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小镇的驿站里住了一夜,沙漠边界的夜晚非常冷,外边粗粝的风沙声在深夜听起来像极了女人用嘶哑的嗓音在哭嚎,帐篷的帆布被风吹得“啪啪”作响,时不时有凸进来的痕迹,让我总担心这帐篷会不会突然被吹翻或吹倒。
一夜辗转难眠,睡得十分不舒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对面的床位空了,不见白英的影子,她的行李也不在。
她去哪里了呢?我开口叫了几声“白英”都没人回应,于是就出去找她。
这一出帐篷,真是亮瞎我的眼。我记得昨夜的小镇是非常破烂的,然而今天却变了个样,道路是石板泥路,路两边是红砖砌成的三层小楼的,过道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穿得的衣服也跟昨夜看见的不同,甚至有些怪异,女的穿长裙子,男的穿长裙裤,上身穿的都是彩色编织的短装衣裳,不管男还是女,都扎着满头长到腰间的小辫子。
“斩首啦!斩首啦!”
“有人要被斩首啦!”
人群里有人在起哄……
我向来是喜欢热闹的人,于是向着人群挤去,准备挤到最前方去看。我挤到了最前面,见到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跪在刑场上。他整个人瘦的皮包骨,脸部皮肤皱巴巴的,他的牙齿大概都被打掉了,嘴角边的肌肤都沿着牙龈凹凸了进去。整个人活像是一副干尸跪在那儿供人观赏,没有人可怜他,周遭的人皆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我看着那个即将被绞刑的男人,总觉得五官有些熟悉,但关键又想不起来。就在一个官员宣布时间到,扔下砍牌示意行刑的时候,那个男人本眯着的眼睛突然地睁开了,他那布满鲜红血丝的目光竟死死的盯着我,那软嘴皮子砸吧砸吧的动了动,像是努力地要对我说什么。
我的心顿时一阵紧缩,连呼吸都开始觉得急促,眼睛紧紧地盯着他那软巴巴的嘴皮子想看清他说什么。而与此同时,一把闪着银光的锋利大刀已经朝着那人的头颅砍去。
‘喀嗞’一声,鲜血飞溅,那颗鲜红的头颅从那副身躯上滚落下来。这样血腥的画面让我整个人呆滞住了,但那颗头颅似乎还没有断气,在落地的那瞬间像颗足球般的向我滚来,滚落在了我的脚边才停住。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颗头颅,五官明朗,脸上很脏,头上的白发似乎更多了,那轮廓分明是我的父亲。他眼睛充血的看着我,那没有牙齿了的软嘴皮子又是动了动,说了一句足矣让我的情绪频临奔溃的话——肖岩,你来啦!
“父亲!”我惊叫了一声,眼睛猛地睁开,全身直冒冷汗。
等看清了周遭的环境,我才松缓了口气,原来是做了个恶梦。
“不舒服?”白英淡漠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
“不是,做了个关于我父亲的怪梦。”我坐了起来,一边擦拭着额头的冷汗。
她在我对面坐下,从背包里拿出两个白馍馍,将其中一个扔给我,自己拿着白馍馍咬了口,语气淡漠,“梦见什么?”
我捏着手中的馍,告诉她:“我梦见我父亲死了。”
白英听后,她的眼睛有一瞬间恍惚了,手中吃一半的馍被她捏扁。她丢下了馍,有丝慌张的站了起来,眼中一抹复杂情绪稍纵即逝,似是想对我说什么,但终究没说,只淡漠的道了句:“简单收拾一下吧,准备出发了。”
白英一刹那的失态让我心内隐生了一丝不安,难道我父亲在这异世出了什么事吗?
我们在小镇上买了遮风沙的披风、两只骆驼和一份地图就出发了。地图上显示我们所在的小镇叫黄花镇,黄花镇位于沙漠边界,出了镇之后,还是广袤的沙漠。我问白英我们要去哪里,她告诉我,我们必须赶在天黑之前走出最后的沙漠,到达一个名为芘德圣的国家。
火辣辣的太阳当头照,灼人的黄沙漫天飞扬,沙漠是处处热浪袭人。虽坐在骆驼上,但我还是大汗淋漓,热汗烧身。我这个人平生最讨厌就是去桑拿房,而这沙漠的热气是桑拿房的几倍,真是热得我快透不过气了。
下午四点钟,我们终于到达芘德圣的边界处。途中经过村庄的时候,找了户人家把骆驼给卖了,并顺路搭上了一支商队的马车。
黄土路是坑坑洼洼,马车十分颠簸。坐在这拥挤的杂货车厢里,加上马车颠簸,我的胃上下翻涌的厉害,想吐又吐不出,十分的折腾人。但凡晕过车的人,大概都能明白这种要命的感觉。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下车?”我问白英。
白英正闭眼休憩,听到我的问话,她睁开眼,伸手解开布帘看向窗外,然后说:“大概五点就可以进城。对了,我给你的身份卡记得别弄丢,进城的时候,要出示身份卡。”
“另外,先提醒你,进了芘德圣,不管发生了什么,看到了什么,都不要多管闲事。”她又补充了句。
“会发生什么吗?”我问。
“我怕你有打抱不平的正义感。”她说。
“关正义感什么事?”我疑惑。
“芘德圣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存在很多不公平。这个国家的人分为五种阶层,分别为皇族,贵族,平民,奴隶和畜牲。皇族就是皇室的人,国王,王后和他的子女们。贵族是王宫大臣,官吏及他们的子女。平民是普通老百姓。奴隶则是生活所迫,自愿或被迫卖到贵族家当奴隶的穷苦平民。”
我心惊,没想到这异世还这么落后,居然还有奴隶制。这样想着,我又问:“畜牲指的是动物吗?”
