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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是千里马

文/王流丽译

一句真诚的表扬,一声深情的鼓励,就像一道道阳光,驱散了我们心中的阴霾。所以,当别人身处逆境时,请不要吝惜你的真诚鼓励。

那时候,我家住在贝尔区,那里以贫穷与暴力闻名。妈妈是单身母亲,生活的重担让她疲惫而暴躁,她每天最大的目标是让她的三个孩子勉强吃饱,我有个更卑微的梦想,那就是,别的孩子不再嘲笑我走路时微跛的右脚。那时候,我每天最快乐的时光,是站在另一个街区的体育场外看运动员们训练,我只能远远地、艳羡地眺望那些身手矫健的少年,他们像天鹅一样高贵优雅,而我甚至还不如一只丑陋的小鸭子。

后来,一位好心的教练告诉我,想要改变瘦弱的体质,晨跑是很好的方法。于是我决心开始锻炼。万事开头难。第一个清晨,当我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门时,已在干活的妈妈不耐烦地抛出一句话:“孩子,你要知道,晨跑只是有钱人的游戏。”我已经记不清跑步时曾遭遇过多少冷眼与嘲笑了。有些调皮的孩子甚至会跳到我前面,模仿我笨拙的姿势;我也记不清有多少个早晨,我一边跑步,一边无比自卑地想象着自己滑稽的模样。但是,我记得那个早晨。

那个早晨天气格外好,我穿上前一天晚上慈善中心派发的T恤衫,照例去我最喜欢的门德赛大街跑步,一路上阳光照得我暖洋洋的。跑着跑着,迎面走来一位黑眼睛的白发老人,他突然微笑着叫住了我。很和蔼地问:“嗨,小孩,你的T恤很不错,你会读上面的字吗?”

“我不认识,好像它们是中国字,”我回答说,“这是夏威夷一家华人慈善机构派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呢!”那位老人的声音显出了几分兴奋:“是中国字呢,我们中国人都叫它汉字。”然后他弯下腰来很认真地对我说:“孩子,你知道吗?你T恤上的这句话说的就是你呢,它的意思是,你跑得又快又好。”告别老人之后我继续向前跑着,那一刻,也许只有照进我心里的阳光才能体会到我的心情是多么欢畅!我知道,我跑得不快,姿势也不漂亮。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得到真诚的表扬,多么温暖芬芳。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每一次我跑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每一回我跑在生命历程的困难前,我都暗暗地、认真地对自己说:“你跑得又快又好。”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保留着童年的那件T恤衫。我把它整整齐齐地叠好,和我的四座马拉松赛奖杯放在一起。它真的很旧了,然而每次我获得新的荣誉时,我都会像一个朝圣者那样轻轻抚摩它。我的耳边会又一次响起那位中国老人鼓励我的话语,然后我会用仅会的、生硬的汉语念上面已经斑驳的五个字:“我是千里马”。

半截铅笔

文/叶丹

博爱和道德不只是用来宣扬的,它们存在的真正意义是让人们用实际行动来实现它们的价值。

2003年7月,我本科毕业了。市里刚好举行国家公务员考试,我去了。第一场考试刷下了一半的人,我很幸运地过了关。接下来的那场考试还是笔试,考的是“专业知识和公共道德”。

进入考场没多久,监考老师突然大声说道:“各位同志,你们有谁多带了2B铅笔吗?请借一支给这个同志用一下。”我抬头看了一下,那是一个中年人,两鬓已经微白,皮肤黝黑粗糙,正在焦急地环顾着整个考场,盼望着哪位好心人伸一下援手,但是没有一个人答话。监考老师第二次询问:“各位,发扬一下爱心,借支铅笔给这位同志吧!”沉默的教室里,寂静无声。监考老师第三遍询问过后,我急了,虽然我只带了一支铅笔,但我实在受不了中年人那种渴望的目光在我身上掠过的感觉,于是我举起了手,然后用力折断那支唯一的铅笔,把其中的半截递给了中年人。

考试结束后,我在楼道碰到一位同样来参加考试的同学,相互询问考得怎样,都回答说题目挺简单,考得挺好的。其间,我提到刚才考场里那个中年人借铅笔的事,谁知那同学竟然瞪大了眼说,他们那个考场也有个借铅笔的,但没人借给他。

到了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千多人竟然又刷下来九百多个,只剩下四十多人。这份面试名单中,有我,但没有我的那个同学。主持面试的考官让我大吃一惊,竟然就是考场上向我借铅笔的那个中年人,而他正微笑地看看我,亲切地对我说:“小姑娘,还记得那半截铅笔吗?”

