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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文艺青年之咪小姐

灰烬不会重临。而爱情会不会再有?

就像你松开手,让手中的诗稿回到它自身的重量

就像天空中的明月,它不是在天空漫游,

而是在静静地告别这个世界

1、

麦小夕说,她骨子里就不是文艺青年。因为和老布那层特殊的关系,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了他们中的一员。如果她坚持说她只是一个喜欢勾勾画画的手艺人,肯定有人会说她虚伪。于是,她就默认了大家的说法,做了一个最不像文艺青年的文艺小女人。

当然,这里所说的小女人,除了她身体娇小的原因,跟她年龄也有着很大的关系。她是那群文青中最小的,她认识他们的时候,她才十六岁,还是一个对什么都充满奇思妙想的高中生。跟她现在教的学生琨年龄相仿。只是她比琨现在的样子还瘦,还黑。

麦小夕跟琨谈到自己第一次在老布书吧见到那群文青们的时候,表情有些迥然。她说,那时候,她的表情就是这样,有些生涩,还有些茫然。她记得他们围坐在一张长桌子旁,正在谈论着弗里达的故事。当有人回头看见了她和老布,他们都站了起来,大家都看着她,而她,就像是被老布从大街上领回去的孤儿,不安地用手蜷缩着衣角。

她的不安写在她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大家都看出了她的小心思。幸好老布懂得她。他示意大家都坐下,他也让麦小夕坐到他们中间。她清楚地记得,她坐在了苏韦桐和夏末之间,她俩像一对姐妹花,但气质略有不同。苏韦桐那天穿得一件淡绿色的棉纱长裙,看起来朴实无华。夏末穿着一件真丝带印花的白裙,整个人散发出莲花(裙子上的印花就是莲花)般的气质。她的人和她的裙子相得益彰,使麦小夕觉得夏末像一位仙女,有些不可靠近,所以她把位置靠近了平易近人的苏韦桐一些。

麦小夕看苏韦桐和夏末的同时,其他人也在看她。

老布为了转移大家的注意力,把麦小夕的画拿了出来。当大家看着麦小夕画的那些猫咪的习作时,都在惊叹,都说画得真好。麦小夕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看地面。

琨不理解麦小夕的行为,“干嘛要低着头?”

麦小夕笑了一下,回答琨说,“听到那些赞美,有点不好意思。”

琨有些不解,“如果画得好,他们的赞美就是由衷的,你应该看着他们赞美你。”

麦小夕看着琨,赞同地点点头,但她心里清楚,那个时候的她,是没有这份自信的。她当时就是一个野孩子,没有学过绘画,就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在那里涂鸦。她是在决定报考美院的时候把平时里那些习作交给老布的。当时老布看了那些习作,没有说话,直接装进包里。最后,带着她和那些习作出现在老布书吧。一路上,麦小夕都忐忑不安,觉得自己不知天高地厚。

进门的时候,她没想到里面还有那么多人在等着她。她也没想到,她在这些人眼里,早已不再陌生。他们在这之前,曾在老布那里看过她的照片。大家对她一致的看法是长得机灵古怪,但见了本人之后,他们好像更喜欢照片中的麦小夕。这是周生生的原话,她说,照片中的麦小夕比本人有灵气。难怪他们看到她真人的一刹那,不同的人流露出不同的表情。那时候的她,身材瘦小,皮肤黝黑,属于典型的营养不良。

幸好老布说,她就像她老家屋后那片野蛮生长的青藤,虽然根茎不是很强壮,但充满了原始的气味。

这话逗乐了在场的人,而麦小夕没笑,她还一直低着头看着地面。倒是一旁的苏韦桐碰了碰她,示意她喝一点茶水,她才被迫抬起头,去接杯子的时候,眼睛正好跟老布撞在了一起。麦小夕有些不自然,赶忙看别处,这一细节被苏韦桐看在眼里。后来,在苏韦桐创作《文艺青年》剧本时,她特地写了这一细节。

