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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每个女生心中都有一个纹身少年/张躲躲(1)

每个女生心中都有一个纹身少年。M君是在一本小说上看到这句话的,顿时觉得心中一片澄明,牵挂多少年的人终于可以放下了。

作为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她大概算是教导主任眼中的异类:她的左边耳廓上有一排耳洞,总是戴着一串星星啊月亮啊字母啊之类的耳钉;右手腕静脉处有一个很大的纹身,纹的是前男友的名字。当初面试的时候,教导主任曾经对她这两处显著特征给予相当恶劣的差评。她说,为了表明我到你们这儿工作的决心,我已经把酒红色的头发染回黑色了,这还不够吗?至于后来M君究竟是怎样应聘成功的,始终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每次问她,她都轻描淡写地说:“我的专业好吧,他们学校紧缺这个专业的老师,而且我也做出了让步,承诺去上课的时候不戴耳钉,并且用手绢把手腕上的纹身遮盖起来。这么简单的事儿,为什么一定要疯传得那么复杂呢?”

私底下闲聊的时候,她就总带着扯淡的语气说:“真想跟教导主任理论理论,纹身有什么不对?我恨不得动员所有学生都把最爱的人的名字纹身上,疼过才会记得深一点儿。穿耳洞有什么不好?不是说穿一个耳洞下辈子就可以接着做女人吗?我多穿几个,可以做好几辈子女人呢,接着爱他。”这种疯疯癫癫的言论,无怨无悔的气魄,只有M君说得出,做得到。

M君生活在东北一个小城市,据说早先不在那里,他爸爸在老家跟人打架斗殴犯了事儿才带着她妈妈和没出生的她“逃”跑了。所以我们就可以知道M君的身体里流淌着她爹的彪悍血液。那时候还不流行棒子国那种阴柔气质的花样美男,男人世界里以阳刚美为尚,至少在辽阔的北方大地上姑娘们爱的都是高大威猛浓眉大眼敢拍桌子瞪眼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据说M君的爸爸原本就是老家那片儿有名的大混混。M她妈妈就是她爸爸抢到手的。但是美女经常会有一种糟糕的逻辑,那就是肯为自己打架的男人即便是混混那也是英雄。既然爱了英雄就要爱到底,所以在M君爸爸远走他乡的时候,怀着孩子的M君妈妈就义无返顾地跋山涉水跟着跑了。

跑路中的各种艰辛自不必说,M君先天不足差点儿死掉,硬是被她妈妈灌米汤灌活了。所以后来M君经常自嘲说:“我就是命贱,没有享福的命。”

混混之所以被很多美女爱慕,是因为他们的凶猛只面向强者,对于女人和孩子这样的弱者却加倍呵护。至少M君她爹是这样。爱打架的毛病并没有因为女儿的出生扔掉,他在新的城市新的地盘儿很快成了大哥,身后一帮小弟追随,当然也拉来了不少仇恨。M君和妈妈一直是担惊受怕和众星捧月并存:一边为安全担忧,一边又享受着众人的呵护。在M君微弱的童年记忆里,爸爸总是喜欢用筷子蘸着高粱小烧喂她说:“丫头你可记着,以后不能跟坏小子乱跑。”M君猛点头,不是因为听话,而是为了骗酒喝。

什么是坏小子呢?只要对她好,就不坏。

M君刚上小学,她爸就因为打架进了局子。那事儿当时闹得不小,出了人命,还好属于防卫过当。但凡街头混混被抓,家人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树倒猢狲散往日出入他家的人都不见了踪影所以门庭冷落倍显凄凉,还有一种是念及他好处的人居多帮他尽兄弟情义照顾他的妻儿老小所以家里日子不至于太难过。幸运的是,M君和妈妈属于后者。M爸虽然折进去了,但因为他平时为人仗义肯为兄弟两肋插刀,所以着实结下过几个好兄弟。在这几个人的扶持下,M君和妈妈相依为命,卖早点摆烟摊,虽然辛苦,但是也还过得去。M妈不娇气,能吃苦,起早贪黑把家撑起来。虽然老公进去了,但是她一直记得他的交代:“千万把姑娘照顾好,再苦不能糟蹋孩子。”有这句叮嘱,M妈格外宝贝女儿。其实她早就感谢过老天爷,幸好生了个闺女,不至于跟她爸似的成天出去冒险惹事,可以乖乖在家当她的小棉袄。

小棉袄小的时候确实很懂事,每天天不亮就跟着妈妈起床准备早点摊儿,卖油条豆腐脑馄饨,还没油锅高呢,就敢蹬着凳子去捞油锅里的油条,晃着小脑袋给客人端过去。通常是每天忙活半天才摘掉油乎乎的小套袖,背上书包去上学。那时候的M君剪着短短的头发,又瘦又小,再加上名字很像男孩,很多人吃过好几次早饭之后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后来经常有人开玩笑说:“小小子又要去上学啦?”她说:“嗯哪!”很多年后她已经变成一个美丽的大姑娘,自己回忆起那时候的时光,还傻乎乎说:“哎吗那时候我骑个比我还高的破二八车满街乱蹿,真像个土匪啊!”土匪又怎样呢,照样有人喜欢!

