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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最后的晚餐

那一年,我12岁。夏天的一个星期天,早晨的阳光透过陈旧的纱帘子泻入我在外婆家的小小卧室时,弄堂里自行车咣啷咣啷的铃声和“米甜酒酿”的叫卖声,把我吵醒了。通常在星期天大早,家里静悄悄的,今儿却嘈杂一片。楼下厨房,传来舅妈的温和但不乏威严的训诫声:“找到牛肉票了吗?早点去买来哟!”我惺忪着眼,下楼去看个究竟。只见舅妈将胡萝卜和芹菜倒入水槽,又忙着挥刀切洋葱,一头大汗,头发一绺绺贴在额前。随即,看到舅舅唯唯诺诺地提起菜篮子,说:“我马上去,牛肉要买不到,去朋友家讨也讨上一块。”他刚刚跨上单车,舅妈扔下手头的家什,追了出去:“回来,回来!”舅舅下了车,舅妈一个劲地叮嘱,怎样选牛肉,“做汤用,别选太瘦的。还有,胡椒粉、面包粉,都别忘了。”我靠着门,好奇地问:“今天有客人吗?”别看舅妈对舅舅动不动颐指气使,对我可从来难得说重话,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又扫视了摆满柜台的佐料、菜肴、甜点,还有平日难得一见的面包,轻叹一声:“外婆不在,只好我来凑合了。”哦,我差点忘记了,她是在为每月一次的“星期天餐会”做准备呢。

“星期天餐会”,这名目听来何等奢华。那年代的上海人,谁不是凭为数极其有限的工资和五花八门的“票证”,什么粮票肉票蛋票饼票糖票,捉襟见肘地敷衍日子,哪有能力当宴会的主人?然而,这恰恰是外公外婆维持了好多年的习惯。说来叫局外人纳闷:论经济能力,外公家并不宽裕,他自己是退休的海关职员,不但收入有限,而且因为是新中国成立前的“留用人员”,在政治上一直受歧视,退休前在海关这样的“要害部门”教英文,低声下气的。外婆呢,这些年赋闲,只是里弄中普普通通的家庭妇女。但是,老两口举办“星期天餐会”,风雨不改,持续多年。外婆不止一次带着自豪的口吻告诉我,距离我出生前很久的“大跃进”年代,那人人吃“瓜菜”(指苦瓜、野菜)、饿得走路打晃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也做好做歹应付了过来。不过,菜色极为简陋,难得见到油星子,卷心菜加上少得可怜的白饭,就凑合上一顿。自然,他们在经济上有这个能力,还得感谢混得还可以的几个舅舅,他们要么当医生,要么在海外做生意,时不时地给父母汇点钱。

在我从幼年到童年的漫长记忆中,参加聚餐的朋友雷打不动,总是那么几位,其中有这次邀请的文爷爷、傅爷爷、叶爷爷和何伯伯,净是新中国成立前外公在上海海关的旧属,这些被岁月剥夺了风采的老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温文尔雅,和惯常在街上所见的咋咋呼呼的年轻人比起来,自有一种旧上海滩才有的“贵气”。对此,外公对我解释过,从前的海关是英国人掌管的。这些以绅士自命的洋人挑选职员,特别注重仪表,模样上不了台面的不要。难得的是,这么多年阶级斗争的狂风暴雨,把他们刷到社会的底层,然而,仿佛出于某种使命感似的,他们出席这种宴会时,都自觉地维持着匪夷所思的体面。他们翩翩的风度、进退有礼的行止,让吃饭时把腮帮鼓得像两个皮球的我又好奇又好笑。好几次,外婆在送走客人后,一一数落我的“没教养”,“爷爷们哪像你,一顿饭下来裙子沾满菜汁,他们呀,衣服还是新中国成立前在‘培罗蒙’量身做的,才舍不得弄脏哩。”