白英摇头,解释说:“反抗主人有过激行为或无意惹恼主人而由奴隶被贬为畜牲,或是惹恼贵族而由平民被贬为畜牲。畜牲在芘德圣是最下等的,活得猪狗都不如。平民或奴隶一旦被贬为畜牲,就会被送到斗畜台上与同为畜牲的人类决斗。斗到死为止,没有任何脱身的办法。”
“照你这么说,这芘德圣的奴隶制度比古巴比伦王国还惨绝人寰,根本是没血性。”我说。
“是的,不过这与我们无关。”白英说着,从口袋掏出一张写了地址的纸给我,“假如我们在芘德圣走失,或者我出什么事,你就按这地址去找一个名叫俢助的人。”
看白英一脸交代后事的嘴脸,我内心有些发悚,难不成将会发生什么事吗?不过,这个忧虑很快就消散了,因为马车停了,我闹腾的胃一下舒服了。这胃一舒服,心情也跟着舒畅,哪里去想那么多。
我们到的地方是芘德圣的首都安德里亚,安德里亚和之前经过的黄花镇不同,这里非常繁华,一栋一栋的五层小楼林立,街道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商店里的货物更是琳琅满目,吃的各种水果啊,蔬菜啊,精致糕点啊,烤得皮脆肉酥的啤酒鸭啊……等等等。工艺品的种类更是数不胜数,陶瓷啊,花瓶啊,玉器啊,刺绣啊,雕塑啊……还有许多我不知名的奇怪玩意儿。
正当我沉浸在这繁华喧市里的时候,原本熙攘的人群突然自主的让出了一条通道,本叫嚷着的小贩通通都闭上了嘴吧,谁也不敢发出声。市民突然的转态让我极其不解,最后是白英闷声不响的把我拽拉到通道边上。
紧接着,我看见空旷的通道上轰轰烈烈的出现了一行人。我敢对天发誓的告诉你们,这绝对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滑稽可笑的事情。
只见一个身材肥大,满身横肉的猥琐男人坐在一张黄金打造的高背椅上,由十个瘦弱骨材的男人抬着,这些瘦弱骨材的男人的脚下都戴着奴隶象征的脚铐。高背椅旁还有两个戴着脚铐的壮汉分别拿着一把黄金打造的厚实扇子为其扇风。
这猥琐男人的装扮更是奢靡笨重,被肥肉衡盖的脖子上戴着一大圈拳头般大小的黄金珠子,他戴的帽子是金丝编制的,所穿衣服,裤子,鞋子也都是金丝所编织。这些金丝编织的衣物,穿了既不舒适又晃眼,那把黄金打造的扇子又沉重又煽不出风。不过,最可笑的是这男人镶着满口金牙,一开口就金灿灿的……
毫无疑问,这人不是皇族就是贵族了。他鼻孔朝天,目中无人,手中抓着一把黄金柄子的鞭子,时不时就甩几鞭抽打在奴隶的身上,口沫横飞的叫嚷着:“给俺走快点!要是赶不上斗畜场开幕,俺今天就把汝等贬为畜牲,明天让汝们上斗畜台打去。”
这人嘴脸甚是恶心,行为更是恶劣,看得我既觉得可笑,又觉得愤怒,特别想将他从高背椅上拽下来,然后狠揍他一顿。事实上,我捏紧拳头真的蠢蠢欲动,但被白英遏止住了,她小声的警告我,“别惹事,给我冷静点。”
白英大概以为我想替天行道吧,她可真是抬举我了。奴隶制国家固然令人发指,但我很清楚,一个文明社会无非要经过血流成河,要经过漫长时间的文化洗涤才能形成。我就算出手揍他,救下那几个奴隶又如何,不过是惹祸上身,让自己陷入险境。单凭勇敢和一身蛮力就能拯救一个国家的事,那是小说里专门为英雄设计的牛掰剧情。
而我,只是一个不小心流落在这异世的普通人,我清楚自己那点能耐,也顾惜自己的生命,才不想鲁莽的惹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