原来,那些借铅笔的人就是市招录办的工作人员;而第二场考试真正考的不是专业知识,而是一个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奉献精神和博爱精神,一种真正的公共道德。

因为半截铅笔,在2004年春天,我正式成了一名国家公务员。

体验

文/流沙

拥有一颗爱心,加之不断的进取和努力,成功一定会属于善良的你。

学校组织了由十五名学生组成的生存体验团,把他们送到上海锻炼半个月,每人发给100元的生存基金,看谁能在上海赚的钱最多,看谁的生存能力最强。

十五位都是临近毕业的大学生,他们的体力、智力和社交能力都经过学校的严格挑选,学校相信他们在上海会很快找到工作。

半个月后,大部分同学陆续回来了,而且都赚到了钱,最多的一位赚了3000元。他们从事的工作有家教、兼职文秘、网络公司职员、业务员甚至搬运工。大家收获都不小,连两位情急之下当搬运工的也赚了600元。

但有一位同学却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回来,而是和学校通了电话。他说自己一分钱也没有赚到,现在在上海火车站,没有钱买车票,希望得到帮助。

学校马上派人到上海帮助他。那位同学已经在上海火车站待了两天,饿得面黄肌瘦,这个结局令人瞠目结舌。那位同学身体强壮,社交能力更不弱,为什么在半个月的时间内赚不到一分钱呢?他的遭遇让全体师生哗然。

事隔一个月后,一个上海人给学校寄来了一封信。信里请求学校帮他找一位在上海收留他智障父亲半个月,并历尽千辛万苦帮他父亲找到家的好心同学。

学校马上开始寻找。没想到,这位助人为乐的同学竟然是打电话需要学校帮助的那位同学,全校师生又是一阵哗然。

原来,这位同学在到达上海的第二天,就遇到了一位老人,老人好像迷路了,又说不出家到底在哪里。于是他一直帮着老人寻找家,给老人买水、买食物。整整半个月他都和老人在一起。白天,他在一家商店当派送员,用挣来的钱维持老人和自己的生活。晚上就帮老人寻找家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帮老人找到了家人。

这个结果让大家感动不已,这个没有赚到一分钱最终需要帮助的同学,被学校认为是最后的赢家。

篮球·朋友

文/蒋政

对那段篮球生活,我深深地怀念着;我想,朋友们也应当如此吧。

一晃过去了许多时光,仿佛晨带珠露的嫩荷转瞬即是夕阳西下时分的垂叶缩花。还常爱看球赛:NBA精彩,CBA也不坏,手却很久不曾抚摸过皮球。老家墙上挂着的毕业时队友们相送的牛皮球,早已被弟弟玩得破了外皮,其狼狈之相,一如我与朋友们疯练球时的那只篮球。至今,我依旧对往日的篮球读书生活与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朋友们怀着深深的眷念。

结识篮球其实是小学时的事,而真正对其产生痴迷则是在人读高中结识了几位趣味相投的朋友们后。他们与我同生活在一个县城,却于人生的十六年前从未谋面,更勿论相交相知以及此后的组织球队打比赛了。高中头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朋友们的热情和坦诚,坐在陌生的教室里,我们却似熟识已久的老友聊了许多,这些话题中,即包括了篮球。篮球,成了让彼此打开心扉、推心置腹的情感暴发点,话闸因此而开,如水流滔滔顺势而下。那时的少年,心灵依旧稚嫩,并不曾对陌生立过什么防线。短暂的羞涩因共同的兴趣而涣然冰释,一时的离家而生的孤独感也因找到了新的伙伴而瞬时消解。

此后的生活变得顺理成章,也显得平淡多了。我们这八个同学好友组成一个班级篮球队,而班级中尚有些男生喜欢这项活动,于是,凑在一块儿,完全可组成两队对练。因此,大家时常约在一少课的下午,于篮球场练球,切磋球艺,提高水平与默契度。这样的日子过得劳累而富有激情,青春的光阴就这般度过。夏日午后的骄阳如火,气温如蒸,流淌的汗水涔涔直下,吧嗒吧嗒地甩在地上,而球服也湿个透彻,一场球赛下来,一桶水也喝得精光;秋高气爽,阳光和煦,微风阵阵吹过,实是运动的佳节,球场上的我们,便如同水中嬉戏的鱼,仿佛空中纵情的鹰,尽可以打个酣畅淋漓,玩得兴味十足;江南的冬日,寒冷是主题,它使平常的外出也得夹衣缩脖,而年轻的我们,却硬是褪去厚厚的外套、毛衣,穿着单薄的短褂短裤上球场,起初瑟瑟直抖如风中战栗的芦苇,在拼抢了十几个来回后,身子开始发热,动作也活跃自如了;故乡的春日常常是淫雨霏霏,连绵不断,“春无三日晴”是人世皆知的俗语,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我的日记本上在春季的某个月份里不逾三日是无雨的,篮球只好被闲置在教室后垃圾房的壁篓内,静静地等待着春雨的远去。

