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降低市场的经营风险,规范同行内部的行为,规避不正当竞争的危害,还是抵御外部社会的压力,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都是不够的。为了取得规模经济的力量,经商在外的山西商人,尤其是经营同一个行当的山西商人,有必要联合起来,以团队的力量形成规模经济优势,以抵御各种经营风险。而要联合起来,就必须培养一种共同的利益或确立一种共同的信仰,只有“共同”的东西才能让大家经常活动,从而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相互理解,达到高度默契的境界。到这个时候,团队的战斗力才能大大激发出来,才能发挥出组织规模经济的力量。对山西商人来说,“共同”利益就是渴望彼此在异乡的顺利发展,“共同”的信仰就是关公文化崇拜,“共同”的组织形式就是会馆。
一、会馆及其管理
(一)会馆的建立与功能
晋商要在各城镇扩展并维护同行、同帮的利益,就必然会遇到外在的和内在的各种势力的对抗与破坏。明清之季,全国著名的地方商人,号称十大帮,即山西帮、陕西帮、宁波帮、山东帮、广东帮、福建帮、洞庭帮、江西帮、龙游帮、徽州帮。著名商帮之外,还有不太著名的各省地方商人。不论哪一个商帮或其他地方商人,都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而要赢得利润首先就要占领市场,这样就有了彼此间的利益冲突,为了增强自身力量,不能不形成一种排他势力,总想挤走外地商人而发展自己。还有一种是商帮内部损害本行、本帮声誉的势力,也就是所谓的奸商。他们急功近利,往往以次充好、缺斤少两,谋不义之财,既坑害顾客利益,又使本行、本帮社会声誉受到损害,对在—个市场上树立本行、本帮声誉是十分有害的。会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形成一种联合的规模经济的力量而设立的。
为了维护本行、本帮的利益,山西商人认为单个企业的力量终归是有限的,必须联合起来,才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为了联络乡谊,开会议事需要有个地方,于是在全国各城镇的山西商人较普遍地建立了自己的会馆。山西商人在全国各地建有多少会馆,因为历史久远,资料散失无存,不好统计出准确的数字。黄鉴辉教授在《晋商经营之道》中指出,山西商人至少在京城、奉天、天津、上海、汉口、广州、成都、南京、苏州、开封、洛阳等28个地方建有自己的会馆。山西商人建立的会馆之多,是我国其他商帮所比不了的,这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山西商人兴盛的状况。山西商人会馆中的绝大多数系本地商人独立建立,但在山东聊城,河南开封、洛阳、赊店,湖北汉口、钟祥、郧西、郧阳、江陵、公安,甘肃西宁、天水等地方的会馆,又是山西商人和陕西商人共建的,名曰“山陕会馆”,说明秦晋姻好。
总之,山西商人会馆是一种体现自身存在的组织,既表明客居外乡的同乡聚集成势,也表明来自外界或内部的纷争和矛盾可以通过公开的渠道解决。这也是其保护自我的一个较适宜的方式。商人会馆的主要特点是:多由富商发起,在大商埠集资共建,选址尽在城厢商市附近,建筑格局有其特有定制,大都建筑雄伟,雕梁画栋,崇祀关羽(山西人),所以有的就叫“关帝庙”。由于年代久远,加之战乱和火灾的破坏,大多已不复存在,但也有完整保存至今的。像苏州的三晋会馆,安徽亳州的山西会馆,山东聊城的山陕会馆,河南开封、洛阳、赊店镇,以及西宁的山陕会馆等。
山西商人会馆的最基本功能有哪些呢?在天津市河北区粮店后街山西会馆(初名晋都会馆)的旧址上,1997年出土的《创建晋都会馆记》碑的碑文称:“所历名帮大郡及市镇商贾辏集之所,每见有会馆之设,详悉由来,所谓:‘报神恩、联乡情、诚义举。’”
所谓“报神恩”,是在会馆内设立庙堂,祀奉、祭拜相应的神,希望神给他们庇佑。
山西商人在各地的会馆,均以祭祀关圣帝(即关羽)为主。他们认为,“关帝君为吾乡正神。吾侪蒙福古恩,乌可不报”。天津晋都会馆建成后,“正厅中安帝君神位,每年四月八日设供献戏,会聚乡公拜祝,每朔望亦必焚燃香火。”十年后扩建动工,又“塑圣帝于中龛,祀财神、海圣于左右,每岁仍于四月八日设供献戏,即每月朔望亦必展拜尽礼,或自愿酬报,不拘日月。”拜神,是晋商联系同乡商人、改善人际关系、增强凝聚力的最实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所谓“联乡情”,即睦乡谊,通过同乡商人之间逢年过节的岁时聚会、宾朋宴娱、饮爵献酬等,叙表同乡之谊,图谋共进。正所谓“以敦亲睦之谊,以叙桑梓之乐,虽异地宛如同乡”。《重建晋都会馆记》碑文载,“盖以桑梓之众,迁于大邑名郡者,虽地位各殊,营生各异,而一遇相诚……”,“义气殷殷恳恳,不啻骨肉,亦天性然也。”他们认为,报神恩的过程,不仅是“会聚乡公拜祝”的过程,而且是保持乡情永联的关键。所谓“上酬神惠、下联乡情”,以达到“通省联为一契,敦重乡谊”、“三晋一家”崇高境界。由于祭祀的是同乡正神关圣帝,很容易达到“庙貌兴乡威,而共处;神灵偕人心,以胥欢”的特殊功效。