喜欢M君的是学校里的一个小男孩,两家住得不远,隔条街。那时候因为M君身边没爸爸,学校里难免总会有些讨厌的没家教的孩子随着那些没家教的家长说三道四,说她是黑社会的女儿,丧门星,甚至有传闻说她是野种。流言蜚语从来都对弱者毫不留情。M君稍微懂点事之后就开始反抗。虽然个子小,脾气却不小,比她高比她壮的男生若是欺负她,她敢丢下书包跟人掐架,下手不留情,被打了也不哭。这种出于本能的自卫表现在七嘴八舌的议论中就被传成了“随她爸”“家传的”“什么人养什么孩子”。M君当然相信自己不是野孩子,爸爸有多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她也不愿意跟人解释,只知道用力量不足的拳头捍卫自己早熟而敏感的自尊。这样的日子里,她迎来小伙伴的陪伴。

伙伴男比她高一届,认真算起来他也算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嘎小子,逃学捣蛋打架抽烟什么的就不必说了,拔老师气门芯考试前偷试卷这种事经常干。但是有一样,他看不惯其他坏孩子欺负女孩子。小小的年纪连情窦初开都算不上,他只是远远看到M君被几个男孩子截住要钱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威风凛凛地说:“谁再敢找她麻烦,就是跟我过不去。”

有了伙伴男的陪伴,M君的少女时代丰富多彩起来。假小子似的她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性别,开始偷偷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有句话说,男生在女生面前更像男生,女生在男生面前更像女生。M君开始身体力行这句话。短头发的假小子渐渐留长了头发,并且琢磨着周末不上课不用穿校服的时候穿什么样的衣服出去玩比较好。偶尔还是会有坏小子到她面前胡说八道,她照样会骄傲地还击,伙伴男会带着哥哥一样的关爱嗔怪她:“有我教训他们呢,女孩子要学会被保护。”M君没有听过什么动人的情话,她觉得伙伴男的这句话就是她最爱听的海誓山盟。

世界上怎么会有“早恋”这么愚蠢的词儿呢?恋与不恋是一种来自心底的磁场,吸引就是吸引,排斥就是排斥,这是自然法则,根本无法人为地制定规范。光阴荏苒,依恋会变成好感,陪伴成为一种习惯。

那时候物质条件不及现在,少女就是少女,都讲究素面朝天,没有烟熏妆非主流各种造型夸张的妆容。光溜溜一张脸蛋,好看就是好看,不好看就是不好看,谁都骗不了人。在那样苛刻的检验标准下,M君被公认为小美女。这世界上最不会撒谎的就是半大小子的审美观,他们对女孩的定义就是“好看”“不好看”,哪个女孩被分到哪一类可以由放学后校门口被人跟踪的几率来判断。中学之后,M君的追随者多了起来,谁都没有发现原本瘦瘦小小野小子似的M君已经出落成眉清目秀的一个小美女。朝她吹口哨的多了,打听她名字的也多了,上学放学的路渐渐变得不安全。幸好有伙伴男的陪伴。那个北方小城流行“黑社会”,混黑社会的人有一套标准打扮:寸头,白衬衣,黑西裤,黑皮鞋或者黑布鞋。这种打扮往那儿一站,一般人自动就会保持距离。伙伴男偏就喜欢穿成这样,手里拎着校服外套,晃悠着跟在M君身边左右。在旁人眼里,M君是堕落少女,跟不良少年鬼混,但是在M君眼里,伙伴男就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天神军团。

两个人是在伙伴男初中毕业之后第一次出现岔路的。他成绩不怎么好,顶多上个技校,考个好中专都难。而M君的学习成绩相当不错。说到这里应该插一句,对于这些年的细心陪伴,M君的妈妈是心里有数的。这个女人曾经为了心爱的男人几乎亡命天涯,她一个人带着女儿受了太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她当然也记得丈夫在监狱里反复强调的话,要把女儿看好,不要学坏。最初知道M君身边儿总有伙伴男的时候,M妈妈也是非常担心的。她很害怕女儿跟着坏孩子变成小太妹。为了这事儿她曾经好长时间都亲自护送M君上学放学。后来接触得多了,她发现伙伴男真的是个很懂事的男孩,他家离她家不远,一大早还会跑到她家的早点摊来帮忙,里里外外能干不少活儿。东北冬天要储存大白菜,十岁出头的小屁孩就知道帮着M妈妈往家里运白菜,忙活得满头大汗。他对M君很照顾,有他陪她一起走,M妈妈能省出不少时间来,渐渐她也就默许了。但是,她叮嘱过女儿:“不许胡思乱想,要好好读书给爸爸妈妈争口气。你爸爸做了错事,很多人等着看咱家笑话,你要是表现不好,妈妈就没脸见你爸爸了。”M君人小心大,这一切都记在了心里。所以,她在小学和中学里,成绩一直都不错。别的学生偷着给老师送礼什么的,能够在学校得到更多关照,她家经济条件不好,没什么可送的,只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老师的注意。