一年的苦练带来了球队质的飞跃。队友们的个人技术,互相之间的默契感都大为提高了。我也成了一个在队友眼中合格的组织后卫,良好的球技与组织才能赢得了队友们的称赞,自己也因此被选为班队的队长;戴上签着所有队员名字的袖标的那一刻,我高兴极了,而对这支球队的爱恋与对朋友们的感激之情也与日俱深。成为队长后,我开始与队友们商量:是该为在下年10月举行的校篮球赛而准备了。于是,我们自此便常邀请高年级的班队打友谊赛,不断地比试球艺。一场场的胜利或失败后,整支球队的抢断、篮板、得分等都开始稳定下来;自己这个组织后卫的眼光在操练中变得日渐开阔,无论是为队友们传球,还是个人上篮,都达到一定火候的功夫了。整支队伍在经真刀真枪的磨合后,相互之间的配合也可说是心有灵犀了,每场比赛总是会出现让观看者大为叫好的传球、助攻来。但不管球技练得如何纯熟,我们都遵守着这样一个原则:不打花里胡哨的球,注重简洁实用,讲究短平快。与我们一届的校队,那些年轻的队员们,都倾向于耍弄技艺而忽视得分,使得校队在大大小小比赛中胜少负多,其声誉亦远逊于先前的几届号称“常胜军”的校队了。因为这个原则的要求,我们的每一个动作都力求简约,那迅雷般的上篮,疾风般的穿插,蝴蝶般的闪转腾挪,将实用技术演绎得淋漓尽致,比赛时,场边的喝彩声不断。

真正用兵的时候到了,温暖而阳光充沛的10月似是一个寓言,告诉着人们收获季节的到来。尽管我们早已被视为同年级的老大,但临赛时的那份紧张与压力并不减于其他班队。十六个班队被分成四组,每组四队,轮流比赛,依最后成绩取头两名,初赛出线是不成问题的,但赛程的安排却是明显的不合理,我们的三场比赛连着来,一天接一天,这对体力实在是个考验。头场我们以56比40轻松拿了下来,第二场也还尚可应付,真正吃力的是第三场比赛。一、二节过后,大家似乎全没了力气,中场休息时,直叫累,短暂的休息也不济事,第三节我们打得毫无章法,对方的快攻频频得手,而我们组织的几次进攻总被对手中途拦劫,补防又不及时,使对手竞打了个12比0的高潮,中场休息时尚领先16分的优势转眼间就只剩下了两分之差。第三节完后,利用休息时间,我们商定了这样一个应对原则:对方进攻,我们贴身防守;我们拿球,慢打稳攻。第四节时,这个准则凑了效,对手希图旧技重演,由于我们的严密防守,屡不能投进,而我们则不徐不急,反复捣球,迫使对手来回奔跑,一有空隙,立马建功。几个轮回下来,对方便乱了阵脚,眼见好不容易追上的比分重又拉大,因急而打得愈加不顺手,士气全无。就这样,我们完胜对手20分,以全胜战绩进入八分之一赛。此后的赛程安排也不再那么让体力吃不消,我们稳扎稳打,也稳操着最后的胜券,当完成了最后的一场比赛后,心情反而相当的平静了,或许,一年来的训练取得如此结果并不让我们有多欢喜,趣味只在不断的运动中,并不在乎是否得什么奖。冠军的200多块的奖金被我们做了两用,拿100元上小饭馆搓了一顿,剩下的做了班费。当然,令我也令队友们高兴地是,整个篮球比赛的最佳球员被授予了我。

