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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子母金环

今岁的秋季比往年冷得许多,才刚过八月,田里没割完的稻子就冻上秋霜,细白的冰粒覆盖在稻田,压弯了许多庄稼。

“完了,全完了。”

瘫傻在田边,劳碌半年的佃户张久保怎么也没能料到,一夜之间,自家两亩地里的稻子全部被霜气吃坏。想到今年的稻子才收了一季,收成还远远不够用来填补租税,他就觉得两眼发黑,提不起手里的镰刀和扁担。

眼下才是秋天,离明年开春还隔着漫长的冬夜,一家人的生计原本指着地里的收成来温饱,可现在该怎么办?

其实不幸的人又何止他一家,漫观千亩的田地,霜气吃重,没有一家农户得到幸免。

天灾的消息借着米价的抬高迅速传开,城里本该温饱充实的家庭也变得岌岌可危。

不到三天,街头上流离的杂工多出十倍。

以往冬季来前,手头稍有点积蓄的家庭都会请杂工进门,修缮屋顶和门窗,免得积雪太厚、北风太强,压破屋顶上的瓦片和吹开门窗上的油纸。可是今年年景不强,多出的每一文钱都可能变成救命的稻草,所以没有一家一户愿意乱花,极尽吝啬,修修补补的事情也变成由自己动手代劳。依靠劳力过活的大片杂工顿时失去生计。

“回来了。”

贴在门框,抱着竹篮子的女人听到男人的脚步声,微为高兴地说道,手指上的针线功夫也暂时停下。她怀中的篮子里放着的是一件大衣裳,正在改做成两件小衣裳。而她背后靠着的,是一间破旧的小木屋。木屋的修补痕迹很重,有好几处甚至修过很多次,才勉强达到遮风挡雨的效果。

这样的家庭,自然是没有富余的铜子去买一筐煤炭放在屋里燃烧取暖,所以女人才会在门框上做针线功夫,屋外的阳光很浓烈,可以减轻清秋的凄寒。也是借着明亮的阳光才看清楚,女人身上穿的还是夏季的单衣,而此时,街上的行人都已换上夹有棉花的冬袄了。

“嗯。”

男人放下做工用的小木箱,然后解开外衣披在女子的肩上。他的外衣虽然不够厚实,但多少夹着些细棉。仔细再看,他身上穿的也是单衣,不过前后穿着两件,想来也是为了御寒。

“不是让你在床上躺着吗?怎么还出来做针线功夫?”

“屋子里闷,我躺了半天所以起来透透气。”女人回答道,柔眸始终没有去看丈夫疲倦的脸庞,而是充满爱意地看着篮子里的衣裳,“再说今年冬天来得早,平儿、双儿的衣服还没有着落,我闲着没事就动动针线置办一下。”

“平儿和双儿不是有去年的衣服吗?”

“孩子长得快,去年的衣服今年已经穿不上了。”女人盈盈笑道,“所以我把自己的衣服改了,加上他们去年的衣服,应该够每人一件。”

男子低头不作声,他蹲在门框边上,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木头箱子出神。

没有再听到男子的说话声,女子抬起脸角,一张朴实的面容上绣着轻微的岁月痕迹。她的五官并不出众,是个很普通的女子,除了身板较比寻常女子宽厚一些,和一般的妇女没有不同。

“昶,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我在想天色还早,等会吃了午饭,我再出去碰碰运气。”

男子直起身板,踏步来到木屋旁边简陋的凉棚底下。凉棚里搭着黄泥块堆成的灶台,厨具都放在灶台上的铁锅里面。从水罐中取出一瓢清水,男子用所剩不多的面粉就着干辣椒,做了半锅疙瘩汤。

接着,用木板架起一块吃饭用的桌面,又搬过两块废弃的木墩,他舀起半锅的汤水,和女人用小碗分食。吃着吃着,忍不住心头发酸,滚烫的泪珠掉进碗里,溅在麻木的手指上。

“你看你,一碗的疙瘩汤加了半碗的辣子,不能吃以后就少放点。”伸手帮男子轻轻擦干泪水,女人倒来一碗清水递在男子面前,“来,解解辣,要是被孩子看到,你非得要羞死。”

