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雄在十三岁的时候,就有一个愿望,他希望能有那么一天,把自己的名字跟季若素排在一起。
那一年他们读初中一年级。
上第一堂课时,陈俊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坐在他前面的这个穿粉蓝格子衫的小姑娘。
一束马尾随着她的身体晃动而在他的眼前一荡一荡,让他总有一种忍不住想去抓一抓,摸一摸的想法。
十三岁,只是青春正开始的季节,奇花初胎,生命才刚刚开始。她的头发说不上浓密,也没有乌黑油亮。甚至,发稍还有一点点发黄。
马尾梳的周正而一丝不不苟,没有拢进马尾的发丝就格外飞扬在粉白的耳边和颈后,撩动身后少年的心。
马尾一荡一荡,他想抓住,但又怕看她那双眼睛。那双又大又圆带着笑意的双眼皮大眼睛,纯净而有一股清爽。既有着从小学时代带来的稚气,又有着初中生已经是大孩子了的那种昂扬。
对于自打幼儿园时期就情窦初开的陈俊雄来说,这双眼睛里虽然带着一种热情,但这热情却不为他准备。他总能在这双眼睛里看到一种距离生疏之感。但这种生疏感却让他更有一种迫切接触她的愿望。
陈俊雄经常在想:她便是从泥里爬出来,只要看到这双眼睛,那她便是纯净的。
因为陈俊雄从泥里爬出来过,他便觉得从泥里爬出来的人最脏。
所以他总能及时缩回自己伸出的手,因为他不想再从泥里爬出来。
所以他怕看那双眼睛,但又想看,每次的对视都让十三岁的他有一种头晕的感觉。
这束马尾就在他的眼前晃了五年又九个月。
这五年又九个月,他看过她无数次的眼睛,而他们的名字却一次也没有排在一起过,因为他和她之间,总是隔着一个名字。
中间这个名字虽然只有三个字,但却仿佛是一座山,一片海,一片永远也跨越不了的空间。她的名字就在眼前,但却永远也迈不过中间那三个字所形成的那片地带。
一直到十五年后,他们的名字才排到了一起。
在结婚证上。
笑到最后的才是胜利者,不是么?
但他胜利了么?他也不知道。如果得到就算是胜利,那么应该算是吧。但得到了她,却无法将他从她的心里驱走,胜利还有意义么?
他才不在乎。他就想把他和她的名字排在一起。看到他们的名字在一起,他就觉得什么也值了。
为了能和她的名字排在一起,他从初中一年级,就几乎每天给她写一封信。
十五年,从没间断过。
所以说,她应该算是收到信最多的女孩子了吧?
这十五年的信如果能攒到一起,那将是一件多么壮观的作品。五千多封信,有的只有一页信纸,有的却有六七页。
这十五年的信合起来,肯定比普鲁斯特的《追亿似水年华》还要精彩吧?
她收到他写给她的第一封信的时候,并没有感到吃惊。从小学的时候,她就开始收到这样的信,早已没有了第一次收到这种信时的惊惶、羞涩和忐忑不安。所以她能做的就是放了学把他叫到操场上义正严辞讲了一通大道理。
当时陈俊雄完全料不到竟然会被这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用“不好学习,满脑子歪门邪道”、“不好好读书,对得起父母?”这样本该老师才会用的社会辞令痛斥一番。
很不甘心。
虽然他才十三岁,但也算是情场里打拼过来的。到他读过的小学里查一查,谁不知道他的花名?
“不好好读书,对不起父母?”开什么玩笑,人家也是学霸好不啦?以他所读小学年级第一的成绩考进这所中学,他父母不知道有多骄傲呢!
学霸兼情场老手陈俊雄被硬拒之后,完全想不通。于是信便一封接一封,成了他每天必修课。
最开始,他还是按小学练出来的套路,抄一些当时流行的爱情诗之类,但后来抄着便抄厌了。他觉得那些油滑浮艳的诗完全无法表达出他内心对她的情感,于是他便开始自己写。写写自己的心得,写写自己的体会,还会写一些当天发生的趣事。甚至他还会长篇大论就今天某一节课的问题进行讨论。
本来她一开始还会把信原封不动的还回去,但看他不死心,便也懒得用这份心。陈俊雄的学习成绩很好,人也聪明,文笔也不差,于是后来他的信便被她当成了作文,胡乱批改一通,涂掉里面的名字之后便叠成飞机扔得教室到处都是。
情场浪子兼学霸陈俊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他把这些飞机捡回来之后就看她批改在那张纸上的娟秀的字迹。
他爱这些字。
偶尔,他还会就她的批改不当之处写一封信商榷一番,这是一种完全开放的心态,当然只为了她一个人。
班里喜欢他的女孩子多了去了,而且其中也不乏优秀者,但他对她们从不假以辞色——他的心中只有她那一束大马尾。
久而久之,几乎全学校的人都知道他们三个人的事迹。甚至一些老师私底下也谈论这件事。但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全年级三只超级学霸搞一搞争风吃醋,别人又奈若何?有本事你也来?
班主任也只是找他们谈过一次话,他们当然矢口否定?口径倒是非常一致。于是班主任便也懒得管了,反正不影响成绩就行。而且三个孩子也不是那种没数的会做出什么丑事来,便任他们去吧,谁还没年轻过?
惟一让老师心塞的就是:每次打印成绩榜的时候,前三名都不用改。
从初中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上半年是一个恒定值。
每次陈俊雄看榜的时候,便陡然心生:既生瑜何生亮之感慨。
学霸这种生物,碰到一起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是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