基于此念,每次新建会馆落成后,都要用“炜煌仑奂”等词句大肆渲染一番,庆幸能够“祀事孔虔”。而后,通常要“勒石贞珉,以垂久远”。《重建晋都会馆碑记》中,专题敬铭曰:“按时致祭,俎豆煌煌,后之来者,顾此勿忘,威灵赫赫,惠普无疆。”其对关圣帝的虔诚,已达到极致。
所谓“诚义举”,即萃善举,指在会馆中建立厝舍、义冢,对同乡病疾、客死者实行施棺掩柩等慈善义举。山西商人在交通落后、邮递不便、自然环境十分恶劣的条件下,闯荡全国以至欧洲、东南亚,一个成功者背后隐藏着无数的失败者,终生异域客死他乡者甚多。而会馆则“专寄同乡、同业旅榇,不取寄资,俟购得冢地,再行代为掩埋,以成期善”,“以慰行旅,以安仕客”。一旦旅外之人“横遭飞灾,同行相助,知单传到,即刻亲来,各怀公愤相救,虽冒危险不辞,始全行友解患扶危之谊”。每当同乡在外发生“疾病疴痒”,会馆便“相顾而相恤”,提供钱财、药物,对年老失去工作者则更要予以接济,真可谓“出门靠朋友”!
天津晋都会馆在建馆约三十年后(1790年左右),在津门芥园建设有山西义地,有簿册记载暂埋的死者姓名。由于该义地规模较小,“地势狭隘,稠容无隙”,“故者无土可依,心焉伤之”,故又于四十余年后的道光十六年(1836年),在津晋商捐资三百余千文购地十亩有余,以“增广加厚,以安旅榇”。三四年后,义地“洼下堪虞”,再募资财八百余千文续修,在义地周围“培筑土堰”。从此,“孤魂永慰”。
会馆抚恤孤贫,这种慈善功能对长期维系会馆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作用异常显著。天津晋都会馆改建为山西会馆时,则畅快地道出了“客游四方”之同乡,“集桑梓尚义气于斯,三晋一家,讵不畅然而乐哉”[1]的美好期盼。
(二)会馆的变迁
同其他商帮的会馆一样,山西商人的会馆起初也是以乡里为条件的商人团体,不是同业、同行商人的团体,这是因为走出去的人还不多,故通过同一地域各行业人的组合来达成规模经济的力量。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门,在某一地域从事某一行业的人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以行业为纽带将众多的人联合起来的条件趋向成熟,于是以地域为纽带的团体就会向以行业为纽带的团体转换。当然,这一转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正因为此,晋商行会组织名称似乎始终没有统一的规范,各依自己的信仰及偏好命名。有的叫“社”,有的叫“会馆”,后来有的改称“公所”或“公会”,有的改用商会。但大致来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籍贯形成,并以籍贯命名。一类是以职业为纽带形成的行会,这类行会命名有以神名命名的,如马王社、鲁班社、金龙社等;有以职业命名的,如净发社、成衣社、生皮社等;有以吉祥的词语命名的,如宝丰社、德胜社等;有以团结义气命名的,如义和社、公信社、集义社等。晋商行会,分为单会(社)和联会(社):单会(社)是单一的行会组织,称为“小行”或“行”,独立活动;联会(社)是若干行会(社)联合成一个联合体,有共同的会首与办事机构,管理共同的事务,称为“大行”。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山西商人会馆也逐渐超出地域限制而向同业公会方向转变。例如,翼城县商人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京郊通州建立的会馆,是布商、染坊等的联合体。随着时间的推移,通州的各籍布商意识到联合团结的必要性,道光十七年(1837年)在晋翼会馆内专门建立了布行公所。临汾、襄陵粮油商人在明代就建立会馆,初名山右会馆,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改名临襄会馆。临襄会馆改名后,创自明代的京城油市就移至临襄会馆,因“该馆极宏敞,可容数百人,最宜建为商市”。自从在会馆设油市后,“无分畛域,内外市商,皆能联为一体”,具有了同行的性质。延至清末,临襄会馆就成为京城粮油盐商同业公会的所在地。平遥颜料行会馆也是这样,于清末民初改称为颜料行同业公会。商人会馆向同业公会的转变,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突破地域限制而向更大的社会化方向发展。
(三)会馆的管理
然而,修建或重修会馆,需要各商布施和募集资金;而祭神、演戏及会馆的管理,也需各商捐助经费。那么,分散在各地的山西商人是怎样筹集、管理经费的呢?对于不按时上缴会费的商人,他们又是如何处置的呢?
