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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线光明(2)

福尔摩斯沉思了片刻,继续说道:“亲爱的华生,我知道,你概括地说明了你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从一开始,他们所说每一句话就都是假的。按照你的想法,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团体,没有什么潜在的危险,也没有什么‘恐怖谷’,没有什么名叫麦金蒂的大头目等等。当然,你的这个说法或者也算是一种不错的总归纳。那么,让我们来看看这样想会让我们得到什么结果。他们捏造了许多东西来证明犯罪原因,然后,他们配合着这种说法,把自行车丢在了花园里,作为凶手是个外来人的物证。而窗台上的血迹也是出于同一目的;尸体上的卡片也是如此,卡片可能就是在屋里写好的。所有的这一切都符合你的假设,华生。但现在,我们跟着就要碰到这样一些异常棘手、难于处理、处处摸不到头绪的问题了。为什么他们从所有的武器中单单选出了这样一支截短了的火枪,而且又是产自美国?他们是怎样确认火枪的射击声不会吵醒别人,而使别人向他们奔来呢?毕竟,像艾伦太太那样把枪声错当成了关门声不过是偶然的现象而已。亲爱的华生,为什么你所说的一对罪犯会蠢到这种地步呢?”

“好吧,我承认,这些问题的确很让我困惑。”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如果一个女人想跟她的情夫合谋对自己的丈夫下毒手,他们难道会摘下结婚戒指并拿去炫耀,以至于把自己的罪行搞得路人皆知吗?华生,这完全不合情理嘛。”

“对,这的确不太可能。”

“再说,如果丢下一辆藏在外边的自行车是他们想出来的主意,那这样做真的会有什么意义吗?即使最愚蠢的侦探也必然会说,这明显是故布疑阵啊,因为一个亡命徒如果想要逃跑的话,首要的东西可就是自行车呀。”

“好了,我承认我确实想不到该如何解释了。”

“哈哈,对人类的智力来说,对于这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想不出个解释来,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我来指出一条看似可能的思路吧,你可以把它当做是一次智力练习,不要顾忌它的对与错。我承认,这不过是一种想象罢了,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不是经常说,想象是真实之母吗?

“我们先假定,道格拉斯这个人在过去的确做过一些不太好的勾当,这就使得他遭到他人的暗中追杀,我们先设想凶手是个从外面进来的仇人。出于某种我目前还解释不清的原因,这个仇人取走了道格拉斯先生的结婚戒指。我们姑且认为,这种宿怨是他在第一次结婚的时候酿成的,也正因如此,凶手才会把他的结婚戒指取走。

“而在这个仇人逃跑之前,巴克和死者的妻子就来到了这间屋子里。眼前的一切忽然使他们认识到,如果他们俩抓住了凶手,那么,一件骇人听闻的丑事就会被公诸于世。于是他们就临时改变了主意,宁可把凶手放走。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他们完全有可能悄悄地放下吊桥,然后再悄悄地拉上去。出于某种原因,凶手逃跑时,认为步行比骑自行车要安全许多,所以他决定把自行车丢掉。目前为止,这些推测都是可能发生的,没错吧?”

“没错,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可能的。”我回答得有些勉强。

“我们一定要充分想到我们所遭遇的这件事的特殊性,亲爱的华生,这点可千万不要忘了。现在,我们来继续刚才的推测,我觉得,巴克先生与道格拉斯夫人这两个不一定是罪犯的人,在凶手逃离作案现场之后,他们会意识到自己正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上,既没有证据说明不是自己行凶,也没法证明他们不是纵容他人行凶。于是他们开始急急忙忙、笨手笨脚地应付这种情况,这也够难为他们的了,巴克用他沾了血迹的拖鞋在窗台上做了痕迹,伪装出凶手跳窗逃走的样子,在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他们才拉响了警报。不过,这个时候距离案发时间已经有整整半个小时了。”

“你想怎样证明刚才你说的这一切呢?”

“好,如果是一个外来人的话,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被追捕归案,这种证明当然是说得通的。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嗯,你知道,科学的手段是无穷无尽的。我想,如果我能单独在书房里待一晚上,大概会对我有不小的帮助。”

“什么?!独自一个人待一个晚上!”

“没错,我想现在就过去。我已经跟那个憨厚仁慈的管家艾姆斯谈过这个问题了,他这个人肯定不是巴克的心腹。我想坐在那间屋里,看看室内的气氛能否给我带来一些灵感。我的朋友,华生,你尽管笑话我吧。你知道,我是笃信守护神的。好,我们走着瞧吧。顺便问你一下,我记得你有一把很大的雨伞吧?有没有带过来?”