“让他们多睡会吧。”喝干了疙瘩汤,又喝完了清水,男子背起木箱对女子说道,“衣服你穿着,我身体好,少穿一点不会有事,再说了,要是人家看到我穿的少这么可怜,说不定就选我做工,不选别人了呢。”

“那你注意不要站在风口,风口里的风都有毒,再好的身子也熬不住。”

“嗯,记住了。”对女子的叮嘱微微一笑,男子转过身,刹那,唇角骤然压落了下来,虽然勉强想把嘴角的弧度往上抬起,可却有心无力,不论他怎么尝试,紧呡的唇口也不愿显得优雅。

他这一路,从住处走到了城门,又从城门贯通到集市,一直从晌午走到日头偏西,也没有撞见一家出来寻找杂工帮忙的门户,甚至,他敲门问遍早前做工过的几户人家,也被一一婉拒回来。

背着木箱,他开始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

冷风在街道上呼呼作响,各家门面的生意都显得清淡,唯一热闹的米店门口,挤满的全是唉声叹气的小农小户。男子听说,昨天一早,地主就赶往各家租户催收粮食,逼得各家连缸底里的口粮也一并缴了出去。而后,租户们只得忍痛来到米铺,花高价购回他们才刚刚交出去的食物。

个中滋味,不难想象有多么的难受。

见此情形,男子不由想起自己落魄前的生活,那时节,他何必为了区区一斤米面,跑去人家门前低声下气?

“还想这些做什么,现在不也挺好。”

忍住对过往生活的回忆,他的目光开始有目的地向四周寻找一张门脸。他要找的,是在门前高挂一张彩旗的门脸,彩旗上面,要写着一个“当”字。

很快,在萧瑟的街道尽头,他找到了一家合适的店面。

掀开门帘走入,男子低着头来到柜台前。

“请问掌柜的在吗?我有一件东西想要出手。”

“掌柜的在里面睡觉,你有什么东西要当?”

看到面前的男子穿的还是单衣,看门的小倌甚至懒得去看他的正脸。最近几天,他们隆兴当铺数不清来了多少穷鬼,全是来当些瓶瓶罐罐,换三五个小钱回去度日。接人接得烦透了。

“我有一件东西要出手。”男子低声嗫嚅道,声音低得连他自己也听不清楚。

他刻意选了这样一个角落上的店面,就是怕自己在热闹的地方典当,以后路过当铺,会忍不住对师傅的愧疚,可是他万没有想到,即使在心里做过强烈的挣扎,真要出手的时候,胸口上还是异常难受。

“那拿出来呗!”小倌不耐烦地叫道,“我说你到底想好没有,东西是不是要出手?要是没想好就先出去,别耽误我们开门做生意!”

“我想好了,当!”

咬住牙,男子从胳膊上缓缓扯下一道金圈。金圈一拃大小,明晃晃的闪着漂亮的色泽,看得小倌两眼放大,连呼吸也给忘了。

“这这这...金的?”

“它是.......”

“你等着!”兴奋地小倌不知所措,慌慌张张地跳过门槛跑到后堂,拉起自己睡在太师椅上的掌柜,“舅舅,别睡了,有大生意上门来了!”

“什么生意呀!”掌柜不耐烦地将手一甩,“我告诉你,现在这世道,有钱的开当铺,没钱的来当铺,等哪天听到有王公贵子没落了,咱们才算有大生意可以等。”

“舅舅,现在店里头站着的,保不准就是个落魄的王公贵子呀!”

“嗯?”掌柜突然来了精神,掐起自己左边的八字胡,细细思忖道,“最近没听说有哪家的公子垮了呀,你和我说说,那个人长什么模样?”

“三十来岁,精精瘦瘦,背着个木头盒子,身上穿的是两件单衣。”

“听起来不像是个公子哥呀?”掌柜泛着狡黠的目光说道,“难道是什么来路不正的脏货?也好,这种来路不正的最有赚头,大外甥,快扶我出去看看。”

说着,当铺掌柜从太师椅上长身站起,照旧点在原地,伸手整束好上身的衣冠。

“我说你怎么自己不收?非得来叫我一趟,几个月了,你该学的不是都学得差不多了嘛。”

“嘿嘿嘿,舅舅,你外甥几斤几两你还不知道吗?这不是怕万一出价高了,丢你的脸不是?”

