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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智慧是朵奇妙的花(5)

威斯特诺普先生在维也纳的动物园里观察到一只熊,它把熊掌伸出栅栏外,有意地,甚至用心地把栅栏外的一个小水池里的水搅出一个旋涡,以此方法,让浮在水面上的一块面包移至它能抓到的距离内。

观察家认为,大象和熊等动物,都具有这样的想象力。要知道,这样的想象力并不是随时都能派上用场的,因为动物在大自然中,不需要从偷出发,就可以获得食物。

可见,动物的想象力超出人类对他们的认识,即动物凭借它们对周围环境的想象力,完全可以达到适者生存的状态。

我很不情愿去动物园,因为每每看到动物们卧在水泥地上,就为它们难过。我就想:动物们卧着的地方应该是草坪。动物何尝不想这样,但既然命运安排它们睡卧在水泥地上,它们就习惯以适者生存的方式安居下来,因为抱怨并不能使它们过得更好,而“既来之,则安之”的良好心理状态,说不定能帮助它们发挥想象力,把别人看来的苦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出于这一原则的想象力也不错呀。

诱杀

◎文/朱耀华

相信,但要验证。

豹子向摄影师一步一步走过来,终于,它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站住了。豹子用充满敌意和怀疑的目光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那一会儿,摄影师的额上慢慢沁出了冷汗。

摄影师保持着一种闲散的姿势,两腿盘坐在地上,表情平和,这样使他看起来不构成攻击性。当然,他的内心此刻充满了紧张,还有一些掩饰不住的恐惧。他默默地对自己说:沉住气,沉住气。

豹子又向前迈进了,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里,但他依然保持着固有的姿势,他的心中蓦然升腾起一种壮烈的感觉。但这时,豹子转了一个弯,和他擦肩而过。

成功了!摄影师心头一阵狂喜。豹子终于可以接受自己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摄影师用了整整半年时间。

半年前,摄影师只身来到这座原始森林,很多时候,他和护林人住在一起。摄影师有一个宏大的计划,就是拍摄一组动物生活的真实镜头。他要求自己超越前人,能最大限度地和动物亲密接触,哪怕是最凶猛的动物。

很快,它发现了豹子。

他让自己慢慢进入了豹子的视野。开始,他驾着越野车,和豹子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有两次,豹子对他展开了攻击,它暴怒地拍打着坚硬的车门。但是,最终,它无可奈何地走开了。两个月以后,摄影师就试着走出那个车厢,用尽可能通俗的身体语言向豹子表达自己的善意。在他身上,一切有嫌疑的东西都丢在了车厢里,包括钥匙。当然,他不知道和豹子之间能不能达成沟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和豹子之间的距离在一步步缩小。

直到最后。

他和豹子的这种默契持续了一个星期,然后,他和它有了最初的肌肤之亲。豹子眼睛里的敌意已近于消失。

接下来,是让豹子熟悉摄影机的时候了,那个拉着长镜头的家伙很容易发生误会,使豹子认为自己可能会受到攻击,而激发它嗜血的兽性。因此,摄影师一直小心翼翼。

半个月以后,他完全获得了成功。他和豹子成了朋友,他可以摸着豹子的头跟它说话,可以亲手把好吃的食物送到豹子的嘴里,而豹子在欢欣之余,则喜欢翻滚着和他嬉戏一番。

如果不是怀着好奇躲在摄影师的车里亲眼看到,那个护林人就是死也不会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摄影师从容地拍摄着豹子生活的一切,包括它和母豹子的爱情。直到他预备的摄影胶片全部装满。有时候,豹子还调皮地用嘴去“咬”摄影机的镜头。

摄影师满载而归。他给人们带回了一个崭新的森林童话。

悲剧发生在两个星期之后。

那天来了一个猎人。猎人是偷偷进来的,因为森林里早已明令禁止狩猎。但是,猎人需要钱。一张虎皮或豹皮都值上千块钱。运气好的话,也许还能得到象牙之类。猎人一心抱着发财的念头,于是,他铤而走险。

猎人是在毫无防备的时候遭遇豹子的。那天,他实在太疲倦了,靠着一棵榕树,竟睡着了。

当他被一阵轻微的簌簌声弄醒的时候,他睁开眼,竟看见一只豹子近在咫尺!

猎人立时毛孔贲张,脑袋里“轰”的一声。

枪就在他手边,子弹早已上膛,但是,那时,他完全呆住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豹子竟挨着他蹲了下来。豹子望着他,那样子充满天真,仿佛是一个想听故事的孩子。

猎人以为是在做梦,他悄悄使劲咬了咬嘴唇,感到了疼痛。

恐惧中,他本能地抓住了枪。并且把枪管移向豹子的头部。

豹子没有反应,它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之后就用嘴去叼枪管。

一声惊天动地的爆响。

豹子的身子一下子飞了起来,同时,一朵血花在它的头部灿烂地绽放……

猎人很久都没反应过来,怎么打一只豹比打一只兔子还容易?