大家还在交流着麦小夕的画作。

周生生说,她最喜欢公爵那一张。这也是麦小夕最喜欢的。她画公爵的时候,就感觉那只叫公爵的猫咪就绅士般站立在他面前,像个优雅的男子,深情款款地注视着她。

周生生说,“这就是我理想的公爵。”

听到周生生如此评价自己最喜欢的画,麦小夕主动看了一眼周生生。她长得不漂亮,但绝对是个有个性的人。那天,她穿着一身牛仔,像个男人一样坐在许穆枫身边。老布曾在写给麦小夕的信件里,多次提到周生生,还附上她写的一些诗歌。虽然麦小夕不是诗歌爱好者,但她还是很喜欢周生生写的那首关于儿童的诗歌。

周生生的诗歌比她的人细腻。相比于周生生本人,麦小夕更喜欢她的诗歌。

麦小夕很纳闷,老布在信里一直称呼周生生为那个女人。麦小夕实在猜不透,这种称呼是褒扬还是贬义。现在,看着周生生,麦小夕不仅多看了老布两眼,她没有在老布的眼睛里找到答案。

人们继续讨论着她的画。

方文俊说,麦小夕比****灵有才气多了,说完这话,大家都不约而同去看了卫文艺。卫文艺倒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故作潇洒地反问大家,“干嘛都看着我?”

麦小夕能理解卫文艺的尴尬。之前听琨的母亲薛老师隐隐说过,****灵是卫文艺的第一个男朋友。后来他娶了卫文艺的闺蜜康小红,两人离开了桐城。

大家都没有说话,卫文艺找了一个借口上卫生间。是在这个时候,老布说,这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关于猫咪的画作,说完这话,他不停地喝茶水。大家都赞同地点点头。只有麦小夕,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觉得那些话根本就不是从老布嘴里说出来的。

由于老布说了那句无可挑剔的话,夏末和苏韦桐都没有继续说话,老穆也没有发言。麦小夕对方文俊不是太了解,但对许穆枫这个名字,她很熟悉。老布在信里,每次提到喝酒,都有说到许穆枫的名字。如此断定,许穆枫跟老布有着很深的酒肉之情。那时候,麦小夕还不知道,许穆枫和她身边的苏韦桐有着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但那天,她隐隐感觉,许穆枫看苏韦桐的眼神跟看其他人的眼神不一样。

大家看见老布喝茶水,都不约而同端起茶杯,喝着茶水。幸好卫文艺回来了,她总是能在大家最沉默的时候打破沉默。她伸出手来,“欢迎你,咪小姐,加入我们的团队。”

麦小夕怯怯地看着她,在大家期许的目光中,麦小夕把自己的手放到了卫文艺的手里。

麦小夕是喜欢卫文艺的。喜欢她最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她是老布的妹妹。卫文艺像传说中那样,穿着波西米长裙,走起路来婀娜多姿。老布每次在信末,都会说,我妹妹和母亲带我问候你。作为礼节,麦小夕每次在信末也会写上一句,“带我问候你的母亲和妹妹。”

那天,麦小夕没有见到布妈妈,她去一个老年联谊会表演魔术了。老布指着墙壁上布妈妈表演鸽子的经典照片,对麦小夕说,“这是老太太的绝活,宝刀不老。”

那一天,麦小夕很开心,她见到了很多老布在信里说到的人和事,而且在那一天,她还意外地收获了自己的外号——咪小姐。当然,最后,大家都赞同她去报考美院,还说她肯定能考上。

那一天,老布因为心情高兴,给所有顾客免单,还指着麦小夕对大伙说,这是“咪小姐”送给大家的礼物。于是,大家都站起来,举杯向“咪小姐”致谢。麦小夕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了自己的外号。

麦小夕是喜欢“咪小姐”的,在大学办校报的时候,她就曾用“咪小姐”的笔名刊登自己的绘画作品。很遗憾,麦小夕没有考上美院,那帮一本正经的老师们根本看不懂幽默风趣的“公爵”猫。老布为麦小夕愤愤不平,要去找老师理论,被麦小夕阻止,“其实我也不喜欢那里的氛围,每个人看起来都一模一样。”

