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永徽二年之说此说本于中国正史。《旧唐书·玄宗本纪》永徽二年中有“八月乙丑大食国始遣使朝献”一条。陈垣氏在其所着《回回教人中国史略》一文陈述颇详。兹节录如下:中国回教书中有一部极鄙俚而极通知之书,名曰《回回原来》,又名曰《西来宗谱》。其言回教入东土之始,谓始自贞观二年。识者多鄙此书为不足信。然一考其说之由来,亦由误算年数,非有意作伪者可比。所谓贞观二年者实永徽二年也。《旧唐书·本纪》及《册府元龟》均谓永徽二年大食始遣使朝贡。何以知其始?因唐代外来使者向有铜鱼之制,雌雄各一,铭其国名,置于彼国,见《唐会要》。其初次通使者当无此,故知其为始来。贞观二年与永徽二年适差二十三年,其说本不谬,特误算耳。《旧唐书大食传》又谓永徽二年大食使来,自有国三十四年,已历三主。今考永徽二年为回历三十年至三十一年,与三十四年之说不合。据《旧唐书·本纪》及《册府元龟》则永徽六年大食再朝贡,《大食传》盖误以永徽六年使者之言为永徽二年使者之言也。永徽六年为回历三十四至三十五年,正回教第三代哈里发奥自蛮在世之时,有鄙着《中回历对照表》及《历代哈里发世系年表》可参考。总之,大食与中国正式通使确自唐永徽二年始。
尚有主张永徽二年之说者,为侨居中国二十余年之基督徒梅益盛(Isasc Mason)。梅氏于1929年着《回教人中国考》一文,载上海亚洲文会之学报上,亦言回教之人中国当在西元651年(即永徽二年)。但当时东西交通颇盛,商人或有信奉伊斯兰教于西元651年前已至中国者亦未可知。然此类回教徒绝未来此宣扬回教,甚或未提及回教。则回教在西元651年以前与中国尚未发生关系。故回教与中国之正式发生关系当在唐高宗永徽二年(西元651年),穆氏迁都约三十年。
二回教入中国之路程
自汉张骞使西域之后,中西陆地交通颇极一时之盛。三国以后历代与西域各国亦时相往来。唐室勃兴而交通之盛远及波斯。其时凉州为河西都会,地近西番。葱岭以外诸国商侣来往不绝。唐取天山南路,平突厥之后,则中西商贾更行络绎于途,通行无阻。其所经路程,由地中海东岸安第阿克港(Antioch)出发,通波斯,经中亚细亚,天山南路,以达长安。长安城内外商多至四千余户,而尤以波斯、阿拉伯人执商业之牛耳。唐代特置互市监掌理外国贸易事务,征收关税。至唐玄宗时两下敕令,禁止互市。一为开元二年,一为天宝二年,实行与西域经济绝交,封锁交通,于是中西陆地之来往渐绝。
回教徒与中国人除经济上之来往外,在唐时亦曾在陆地方面因军事上之关系互相接触。回教自穆氏迁都麦地那后势力日张,不数年而阿拉伯全部皆已信奉伊斯兰。西元632年穆氏逝世后,由阿布伯克(Abu Bekr)继位为哈里发(Caliph),阿氏乃东伐波斯,西征罗马,国势大振。后又经各哈里发之向外扩充,先后灭波斯,克撒马儿罕,侵康国。于是阿拉伯版域之内,并有原属唐之州府,沿阿母河、锡尔河各部族以及西印度各地。天宝九年(西元750年)高仙芝弹劾石国王无藩臣礼,请兵讨之。十二月诈约石国王来降,献于京师而斩之。夺取其国中名马宝石颇夥。国人大哭,诸邻国均甚愤慨。石王子乃乞兵于大食。时大食为阿拔斯朝,遂合九国之兵,追攻四镇。明年四月高仙芝领兵三万,深入七百余里,而至怛逻斯城。与大食兵相持五日。后因唐将葛逻禄部倒戈,与大食夹攻唐兵。仙芝大败,兵士生存者不过数千人。中国与大食遂成对立之势。自后两国妥协,互通使节。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兵叛,连陷两京,广平王统率朔方、安西、回纥、南蛮、大食之众二十万人,东来讨伐安禄山。吐番亦乘边防空虚之际人犯边境。李泌主张结大食以抗之。曾上言曰:“大食在西域为最强,自葱岭尽西海,地几半天下,故知其可结。”代宗广德元年(西元763年)陇右全为吐番所有,而吐番后乘胜人犯长安,为郭子仪所击退。自后中原通西域之道路隔绝,音信不通。
唐代回教徒由陆地而人中国先有商贾之便,后借军事之利,于是日益繁盛,东及于河南、山西、河北、山东一带。但自禁止互市,阻止陆地交通以来,外人由此道人中国者极少。波斯、大食之商贾遂转由海道而来。故唐末以后回教徒实占有中阿间海上之霸权。
