾地奔出阿其桑的领土,逃往里河族部时,他终于不支而猝然倒下去。

或许是阳光命不该绝,他醒来时竟躺在里河族部的王宫里。原来是里河族部的族王雪地和公主在边界守猎时发现伤重的阳光,雪地命人将他带回王宫,并给其最好的伤疗。阳光在里河王宫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到伤愈时才离开,故然他对王宫里的一切非常熟悉。

阳光后来并没有将落难里河族部的事告诉任何人,他也不想任何人知道,现在他却肯定霸天知道,或许正因霸天知道阳光熟悉里河王宫的一切,所以才派他刺杀雪地。

阳光一直都将雪地父女的恩情铭记于心,愧以无报,现在他却受命于霸天带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以进贡的名义刺杀雪地,而且,他答应了霸天。在霸天的面前,阳光没有否定的权力。

霸天和雪地都是他的救命恩人,只是第一与第二。手刃救命恩人,禽兽不如,阳光不是禽兽,他还有人性,此说他亦很痛苦。正如风情当天所言一样:要杀雪地,无异于阳光动手杀他自己!

可是阳光还是作了痛苦的选择!

尽管选择后他更加地痛苦。

阳光作出选择时脑子里只用数字逻辑在想第一与第二。倘若没有第一,根本不可能有第二,正如他的多厄而苦难的命运,如果当初不是霸天第一次救了他的命,他早已枯骨埋荒冥,绝不会救命于人第一回,就是按照这个不成逻辑却亦有理的逻辑,他承诺第一个救人恩人血溅第二个恩人。

阳光虽说已作出决定,心里却比自己选择生与死更矛盾。

生与死现在对阳光来说已无关紧要,要说八岁那年面对饥饿而不得不面对死亡确亦让他莫名的恐惶,但现在,他早已置生死于度外,视自己的生命如一棵小草更加漠不关心,他有时在想:自己纵然活着,亦是行尸走兽,他是别人的杀人工具,孤独、寂寞、悲哀,一无所有……假说他临死前唯一挂念的,便是一个人——一个他深恋对方而其根本不知的女孩子。

那该叫做暗恋或是自作多情,可是那种相思的情分总让阳光认为,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的爱情,在这个人世间,在他心头站住脚而让其死不甘心的人,只有她!

她是谁?!

她在阳光心里。

红红的灯光在不住地打闪,跳跃,它寂寞,阳光亦寂寞。一股莫名的气息突地送进屋里,强烈的气息,沉重得给人一种强劲的压力,灯火蓦地爆出灯花,火星四射,投掷飘跌。

阳光徒地站起,他强烈地感觉到高阶能量者的气息和压力,来者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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