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伤者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对自己有哪些权益,对每个程序中应当怎样处理才对自己最有利都很茫然。有的人在发生事故后往往自认倒霉;有的人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接受很少的一点赔偿就与对方和解了。有的留下了后遗症,处境困难、生活凄惨后才后悔,但这悔恨来得太迟,和解协议里往往已放弃了再度追究的可能,并且往往也错过了诉讼时效。
寻求律师的帮助是很多伤者的明智的选择。但如何聘请合适的交通事故律师来最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一个需要伤者慎重考虑的事情。
当事人选择律师可能会有哪些误区呢?笔者简单归纳如下:
第一,有的当事人喜欢上网查询,看到某某大律师称号就聘请其代为处理案件。网上自封的大律师就是大律师吗?不一定。就像我们看到许多销售人员的名片都是销售经理一样,其实他们有可能是一名普通销售人员而已。
一个做资产重组、公司上市、反倾销和重大刑事案件等方面案件的大律师,他们的研究方向和工作重点不在交通事故,也很难有时间和兴趣做其他案件,更何况交通事故案件。如果案子对他们来说吸引力太小,往往会叫个助手去办,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比如一个反倾销案件的律师费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他会有兴趣做交通事故吗?他熟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律业务吗?只有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才可能把交通事故案件做得尽善尽美。
第二,有的当事人只相信熟人、朋友、亲戚。熟人、朋友、亲戚与当事人之间往往更能建立人身信赖关系。但是如果熟人、朋友、亲戚并非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律师,结果往往难如人意。很多当事人在千辛万苦从家乡将律师朋友请来后,一审判决刚结束,双方就闹得很不愉快,因为他们发现同案别的人赔偿得比他多得多。一些当事人请他的熟人、朋友、亲戚以公民的身份代理的案子,由于不专业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应当的损失,让人感到深深遗憾。
我们有个案件,保险总额为人民币26万元,其中交强险6万元,商业三者险20万元。车主为外地企业,一审时车主未出庭,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车主连带赔偿伤者28万元。因为保险有26万元,肇事司机与车主还要自己赔偿保险额不足的2万元。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同意全赔26万元。但车主拿到一审判决后认为自己是挂名车主,不应承担责任,于是提起上诉,聘请家乡律师代理,并在二审提出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肇事司机驾照及行驶证未年检的书面证据,结果保险公司却以此证据拒赔商业险20万元。车主因为该案上诉倒赔20万元。
事后,我们问车主聘请家乡律师花了多少钱,他们回答,便宜,汽车票,外加住宿费,律师费1200元。律师费确实非常低,请的律师也很可靠、很敬业,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熟人和可靠不一定能办好事,应当相信的是专业人士。
第三,有的当事人绝对不相信律师,只靠自己去办事。其中有一个成都市龙泉驿区当事人伤残级别3级,农村户口,但在城市打工,有3年连续社保,对方全责。我们律师建议他委托律师按城市标准诉讼,赔偿款有25万元左右。这个当事人说要想想再定,五个月后,他拿着一审判决找到律师,说官司输了,只按农村标准赔偿了9万多元,问我们律师是否能代理二审案件。但由于当事人已在一审中出现了无法挽回的错误,我们律师婉拒了他的请求。
第四,选择最廉价的“法律服务”。法律市场日趋激烈,律师服务已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据说还有“一两千元”包到底的“律师”存在。我们无法对其真实性进行验证,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律师?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任何人都不可能做亏钱的买卖。
我们看到许多当事人选择这样低廉的法律服务,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要么由于办案水平的原因或不愿意更多投入时间的原因,案件结果不理想;要么还要在办案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加收不少钱,这有点像兵法上所谓的“诱敌深入,各个击破”。便宜无好货,这是中国数千年经验的总结,通俗地讲,一个人在街边的无证无照小店吃饭,吃出问题往往只能自己解决。我们认为,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如果只看律师费的高低,而不注重赔偿额的多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道理非常简单,假设一个律师的律师费是2%,另一个律师的律师费是20%,律师费上有10倍的差距,但收2%的律师能给你获得10万元的赔偿,收20%的律师能让你获得20万元的赔偿。自己算一下就明白,收2%的律师拿了2000元的律师费,很低;收20%的律师拿了4万元的律师费,很高。但是除去律师费,收2%的律师能给你获得9万8千元的赔偿,收20%的律师能让你获得16万元的赔偿。
有个当事人就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幸碰到交通事故也只有一次。作为伤者我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学会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方法再来解决目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承受不了自己处理不好的惨痛代价。受了一次伤不能再犯一次错。”
那么什么样的律师是当事人应当寻求的合格交通事故律师呢?
在很多人看来,交通事故诉讼涉及标的小,律师费少,是新入门律师和小律师干的工作,技术含量不高,其实不尽然。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理论并不比其他案件少,如何正确有效地把握证据,如何合理地确定赔偿项目和诉讼标的,如何快速地解决争议,不仅业务知识要全面,实践经验要丰富,而且要心理成熟,临危不惊,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准确把握对方当事人的心态,这没有数年的职业经验是不能达到这一水平的。交通事故赔偿中约有15个赔偿项目,每个赔偿项目在什么情况下适用,用什么样的证据形式来证明,如何作出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答辩等,只有身在其中不断地研究,才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其中的无穷的奥妙和乐趣。
一、看法律功底
熟练掌握并运用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是律师提供这一项法律服务的最基本的素质。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掌握法律。这里的法律应当是广义的法律,它包括程序法、实体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纪要、通知等一般工作性文件、政策、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及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仅仅会背几个法律条文是远远不够的,合格的交通事故律师应当在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加以运用。必须对法律知识加以融会贯通,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二、看实践经验
律师办理案件,面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信息和证据,需要对情况加以具体的分析、综合、推理、判断,最后得出结论,确立自己的观点。并非所有的证据和信息都是对当事人有利的和应当向法庭提供的。好的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对这一类案件代理的数量多,代理起来就会驾轻就熟,能迅速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处理事情事半功倍,能较为有效、及时、全面地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务。这些经验的获得通常需要三至五年的从业经验,通过处理数十个交通事故案件的积累。
三、看专业态度
案件无论大小都涉及程序上和实体上的方方面面问题,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给你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律师是否对你的这个案件“上心”,肯为你的案件付出足够的时间是在一个律师拥有足够专业技能前提下的又一个重要因素。一个负责的律师对你的案件该收集的证据要收集,该提交的法律文书要提交。态度决定成败,律师的责任心至关重要。
四、看心理素质
律师是委托人的代言人,甚至是委托人的精神支柱,律师的情绪直接影响着委托人的情绪,甚至左右着该案件的发展方向。一名律师如果情绪不定,反复无常,做事随意,很难与委托人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一个“愤怒的诗人”如果发表意见,会使法庭或有关机构不知其所云。理性的律师往往着眼于解决问题本身,而不是宣泄情绪。理性的律师会冷静考虑怎样推进案件的进程和在哪一个时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可以获得最好的结果。
符合以上条件的律师就是一名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专业律师与非专业律师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专业律师把你的案件当成案件研究处理,力图从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出发用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去说服法官,非专业律师把做你的案件作为试错的过程,你的案件成为试验品。任何头脑清醒的人都不应当让自己的案件成为别人的试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