后来的事就很显得平常了,我们尽管为班级赢得了荣誉,但因为打篮球而将功课落下了许多,老师对此没少教育我们,而家长的篮球无用论也时常灌进我们的耳朵,加之既已获得了校内的最高荣耀,朋友们在一起打球的热情也减了许多,都渐渐自觉将心思移在课本上了。球还打,可再也不曾为之痴迷疯玩了,这样的生活直到毕业。如今,我与那帮朋友们,已是各有了各的方向,也因为忙,彼此再也不曾相聚来兴致昂扬的打场球了。

对那段篮球生活,我深深地怀念着;我想,朋友们也应当如此吧。

重温友情

文/韦苇

我怀念过去的每一个同学每一份友谊。我会好好地保留这些信在我老时再重温一次岁月里的时光。

那天爸爸打来电话对我讲“回家清理好你的东西吧,家里要装修”。此时我才发觉自己出嫁十年了,而做女时的所有东西(除了衣服)还没有清理过。

娘家虽然隔三两天都回一次但却从来没打开过柜子看看,这天在清理完书籍后打开上了锁的抽屉,里面全是保留了十多年的朋友来信。

因为爸爸的工作关系,我们家总是从这个城镇住不到三年又迁移到另一个城镇居住,所以在那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与同学间的联系都用书信代替。望着那一封封的信件,思绪飘扬到学生年代的幸福时光里。

信手打开一封信(以前只要看字就知道是谁的来信)但现在我要先看名字才能在脑海里寻找那同学的音容笑貌。这封是我在1985年小学毕业后,来到另一个城镇同学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二十年了那同学一直没见过面,在我的记忆里已找不到她的身影,只记得是有那么一个人,读着她的信让我想起了无忧无虑的小学生活,那日子是多么的快乐,那大大的球场是我们课后的活动场所。我们在那儿又跑又跳,嘻嘻哈哈。那种快乐已成记忆。小学年代的同学在我记忆里已很多是模糊的影子,只记得两三个人的面貌了。

这封是一个男生的信,因为读完初二时他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与他的友谊一直到今天,今天我们还是住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不过只要相聚我们还是无话不谈,在通讯发达的今天我们已不再书信来往,有的只是节日的问候。

这封是我的死党写给我的,她的信全是说教的(叫你不要早恋啦、不要夜睡啦、记住温习功课啦等等)。因为她是我们初中同学的班长也是我的偶像,一直来不论学生时还是工作上她都是一个出色的人。今天的她同样是同学中官位最高的一个。

这封是出来工作时收到的一个同学的信,在信中她讲述了她工作中的烦恼,生活中的苦闷,恋爱中的甜蜜。读着信一切如昨天发生,时间过得真快。十年前的她还是一个少女,但今天的她已是一个经历了结婚离婚的苦涩,婚姻的不如意,工作上的压力让她变的沉默寡言,那无忧快乐的影子只在我心里面。我恨岁月的无情但却无力改变,我想留住那幸福的光阴,那纯真的友谊却无能。因为时间改变了一切同样也改变了友情。我在心里祝福她希望她早日得到幸福忘记过去的一切不快乐。

这封是我初恋男朋友写给我的,那幸福甜蜜的初恋也离我而去了,读着信中的内容让我泪流满面,让我想起了那分手的无奈,那牵挂的痛。初恋发生在20岁时,经历了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还是不能相厮相守,因为父亲的执拗也因为我们的任性。相爱四年后我们痛苦无奈不合地分手了,那种痛经历了十年的洗礼还是无法忘记,那种牵挂十年不变,为的是什么,只因为我们曾经相爱过,缘让我们相识也让我们分手,我不知道十年后今天的你是否还是我心里的你,你的音容笑貌是否已变,问你一声“你好吗”也祝福你幸福快乐。

一封封的信我要找一个日子重读,因为那里面有我的友情也有我的岁月。我知道在今后不会再有同学写信给我,因为今天的我们都是用电话联系着彼此的友谊。我怀念过去的每一个同学每一份友谊。我会好好地保留这些信在我老时再重温一次岁月里的时光。

