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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赔我一条命

天高云淡,大雁南飞,已经是秋天了。

我特别喜爱在这个天高气爽的时节散步:迎着微风,悠然自得,一边漫步,一边构思创作,或者干脆胡思乱想,时常就有一大堆思绪呀、灵感呀噼里啪啦地往外冒,感觉特别好。

这天晚饭后,我正在常去的小公园里走动,突然,对面发出一声尖叫:“我等你大半天了!”

我神经衰弱,最害怕惊吓,这一声大叫,吓了我一跳。我忙用手捂住心口,朝前一看,朦胧夜色下,影影绰绰的有一个女孩站在两步开外的地方,她似乎身穿一件黑色长裙,长发披肩,婷婷玉立。

见是个女孩,我就稳了稳神,问:“你是谁?”

“你最好别问我是谁!”

我听她说话有点怪,身形面目又看不清,就心存疑惑:“说吧,你等我大半天了,到底有什么事?”

“我的事大了!”

她的声音依然怪怪的,我强打精神,装腔作势:“哎,你有话就好好说嘛,怎么这种口气呢?你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

“我叫受、害、者!”她说话一字一板的,很有力。

“咦,你这姓名很稀少啊。我读了那么多书,从没见过你这么个姓名呀?”

“世上没有,就我一个!”

“那好,你说说,你是干什么的?”

“我原来是大学中文系三年级的女学生,现在被你害死了!不过,我还没进地狱呢!”

“女同学,人命关天,你可不敢乱说啊!”我心里不由得有点发毛,急忙四下看了一眼,“我凑合算是个文化人,年逾不惑,身单力薄,戴着眼镜,胆子特小,你可别吓唬我。”

女孩子突然抽泣着说:“我不是吓唬你,这是真的!”

我急了:“你说是真的?这不可能!我不认识你,从来没见过你,怎么能说我害死你了呢?”

女学生提高了声音:“你先说你是不是叫李不闲?”

“是呀,我是叫李不闲。”

“你是不是作家?”

“咋说呢,反正几十年了,我倒是写过不少诗歌、散文、评论,还帮老干部写过革命回忆录,还替文工团写过快板,不知道这算不算作家?”

“你是不是写了一本小说,叫《爱就爱到死》?”

“对呀,是写过这么一本书,我整整写了10多年,可那只是个书稿呀,出版社给不给出还不一定呢!”

“你骗人!”

“我、我、我骗人?我从来没骗过人的,我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模范党员、学雷锋标兵,怎么会骗人呢?再说,即使我骗人,也不能骗你们这些年轻轻的女大学生呀,我儿子也上大学呢!”

女学生有点发火了:“你还说你不骗人,那我问你,这是什么?”她说着从背后刷地一下拿出一本书来,伸到我面前。我一看,那书名果然是《爱就爱到死》,作者的名字果然是李不闲。我一下子懵了:我的书真的出版了?出版社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呢?四年了,书稿已经在出版社整整躺了四年了呀。这的确是我的书,我忽然万分激动,心潮澎湃,汹涌不止。

“你说,这到底是不是你写的书?”我正在激动,那女孩再次严厉地问。

我心中不知她的来意,不明她的底细,就搪塞道:“大概……好像……就算是我的书吧……”

眨眼间,她忽然消失了。

再一眨眼,她又站在那里。

正在我发愣时,她突然万分悲痛地哭诉道:“你呀你,你可把我害惨了,你赔我,你赔我一条命!”

她哭着朝我扑过来。我一边抓住她的手一边思考对策往后退,压低声音说:“姑娘,你千万小声点,一条人命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不是跟你闹着玩!”她猛然甩掉我的手,大声说,“你根本不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你是彻头彻尾的杀人犯!”

