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B乡退休教师C,过世已两年,老伴仍在每月为他代领近千元工资!我深感蹊跷。
匆匆采访B乡教育办干部D,D起初似有难言之隐。经过再三追问,D才无奈地告诉我:C去世时欠医药费上万元。不仅老伴寄住在别人家,儿子还是残疾人。C的安葬费等不少于壹万元,老伴和儿子又需乡里救济。乡里连教师工资都不能及时发放,哪来钱安葬C并救济他老伴和儿子?与其挤不出安葬费和救济费,不如隐瞒C已死之事实,让他老伴每月一次,继续代领工资……
告别D,我又悄悄去采访C老伴。说明来意后,C老伴十分感激地说:C过世后,她的确代C领了10个月工资,月工资近千元。感谢乡里关照,在教师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下,隐瞒C已去世的真相,设法为她凑足了C的安葬费。我虽然异常惊讶!但仍表现得很平静:你记清了只领10个月?是呵!她又脱口而出,D劝她C的安葬费已变相解决,他的工资不能再领了,再领会出大问题的。本来,人死后亲属代领工资就已构成诈骗罪,乡里已经冒了很大风险……
我感到有必要扩大采访面。通过进一步深入采访,我发现这种“吃”死人现象在B乡在A县都不鲜见。
滑稽,惶惑,沉重,愤怒?
(原载《讽刺与幽默》2005年9月5日)
“顾建新点评”:
《“吃”死人》披露的现象,让人触目惊心。
当年俄国著名作家果戈里,曾写过一部世界名著《死魂灵》,揭露了沙俄时代的一个令人惊叹的事实:贪心的地主靠买死去的农奴的名字赚钱。没想到,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历史的悲剧,也是一个天大的丑闻,竟然又在重演。
小说篇幅不长,但那个B乡教育办的干部D却被刻画得入木三分,让人难忘。
首先,他精心设计出“吃”死人的办法,可谓别出心裁、生财有道,不惜到丧尽天良的地步。
其次,善讲假话并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他把这个损招,解释为实出无奈,而且处处是为教师的遗孀着想,仿佛是一个体恤百姓的好干部。而实际上,正是他昧着良心,贪污了教师的血汗钱。
第三,他有两副面孔:在记者面前,他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在教师遗孀面前,他利诱又威逼,甚至用法律来使对方就范。
小说结尾写这种现象在乡、县不是个别的,不禁让人浮想联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