叫人无限伤感的是,外公外婆这两位当仁不让的餐会主人,今天都不在场。我的外公,一个月前因癌症逝世。外婆经不起这样的打击,一病不起,正躺在医院里打吊针。没有了主人,规矩却要维持,怪不得无论是以豪爽泼辣著称的舅妈,还是谨小慎微的舅舅,我从早上第一眼就看到,他们脸上带着少有的凝重神色。

在厨房忙乎了一个上午,准备工作大体就绪了,舅妈便从五斗柜底翻出红白格子的桌布来,到小阳台去晾晒。这桌布我眼熟得很,外婆说过,是一位英国来的白人太太在撤回老家前送给她做纪念的。使用了这么多年,边角已经破损,面上留着淡淡的血色湮痕,那要么是红葡萄酒要么是西红柿酱。舅妈还从食品柜顶层,拿出一罐“英吉利早餐红茶”。啊,色如琥珀的红茶,叫我想起从前餐会的最后一道菜式:红茶配奶油蛋糕,后者是外婆操办的─那天天才蒙蒙亮,外婆就起身,还转了两次车到“凯司令”买来的正宗英国风味。

待到舅妈把带着日头腥气的桌布收回来,铺在餐桌上,奔忙得灰头土脸的舅舅终于拎着牛肉回到家,他自得地说:“最后一块,挺不错吧?”舅妈“嗯”了一声,开始做我家特有的西式浓汤,她虽然在外婆主持厨政时见习过好几次,但亲手做来还是不熟练,滚油溅在红围裙上,星星点点的。我在旁看了想,这围裙还是外婆的呢,她要看到难保不心疼。

“你外婆要在,多好!”舅妈不好意思从锅台转过头来,对我说。我不敢搭讪,心里却说,是啊,外婆才是好手。外婆操持这样的餐会,早上第一件事,不是张罗牛肉,而是到熟人供职的红房子去买罗宋面包。外婆气喘吁吁地回到家,保姆已经洗切好蔬菜和牛肉,专等外婆下锅。外婆在平底锅上热好油,倒下洋葱末和黑胡椒,过一会儿,倒下西红柿酱,拌上腌好的牛肉和蔬菜,用武火烧滚,再以文火慢慢地熬。如果运气好,汤里还会有市面难得一见的红菜头。一个时辰后,一锅亮闪闪的浓汤做好了,厨房飘散出有别于“排骨咸肉炖笋”之类“土汤”的洋香味,这种浓得化不开的香味,惯常只能在“红房子”一类西餐馆的厨房才闻得到。外婆做这种汤,有一道“秘籍”─加牛奶,不过,外婆即使加了牛奶,还是要叹息:“本来该加酸奶油呢!”当然,这是梦话,那个年代,挖地三尺也找不到酸奶油。舅妈一边费力地搅拌着锅,一边揩汗:“往后,可不敢揽这差使了,真的很麻烦。”我抱歉地摇摇头,真恨自己平日只顾玩耍,对烹调一窍不通,什么也帮不上,只能陪舅妈叹气。

汤在炉子上热着。舅妈开始煎猪排。这主菜做起来也颇为费事。先用刀背,把厚猪排拍薄,再在肉上仔细地涂上一层蛋清,抹上菱粉,放进面包粉里滚上几滚,最后才沾上面粉。手忙脚乱的舅妈,还是没十分把握,居然问光会发呆的我:“外婆用中火还是大火,记得吗?”我居然十分肯定地回答:“大火。”舅妈听罢,却触动了心事,凄凉地自语:“我这么瞎弄,你外公吃了,怕要皱眉头呢!”我没回答,心里泛起了外公慈祥的面容,直想大哭一场。