麦小夕最后读了学前教育,她说她想当一名幼儿园老师。

琨显然也是喜欢麦小夕这个外号的,有一刻,她也对麦小夕说出,“曾经有个人,也这么叫过我。”琨是个不爱言笑的孩子,但说这话的时候,眼角一直流露出笑容。

麦小夕懂得,这是一个少女特有的情怀。

当两个咪小姐的眼神撞在一起的时候,琨笑了,麦小夕也笑了。

琨喜欢听麦小夕的故事,每次她们把上课时间都用在了故事上。琨和麦小夕都以为,这是她们两人的秘密,但事实上,琨的母亲薛老师早就发现了。每次麦小夕要走的时候,薛老师都要沏好茶水陪麦小夕说说话。这种习惯从麦小夕第一次来给琨上课就开始了。

麦小夕陪薛老师喝茶的时候,琨把自己继续关在屋子里。即使麦小夕不说,薛老师也知道女儿琨现在正在画她最爱的猫咪。

麦小夕突然看了看琨关闭的房门,对薛老师说,“其实琨不需要老师。”

薛老师没有说话,示意麦小夕喝茶。这个话题就像从没有说过一样。薛老师指着茶叶,对麦小夕说,“这茶叶还是老布送的。”

麦小夕点点头,继续喝茶,屋子里放着班得瑞的轻音乐,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惬意。茶桌上的水仙植物自由生长,麦小夕喜欢那些散发出生命气息的绿色叶子,它们看起来就像老家屋后的那些青藤,无拘无束。这再次让麦小夕想起了老布说过的话,“她就像她老家屋后那片野蛮生长的青藤,虽然根茎不是很强壮,但充满了原始的气味。”

薛老师好像看出了麦小夕的心事,指着桌面上的水仙植物,“它们很简单,一点水滴,一点阳光,就可以长得生机勃勃。就像你和琨,你们不需要老师,也可以画出你们心中最好的猫咪。”

麦小夕不解,“那干嘛还让我每周来给琨上课?”

薛老师没有急着回答麦小夕的问话,而是慢慢打理着茶桌上的清洁。

正好此时琨的父亲老白回来了。他一手提着一篮子蔬菜,一手夹着一本杂志,看见麦小夕,满脸笑容,“上完课了?”

麦小夕点点头。

老白把杂志递给麦小夕,“上面有我和琨的作品。”

麦小夕翻开杂志,很顺利地找到了由老白创作文字,琨画插图的作品。

老白继续说,“朋友们看了,都说琨了不起。”

麦小夕正要说点赞美的话,被薛老师打住了,“你啊,就改不了这个老毛病,不就刊登了几个文字,几张图片嘛,看你乐得,就像得了全世界。”

经薛老师这么一说,麦小夕就多看了老白几眼。别说,老白幸福得真像得到了全世界。那一刻,麦小夕突然明白了琨为什么那么喜欢老白。琨说,她的父亲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他最开心的事就是把自己发表在各种报刊杂志上的文章亲手递给他的朋友们,让他们当着他的面阅读,而且,他会一直等候在他们身边,直到他们阅读完毕,听取他们阅读后的感受。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他都欣然接受。

这个事,老布曾在书吧讲过。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很真诚,他说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还有老白这样可爱的人,是我们的幸福。

琨不是很赞成老布的话,她觉得很多人都是不喜欢父亲的。他们觉得他就是一个老掉牙的文艺青年。

“那你怎么看你的父亲?”

