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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蛊虫之毒

苏煜黯然,“原来你是要做王妃了。”公主嫁王爷,真是好姻缘。不再多问,这女子再好,也是仇人的女儿。

“你是不是中毒了?”叶听雨问道,总觉得苏煜的身体哪里不对劲儿。

苏煜的脚步停下了,许久才嗯了一声,“过几天,等我行动方便了,送你回去。”

回去?这个苏煜是有多不待见自己啊?叶听雨有些沮丧了,为什么这个家伙在自己想回去的时候不送自己回去,现在不想回去,却要送自己回去?一点默契都没有。叶听雨想拖延些日子,“那你的毒?我学过医术,只要你告诉我是什么毒,我就能帮你解除。”

苏煜却是苦笑,“无药可解。”

“怎么会?你不要小瞧我的医术,难道忘记以前你中了毒,都是我救的。”师傅说过一物克一物,这天下之毒,都有克星。有的毒不是没有解药,而是没有找到方法。师傅有一本解百毒全书,记载详细,只要苏煜说出毒药的名字,自己一定有办法。

“你父王逼我吃了一条蛊虫,它在我身体里四处游走。不知何时便会进入我五脏六腑,我随时会死。”苏煜说的淡然,此刻,他已经将生死看透,只是大仇未报,未免有些遗憾。

蛊虫?叶听雨忽然明白了,怪不得自己诊断不出来苏煜中了什么毒,这个蛊虫却是比毒更难解,只是听师傅说过有一个神秘的部落,能用笛子将蛊虫唤出。可是每个虫子对应的笛声不同,所以还需要养这蛊虫的人才行。

“我回王宫问我父王,这蛊虫到底是谁给的他。”叶听雨决然道,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没用,棠峯已经当着我的面将那养蛊虫的人杀死了。”苏煜说的平静,叶听雨却是忽然掉入了冰窖,一下子心冷了。

苏煜啊苏煜,我该如何救你?叶听雨没了办法。

苏煜每天都会问叶听雨,是否要送她回家?叶听雨总是说再等你的伤好一点吧。苏煜也不勉强,只是点点头。叶听雨只盼着苏煜身上的伤好的慢一些,她后悔给苏煜用药膏了,等他的伤好了,自己还有什么理由留下来呢?叶听雨舍不得离开。

苏煜身上的伤好了,身子却是越来越虚弱,叶听雨知道那是蛊虫发作引起的,每天发作一次,苏煜总是避开她,一个人跑到竹林里去,等出来时,衣衫被汗水浸湿,叶听雨能猜到他的痛苦,苦于没有办法帮他。

终于这一日苏煜再次提及送叶听雨回去,“三日内,你必须离开这里。”他的身体每况日下,担心自己无法再送她回家。

叶听雨当然明白苏煜的想法,可是她如何忍心扔下他一人等死?“我带你去清幽谷找药王,看他有没有办法。”叶听雨想师傅就算没有办法,也能提供一点消息吧。这是救苏煜唯一的希望。

“清幽谷?覃思源?”苏煜声音低沉冷淡。

叶听雨点点头,极力劝说苏煜跟自己走。

苏煜忽然怒道:“我不会去求他。他害了我的父母。不可饶恕。”

叶听雨瞪大了眼睛,她的师傅可是救人无数,宅心仁厚,怎会害人呢?苏煜不会是搞错了吧?他的父母是父王杀死的,怎会又被师傅害了呢?

苏煜忽然盯着叶听雨,“你是覃思源的徒弟?”

叶听雨点点头。

苏煜哼了一声,转身走了,不再理睬叶听雨。

这个家伙,怎么变的如此快?整天没个笑容吧,还总是给脸色看,好像谁欠他钱不还似的。叶听雨嘟囔着,“怎么他有那么多仇敌?看谁都不顺眼呢?”

走出没几步,苏煜身上的蛊虫又在作怪了,他躺在草地上,双手抱着头,紧紧咬着牙,额头冒着汗珠,身上的衣服也被汗水浸湿了。脸色逐渐变黑,越来越黑。

叶听雨急忙跑上前,想要扶起苏煜,却被他狠狠推开,“滚!”叶听雨坐在了地上,有些委屈,眼睁睁看着苏煜在地上打滚痛苦,一袭白衣在草地上沾着了灰尘与杂草,那俊朗无边的容颜也扭曲得狰狞,原来蛊毒发作时是这般折磨人。

终于苏煜脸上的黑色渐渐退去,他的疼痛也好了许多,躺在草地上,喘着粗气。叶听雨帮他擦拭额头的汗水,不知道这样的疼痛,苏煜还能忍受多久。或许在某一天,苏煜就会疼的死过去,不再醒来。而那一天,或早或晚,总会到来。