生存游戏

◎文/许海维

没有了对手和较量,没有了危机和竞争,任何一种事物都会萎靡倦怠从而走向颓废甚至灭亡。

1942年的冬天,盟军的两支部队分别从红海东岸和地中海沿岸,向驻扎在北非的一个德国军营挺进,任务是从那里的纳粹集中营里救出被关押的500多名英国军人和北非土著。执行任务的是一支英国军队和一支美国军队。

英国军队穿过一段丛林,渡过尼罗河,一路上平平安安,没有敌军埋伏,甚至没有野兽袭击,行军非常顺利。

而美国军队从红海东岸起程,需要穿过一段沙漠,渡过一条没有桥的河流,需要冲破敌人的两道防线,更要命的是在突破第二道防线后准备安营扎寨休整小憩之时,希特勒安置在苏丹东部的一个藏兵营向他们扑来。而此时,他们已经疲惫不堪了。

10天后,盟军按计划拿下了阿尔及利亚东部的德军驻扎点,营救成功。谁也想不到,立下这一汗马功劳的不是英军,而是当时已经危在旦夕的美军,当那个藏兵营的德军追上来时,美军早已顺利完成任务沿着英军的进军路线撤退了。撤退途中他们遇到一个英国士兵,英国士兵告诉他们:我们的部队被一支德国藏兵营突然冲散了……

“一支强大的军队这样轻易地被……为什么?”美军指挥官斯特罗斯问。

英国士兵沉默了,因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真正明白个中缘由时,他已经成了一位老人。战后他一直在一个山林里过着悠闲自在的狩猎生活,和他相伴的是一只勇猛的猎狗。1962年,他结束了打猎生涯,买了一座庄园,养起了一群鸡鸭,猎狗也成了庄园的一个主人。两个月后,一向威猛的猎狗开始不思茶饭萎靡不振起来,最多也就是百无聊赖地到庄园中间那个小山丘上逛一圈,然后无精打采地回到它的小房子里呼呼大睡,很快就瘦得像一具标本了。老士兵非常着急,但不知怎样才能改变现状。转眼到了冬天,一只觅食的苍鹰光临了他们的庄园,低低地在上空盘旋,猎狗突然双目发光,蹿起来冲着苍鹰狂叫,威风极了。那天,狗吃了许多东西。

有所醒悟的老兵从山里捕回一只狼,拴在庄园外的一棵树下。从此情况果然变了,只要看到狼,狗便显得非常精神,并且一天天胖了起来。

10年后,猎狗因年事已高病死了,老士兵去了日本旅游。他偶然看见几个孩子在玩一个叫做“生存”的游戏:一些卡片上分别有老虎、狼、狗、羊、鸡、猎人等图案,三个孩子各执一副,暗自出牌,虎能通吃,但两个猎人碰一块儿可以打死一只虎,一个猎人能打死一只狼,两只狼碰在一起可以吃掉一个猎人。有道理,老士兵想。但他发现,当每个孩子手里的虎和狼都灭亡后,一只羊就能吃掉一只狗。

羊怎么能吃掉狗呢?老士兵不解。3个孩子认真地说:“当然,因为虎和狼没有了,狗正处在一种安逸和放松的享乐状态中,在我们的生存游戏中,此时不但一只羊能吃掉它,两只鸡碰在一起都能将它消灭。没有了对手和较量,没有了危机和竞争,任何一种事物都会萎靡倦怠从而走向颓废甚至灭亡——我们的教科书上就是这么写的。”

牛的眼神

◎文/陆勇强

构成一个人生命特殊性的,并不是他对于本能的顺从,而是他对于本能的反抗。

如果一个人去观察牛的眼神,他往往会被它轻易击败。牛的眼神太从容,太沉静了。即使农人驱它耕地,把它打得皮开肉绽,它的眼神还是那样静如止水。但是,如果是一条狗,只要人的目光与它接触,只怕是几秒钟,它的眼神便会忽闪而过,躲开人的目光。

原先并不知道动物的眼神的细节。最近看了一本一位老作家回忆文革时期的短文,那段日子读来真让人胆战心惊。

当年老作家被下放到农村,上头对公社早有指示,要好好改造他。老作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放牛——一共有十多头牛。晚上就睡在牛棚里。