阿拉伯回教徒由海道来中国经商者,多由波斯湾,经印度洋,绕马来半岛,以达广州。时广州为通商大埠,万客云集,繁盛异常。政府特置市舶使以掌理进出口之商务。阿拉伯游历家伊本赛德(Ibn Zied)曾记唐僖宗时黄巢陷广州,屠杀回教徒、耶教徒及其他外教徒至十余万之众。可想当时回教徒旅居广州者必极多。其他如安南之交州、福建之皋州、江南之扬州,均为阿拉伯人等通商之处。《新唐书·田神功传》云:“刘展反,邓景山引神功助讨,自淄、青、济、淮人扬州,遂大掠居人赀产,发屋剔(?),杀胡商波斯人数千人。”又《邓景山传》亦有“神功兵至扬州,大掠居人,发冢墓。大食、波斯贾胡死者数千人”之语。又唐文宗太和八年(西元834年)谕示:“其岭南、福建及扬州番客宜委节度观察使,常加存问。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商,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税率。”可见唐末阿拉伯回教徒由海道来中国者颇极一时之盛。
回教由海陆两道传入中国,遂渐广布各地。但其传入之方式,大抵系由于商贾之间习惯上之感化,而非正式之设立教堂,宣传教义。且商贾之背面亦无任何政治上之背景。故当时之中国回教,一方面使阿拉伯人或其他国之回教徒为中国之文化习俗所同化,一方面使中国人士为回教之教义礼仪所感化,纯为自然而然之趋于融会一气,丝毫不假以人为也。
三回教徒侨居中国之情形
唐代回教徒初至中国,为数不多,虽与一般汉人杂住,然碍于语言习俗之隔膜,仍使其格格不入。自后商业繁茂,侨居中国之回教徒日益增加。广州、泉州、扬州各通商口岸尤为聚集之区。然此类回教商人每日礼拜居住饮食习惯种种均与汉人不同,故来自海外之回教徒自然而然聚会一地而造成一种特殊势力。在此特殊范围内当然不时亦难免发生各种之纠纷。于是由中国君主简选年高德望之回教徒一人以为“蕃长”。蕃长不仅处理一切侨商之纠纷,且兼负为中国招徕海外客商之责。此为回教徒等所居住之地带称曰“蕃坊”,坊中设管理处曰“蕃长司”。回教之教义与法律无甚区别,故蕃长兼管社会上与宗教上之一切事务。《唐律疏义》卷六名例云: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关于此条之疏议曰:化外人谓番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其风俗制法不同。其同类相犯者须问其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之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
故当时之蕃坊制度颇似今日之治外法权。
当时一般回教徒极为富豪,服饰起住均甚奢侈。且间有应科举取功名者,如唐末陈黯《华心说》一文记曰:“大中初年(西元847年)大梁连帅范阳公(宣武军节度使卢钧)得大食国人李彦升荐于阙下。天子诏春司(礼部)考其才。二年以进士第名显。”卢钧曾为岭南节度使,居广州,李彦升之受知,当由于此。又北宋初年钱易着《南都新书》内云:“大中以来,礼部放榜,岁取三二人,姓氏稀僻者,谓之色目人,亦谓榜花。”回教徒为色目之一种,故当时应试而登第者必时有之。
四回教入华对于西方文化上之贡献
唐代回教徒与汉人开始接触时,其在文化上最大之贡献则为造纸术之西传。造纸术为后汉和帝时蔡伦所发明。当时多以草纸及兽皮制书,既繁重,且不美观。当唐代高仙芝在怛逻斯为大食兵所击败时,中国人被俘虏至康国,其中有造纸工人数名。造纸之术因之而开始传于大食,而纸张之应用亦日渐广遍。大食人再传而远及西欧。埃及之草纸与兽皮纸遂因而绝迹。西元793年阿拉伯人哈伦阿拉细德(Haroun-al-Rashid)曾设造纸工厂于巴格达,其工人系由中国携往者。西元825年阿拉伯之大马色亦曾开设造纸厂,为供给欧洲诸国用纸之源。故当时西方造纸事业虽自中国所传出,然全部为回教徒所包办。
怛逻斯一役中有中国俘虏名杜环者曾漂流于各回教国中凡十余载,后得附商船返国,着有《经行记》,原本久佚。在杜佑之《通典》中尚保存数条。其间记大食一条云:“绫绢机杼,金银匠,画匠。汉匠作画者京兆人樊淑、刘沘;织络者河东人乐环、吕礼……”可见当时中国之绘画织绣亦已藉回教徒而传入西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