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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马丁·伊德把手揣在上衣口袋走下了台阶,顺手掏出一张棕色卷烟纸和一撮墨西哥烟草,麻利地卷成一根烟。马丁把第一口烟深深地吸进肺里,随后慢悠悠地吐出一道长雾。“天哪!”他大声自言自语,带着敬畏而吃惊的口气。“天哪!”他又说了一遍,接着嘟嘟囔囔地说了第三遍:“天哪!”说罢他抬起手抓住硬领,一把扯了下来,揉成一团塞进了口袋。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可他故意摘掉帽子让雨淋湿脑袋,还解开了背心的扣子,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一副满不在乎的架势。他只迷迷糊糊地发觉在下雨。此刻他心醉神迷,如入梦境,从头回忆刚才发生的一幕幕情景。

马丁终于见到了这么一个女人——这女人他过去连想也想不到,因为他不习惯想女人,但他心里一直隐隐约约地盼望着有一天能与她相遇。他刚才就坐在她的身边一块儿吃饭。他的手握住过她的手,还目不转睛地看过她的眼睛,看到了一个美丽的灵魂——那双闪耀着灵魂光彩的眼睛,那赋予灵魂外形的肉体也是同样的美丽。他觉得她的肉体不只是肉体——这感觉在他还是头一次,因为他认为过去认识的那些女人只不过是有个女人的肉体而已。不知怎的,她的肉体却与众不同。在他的印象中,她的身体非同一般,不会受病痛的折磨。她的身体不仅仅是灵魂的外衣,还是她灵魂的体现,是来自她神性本质的一种纯净而优美的结晶。对这种神性的感觉使他吃惊,把他从梦境中惊醒,恢复了理智。关于神性,他连一个字、一点线索、一点暗示也没有得到过。他从来不相信神性这回事,因为他从来就不信宗教,一向喜欢不无善意地讥笑那些牧师和他们那一套灵魂不死的说法。他坚信没有什么来世,人生一世就是此时此地罢了,然后就是永久的黑暗。不过,他从她眼睛里看到的却是灵魂——永远也不会死亡的不朽灵魂。他所认识的那些男男女女,没有哪一个曾给过他这种永世不朽的启示。但是她做到了。她在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就默默地传达给他了。他往前走的时候,她的脸在他眼前放出光彩——洁白、严肃、甜美、敏感,含着怜悯而温柔的笑容,惟有灵魂才会发出这样的笑,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天底下会有这样的纯洁。她的纯洁给了他当头一击,使他浑身为之震颤。他能分辨善恶,但纯洁,作为一种人生的品性,却从未进入过他的脑海。如今从她身上,他体会到了纯洁乃是善良和洁净的最高境界,二者合在一起就会造就不朽的人生。

马丁即刻立志要追求永恒的人生。他知道自己连做她的仆役都不配,那天晚上自己居然有幸一睹她的容颜,和她在一起,同她谈话,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这是个出乎意料的机遇,不能因此沾沾自喜。他不配享受如此美好的运气。他的性情在本质上是虔诚的,谦卑温顺,充满了自惭形秽的自卑感。罪人们就是怀着这种心情去忏悔的。他被定了罪。但是,温顺卑贱的人们在忏悔室能够惊喜兴奋地瞥见他们辉煌的未来,同样,他也瞥见了得到她以后的那种境界。但是得到她这种念头相当模糊,像云雾一样朦胧,但和他所了解的那种占有截然不同。他任凭雄心壮志展开疯狂的翅膀直冲霄汉,好像看见自己与她携手共攀高峰,与她交流思想,共同陶醉在美丽高雅的事物之中。这是他所梦想的那种灵魂的互相占有,是一种绝不带半点粗鄙成分的升华,一种无拘无束的精神上的同志关系,但他想像不出这种关系的实际情形。他并不打算在这方面苦思冥想,干脆连想都不想。感情驱走了理智,而这种从未有过的情感搞得他浑身颤抖,心跳不已,享受着在感情的大海里随波漂荡的美妙滋味,在那里,感情本身变成了一种崇高的精神,超越了生命的顶峰。

马丁像个醉汉似的一路跌跌撞撞地走去,嘴里起劲地咕哝着:“天哪!天哪!”

街拐角上有个警察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他,看出他走路的姿势像水手。

“你这是在哪儿喝的?”警察问道。

马丁·伊德一下子清醒了。他那液体般的功能变化极快,任凭什么角落缝隙都能流得进去。忽听警察一叫,他立刻恢复了本来面目,一眼看清了眼下的处境。

“妙得很,是不是?”马丁笑道,“我还真没发觉说出声来了。”

“接下来你就该唱了。”警察下了个结论。

“不,那倒不会。借个火用用,然后我就搭下班车回家。”

马丁点着了烟,说了声再见,便继续赶路。“这下可把你搞懵了吧?”他悄声冲自己叫道。“那家伙把我当醉鬼了。”他暗自笑了笑,接着往下想。“看来我真是醉了,”他又自自语道,“可我不信一个女人的脸蛋就能把我弄醉。”