运动来了,他就得上台,被人骂被人斗。折磨够了,就被人押往牛棚。

这样非人的生活使很多过来人都想到了死。老作家也是,他想以死来抗争这癫狂的世界。

但是,是牛救了他,是牛的眼神让他的心灵感到一种无言的震撼。他对着牛哭,牛只是看着他,很平静很安详地看着他。这种眼神,像是在告诉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又好像是在取笑他:“你太懦弱了。”

他没有死,挂在牛棚上的绳子被他解下来扔了。但在那个时代活着,必须要付出代价。

按照当时的政策,牛是不能屠杀的。但那个时候,一年到头,村人难得见到油腥。年关将近,为了能吃到肉,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弄死一头牛。

思来想去,他们想到了老作家。大队长命令老作家把一头老牛牵到一处悬崖边,然后把牛推到悬崖下,这样会让人以为牛是失足摔死的。

老作家在队长的威逼下这样做了。老牛在滑向悬崖的时候,用前脚拼命扒住了一块大石头,眼神仍然平静,但奇怪的是,牛的眼眶里满是泪水。

牛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摔下悬崖……那个年关,全村的人都分到了牛肉。

但是,厄运降临了。有人告发了这件事,一切的罪责都落到了老作家的身上。他以破坏生产罪被判了20年徒刑。

在内蒙古的20年,他受尽非人的待遇,但每当想到自杀的时候,总是想起那只牛摔下悬崖时的眼神。

老作家活下来了,活得很坚强。

没有人能真正解释清楚一个人的生存哲学,这是一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东西,当一个人在这个世上还有他留恋的东西,还有感动的东西时,不管对方是人,还是动物,他就不会选择死亡。他会活着,像牛一样活着,也只有活着,才会感觉这世上的一切——痛苦或者欢乐。

邻居的狗

◎文/吉米·斯特沃

宽恕就是放弃因伤害我而恨你的权利。

大约十三岁时,在宾夕法尼亚州印第安那老家,我有条名叫鲍恩斯的狗。它是条身份不明的野狗,有一天我放学,它就跟我回了家。我们成了亲密的伙伴,我进林子找蘑菇,它在我身旁嬉戏;我做飞机模型,它就倒在我脚旁打呼噜。我真是太爱这条狗了。

有一年盛夏,我去参加童子军营。等我回家时,鲍恩斯却没有来迎我。我问母亲怎么回事,她温柔地领着我进了屋,“我十分抱歉,吉姆,鲍恩斯不在了。”“它跑了吗?”“不是,儿子,它死了。”我简直无法相信。我哽咽着问:“出了什么事?”“它给咬死了。”“怎么给咬死的?”妈妈目光转向父亲。他清了清嗓子说:“吉姆,博吉弄断了链子,跑过来咬死了鲍恩斯。”我惊得目瞪口呆。博吉是隔壁邻居家的英国狗,平常总是套着链子,拴在他们家后院的铁丝围栏上,那围栏大约100英尺长。

我既伤心又愤怒,那天晚上我辗转反侧。第二天早上,我跑去察看那条狗,期望从它那布满斑点的身上至少能发现一个深长的伤口。可是什么也没有,只见那条敦实的恶犬被拴在一条比原先更粗的链子上。每当我看见可怜的鲍恩斯空荡荡的狗屋,它那再也用不上的毯子,它的食盆,我就禁不住怒火中烧,恨透了那畜生,因为它夺走了我最要好的朋友的生命。

终于有一天早上,我从柜子里拿出爸爸在上个圣诞节送我的雷明顿猎枪。我走进我们家后院,爬上苹果树,伏在高处的树干上,我能看见博吉沿着铁丝围栏来回闲逛。我举枪透过瞄准器盯着它,可是每次瞄准准备射击时,树叶就挡住了我的视线。

突然间,树下传来一声轻微短促地惊叫:“吉姆,你在树上干什么呢?”妈妈没有等我回答,纱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知道她准是给在五金店的爸爸打电话。过了几分钟,我们家的福特汽车开进了车道。爸爸从车里出来,径直朝苹果树走来。“吉姆,下来。”他轻声说道。我很不情愿地合上了保险栓,站在被炎炎毒日晒得发焦的草地上。

第二天早上,爸爸对我说:“今天放了学,我要你到铺子来一趟。”

那天下午我拖着懒懒的脚步进了市区,到我爸爸的五金店去,心想它准是要我擦玻璃或是干别的什么活。他从柜台后面出来,领着我进了储藏室。我们慢慢地绕过一桶桶钉子,一捆捆浇花水管和丝网,来到一个角落。我的死敌博吉蜷缩在那儿,被拴在一根柱子上。“那条狗在这儿,”我爸爸说道,“如果你还想干掉它的话,这是最容易的办法。”他递给我一把短筒猎枪。我疑虑地瞥了他一眼。他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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