“在这里。”

“很好,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要借用一个晚上。”

“这当然不是问题,但是,你要是想把它当做武器的话,可是有点蹩脚……”

“嘿!没那么严重的。我亲爱的华生,要是那样的话,我肯定会求你来帮忙了。现在的情况只是我想借这把伞用一用。现在,我只是在等候我的同事们从滕布里奇韦尔斯市回来,他们现在正竭力查找那辆自行车的主人呢。”

傍晚时候,怀特·梅森和警官麦克唐纳调查回来了。他们显得十分兴奋,说是调查有了很大的进展。

“我亲爱的朋友们,我承认,我之前确实怀疑过是不是外来人干的,”麦克唐纳说道,“不过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已经认出了那辆自行车,还找到了一些关于车主的外貌情况,所以,这一趟算是没白忙活。”

“你们这么一说,就好像这案子马上就可以结了似的,”福尔摩斯说道,“我衷心地恭喜你们二位啊。”

“别说风凉话了。我是从这个事实入手的:道格拉斯先生遇害之前曾经去过滕布里奇韦尔斯市,从那一天开始,他的情绪似乎就有了一些波动。也就是说,正是在滕布里奇韦尔斯市的时候,他意识到了某种危险的存在。明显得很,如果一个人是骑着自行车来的话,那就可以推测大概是从滕布里奇韦尔斯市来的了。我们把那辆自行车带在了身边,并把它给各旅馆看看。说来也巧,那辆车马上被伊格尔商业旅馆的经理给认出来了,据他所言,那辆车的车主名叫哈格雷夫,两天之前曾在旅馆住过,那辆自行车和一个小手提箱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他登记说是来自伦敦,但却没有确切的地址,那个小手提箱也是伦敦出品,里面的东西也是英国货,但是,那人本身却是个美国人。”

“很好,非常好,”福尔摩斯欣喜异常,他继续说道,“你们的确干了一件漂亮的工作,我和我的朋友却还坐在这里编造各种推论,真是惭愧。麦克先生,这对我来说是一次教训呢,还是得多做一些更为实际的工作啊。”

“当然,这话说得没错,福尔摩斯先生。”警官麦克唐纳得意地说道。

“但是,他们调查的结果跟你的推论也并不冲突啊。”我提醒说。

“这个也说不定。不过,我们先来听听结果如何吧,麦克先生。这个人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很显然,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小心翼翼的。他既没有书信也没有文件,衣服上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标记。在他卧室的桌上,摆着一张本郡的自行车路线图。昨天早上,他吃过早饭之后就骑着车离开了旅馆,直到我们刚才去查问为止,也没再听到任何关于他的情况。”

“而这,正是使我困惑不解的,福尔摩斯先生,”怀特·梅森说道,“如果这个人不让别人有所怀疑,他就肯定会返回旅馆,并且像一个与事无关的游客那样待在那里。像现在这样,他应当清楚,旅馆的主人肯定会去向警察报告的,这样一来,他的失踪和那场凶杀案就会被联系起来了。”

“他也许是这样想的。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捉到他,至少证明了他还是相当机智的。说说,他的外貌有什么明显的特征么?”

麦克唐纳翻看了一下手中的笔记本。

“哈!在这里,我已经把他们刚说过的话全部记录下来了。他们似乎说得不够详细,不过,那些管事的、茶房和女侍者所说的情况基本相同。那人的身高在五英尺九英寸上下,年龄在五十岁左右,头发略显灰白,胡子也是,他还有个鹰钩鼻子和一张令人生畏、凶残无比的脸。”

“好,请打住,这差不多是道格拉斯本人的真实写照了,”福尔摩斯继续说道,“道格拉斯正好是五十岁上下,须发灰白,身高也是差不多。你还得到其他什么情况没有?”

“还有一些关于衣着的信息。他身穿一件双排扣夹克,外面披一件黄色短大衣,头顶戴着一顶便帽。”

“关于那支火枪,有什么新的进展?”