到了下午四点,敲门声响起来。我和舅舅迎出去。舅妈慌忙拿起抹布擦擦手,闪身进卧室,换上“出客装”。这阵子,舅舅穿着银灰色的羊毛衫,配深灰色领带,皮鞋锃亮。我这才悟出,舅舅买牛肉回来后不见了踪影,原来是躲起来,从事“穿衣”的大工程。他这么一身光鲜,和身旁那些油漆剥落、失去光泽的红木家具相比,在不协调之外,还隐藏着“无可奈何花落去”的伤逝情调。

餐厅,其实就是客厅。蜡烛点上了,使用了多年的银烛台,给磕碰得凹凹凸凸,幸亏昨天抛光过,依旧显出高贵来。银色的刀叉和匙,毕竟资格太老了,抛光后仍旧脱不掉黄锈的喑哑。倒是高脚水晶酒杯完好如初,在烛光下折射出迷幻的毫光,宛如昔年“百乐门”舞厅里亭亭玉立的淑女。

长方形的餐桌,两端座位空着,然而座前各式餐具摆得整整齐齐的。这是男女主人的座位,过去每一回聚餐,外公坐在靠门口一头,外婆则在靠厨房那端,为的是便于监督出菜。在舅舅的宴请下,客人们轻车熟路地坐进属于他们的位子上。这些老朋友,不约而同地长久凝视着墙上所挂的黑白肖像,这是外公中年的留影,成熟的英俊,雍容的练达,嘴角略向上翘,仿佛要对客人说点什么。外公虽然在70多岁上才去世,可是外婆坚持要以这幅在老字号照相馆拍的旧照片作为遗像。众人的脸无不肃穆,万般思绪在布满云翳的眼里涌动。

主人的座位空着,但从前的程序没变。对此,舅舅、舅妈和我都晓得,都退出房间。客人开始祈祷,用的是英文,喃喃有声,极为压抑,也极为庄严,我能听懂的只有“God”和祈祷结束后齐声喊出的“阿门”。

我这有名的小馋嘴,在洋里洋气的席面,可受够了折磨。一切都是慢吞吞的,我一边看上菜,一边猛咽唾沫,却不敢猛吃。菜式是老样子。舅妈先把冒着热气的砂锅端上来,这是浓汤,揭开盖子,在带西红柿和洋葱香味的袅袅腾腾的雾气里。客人们先向舅妈说一声,然后低头,以银匙舀汤,送进口里。叫我大惑不解的是,为何他们喝汤都这般静悄悄?不但不像外头餐馆食客那般哇啦哇啦地拉呱,银匙碰着汤碗竟也不发一点声音。我记起来了,过去外公告诉我,外国人喝汤从来不出声,否则就是没有礼貌。

在大伙专心喝汤的间隙,我扫视每一个人的脸。暗淡的烛光下,客人的脸庞泛出红光,烛光微微摇曳,脸上的光影也在飘移,忽明忽暗,仿佛在昭示着一代人的沧桑。我的右侧,是文爷爷,数他年纪最大,有70多了吧?牙齿脱落光了,喝汤颇有些困难,他却没有漏出一滴来,真有本事。据说他早年在海关总署做事时,是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最爱出入舞厅,仙乐斯、百乐门都有他的女友。后来,他信奉了基督教,才正正规规地娶妻生子,负担起男人的责任。他每一次进门,都会拍拍我的头,来一句千篇一律的赞语:“长大了。”就是这次不一样,进了门,对着外公的照片,久久地扶着柜子的边沿,没有抬头。