温暖·友情

文/自困

那些日子我被感动得心境明朗,空气里似乎处处都充盈着感动、善良与友谊。忽然间,我想明白了世间的很多事,渐渐地变得达观、超脱、空明无垢。

那个时候,在看似平静的日子后面,有太多无人体会的孤单,一个人听音乐、读书、看电视、上网,其实只是要覆盖掉每个清冷的夜晚,尤其是在一个人独处的深夜里,常常会想起父亲,我想以后再也不能在生病时或不开心听到父亲的声音,再也看不见他温暖的眼睛,突然就伤心起来……人有时候会去在乎一些流年和细节,我常想,也许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人能理解我和懂得我的,也许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其实我也害怕孤独,那种内心的孤独,那种精神上的孤独,有时这种孤独是不能与人分担的,哪怕就是最要好的朋友,亲密的家人或是夫妻都有可能不被理解,也不会替你分担。这种孤独只能由自己一个人慢慢的承受,再慢慢的消化,日复一日,日积月累,总是没有尽头。但是生活中有些东西根本就无法拒绝,比如挫折,比如痛苦,比如生老病死……那个时候我常听国荣先生的《风继续吹》,我似乎有些理解张国荣了,一个舞台与歌坛的巨星,表面上他似乎什么也不缺,可是他的内心是不快乐的,所以他毅然地选择了离去,我常想,一个人选择死亡,一定是走到了人生的绝境的吧。人世间,也许孤独与寂寞是一条永远也走不完的心灵之路……就这样在网上认识他,在最初,他只是以一个倾听感知者的身份出现的,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我当时想,这一定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吧,又或者是一个有着很多经历又能坦然面对一切的人?因为没有人会把自己的世界完全暴露给别人,也没有人能够不让自己的愿望从言语中流露出来,不善倾听的人,是因为没有一副能容进别人声音的胸怀,没有一份坦然与从容,又怎能感知别人的心绪与心路历程呢?

他说:在网上朋友多吗?

我说:没有,总觉得没有人是理解和懂得自己的。那时候的我,正处于最低落的时期,心情也很灰暗。

他告诉我说,不必要求每一个人都能懂自己的,因为“被爱与被理解虽然很好,但爱人与理解别人就更好”,若不然你找不到什么朋友。我当时想,他说得真好,是的,我们有时候总是要求别人来理解自己,却忽略了首先要学会先理解别人。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乏的往往是真诚、交流与沟通。

我们谈论过许多话题,生活、哲学、工作甚至也讲到《圣经》以及爱的主题,在我们的交流中,有兄弟之情、父母之爱以及人间真情,看得出来,他读过很多书,尤其是有关哲学方面的,似乎是受过西方文化熏陶的,开明又不失理性,是一个有学识、有修养的人。

在一开始,我以为他也只是匆匆聊客中的一个,但这之后常常会收到他发过来的短信,一声轻轻的问候,一个温馨的祝福,一份亲切的关怀,传递着真诚的祝福与鼓励,洗却了尘世间的烦恼,消融了世间的冷漠,而那些问候成了夜里想故乡时一颗颗闪亮的星星,让我在异乡的天空下不再孤单。

第一次声音接触的感觉很亲切自然,他的声音是稳重成熟的那种,很心平气和。放下电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很温暖,他亲切的话如春风拂面,让人感受到故乡的温暖。

而实际上我们连对方的姓名都不知道,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丝毫无损于情感的友谊与交流,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最近的距离也不是朝夕相处。在网上就是这样,无缘的人只是一聊而过,而有缘的人却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常常地,哪怕很短的一句问候或祝福,也能够感觉得到他传递过来的融融暖意,有时候我甚至恍然觉得他像是我失散多年的挚友,只是因为生活的一些变故一度失去联络,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突然出现,给予我最需要的帮助和关怀。在我的心里,一直很感激他那些日子来对我的关心与鼓励,也许在于他,只是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对于一个身处困境的人来说,却是多么大的帮助和支持,我一直记得他说过的那句话:其实每一个人内心都充满着感激与爱心,这样快乐和幸福会时刻陪伴着他……这些看似平淡的话语,充满了人性的光芒。是的,也许我们不能远离生活的痛苦与悲伤,更不能使我们永远不再孤单,但是以一种宽容、乐观来对待事物,就是很好的生活态度了。

每当我看到那些用关心、鼓励与真诚来写成的短信,内心有说不出的感动与温暧,我想到这份关怀竟来自一位素昧平生的朋友,我的眼睛常常会湿润起来,有些泪温暖了我的灵魂,而他不是我的家入,也不是我的亲人,谁能说这个人世间没有真?没有善?谁又能说天地间没有情呢?曾经看过一个寓言,里面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忘掉批评过你的朋友,对帮助过你的朋友要永远记在心里。我想,是的,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在这茫茫人海中,在物欲横流的纷扰世界中,这份真诚关爱之情让人备感珍惜,让人难以忘怀。