我靠近她,想拉她到树丛中去,免得别人听见。可是她很快后退了,面目依然看不太清。我极力想看清她,但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记得她刚才穿的是黑色的连衣裙,怎么转眼间她身上穿的却是白色的连衣裙呢?难道是我记错了?今天这是怎么了?我又往前走了两步,还是看不清她,我心里越发疑惑了,心也乱跳起来:“你、你到底是、是、是人还是鬼?”

对方的声音奇怪而低沉有力,摄人魂魄:“我是人,又是鬼;我是鬼,又是人;我既是人,又是魂灵;我既是我,又不是我;我不是我,又是我,你看着办吧!”

我急忙说:“我有心脏病,你别再这么说话好不好。”

过了一会儿,那女同学又抽抽咽咽地说:“我读过三毛,读过琼瑶,读过亦舒,都没有读你这本书这么惨,你把我害苦了,都是你,都是你,你、你、你把我害死了……”

我心里又害怕又疑虑:“你说你已经死了?我就说嘛,我怎么老是看不清你呢。”

“是的,我已经死了,是你和你的书把我害死了!”

“啊,那你说,我怎么害死了你,我为什么要害死你?这可是个大原则问题,你一定要说清楚。”

她抽泣着说:“我曾与一个男同学相好过,可我远远没有你书中那个叫丹丹的女孩幸福。她多美好啊,她多幸运啊,她深深地爱着对方,对方也深深地爱着她,他们完全有可能像你的书名那样爱就爱到死的……可是我,我们分手了,不可能再和好,我彻底地绝望了,我得不到丹丹那样美丽的爱,我、我只有……所以,我就……”

“真有这回事?你不是瞎编吧?”我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心里想:我真的有那么荣幸吗?我的书真的有那么迷人吗?世界上哪怕只有一个读者能这么爱我写的书,我也知足了,那我十来年吃的苦也值啊!这太旷古绝今了,看来真应该授予这位女同学诺贝尔文学读者奖!

人往往一得意就忘形,可能是我脸上的笑意情不自禁地太明显了,那女学生突然大怒道:“你还笑!”她上前拉住我的手,“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书,赚女孩子的眼泪,害女孩子的性命?”

我害怕地往后退缩着,急忙辩解:“我、我、我不是故意的……”

“你说,要不是你的书,我怎么会死?我跟你没完!走,你跟我去法院,我恨死你,我要你赔我一条命!”

我灵机一动,情急智生,诚心诚意地对她说:“女同学,你不应该恨我,你应该感谢我!”

“什么?你有没有搞错呀,我还应该感谢你?”

“是啊,你是应该感谢我,因为你独一无二,你是幸福的,我非常非常的羡慕你!”

女孩瞪大了眼睛:“我是幸福的?你还羡慕我?”

“是的,你听着。我虽然年龄比你大好多,但也和你一样,小时候也很爱读书,而且绝不比你差,好多书都叫我如痴如醉。父母叫我锄地,我锄掉了庄稼留下了杂草;叫我烧火,我烧干了锅烧煳了饭;叫我给弟弟去买药,我买来了一本书……父母为此可没少骂我。不过那时候语文老师倒很喜欢我,他给我的作文打过99分。老师看我很苦恼,问明缘由,就到我们家对我父母说了很多好话。从此,他们再也没有骂过我。我就更爱读书了,可我读来读去,至今没有读到一本美妙得能让我自己去死的书啊。你多幸福呀,那是一种什么境界啊,那么美好的书独独让你碰上了,我简直太嫉妒你了,我太羡慕你了!”

大学生毕竟是大学生,她马上说:“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写出了能害死人的书,应该给你发个文学奖?”

我赶紧说:“不不不,我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的确很幸福,我真的很羡慕你。我愿意用我所有珍藏的书去换你读那本书时的美好感受,你同意吗?”

“我?我当然不同意!”她的声音很小,像蚊子叫。

“这不就对了嘛!”