“少来,你就是怕看走了眼,被人拿鱼目混成珍珠。”掌柜连正眼也不愿多给自己的外甥一个,如果不是看在妹妹的情分,他是断然不满意自己胆小怕事的外甥,“跟舅舅好好学着吧!不然,迟早送你回去扛锄头。”

“会的,会的。”小倌连连干笑,跟在掌柜背着的双手后面,悠悠从后堂来到店面,临到要进去时,还特意小跑两步,掀开门帘请掌柜先行出去,然后才指着男子说道,“掌柜的,就是他要当那个金圈。”

“是你要当东西?”

按着惯用的伎俩,掌柜慢条斯理地说道。从他第一眼看见男子,他就断定他绝非是个落入潦倒的富家公子,更多的,像个收手的江湖中人。这一类人的身上,或许有些值钱的东西。

但是,做生意要讲究原则,心里面想要十分,面上也最多保留一分,绝不能在脸上、在嘴上告诉客人,你手里的东西我很想要。

“是。”依然咬着牙,男子低低地应了一声。

“有门。”掌柜窃喜,“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拿出来过过目吧!”

抬起手,男子手中的金圈悬在半空,迟滞了足有三五息的时间,右手却在向后抖动。掌柜拨弄胡须,绿豆眼睛趁机扫过金圈,他看出男子的情怯,琢磨着能用多低的价格买下这枚物件。

似乎察觉到自己行为上的不妥,男子狠下决心,从犹豫的泥潭里面作出决定,当地将金圈放在柜面上,接着右手快速缩回,紧紧地抓住木箱的麻布带子,畅快地呼出一口长气。

仿佛只要不碰到金圈,他就会好受很多。

“咦?这不是金圈啊!”拿起柜台上的物件,掌柜认真地用手摩挲数遍,细腻的质感,使他更加确信这不是一件凡品。

“不是金圈?”小倌撑大了眼皮,“不是金圈是什么?”

“要是我没有看走眼。”掌柜笑了笑,在男子煎熬的面色中说道,“这应该是一件兵器。”

“兵器?”

“对,是兵器。”当铺掌柜说道,“你看它虽然金闪闪的,但绝对不会是用纯金打造出来的。金子虽然好看,也很贵重,可它毕竟是软的。你拿起自己的长生锁看看,上面是不是有个牙印。”

小倌随即翻出自己的长生锁,只见长生锁的背面,一道清晰的牙印刻在上方。

“你周岁那年,我和你其他几个舅舅一起凑了个长生锁给你,可是你这小子不知道好坏,七八岁的时候,贪玩咬了一口,那牙印就留在上面消不掉了。”

说完,又转过头回望向男子。

“同样的,用金子做兵器,太软。和人交手用不着两招就会被碰扁,所以除了好看没什么用处。但是江湖上还是有很多人的兵器是金闪闪的,这是因为他们在金子里面掺入了其他的精金,或者是在兵器的表面鎏了一层金。至于兄弟的金圈,我想应该是属于前者吧!”

“是的。”男子低低点头,“是加入其它精金炼成的。”顿一顿,又艰难地开口问道,“请问,它能当多少钱?”

“老实说,兄弟如果给的是个金圈,我这边明码实价,但凡金器,一律按市面上八成的价格买下,刨去火工费、折旧费,大概可以拿个半成的小利。”

掂量着金圈,掌柜的嘴里吐字滚滚。

“又或者给的是个鎏金的器件,我花点心思把上面的金皮剥下来,剩下的当废铁卖,也能赚个茶钱。可是最为难的,就是兄弟你给的这种东西。”

男子抬起脸,双拳捏到了发白,他的呼吸变得紧促。一开始,他对自己珍爱的物品被人说得一文不值,肚中充满愤懑。可是在险些抑制不住的关口,脑中闪现的全是妻子穿着单衣,靠在门框边上做针线功夫的场景。

想到这里,他的手又缓缓地松开了。

他现在担心的只是金圈卖不出一个好价钱。

“金子和其他精金混在一起,是用什么办法都提炼不出来的。所以只能按一件兵器来收。至于兵器是什么价格,相信兄弟自己也很清楚,兵器在江湖中人的手上,可以是无价之宝,可是对于我们当铺,那就是个摆设,只能按废铁来收。”

男子的脸色涨到通红,乞求一般地看向对方,对方感受到他炙热的眼神,仍然毫不留情地摆出生意经。

“这样,兄弟,我看它做工精巧,又金闪闪的好看,我就当买个养吉利的物件,给你五十文钱,如何?”

