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是保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全面考核工程的建设工作,检验工程的整体质量。验收不仅是指竣工验收,它贯穿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整个过程,包括施工前检查、随工检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验收也不仅是综合布线工程的线缆系统的测试验收,它和土建工程、其他弱电系统和供电系统密切相关,而且又涉及与其他行业间的接口处理,因此验收内容涉及面广。验收时要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与规范来执行。一旦系统全部验收合格,施工方将综合布线系统向用户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9.1 验收原则与验收组织
9.1.1 验收原则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应按照以下原则来实行。
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首先必须以工程合同、设计方案、设计修改变更单为依据。
②布线链路性能测试应符合《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926-2001),但由于目前国家还未出台最新6类标准,因此6类双绞线性能测试可遵照TIA/EIA568B或ISO/IEC11801∶2002等标准来执行。
③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内容和方法,应按《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的规定执行。
④由于综合布线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同的项目会涉及通信、机房、防雷、防火问题,因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还需符合以下多项技术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电气特性通用测试方法》YD/T1013-1999《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YD/T1019-2000《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1997《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八修订本》YDJ39-199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定》GB50174-93《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GB2887-2000《计算机场站安全要求》GB9361-8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在综合布线工程施工与验收中,当遇到上述各种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可按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办理。由于综合布线技术日新月异,技术规范内容经常在不断地修订和补充,因此在验收时,应注意使用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
9.1.2 验收组织
按综合布线行业国际惯例,大中型综合布线工程的系统验收主要是由中立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服务提供商来提供测试验收服务,但国内目前有如下几种验收方式:
施工单位自己组织验收;
施工监理机构组织验收;
第三方测试机构组织验收。
第三方验收又分为质量监察部门提供验收服务和第三方测试认证服务提供商提供验收服务两种方式。
9.2 验收阶段
1.开工前检查
开工前检查包括环境检查和设备材料检验。环境检查包括查土建施工的地面、墙面、门、电源插座及接地装置、机房面积、预留孔洞等环境。设备材料检验包括查产品的规格、数量、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设备的外观检查;抽查线缆的电气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2.随工验收
为了随时考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和施工质量,对产品的整体技术指标和质量有一个了解,部分验收工作应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对隐蔽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进行复查等,所以随工验收应对工程的隐蔽部分边施工边验收,这样可以及早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避免造成人力和器材的大量浪费,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由工地代表和质量监督员负责。
3.初步验收
为保障竣工验收顺利完成,对于大、中型项目在竣工验收前一般应安排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的时间应在原定计划的建设工期内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如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单位人员)参加。初步验收工作包括检查工程质量,审查竣工资料、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的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
4.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为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综合布线系统接入电话交换系统、计算机局域网或其他弱电系统,在试运转后的半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竣工报告(含工程的初步决算及试运行报告),并请示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按竣工验收办法对工程进行验收。
对于大、中型项目可以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一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完工后,尚未进入电话、计算机或其他弱电系统的运行阶段,应先期对综合布线系统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的依据是在初验的基础上,对综合布线系统各项检测指标认真考核审查,如果全部合格,且全部竣工图纸资料等文档齐全,也可对综合布线系统进行单项竣工验收。
9.3 验收内容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有:环境检查、器材检验、设备安装检验、线缆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线缆终接和工程电气测试等。
9.3.1 环境检查
环境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①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②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 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⑤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⑥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3.2 设备安装验收
1.机柜、机架安装要求
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小于3mm。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清晰完整;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2.各类配线部件安装要求
各部件应完整地安装就位,标志齐全;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3.信息插座安装要求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信息模块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快,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信息插座的底座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丝钉固定等方式;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4.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要求
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应小于2mm;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金属桥架及线槽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9.3.3 线缆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1.线缆敷设要求
1)线缆敷设要求
线缆一般应按下列要求敷设。
①线缆的形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②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③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④线缆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1.0m,工作区为10~30m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⑤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⑥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线缆应分隔布放,线缆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符合规定。
⑦在暗管或线槽中线缆敷设完毕后,宜在信道两端口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2)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线缆要求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