“那支火枪不过两英尺长,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放到他的手提箱里。当然,他也可以随意地把它放在大衣里,带在身上。”

“你觉得你得到的这些信息跟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噢,福尔摩斯先生,你高估我的智商了。”麦克唐纳说道,“你可以相信,我听到这些情况后,不出几分钟就发出了电报。我想,等我们捉住凶手时,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判断了。不过,恰恰在这件案子停滞不前的时候,我想我们是前进了一大步。至少,我们知道一个名叫哈格雷夫的美国人在两天之前来到了滕布里奇韦尔斯市,随身携带一个手提箱和一辆自行车,箱子里装了一支截短了的火枪,所以他是蓄意来进行犯罪活动的。昨天早晨,他骑着自行车来到这个地方,并把火枪藏在大衣里。根据我们的了解,大概没有人见到他进来。不过,他到庄园大门口好像也用不着经过村子,而且路上骑自行车的人也不在少数。大概他当时就把他的自行车藏到月桂树丛里,他自己也可能一直藏在那里,注视着庄园里面的一举一动,等候道格拉斯先生的出现。在我们看来,在室内使用火枪这种武器也许是件怪事。但是,他本来是打算在户外使用的,要知道,火枪在室外使用可有一个很明显的好处,因为它不会打不中,而且在射击运动爱好者聚居的地方,一两声枪响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不会引起别人的特别注意。”

“这一切都再清楚不过。”福尔摩斯说道。

“令他遗憾的是,道格拉斯先生始终没有出来。凶手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呢?很明显,他丢下了自行车,在黄昏的时候走向庄园。随后,他发现了吊桥是放下来的,而附近一个人也没有。毫无疑问,他就利用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有人碰到他,他可以随便编个什么借口。但是,他根本没有碰到这样一个人。他很顺利地溜进了他最先看到的屋子里,并隐藏在窗帘的后面。从那个地方,他能清楚地看见吊桥已经被拉了起来,他知道,作案之后唯一一个逃生的办法就是跳过那条护城河。他一直等到半夜11点15分,道格拉斯先生进行睡前的例行检查走进这间屋子,他一点儿也没犹豫,按照之前制订好的计划向道格拉斯开了枪,之后便逃之夭夭了。他也许能猜到旅馆的人会说出关于他的一些特征来,这点对他十分不利,于是,他干脆把自行车直接扔在了这个地方,另行设法去往伦敦或者他事先安排好的一个安全的地方,暂时躲了起来。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我的推理怎么样?”

“说得不错。麦克先生,按照我们掌握的这些情况来看,你分析得很清晰,而我的结论是:罪案发生的时间比我们得知的要早半小时左右;巴克先生和道格拉斯夫人两个人串通好了,隐瞒了一些真实的情况;也许正是他们帮助杀人犯逃跑了,或者,至少是在他们进屋之后,凶手才逃走的;他们还伪造了凶手从窗口逃跑的痕迹,十有八九是他们自己放下了吊桥,为的就是让凶手顺利逃走。以上是我对这个案子前一半情况的分析。”

这两个侦探耸了耸肩。

“好吧,福尔摩斯先生,假如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那我们就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了。”那个伦敦警官说道。

“我也没法理解,”怀特·梅森补充说道,“在我的印象里,道格拉斯夫人一生好像都没去过美洲。那她又怎么可能跟一个美洲来的凶手有瓜葛,并包庇这个凶手呢?”

“你说的这些疑问,我也正在考虑,”福尔摩斯说道,“我今天晚上打算亲自去调查一下,说不定会发现一些有助于查清真相的线索。”

“用我们帮忙么,福尔摩斯先生?”

“不,不用麻烦了!我的需要非常简单,只要等天色一黑,我带上华生医生的雨伞出发就足够了。还有忠实、憨厚的艾姆斯,毫无疑问,他会给我行些方便的。跟你们想的不太一样,我的思路始终围绕着一个看似与案件不相干的基本问题上:为什么一个人锻炼身体的时候只使用单个的哑铃?”

午夜时分,福尔摩斯晃晃悠悠地调查回来了。我们住的屋子有两张床,当然,这已经是这家小旅馆给我们最大的优待了。福尔摩斯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入睡,他进门时的声音把我惊醒了。

“哦,你回来了,福尔摩斯,”我睡眼蒙眬,喃喃地问道,“你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他手持着蜡烛,站在我身边,显得有些沉默,然后,他那瘦削而高大的身影向我俯过来。

“我说,亲爱的华生,”他低声说道,“如果说,你现在跟一个头脑失去控制的白痴、一个神经失常的人睡在同一个屋子里,你不感到害怕么?”

“一点儿也不怕。”我有些吃惊地回答说。

“啊,运气还算不错。”他说着。然后,这一夜他就再也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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