那些日子我被感动得心境明朗,空气里似乎处处都充盈着感动、善良与友谊。忽然间,我想明白了世间的很多事,渐渐地变得达观、超脱、空明无垢。

很多时候我觉得他像兄长、朋友,而更多的时候却像老师、知己,在做人、做事方面,都给了我很大的启迪。只是有一次,他在电话里无意中说到,有时候自己也感到很孤独,我听了默默地说不出什么,我感到很惭愧,我觉得自己是个特别失职的朋友,只顾着让他来分担我的烦恼了,而我似乎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关心过在他的内心也许曾经有过的从未对别人说起过的孤独与彷徨……虽然到后来因为各自工作的关系,我们聊得不是很多,但我常想这份友情很真、很善、也很美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尘世间,它越发显得珍贵起来。友谊因为距离而美,因为不涉利益而纯粹。

很多时候,我想到,他就住在这座城市,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住着,这使我感到很温暖很亲切……在这个静静的夏夜里,祝愿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一个爱的人生,祝福每一个人能经历到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愿这个世界永远都有爱,每一个人都能爱自己也爱别人。

半线友谊

文/佚名

世上友情的方式真是千奇百怪,就像这篇文章里的一对朋友,她们的友情是在一碗碗米线里展开拉长的。

已经记不清楚校门口这家米线店是什么时候开张的了,也记不清楚我是从什么时候成了这家米线店的常客的了。

结识米线是件非常偶然的事。已经记不清楚是哪一天了,小鹿约我一起去逛街,至于去买什么东西我也已经记不清了,我们从银座商城开始逛,接着逛四海商城,再接着逛良友购物广场,踏遍财源街上的每个小店,往东一直逛到百货大楼。也许你会惊讶,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你对那次的逛街路线却如此确定?是的,因为在师专的两年中,小鹿和我始终对那条街比较钟爱。我们的运动服、休闲服、布鞋、运动鞋、皮鞋(劣质的),还有我们学习用的铅笔、钢笔、圆珠笔,还有我们的水杯,都是在那条街上淘来的,后来还有,米线。

逛着逛着,我俩都觉得饿了。吃点儿什么呢?我提议一人买两个火烧垫垫肚,可是小鹿却反对:“咱们看看有没有别的什么吃的。”结识米线是那么自然的一件事,还记得那位老板热情的招呼:“两位小姑娘,吃碗米线吧,好吃的很呐!两块五一碗!”由于我不爱吃米饭,听老板说米线是用大米做的,吃了两口,我便没了胃口,再看小鹿,吃得正津津有味,嘴里还不停地叨念:“好吃!真好吃!”

以后的日子,我可惨了,每次逛街都不得不陪她去吃米线,时不时的她还专程去吃米线,当然,我是作陪,甚至在我们携手作战专升本那段血雨腥风的日子里,这家伙居然也没有收敛的意思。专升本成绩公布后,我时常对她说:“要不是你这家伙,兴许我会考进前五名呢。”而这家伙只是吃吃地笑,然后拽着我说:“走,陪我去吃米线去。”

师专两年,小鹿爱米线爱了两年,我恨米线恨了两年。

山师东路就在山师附近,省却了小鹿和我逛街时的路途之苦,在山师门口有好几家米线店,小鹿吃米线的次数更多了。每次她都缠我一块去,一块吃。于是,在称赞声不绝的米线店里,时常会看到吃的津津有味的一个女学生,她的对面的女生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包子。

后来,我不经常去米线店了。晓华成了我们的死党,庆幸的是她和小鹿有着一样的嗜好——爱吃米线。有的时候,她两个恶作剧故意打赌输给我,我说:“请客啊,消费水准不得低于3元。”回应是:“地点:校门口×x米线馆,时间:周六中午,爱去不去。”有人请客,当然不吃白不吃嘛!

后来的后来,我们在“聚会时吃不吃米线”的争论中毕业了。小鹿现在在山师读研,晓华在山科读研。

望着老板端上来的热气腾腾的米线,我笑了,小鹿说这个月要来找我。这家伙,这次让她来尝尝俺们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的米线。

米线,真香呐!