“五十文钱!”

男子的脑中一片天旋地转,无论如何,五十文钱的价格他都难以接受,一件冬衣的造价远远不止这个数目。索性伸手夺回金圈,他拼着一口长气径直往外面走去。脑中被一股热血占据,男子自己也不知道走出了多远,直到冷风吹在身上,单衣簌簌作响的时候,他才猛地意识到金圈一直被自己拿在手上,招摇过好几条长街。

而平时,他谨记着妻子的教诲,始终把金圈藏在衣服底下。

“糟了,忘记金圈的样子容易被人惦记。”

此刻的背后也不知传来多少觊觎的目光,还有数道轻微的脚步紧紧跟随。

男子不由地苦笑着摇了摇头。

身后跟来的显然不是江湖上的朋友,而是些被贫困击倒的穷人,他们见自己和他们的穿着打扮差不多,手里的物件又像是个贵重物品,这才敢生出歹意。

“也罢!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给他们一点教训,我也当出一口鸟气。”

刻意的情绪下,他的脚步往无人的方向走去,身后尾随的数人在兴奋之余变得更加胆大妄为,变得脚步越跟越快,到了最后,甚至明目张胆地在无人的空巷里面围住男子,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叫嚣道。

“喂,小子,想活着出去,就把你的金环交出来!”

“倒是叫对了名字。”男子从怀里取出金环说道,“我这个金环,分大小两个,一直都不能按金圈来叫。”

“有两个,这个是大的还是小的?”

望着一众贪婪的目光,男子唇角向上翘起。

“子母金环,这是子环!”

话毕,男子随手荡出金环,金环立时变作一道金色的流光,宛如竹圈那般富有弹性,在两侧的墙壁上来回穿梭转动,每一动,便有一声颤鸣声随之响起,其声嗡嗡,听起来格外悠长。随着金环每一次碰壁,每一次荡飞在墙壁之间,便有人被金环击倒在地面上,不出三十个眨眼,二十余人尽数倒地,没有一人能够逃出小巷,也没有一人能够再站得起来。

操控之微妙,堪称神乎其技。

末了,金环最后一次撞击在墙壁上,继而顺着男子的手臂钻入到他的衣服底下。

男子整理好肩上的背带,向着空巷的尽头处喊话。

“朋友,跟来了怎么不现身呢?”

声音落处,从男子面对着的方向,一道颤抖的影子站了出来。

那是一名青年,十八九岁,脸色在惊恐下失去血色,他强忍着惧怕靠近到男子面前,紧抓着手里的木棍不放。

“请,请问,您是不是罗刹手董昶?”

眼中闪过锋利的寒芒,许久不曾听到真名的男子涌现杀机。

“你是什么人!”

“我叫江永文,十二岁那年我住在石铁城的白石镇。”吞下一口寒气,自称是江永文的书生坚定说道,“我在那里见过你。”

董昶没有回应,他的神思被牵回到遥远的白石镇,七年前他的确路过那个地方,并在那里做完自己在江湖上的最后一笔买卖,从那以后,罗刹手董昶就永远地消失在江湖过客的名录中。

很久没有被人再提起这个名号,再提起的片刻,竟然有些怀念。

“罗刹手已经不在了。”认清自己退出江湖的初心,董昶对书生下达严重的威胁,“要是我听到有人说罗刹手在这附近的消息,我一定会找到你。”

“江永文不敢!”

书生通的跪在地上,毫不犹豫地从衣襟下取出层层包着的钱袋。

“董大侠,我知道您是鼎鼎有名的人物,虽然离开了江湖,可是一身本领还是忘不掉的呀!江永文没有本事,可是身上偏偏有着海一样深的大仇,所以只能求您帮我。您的本事这么高,击倒二十个人都很容易,杀一个人对您来说更是轻而易举。我也不敢空口求您,这几两碎银子是我的攒着复仇用的,求您一定要收下,替我报父母的大仇!”

一通抢白在董昶转身离开之前,额头撞地的声音也响起得格外猛烈。

董昶站住脚步,回眸看了看江永文捧在手里的碎银。五六两银子,完全买得起一件冬衣,而且还有不少富余。只是他曾答应过妻子,退出江湖不再杀人。

“白石镇离这里有一千里远,你报仇怎么报到这里来了?”