舅妈待大家喝完汤,收走砂锅和汤碗。大家还是不言语,气氛的肃穆,叫我觉得时光也停止流动,我一点也不敢放肆,直直地坐着,腰板隐隐作痛。大家不时凝视着空座位出神,深情地怀念不在场的主人。我也记得,即使在去年,外公患病在身,做过电疗后身体很虚弱,仍旧勉力支撑,不但使餐会如期举行,还着意把气氛弄得热烈轻松。那一次,在饭后,他们兴起,约好了似的,一起操极为流利的伦敦腔英语。我在一旁不甘心当聋子,扯着外公的衣角问谈的是什么。外公洋气地耸耸肩膀,不情愿地解释说:“都是陈谷子烂芝麻,小孩不必晓得。”事后舅舅告诉我,他们说的是在英国人手下干事的趣闻,怕人家说“迷恋当买办的丑恶历史”,才说没几个人能懂的洋话。一年过去,物是人非,外公的遗体已经迁回湖北老家,这位总是彬彬有礼的过气绅士,从此长眠在武汉某一个山岗,遥对着芳草萋萋鹦鹉洲。此刻,在餐桌前,他的老朋友们,哀思像千绕百转的长江呜咽。这些相交大半辈子的老人,不会不同时记起我的外婆,从前,她主持宴会,爱穿蓝色的全羊毛套裙,右手腕套着一只翡翠手镯。如今手镯放在五斗柜的小匣子里,她在病床上奄奄一息。

餐厅仍旧一片静默。从巷子里飘进收买旧料的小贩的吆喝,是唯一的声响,悠长,而且懒洋洋,使人惊异:这个世界为了什么原因而停摆了?我奇怪地望着这些大活人,暗暗问道: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说话?哪里传来水龙头的声响?我仿佛听到了岁月的流逝。我清点着眼前的客人,缺席的,岂止外公外婆?

以前常来的李爷爷,每次到来,总会疼爱地拧一把我的脸蛋,叫我“胖囡囡”。这位出身于名牌大学的才子,因为地主出身,岳父家又属官僚资本家,他在“文革”中挨打,坐喷气式,落下一身病痛。打倒“四人帮”后不到两年就撒手西归。还有张爷爷,来我家总不忘塞我两颗香港亲戚带回来的酒心巧克力,要不就一把大白兔奶糖,他也过世了,享年不到65.外公和他那些旧僚属,是一棵梧桐树上的叶片,迟早要凋零净尽,在岁月的风声里。

那沉默真叫人感到压抑,我几乎受不住了。好在这当儿,舅妈把蔬菜色拉和炸猪排搁上桌面,再一一分到餐盘,放在每个人面前,气氛终于轻松起来。绅士们对付猪排,手续颇为复杂,都是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小心用刀子切开一小块,放下刀子,再用右手拿起叉子,叉起肉送入口中。我心里嘀咕,倒不如筷子来得简单。

又是静默,我差点坐不住了,哪看过这样闷死人的饭局?从前外公外婆在,宴会也静,但骨子里的格调是轻松的。这时,坐在对面的傅爷爷发话了,用的是英语,叽里咕噜一顿,听懂了的文爷爷、叶爷爷和何伯伯发出会心的微笑,我虽然在学校也上英语课,却不明白,傅爷爷一板一眼地用中文对我说了一遍:“是英国大作家培根的一段名言哩:‘人到老来,最美好的物事有四桩:烧的是够老的木头,喝的葡萄酒有够久的年份,够老的朋友以资信任,够老的作者的手笔以资阅读。’你说这是不是我们的心里话?”

主菜之后,最后一道菜上来了:甜点和红茶。奶油蛋糕呈温柔的微黄色,冰凉的奶油入口即化,“凯司令”的名牌产品永远令人馋涎欲滴。这罐英国早餐红茶,是托在远洋轮当海员的朋友从香港带来的,搭配的炼乳也是正宗港货“寿星公”牌。外婆从前说过,煮英国茶很讲分寸,要煮得浓酽,味道才出尽。火又不能老,免得逼走馥郁的香气。这阵子,外行的舅妈当然没有许多穷讲究,端给客人的茶,色调暗淡,香味稀薄,可能煮好后搁得太久。不知大家出于礼节还是因为口渴,都喝得津津有味,连连向在旁边尴尬地搓手的舅妈道谢。我想,与其说老人们品茶,倒不如说他们回味坎坷而漫长的岁月中,浓酽如许隽永如许的情谊吧!