马丁在电报街上了一辆去伯克利的电车。车上挤满了年轻后生,一个劲儿唱歌,还不时高喊大学啦啦队的口号。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些后生,看出他们是些大学生。他们和她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属于一个社会阶层,可以结识她,只要愿意就可以天天见她。马丁很纳闷,他们怎么不愿意见她,晚上出来寻开心,而不和她在一起聊天,或者围着她坐成一圈以表示对她的崇拜和爱慕。马丁一直胡思乱想。这时他注意到有个小伙子眼睛细得像条缝,两片嘴唇合不拢。他心想,这准是个坏家伙,要在船上,准是个窃贼,泼皮,搬弄是非的碎嘴子。他,马丁·伊德可比这家伙强。这么一想,他不禁高兴起来。对比之下,她好像和露思靠近些了。于是他拿自己和那些学生逐个比较。他意识到自己有一个肌肉发达的体格,自信就体力而言,他们都不是对手。但是他们的脑瓜子里装满了知识,和她有共同语言——这念头真叫人泄气。可是,头脑是干什么用的?他激动地问自己。他们能干的,他也能干。他们是从书本上研究生活,而他是一直忙于生活。他的头脑同样也装满了知识,只不过是另外一种知识。用绳索打死结,掌舵,了望,试问他们有几个人能干得了这些活儿?过去的生活经历又展现在他眼前,惊险、勇气、磨难和艰辛的场面历历在目。记得初学干活儿时,曾经遇到过多少挫折和失败。不管怎么说,他在这方面是一把好手。他们将来也要开始生活,也会像他那样经受生活的磨练。太好了!他们忙着做这些事的时候,他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生活的另外一面了。

奥克兰和伯克利之间有一片住宅疏落的区域,电车穿过这里时,他留心注意着外面的房屋,寻找一座熟悉的两层楼房,楼房正面挂着一块十分惹眼的招牌:西杰勃特蒙杂货店。马丁·伊德在这个街拐角下了车。他仰头注视了一会儿招牌,从上面看到的不止是那几个字的意义。这一行字里好像跳出来一个委琐自私、狭隘卑鄙的性格。帕勒坦·西杰勃特蒙娶了马丁的姐姐,因而他深知此人的性格。他掏出一把钥匙开门进去,上了一截楼梯,来到二层楼,这儿住着他的姐夫。楼下是杂货店,空气中散发着一股烂菜味儿。他摸索着穿过走廊,脚底被一个玩具车绊了一下,不知道这玩具是他那数也数不清的外甥和外甥女中的哪一个撂在那里的,他打了个趔趄,砰的一声撞在一扇门上。“小气鬼!”他心里骂道。“连几个子儿的气灯也舍不得点,存心想叫房客摔断脖子。”

马丁摸住了门把手,进了一间点着灯的屋子,屋里坐着他姐姐和帕勒坦·西杰勃特蒙。她正在给他缝裤子,瘦猴似的帕勒坦一个人占了两把椅子,脚上穿着双破烂的拖鞋,耷拉在第二把椅子边上。他正在看报,听见门响就从报纸上方瞧了一眼,露出一双目光逼人的贼溜溜的黑眼珠。马丁·伊德只要一见此人就恶心,他真不知道他姐姐看上了他哪一样。他觉得这家伙简直像条害虫,老是让他产生一种敌视的冲动,恨不得一脚把他踩成肉泥。“总有一天我要把他那张臭脸揍个稀巴烂。”马丁常用这话来安慰自己,不然就无法忍受这个人的存在。那双黄鼠狼似的贼眼恶狠狠地望着他,目光里带着怨气。

“怎么啦,”马丁问道。“有话就说吧。”

“我上星期才雇人把那扇门油漆了一遍,”西杰勃特蒙先生用半发牢骚半带威胁的口气说道:“你很清楚工会规定的工钱。你该小心点才是。”

马丁本打算回敬几句,转念一想,觉得那是白费唇舌。他把目光从这卑鄙透顶的小人身上挪开,看墙上的一幅彩色石印画。看了一眼,却感到很是惊讶。他一向喜欢这张画,可是此刻仿佛头一回见。这画俗气,原来是这样,就像这屋里所有的东西。他的心又回到了刚才离开的那座房子,首先看到的是那幅油画,接下来是她,握手道别时她脸上带着甜蜜动人的笑容望着他。他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帕勒坦·西杰勃特蒙的存在,直到这位绅士责问道:

“看见鬼了?”