“不!”女学生突然提高声音,“你别走,我几乎差一点被你说服了。”她竟然冷笑两声,一字一板地说:“你啊你,好你个李不闲,你真不愧是个编故事的作家啊,真是活人能让你说死,死人能让你说活。但今天不管你说得多么天花乱坠,我还是要告你,我要你赔我一条命……”

那女学生力气真不小,拉着我跌跌撞撞来到了法院门口。法院的门又高又宽,两个门环像脸盆那么大,门上钉了好多排大钉子,有点像北京故宫的大门。我们来到了法庭上,法官端坐堂上,黑衣黑帽,好像还穿着黑裙子或者是黑袍子什么的,一个个脸色铁青,怒发冲冠,大檐帽竟像雨伞一样大,特别怕人。我心里胆怯地回头一看,旁听席上坐的竟都是作家协会的会员。那些人大部分我都认识,我赶忙低下头,脸发烧,心发急。刚才回头的瞬间,我觉得还有一个什么人也坐在下面。我再次回头看了一下,不好,果然是他,我们处长。作协会员在倒关系不大,顶多是丢个脸。我们处长在就坏了,那是要丢饭碗的。尽管我是业余文学爱好者,处长也多次对我旁敲侧击,说我不务正业,不热爱本职工作,最近机关正搞竞聘上岗,弄不好处长会让我下岗的。

我忽然问自己,我真的写过那本叫做什么《爱就爱到死》的小说吗?我实在搞不大清了。现在是在法庭上,法官等会儿就要宣判定罪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不宜迟,怎么办?我忽然一想,对呀,赶快先给出版社文艺部的贾主任打个电话呀,我那本书究竟出版了没有?先把这个最最最根本的问题搞清楚再说。

我竟然忘了在什么地方,转身就走。

法官问:“犯罪嫌疑人李不闲,你要干什么?想跑?没门!”我说:“大半天了,我想去方便一下。”

法官口中带火说:“这里是法庭,不是你家里。你藐视大法官,大胆!”

我想,即便是文化人,即便是在法庭上,该硬的时候还得硬:“可我真的不行了,如果叫我在这里出了问题,那既不人道,对法庭环境也不卫生呀。”

没想到法官眨眨眼睛说:“这么说嘛,好像还有点道理。那好,我们就给你点人道,去吧,快去快回。”世上好多事情就是这样,你软他就硬,你硬他就软。

我急忙趁机跑到外面,用刚买的很漂亮的手机打电话。我先拨他办公室电话1234567,没人接;又拨他的手机号1397654321……还好,通了,接电话的正是贾主任。

我说了本意,没料到他竟然说:“时间太长了,那本书出没出,我也记不大清了。”

啊,怎么会是这样?你这狗屁主任也太不像话了。大锅饭真好吃啊,人家书商十多天就出一本书,我的书稿送到你们那里四年多了,你们就这样对待作家和作家的劳动成果?好半天我才放下听筒,心里很生气。

没办法,我只好快步回到法庭上。

不知为什么,法官看着我诡秘地笑了。

这时候我真有点害怕,有心承认女学生拿的是我的书,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啦,人家一个如花似玉的中文系女大学生,硬是让你的书给活活的害死了,这还了得!自古以来借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起码的道理。再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一个小小的业余文学爱好者岂能逃脱?即便算你个过失杀人或者间接杀人,那也够你喝一壶的!要不,那就案板上的鲤鱼,干脆给它来个大瞪眼,死不认账?可是,要是我的书稿万一真的已经出版了,你不承认,岂不是自欺欺人?

我开始恨死自己了:你什么不能干,干嘛非要当那个狗屁业余作家呀?你当业余作家什么作品不能写,干嘛非要写那种害得人家女大学生寻死的爱情小说呢?

还是老婆骂得对:“你写,你写,你就是写上一辈子,能写成个百万富翁?”

她还有更恶毒的话呢:“你什么都不干,也比你干这个强,至少不惹我烦!”唉,要是早听她的话,她也不至于动不动就要和我拜拜呢,我也不至于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啊。再说,数十年来废寝忘食,点灯熬油,费笔买纸,吃尽苦头不说,到头来还惹上一场官司,这到底是图啥呢!