不知不觉地,夜色罩下来。从窗口望去,巷口的冬青树镶上晚霞的金边,叶子仿佛被毛笔点染过,绿得近于墨色。楼下天井里的黄色丝瓜花,张开了一天的花瓣合起来休息。蝉鸣渐渐稀落下去。

蓦地,银匙“砰”的一声落在地上,文爷爷有些尴尬地弯腰捡起来。他眯起眼睛,对着墙壁上的老式西洋自鸣钟,似在自语又像问别人:“第一回星期天餐会,是什么年份?”傅爷爷答:“我记得清楚着呢,那天‘老介福’布店庆祝公私合营,炮仗纸把一段南京路铺满了,哦,20多年了。”叶爷爷顺势低声问了一句:“那─往后,还聚不聚?”

一片沉重无比的沉默,一个梗在每个人心头很久很久,却没哪一个有胆量正视的问题,终于被捅出来。在场者哪会不晓得,这将引起一场心理上的风暴。我首先发现,舅妈的脸色变成灰白,舅舅的肩膀无端发颤,为了掩饰,他把目光移向别处,装作听不见。几位客人的脸,开始是紧紧地绷着的,慢慢地,松弛下来,也许老人们都觉得,一个心照不宣的难题,终于到了面对的地步,在难堪和悲哀之外,有了解脱的释然吧?

厨房里不合时宜地响起碗碟的碰磕声,在这时刻格外刺耳,我知道,是一早被舅妈支出去、免得破坏“气氛”的保姆回来了,正在洗碗槽前忙碌。舅妈连忙进厨房去,请保姆暂停。

对“往后还能不能聚餐”的问题,答案是明摆着的,老主人不在了,外婆即使能康复,也没法操持一桌讲究“正宗”的洋菜式。何况,客人不是舅舅和舅妈的朋友。一个时代宣告结束,一种以“星期天餐会”为标志的、洋溢大不列颠风味的友情到了尾声。凋零,消逝,“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一句被人重复了千万遍的感叹,落到眼前,成为如此具体的图画时,伤感是无可名状的啊!忽然,角落里那台每分钟80转的留声机幽幽地响起来:魂断蓝桥,是舅舅放的唱片,伤逝的旋律,在每一颗心上抓搔,搓揉。你听着,痛切地感到,人是这般的脆弱。

文爷爷嘟囔了一句英语,这次我凭所掌握的不多的词汇,倒听明白了,他是说:“The Last Supper。”“最后的晚餐”,咦,这不正是达·芬奇一幅名画的名字吗?我瞟瞟一脸茫然的舅妈,幸亏她听不懂,若听懂,一定不高兴,什么“最后的”,多晦气!大家都陷进沉默。我看到,每一个老人的眼窝,积满了混浊而真诚的泪水。

是啊,再也没有下一次的“最后”,集体的吊唁,对去世的男主人;集体的怀念,对重病中的外婆。本来,达·芬奇不朽的巨制,描绘的是耶稣和十二门徒最后一次共餐的情景,和这次餐会比,无论题旨还是场景,都风马牛不相及。然而,都是“最后的晚餐”啊!犹大出卖了耶稣,是谁“出卖”了外公和外婆?谁是万恶的“犹大”?当然不是外公的老朋友,也不是舅舅、舅妈和我。是谁?我抬头,看到墙壁上,自鸣钟正得其所哉地摆动着钟摆,随即悟出:“犹大”就是时间,不动声色却威力无比的时间,它背叛所有人的青春、健康乃至性命,“星期天餐会”被它出卖了,使英俊潇洒过的外公成为故乡一瓮白骨,把美丽典雅过的外婆变成医院里的垂危病人。

餐会结束时,繁星满天,街上灯火通明。老人们像过去一样,向男女主人一一弓腰道谢,然后,一起走上市声聒耳的大街。和过去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各奔东西,回自己的家去,而是一起踏上18路公共汽车,到第四人民医院去探望我的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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