朋友是块糖

文/葫芦一笑

如今,她俩虽相隔数千里,银线却时时牵起俩人的情思:女儿领略她那北国风光,她体味女儿这边的江南情韵。

朋友在时,尽情享受欢乐;朋友不在,仔细品味甘甜;困难时把朋友作为心灵的慰藉,不要总去检验是真是假。朋友是块糖,含在嘴里永远是甜的,放在水里火里也许什么也没有。

这个道理是我在女儿高考之后对她说的。

不知是班主任有意考验她,还是电脑故意捉弄她,平日胆小的女儿考号是全班最后一个,整个考场没有一张她熟悉的面孔。铃声威严地响了三遍,考场一片肃穆,监考老师带电的目光看得她心里发麻。她把眼睛转向窗外,窗外赤日炎炎。她心里还在想:要是慧坐在我旁边就好了。

慧是女儿最要好的朋友,从小学到高三一直坐在一块儿,亲胜姐妹。尽管女儿的成绩不差,但慧的成绩却是全校拔尖,平日里,俩人经常商讨,相互帮助,时间一长,慧成了女儿心灵上的依赖,每做一道难题总要经她认可才放心,而自己究竟有多大能耐至今仍把握不准。没了依靠和指望的女儿在考场里心无旁骛。说来也怪,人称炼狱般的三天她居然轻轻松松,且感觉良好,接到录取通知书也没见她有太多的激动。

过后女儿问我:如果慧的座位真的在我旁边,她会帮我吗?

我无法回答女儿提出的问题。

这个想法曾一度老在女儿心里转悠。起因于有位同学十分气愤地告诉女儿:和他玩得最好的那位高考时正好坐在他旁边,竟一点儿都不帮他,他打出几次信号也不回音,弄得他心里烦乱,本来会做的题也做错了,他发誓再也不和他来往。

我对女儿说,你应该庆幸没和慧坐在一块儿。假如真的坐在一块儿,你俩十多年精心编织的友谊花环还会如此美丽吗?你能肯定她会帮你吗?如果真的是顾不过来,你会原谅她吗?如果她不帮你,你能抗住感情的纷扰沉下心来做完一张张卷子吗?如果她给了你很大的帮助,现在面对她,你能有这份坦然的心境吗?

女儿默不作声,我的话使她陷入思考。

现在,她俩会永远是亲密的。在等待通知书那漫长而焦急的日子里,不是慧来我们家,就是女儿去她家;慧的通知书先到,女儿和她一样高兴得跳起来;女儿的通知书迟到一周,慧和女儿一样着急天天打“168”。如今,她俩虽相隔数千里,银线却时时牵起俩人的情思:女儿领略她那北国风光,她体味女儿这边的江南情韵。

人们常说,“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意思是朋友要放在“烈火”中炼炼才见得真切。其实何必呢?患难与共、两肋插刀是朋友,两情相悦也是朋友。朋友就是朋友,又何须检验。朋心即我心,对朋友是真诚的,就不要怀疑朋友;对朋友缺乏诚意,也毋须再去检验。

我对女儿说:朋友相交,宽容还是比苛刻好,创造也比破坏好,即使朋友不在身边,困难时不能帮助你,但心里有个朋友,也会多几分温馨,多几分慰藉。不是吗?

因为有你

文/红高粱

在这突如其未的幸福面前,程雯睑色绯红,眼里闪炼着泪花,手足无措。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有点儿不敢相信,一个简单的谎言,居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态度。

在高三的毕业晚会上,我担任晚会的主持。晚会上,我们出了一个很浪漫和诗意的节目,每个同学都在纸条上写下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同学的名字,并写出喜欢他的理由,当然是不用署名的,否则会让彼此感觉尴尬,然后由我当众宣读。这个提议让大家格外兴奋。这也许是最后一个说出埋藏在心底秘密的机会了。同时,大家也很想知道,自己是否也被人悄悄地关注并喜欢着。我看到,在五彩的灯光下,同学们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激情和焦灼的期待。很快地,纸条便收集到了我手中,当我开始读出它们时,全场顿时沉静下来,大家的眼睛都紧盯着我,眼里写满了紧张和不安。随着我念出那些名字和那些与之有关的温情脉脉的文字,全场的人的目光便都会聚焦到被念到名字的同学身上。而那个幸运的同学,则会略带羞涩地,不自然地微笑着,有点儿不知所措,但我们都可以看到,他脸上掩饰不住的骄傲和喜悦。随着纸条一张张念下去,教室里荡漾起一种温馨又明媚的气息。