想到这里,我突然心中一惊:老婆不知说了多少次要和我离婚,要分居,她到底搬走了没有?我是不是需要赶紧回去看看?她要是还没搬走的话,叫她来看看女同学手上的这本书,也许她心里的气也就消了,看到成果、看到光明了嘛。

我的心里乱极了。忽然,我心头一亮,急忙过去对那女学生说:“我刚才给出版社打了电话,我那本书出没出还没搞清呢,你大概拿的是一本盗版书吧,那是别人偷印的。”

女同学立刻反驳:“即便是别人盗印的,书总归是你写的吧?难道这李不闲不是你?”

我说:“那也可能是同名同姓呀。”

女学生提高了声音:“这儿,那你看看这儿——”她翻了一下书,用手指着扉页说,“你能说这照片不是你?”

我小声说:“那会不会是那些可恶的书商克隆的另一个我,那不是真正的我、原始的我。”这么一说,我自个也明白了,回头就对法官说:“尊敬的大法官,我要告这个女学生,她陷害我。”

法官问:“你们到底谁告谁呀?”

我说:“原来是她告我,现在是我告她!你们不是经常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法官问:“你为什么告她呀?”

我回道:“她说是我的书害死了她,可她当做证据的那本书是盗版书。”

法官又飞快地眨了眨眼睛说:“你说她拿的是盗版书?”

我想,不能中了法官的圈套,就说:“是啊,我想,她拿的可、可、可能是盗版书。”

法官从袖筒里嗖地抽出一本书来,慢慢地摇晃着说:“我这里也有一本书,书名叫《爱就爱到死》,作者是李不闲,从书内的照片核对,正是你。难道说,我这本书也是盗版书喽?明白吗,大作家,这叫铁证如山,来,你过来亲眼看看!”

我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一看,名字是我,照片也是我。我心跳加快,满头大汗,不知如何是好。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我的书到底出没出呀?

我对法官说:“尊敬的大法官,要不,我看就算了,我不告她了。到底谁告谁,我们再商量商量?”

“什么?你们还要商量商量,这是商量的事吗?你竟敢拿无比神圣的法律当儿戏!简直是胆大包天!”

这时候,女学生突然大哭大叫起来:“你呀你,好你个李不闲,我原来是那么崇拜你,盼望见到你,还想让你给我买的书签名呢,想不到你竟是这样的人,要知道,你这么做,让我太失望了,只能让我更恨你!”

看着她那悲伤欲绝的样子,我心里也不是滋味,文化人心都软,就急忙安慰她:“女同学,你千万别生气,我一定再写一本让你更满意的书,写好后就把名签上,先让你一个人看!”

“啊,你还想再害我一次啊!”

忽然,法官像古董拍卖师一样,高高地举起一个大木槌,“啪!”使劲敲了一下。这一声巨响叫人胆战心惊。女学生吓了一跳,害怕地说:“大法官,你别生气,都是我给你惹的麻烦,干脆,我也不告他了。”

“咦——”大法官的眼镜差点儿掉下来,“不是你要告的吗,怎么又变卦了?”

女学生小声说:“反正告不告都差不多,再说作家也怪可怜的,我看了人家辛辛苦苦写的书,再跑来告人家,好像不太人道吧。”

大法官大概觉得自己受了戏弄,不由得发火了:“不行,这儿是法庭,不是瓜果蔬菜自由市场,你以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啊?既然来到了这里,就由不得你们了!现在,我正式宣判——”

我心里极其害怕,就哀求说:“尊敬的、可爱的、威严的大法官,你等等,让我再好好想一想。”我心里乱七八糟的,今天这事到底是咋弄的?我的书到底出没出呀?莫不是我爬格子爬傻了,把梦想的事当成了真实的?或者是把真事当成了梦想的?还是二者都有?

我的头脑直发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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