琨没有正面回答麦小夕的提问,麦小夕也没有继续追问。在她第一次接触琨后,她就感觉出,琨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她从不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哪怕是一个答案,如果她不喜欢回答,她就不回答。

不了解琨的人,都说琨是个不合时宜的孩子。她身上没有薛老师的平易近人,也没有老白的忠厚老实,感觉她像一个刺猬,让人无法靠近。老布倒是很欣赏琨的独特,他常常当着薛老师和老白的面,说天才都是骄傲的,目空一切。

琨的天赋不仅表现在绘画上,还表现在音乐上。大概是受薛老师的遗传,琨从小就对音乐有感觉。薛老师的母亲是唱戏的,薛老师小时候的梦想是像母亲那样唱戏。这样,家人看戏的时候就不用掏钱了。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想法,成就了今天的薛老师。虽然她没有成为唱戏的,却成了一个写戏的人。她在写给母亲那篇戏文里,回忆了母亲充满戏曲的一生。

琨对外婆没有记忆,在她很小的时候,外婆就离开了她。她在母亲的只言片语中认识了她。每次弹奏钢琴的时候,琨的大脑里就会跳出那个在舞台上移动的身影。她像一张水墨画,隐隐约约,这带给琨很多创作灵感。

琨创作的第一首钢琴曲就是献给外婆的,音乐轻缓而抒情。不知道真相的人,都说琨的第一首钢琴曲是献给薛老师的,都说故事中的那个女主角就是薛老师本人。琨没有做解释,但薛老师知道,那不是她。

琨接着创作了第二首,第三首,有献给老白的,有献给猫咪的,但就没有献给薛老师的。那个时候,麦小夕就隐隐感觉到,老白在琨心中的地位高于薛老师。麦小夕做过小孩子,她理解他们的心事,喜欢就是喜欢,不带任何私心杂念。就像她年少时,对老布的依赖多于薛老师一样。

是在一次闲聊中,麦小夕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一天,很多人聚集在薛老师家的客厅,谈论着这个急功近利的文学圈。薛老师说,“老白应该对自己要求高一些,不要以发表为目的。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写出自己最好的那部分。”这话一下子激怒了琨,她突然从自己的房间里跑出来,像个斗士一样,义正言辞地顶撞她的母亲,“不许欺负我的爸爸,他永远是最好的。”是在那一刻,麦小夕明白,老白在琨心里的地位有多重要。

事后,麦小夕主动跟琨谈到了那次冲突。琨坦诚说,“我爸爸是个老实人,他看不懂人情世故。他觉得只要是会写文字的人,都是他的朋友。可有些人,根本就不这么想……”琨省略了后面的话。

自那次谈话后,麦小夕很少在琨面前说起老白的不是。她也尽量把老白想象成一个完美无缺的老好人,每天过着他最充实的一天。

想象总是很完美,可现实却是很残忍。当大家都在议论老白缺陷的时候,麦小夕不得不打破自己的想象,接受最真实的老白。

人们说,老白不修边幅,在桐城生活了20年,感觉还像是个老农民。老布替老白说话,“如果他真成了体面的城里人,他就不是你们心中的老白了。”麦小夕是赞成老布这句话的。她曾经跟老白和薛老师出席过一场小型聚会,是薛老师《乡村教育》的新书发布会。

麦小夕本来不喜欢这些聚会,但作为对友情的回报,她觉得应该去给薛老师捧场。如果不是薛老师来到她生活的山村采访,她就不会认识老布和她那帮热爱文艺的朋友们。

薛老师曾经把写麦小夕村庄的那一段发给她看过,她喜欢薛老师的文字,干净而坦荡。故事里没有麦小夕的身影,这是薛老师的大智慧,她说,让那些不开心的事都过去吧。

当时薛老师发现麦小夕是个孤儿后,也这样对她说,“让那些不开心的事都过去吧。”薛老师语气平静,没有想象中的同情,也没有想象中煽情。这一点,是麦小夕主动跟她交流的一个原因。她以前接触的那些人,对她突然间失去双亲都表现出过多的同情和怜悯。

薛老师在村庄采访的那几个月,她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那时候,薛老师主动住在麦小夕家里。村里人都说,麦小夕遇见了贵人,她要被带到城里了。临走的时候,薛老师没有带走麦小夕。

薛老师问她,“难过吗?”

麦小夕摇摇头,她说,她会想念她。

薛老师留下在桐城的地址,“记着,有什么事都可以写信给我。”

薛老师走了,回到了还在上小学的女儿琨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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