“我刚才的样子一定很狼狈。”苏煜说的有气无力。

叶听雨没有答言,她转身回房间给他拿来干净衣裳。长的好的人,总会在意自己的形象,苏煜这种冷峻的人也不免俗套。不过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都好看,比如同是穿一款衣服,长的美的人就能穿出女神的感觉,丑的人则穿出了女神经的感觉。这个与衣服无关,长相是致命伤。如果一个男子不喜欢你,不是因为性格不合,不是因为你太好,不是因为他已有心仪之人,只是因为你不够美。

“今天我便送你回去。”苏煜忽然说。

叶听雨的脚步停了下来,这次苏煜说的坚决,而不是询问她,莫非他真的想送自己走吗?叶听雨叹了口气,是自己不够美吧!

“我不想让你看到我死去的样子。”苏煜说的平静,他已经预料到自己的死亡了。

叶听雨的泪水滑落,她的心仿佛被针扎一般疼痛。沉默,两个人之间是沉默,寂静的能听到微风吹过的声音。

终于叶听雨道:“不用你送,我一个人能回去。”苏煜还要坚持,叶听雨却是说的无情,“只怕我父王看到你,还要杀了你。况且,你与我同行,说不定还会拖累我。”

叶听雨穿着苏煜的衣衫,打扮成男子模样,“这样便不会有危险。”随即又打趣的问苏煜,“我若是男子,如此俊美,会不会招蜂引蝶呢?”

苏煜黑着脸,“不会。”

“为什么?”

“太矮了!”

叶听雨哑口无言。甩甩袖子,独自离去。

苏煜身体里的蛊虫让他虚弱无比,或许自己真的会是叶听雨的负担,不如就在这未冥谷里静静等死吧。苏煜祈祷叶听雨一路平安,早日回王宫。大仇未报身先死,苏煜不禁对自己苦笑,棠峯,就算我不杀你,也总有人想要你的命,想要你的江山社稷!

叶听雨走出洞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上悬崖,赶往最近的集市上,她要去买一匹马。可是天公不作美,竟然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到最后竟然成了瓢泼大雨。

叶听雨急忙躲进了一个破庙里,幸好幸好,跑得够快,抖了抖身上的雨水,一阵凉风袭来,不禁一个冷颤,赶紧到里面躲避。这一转头,看到庙里面竟然有人,是一位青袍白面书生,瘦瘦弱弱文质彬彬,一双无辜的眼睛盯着叶听雨,四目相对,微微欠了欠身子,“庙门寒冷,公子请进来烤火。”叶听雨看着门外的大雨,想来一时半会儿停不了,走近那书生,坐在火边取暖。

“在下姓苏,名日升。请问公子贵姓?”那书生倒是热情。

“我姓叶,名廷宇。”叶听雨将自己的几个字换了,俨然成为男子名字。

“叶廷宇,好名字。”书生赞叹道。

大雨一直没有停,叶听雨与苏日升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得知他在华国都城的府衙里做了个记账先生,清明时节回老家为父母烧纸,这是要回府衙,在此避雨。

苏日升长的面目清秀,温文尔雅,二十出头,说话不紧不慢,却是引经据典,满腹经纶。叶听雨与他聊天倒也长了不少见识,渐渐也有了兴致。

两人的聊天从风土习俗也渐渐转移到了王公大臣。所说的是苏日升所在的华国,苏日升讲起华国大王有三位兄弟,宇文承康,宇文承安,宇文翊,世称康王爷,安王爷,翊王爷。

听到提及宇文承康,叶听雨皱皱眉头,王公贵族皇亲国戚,眼睛都长在头顶上,骄横跋扈,妄自称大,这些人除了吃喝玩乐欺压百姓,还会什么?

“为何这翊王爷,单字一个翊呢?”叶听雨打断苏日升的滔滔不绝。

“听说是因为翊王爷的母亲名字里有一个琤字,虽然字不同,但是音同,为了忌讳,所以翊王爷名字里没有承这个字。”苏日升详细解释,他对于这些细节了如指掌。

叶听雨哦了一声。只听得苏日升继续讲道:“这三位王爷中,康王爷年龄最大,却是权势最弱,翊王爷年龄最小,最得大王喜爱,只是他无心朝政,整日无所事事,留恋烟花之地,人们背后都叫他纨绔王爷。安王爷最是有才华,为人处世无不让人佩服,身为王爷,丝毫没有骄奢淫逸之气。”

“想必这安王爷最的人心了。”叶听雨笑道,三位王爷,也只有这位安王爷听着顺耳一些。

苏日升却是摇摇头,“若说得人心,还要数翊王爷。”

“哦?”这个倒是出乎叶听雨的意外,不由得有了些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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