“大侠还记得离开白石镇是在干燥的秋天吗?您离开前放了一把火,那把火被风吹到镇上,浓烟整整散了半个月。浓烟熄灭后,白石镇几乎被烧光,我和父母为了逃难,所以到这里来投靠亲戚。”

话说到这,江永文哽咽,近乎泣不成声。

“来到齐安城以后,我和父母在亲戚的走动下盘了间店面,父母一边卖鱼一边供我念书,好不容易等到乡试的日子,城里的恶霸赵虎却因为看中我家店面,仗着人多势众,硬要用一百文钱的低价强买,家父和他争执了两句,被他一脚踹死,连同家母也......”

低低一阵抽噎,江永文没能再说出话,董昶也没有离去。

“后来,我从考场回来,听到消息后想去报官说理,可是衙门的差役听到我是来状告赵虎的,二话不说用水火棍把我打了出去。有一位好心的差官悄悄告诉我,说赵虎每年都往衙门送钱,我在衙门是说不上理的,他劝我回去好好念书,将来博取功名好为父母伸冤。”

“那你怎么不去好好念书,反而要找我做这种不光彩的勾当。”

“大侠是直肠子,不知道那些奸邪小人的肮脏手段。”江永文痛彻心扉,“赵虎早先就知道我在念书考取功名,杀死我父母后更是担心万一我真得了考官的赏识,对他构成威胁,所以花重金买通监考,冤枉我说从我的便桶里面查出私卷,不仅封了我的应考文章,还销了我的功名,让我永世不得翻身!”

董昶的眼中晦暗无光,他听出江永文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乞求自己替他复仇的。究根问底,如果不是自己当年的一把大火,江永文一家又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这样的田地?

俯下身子,董昶挑起一半的碎银,对江永文郑重下达承诺。

“明天早上、快的话今天晚上,你就能听到你想要的消息。”

“谢谢大侠!谢谢大侠!”江永文连连磕头。

抬眼看过天色,董昶估量离天黑还有一个半时辰,于是赶到棉庄定了一件冬衣,放下木工小盒,和棉庄掌柜约定半个时辰后来取。半个时辰以后,他如约而至,手上还带着三十个香气扑鼻的肉包子,领走冬衣和木盒后,董昶笔直地朝城外走去。

当夜,一家人大快朵颐,围在床前喝着热汤分吃着包子。

“阿爹,包子真好吃。”红嘟嘟的小脸咂巴着油腻腻的小嘴,扎着两束冲天辫的小女孩高兴说道。

“双儿喜欢吃?好,明天阿爹还给你带。”

董昶开怀大笑,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畅快了。

身旁,他的妻子拿着肉包却食不知味。

“昶,难得有个好主顾,赚到的钱可别一次全花光了,家里的米缸和面缸都见了底,明天出去要带些回来。”

“嗯,还有几十个大子,明天我会看着买的。”

拍拍妻子抓着自己胳膊的右手,董昶安慰着说道。

“今天的主顾和我有些老交情,所以不好回绝。真是对不住你了,快天黑了才赶回来,以后我会注意,不会让你和孩子等我太久。”

“我相信你,昶。”牵起笑容,女人勉强吃尽了手中的包子。董昶担心她填不饱肚子,多给她递过,但女人终究满肚子的心事,摇摇头早早地躺下了。

见此,董昶也只能难为情地笑笑,安抚孩子睡下后,端起汤碗出门来到凉棚底下收拾。夜晚的风很大很急,浓烈时能吹得人直不起腰,所以他一直不让女人夜间收拾碗筷,全部由他操弄。

取水,刷锅,抹碗。

即将收拾妥当的间隙,忽的一阵破风声传来,董昶应声接住。两指当中夹着的是一道柔弱的纸团。再抬眼看去,对方已经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能在这样的风声中传过纸团,又从他的眼皮底下离开,对方的武功修为绝对不在他之下。

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会找上自己?自己不是隐姓埋名很久了吗?

重重疑问压弯了董昶的眉头,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是在哪里丢出了破绽。伸手打开纸团,纸条上面只写了一句简单的话,可这一句简单的话,却足以让他的心里翻颠起恐怖的惊涛骇浪!

“我知道你今天下午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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