马丁收回了思绪,看着那双刻薄、恶毒、怯懦的小圆眼珠,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块屏幕,上面跳出一个人来,正在楼下的店铺里卖货,他的眼睛就是这模样——阿谀逢迎、谄媚奉承、自以为是,狡诈油滑。

“不错,”马丁答道。“我是看见个鬼。再见。再见,戈苔洛忒。”

他转身朝门口走去,破烂的地毯上有道松脱的接口把他绊了一下。

“别使劲关门。”西杰勃特蒙先生警告他。

他感到浑身血液发热,但强忍了一下没有发作,出去轻轻关了门。

西杰勃特蒙先生得意地望了他老婆一眼。

“他喝酒啦?”他哑着嗓门低声问道。“我早跟你说过他出去准要喝。”

她点了点头,显得无可奈何。

“他的眼睛发亮,”她承认道,“也没带硬领,可他出去的时候明明带着一条。兴许就喝了一两杯吧。”

“他站都站不直了,”她丈夫一口咬定,“我留心看他来着,他走都走不稳,磕磕绊绊的。你自个儿也听见了吧,他在楼道险些儿摔个跟头。”

“我看是给艾丽斯的玩具车绊了一下,”她说。“楼道里黑洞洞的,他看不见。”

西杰勃特蒙先生来了气,嗓门扯得老高。他整天呆在店铺里闷着憋着,等到晚上和家人在一块的时候,就毫无顾忌地露出了本来面目。

“我告诉你说你那宝贝弟弟喝醉了。”

他的口气冷酷尖刻而又独断,一字一板,嘴巴好像机器上的冲模。他老婆叹了口气,不作声了。她是个肥胖健壮的女人,老是穿得邋里邋遢,并且老是被她自己那笨重的身体、她的家务和她的丈夫搞得疲备不堪。

“他天生就这德性,我告诉你,他和他爹一样,”西杰勃特蒙先生喋喋不休地骂道。“早晚也要死在臭水沟里,你等着瞧吧。”

她点点头,叹了口气,继续做她的针线活。夫妻俩一致认为马丁喝醉了才回家来的。他们做梦也不会知道什么是美,否则他们就会明白,那双眸子发亮的眼睛和那张容光焕发的面孔,显示了年轻人第一次对爱情的憧憬。

“可给孩子们做了个好榜样,”西杰勃特蒙先生冷不丁来了一句,他对老婆的沉默特别厌恶。有时候他巴不得老婆多顶他几句。“要是他下次再喝醉,那他就得滚出去。明白吗!我可受不了他这嗜酒如命的臭毛病,天真的孩子们会给他腐蚀坏的。”西杰勃特蒙先生对自己使用的字眼沾沾自喜,这还是他刚学会的一个词,是最近在一份报纸上看到的。“就是这么回事,腐蚀,这个说法再合适不过。”

他老婆又是一声叹息,难过地摇了摇头,继续做针线。西杰勃特蒙先生接着看他的报。

“他交了上星期的伙食费没有?”他开炮似地从报纸顶上扔过来一句。

她点了点头,接着说:“他手头还有点钱。”

“他什么时候再出海去?”

“大概得等花光了工钱,”她答道。“昨天他去了趟旧金山,想找条船,上去干活儿。可是他还有钱,因此就挑挑拣拣,不愿意随便跟条船签合同。”

“他这么个下等水手还有什么资格拿架子,”西杰勃特蒙先生鄙夷地说。“他还挑肥拣瘦呢!”

“他好像说有条帆船,要去什么遥远的地方打捞沉在海底的宝贝,要是那钱能对付下来,他就上这条船出海。”

“要是他能定下心来,我倒想给他个事做,去赶马车,”她丈夫说,不过口气里没有半点善意。“汤姆不干了。”

他老婆显得又惊讶又疑惑。

“今儿晚上才走的,要给卡拉瑟斯干活儿去。人家给的工钱比我给的多。”

“我早说过他留不住,”她大声说。“你给他的工钱太少了。”

“嗨,我说,老婆子,”西杰勃特蒙恶声恶气地说。“我跟你说了不下一千遍了,叫你少管闲事。难道还要叫我再说不成。”

“我才不在意呢,”她气呼呼地说。“汤姆可是个好后生。”

丈夫瞟了她一眼,心里咒骂老婆自不量力,竟敢跟他作对。

“要是你那个宝贝弟弟不是吃白饭的,他就该去赶马车。”他揶揄地说。

“他可交着伙食费呢,”她回敬了一句。“再说他还是我弟弟呢,只要他不欠你的钱,你就不能老是跟他过不去。虽说我跟你结婚都七年了,可我究竟不能不顾姐弟情份呀。”

“他要老躺在床上看书,就得交汽灯钱,你跟他说过了吗?”他责问道。

西杰勃特蒙太太没吭气。她不想与丈夫再争辩下去,她实在打不起精神来了,身上也觉得疲倦了。丈夫占了上风,她认输了。他眼露凶光,耳朵听着她吸鼻子的声音,心里直乐。他压制了老婆就感到乐不可支,老婆近来很容易压制,刚结婚那些年可没有这么容易,一大群孩子出生以后,她整日操劳,再加上他天天骂骂咧咧,搞得她精神疲惫不堪,哪有力气和他理论。

“那好,你明天告诉他就是了,”他说。“对了,还有件事,免得呆会儿忘了,你明天去叫曼琳艾来照顾孩子们。汤姆走了,我得自己赶马车出门,你别忘了到楼下店铺里照料柜台。”

“可是明天是洗衣日。”她有气无力地反驳了一句。

“那就早点儿起床,先洗完再说。我十点才出门。”

他恶狠狠地一抖,把报纸抖得沙拉沙拉响,然后接着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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