在我即将念最后几张纸条时,我发现,几乎班上所有同学的名字都被提及了,但没有我的同桌——那个模样平常、学习平平、性格孤僻的女孩儿——程雯的名字,她这样的女孩子,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和淡忘的。此时,我看见她正把头埋得低低的,或许这个节目使她感到非常难堪。我突然涌起一种怜惜的感觉,就在那一刻,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帮帮她!我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当然不是程雯的名字,但我却一本正经地念出了程雯的名字,并编了一个关于喜欢她的理由——我喜欢程雯,也许,你不知道你的美,其实,你沉默和文静的样子,是女孩子另一种味道的美。这非常出乎大家的意料,大家的目光一下子就转移到了程雯的身上,程雯更是没想到我会念出她的名字,她慌张地抬起头,惊讶地望着我,像是在问,这是真的吗?我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我可爱的同学们,居然一齐为她鼓起了掌,掌声真挚而深情。在这突如其来的幸福面前,程雯脸色绯红,眼里闪烁着泪花,手足无措。

从那以后,程雯像换了个人似的,在高三最后的几天里,她终于第一次和那些漂亮的女生肩并肩有说有笑地走在一起了,她也开始和男生大大方方地交谈,教室里第一次有了她明朗的笑声。

在同学们的毕业留言簿上,程雯为每一个同学都写下一句相同的话:能与你们同学,是我今生最快乐的事。在我们最后告别校园时,程雯在那群流泪的女生中,哭得最凶。

青春的朋友

文/乂人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况且我有那么多好朋友。有他们,青春就不怕流逝。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我迎着微微的春风,面对着水波粼粼的小河,回味着我的青春岁月,回忆着我的朋友。河柳从头顶垂下,在我的眼睛里萌发出嫩黄的芽。不知是谁在遥远的地方吹响了清脆的柳笛,在我内心深处荡来荡去。

我不知道小建现在哪里,是否还会把柳笛吹得那么响,那么亮。那年,他中考落榜后,一场骤雨便冲散了他所有的踪迹。听说他离开了他那后妈做主的家,去了遥远的地方,发誓再不回来。有的说他在城市里做苦力,有的说他学会了修汽车,娶了妻,有了属于自己的温暖的窝,但这些并不真切。我所记忆的是他那充满智慧和淡淡忧伤的眼神,以及在我最困苦的时候,省下饭钱帮我缴纳学杂费时的诚恳和执著。他是我的知己吧?因为在那一段时间里,我们同写一本日记,同吃我从家里带的老咸菜,同住一间租来的小破屋,还有相同的语言,相同的志向……然而我们还是分道扬镳了,甚至没有来得及说一声再见。或许,总有一天我们会再见,可是,我们会像旧时一样的无间吗?

小河里的水清可见底,里面的鱼儿游来游去。鱼儿不会说话,却相从相随,朝夕不离。它们心中肯定流淌着一种叫做友谊的感情,把它们连在一起。小昌和我,就是这样的两条鱼。

已经记不起是如何与小昌相识的了,好像一句话或是一个微笑。也许我们天生就是朋友,只需要在偶然的机会相遇。但我们两个又不是完全相通的朋友,就像并肩的两座山,朝夕站在一起,却又是那么独立,都保持着自己的个性,傲视长空。于是,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使我们在一段时间里熟悉又陌生。我们一块儿上课,一块儿吃饭,一块儿回宿舍,可是谁也不言语,冰冷的面孔就像两只不会说话的鱼,可谁也不愿掉头而去,反而配合一如既往地默契。直到有一天,我们一块儿病了。在相互的照顾中,恢复了一开始就有的友谊,终于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可是,高考以后我们不得不各奔东西了,好在还可以相互联系,不至于变得陌生。但是毕竟天各一方,难以相见,我甚至怀念那段如鱼一样冰冷的时间。

我拂开柳枝,随着淙淙的流水,向下游走去。人生,一如河流,有时缓,有时急。而青春中来去的朋友,也匆匆的如鱼儿,难以自控地不断更替。天真幽默,而拥有美妙歌喉的小学,有他的时候,我何尝知道什么叫做寂寞。沉稳冷静,办事利落,如影随形的旧雨,有她的时候,我何曾有过忧愁。健谈博学的黎明,有他的时候,我有多少话要说……都走了,各上了各的路,就像长大了的雄狮,各自开拓各自的疆土。他们曾带给我多少的快乐,就留给了我多少的忧伤。

小河里的游鱼一条一条地游走了,又有新的游来。小河或许习惯了,一路走,一路唱着歌。好在,我的身边又有了敢想、敢做,潇洒倜傥的风子;真诚淳厚的学桐;还有机敏可爱的小六子……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况且我有那么多好朋友。有他们,青春就不怕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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