M君必须读高中,考大学。她没有别的选择。

一件喜事是,初三的时候,M君的爸爸刑满释放回家了。家里一下子热闹起来。M君的爸爸在监狱里没有受多少罪——当然,刚进去的时候不懂规矩,还是多少要吃点儿苦头的——但是他会做人懂得怎样拉拢关系,很快就在监狱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不说成为“狱霸”吧,好歹能够受到尊敬。(据说同一个号子的人不分年纪都会主动喊他哥,吃饭的时候自己碗里的饭菜都会先让他一半,不知道真假,传说而已。)反正,M爸爸“荣归故里”了,这是一件大好事。M君说见到爸爸那天她搂着他脖子转了好几个圈,不想撒手啊高兴得要疯了。M爸爸回家之后重点抓两件事:一件当然是家里的经济建设,另一件就是女儿的学业前途。

仗着自己宽广的朋友关系,M爸爸开始做生意,让母女俩过上好日子。但是他更注意女儿交朋友。他当然很快就知道了女儿“早恋”的事,对M妈妈大发了一通脾气:“我不是让你管好女儿吗?你怎么能让她跟那种混混在一起呢?”M君和伙伴男六年朝夕相处,第一次出现了危机。

好在,那个时候,M爸爸把更多精力放在做生意上,而且伙伴男上技校,神出鬼没的出现时间不固定,M爸爸就是想干涉他俩也比较费劲儿。所以,M君和伙伴男的约会不再像往常那样明目张胆,而是转向地下。通常是M君下晚自习之后,伙伴男就在学校门口等她,把她送回家,但是不敢进她家门了。M君永远忘不了,放学回家那条黑漆漆的马路曾经是她最流连忘返的天堂,下过大雪之后的路面都是冰,滑溜溜的,一不留神就摔跤,更别提骑自行车了。她和伙伴男各自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舍不得骑,因为骑车很快就会到家,在一起的时间就太短了。只好以怕摔跟头为名故意推着车走,两个车把几乎挨在一起。零下十几度啊,戴着手套连手都不能拉,可是即便隔着又笨又厚的大手套,他在她的后脑勺上轻拍一下,她也会幸福得冒泡泡。

“傻瓜,快回家吧。”“你才傻瓜呢。”“好,我傻瓜,快回家吧,太冷了。”“你先走,我看着你走。”“你先上楼我再走。”“不,你先走。”“听话,你先上楼。”“你先。”“你先。”“我爸来了!”“啊啊啊,那,我先走了啊!”

就这样,冬去春来,M君考上了重点高中。

伙伴男送给M君的升学礼物是一个纹身。说来也怪,他从小就是不良少年,纹身这种事儿竟然没有去凑热闹,身上除了一小块胎记,完全没有龙啊凤啊匕首之类的彩色大图。自从看了《甜蜜蜜》,M君总让伙伴男在身上纹一个米老鼠,伙伴男卜扭着脑袋说:“妈的,那么幼稚,有损形象。”

M君上了重点高中,学习任务更重了,学校要求住校,但是M君的爸爸不同意,坚决让M妈妈每晚晚自习之后接女儿放学,有时候他还亲自开车去接。这样一来,M君和伙伴男见面就更难了。

那时候,M君的学校是市里最好的中学,每个人恨不得都上清华、北大,不但读书学习拼命,干啥都拼命,中午吃饭也一样。第四节课老师们都很自觉地不拖堂,铃声一响就宣布下课,然后整个教学楼就像地震了要塌了一样轰隆隆响起来,千军万马拎着饭盒奔向学校的食堂。据说体育特长生那会儿特占优势,第一个冲进食堂到窗口买饭菜的总是他们。

就是在那样一个疯狂的中午,M君跟其他人一样,下课铃响了就拎着饭盒往外冲,不锈钢的勺子在不锈钢饭盒里叮当作响。可是她刚一冲到楼下,就看到一个人优哉游哉地正站在教学楼门口的柳树底下,闲闲地叼着烟卷,眯着眼睛朝她的方向望。寸头短得几乎能够看到青青的头皮,衬衣白得在太阳底下几乎晃眼,眉眼衬托得更加英俊。他看到她拎着饭盒傻了吧唧地发呆,抬起手来懒洋洋地打招呼:“傻瓜,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虽然隔着很远,还隔着很多往前跑着去打饭的高材生,M君分明看到他露在白衬衣外面的手腕处多了一个纹身,在太阳底下亮闪闪的,像一枚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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