尽管在各地的山西商人及其字号大小不同、经营行业不同,抽捐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但原则是使各商负担均衡,尤其是涉及山西、陕西两省各行的商人时,抽捐的均衡、负担的合理更是友好团结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汉口的山陕会馆可谓晋商会馆管理的典范。
山陕两省在汉口的工商业和金融业,有太原帮、汾州帮、红茶帮、盒茶帮、卷茶帮、西烟帮、闻喜帮、雅帮、花布帮、西药帮、土果帮、西油帮、陆陈帮、匹头帮、皮货帮、众账帮、核桃帮、京卫帮、均烟帮、红花帮、当帮、皮纸帮、汇票帮等23个。同治十一年(1872年)《公同议定抽捐条规》是:
一议定水烟每箱抽厘四分,过载二分。
一议定红花每包抽厘三钱,过载减半。
一议定棉花每包抽厘五分,过载减半。
一议定川丝每包抽厘四钱,过载减半。
一议定白蜡每支抽厘三钱,过载减半。
一议定杂货每价一两抽厘三厘,过载减半。
一议定药材每价一两抽厘三厘,过载减半。
一议定木材茶桐麻油每价一两抽厘三厘,过载减半。
一议定勿论各货未经载明者每价一两抽厘三厘,过载减半。
一议定陆陈每价一两抽厘三厘,过载减半。
一议定汇兑银两不论收交何庄,收得会费每千两,抽厘曹平足银二钱。
一议定放银账者,每千两定期抽厘一两,活期抽银二两。放钱账者,不论长短日期,每钱本一千文抽厘二文。
一议定红茶每箱抽捐五分。
一议定三九砖茶每箱抽捐一分八厘。
一议定三六砖茶每箱抽捐一分二厘。
一议定二四砖茶每箱抽捐一分二厘。
一议定半斤砖茶每箱抽捐一分二厘。
一议定贡天尖茶每包抽捐二分五厘。
一议定千两茶每卷抽捐一分二厘。
一议定百两茶每包抽捐一分二厘。
一议定五斤贡尖每包抽捐一分二厘。
一议定盒茶每串抽捐二厘二毫。
一议定皮包茶每包抽捐二分二厘。
一议定洋庄茶每大箱抽捐五分,每小箱抽捐三分。
以上条规,公同议定,凡我同人,各宜遵守,为此报闻。[2]
对于不按时上缴会费的商人,晋商会馆则用会规,也称“规牌”加以约束。清道光九年(1829年)归化城鲁班社的《新立规碑记》记载:“兹因世道不古,有亏于圣事者多矣。我鲁班社由来已久,是属祖师胜会,而布施隐藏遗漏,以至会首(值班管理会馆的商人)屡屡赔苦,若不整齐,社事将衰矣。我们不忍坐视,遂合公议,严立新规,严其责于铺户、工头,董其事于值年会首……使无耻工作,知其新规,有所警畏,而从前隐徇掩护之弊,可以顿除也,今将新立条例开列于左,以志永远不朽之尔。”下列社规四条:一是铺户等设攒钱牌十四面,字号钱数开列于上,值年会首各执一牌,按街挨户攒收,每月一周;二是铺中人员各量其资本、业务而上布施,刚出师的徒工每月以两日工资为限;三是泥、木、石、工、工头立总牌一面,每人每月以五十文攒钱;四是临时工布施按两天工资由工头扣除交社,以及领签交纳。还规定值年会首及跑庙若不认真收款要罚烛十斤,应交款社员被传不到罚烛五斤,等等。“倘有不遵法者,大家举官究治”。[3]
二、会馆的作用
商人会馆产生后,在抗衡外部势力压迫、规束内部各商,协调与社会矛盾关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可以说,晋商能在明清两代称雄国内数百年,这与商人会馆强有力的经理管理和协调是分不开的。商人会馆这方面的作用,可以归纳为:
(一)同牙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