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麟儿不耐烦的看了一眼打头的
“滚,姑奶奶今天没心情打狗”
“呦!小丫头嘴还挺厉害,我们大哥今天看上你是你的福分,你别给脸不要脸”
“欠揍”
打头的冲后面的人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上去捉住她
“Today, who gave me a catch, a reward(今天能给我抓住她的,有赏)”
几个人听了,上前。
莫麟儿右脚微抬,心念一动,右脚带起凌厉的劲风袭向面前一人
,那人心中一惊,反应过来,却是手脚跟不上她起脚的速度,结结实实被击中,飞到一旁,将街边的垃圾桶给撞碎了。
见第一个冲上去的人下场不太好,其他的人面面相觑,他们的老大发飙了
“What do you look at?fuck!Up(都TMD看什么呢,上啊!)”
他们听出了老大的愤怒,有些怯懦地上前
莫麟儿一把拽住前面一个个子略小的男人的头发死命的往后拉像是拉一个即将掉下悬崖的人一样,酒精的作用促使她短暂性的短路,然而这样付出的代价却是一个手肘落到了她的胸前,她并没有多少的疼痛之色只是腾出一只手来一把拗住另一个男人的胳膊一咬牙将他的胳膊转了个弯,他的骨节就这样脱臼了,男人悲惨的嚎叫着。
身后的男人左顾右看,从地上捡起了一个棍子,趁着她在打那几个人,而没有注意到自己,从她的背后,给她狠狠地一击。
酒精的作用外加这一击,莫麟儿终于倒下了。那个老大看了那个男人一眼,不屑的看向莫麟儿
受伤的人都被扶了起来,有些余悸的看向莫麟儿
“臭丫头,伤了我这么多的兄弟,今天,我就让你好看”
那个老大刚要上前去抓她,就被一阵急促刺耳的刹车声吓得连连后退
一辆黑色的幻影出现在眼前,几人胆大包天,竟然没有走,一直在附近徘徊
叶非墨下了车,急忙上前去,抱起莫麟儿
“麟儿...”
旁边的一个人跟他们的老大说
“大哥,这丫头伤了我们这么多兄弟,你看老六胳膊都废了,不能就这么放过她”
“就是啊,大哥”
“大哥,你看那小子开的可是好车,不宰他一笔,多可惜啊”
“就是,我们这么多兄弟,他就一个人,不能放过他”
那个头头沉思了一会儿
“嗯,好...”
一伙人凑上前去
“小子,想英雄救美啊,告诉你,这丫头伤了我们兄弟,今天我必须得把她带走,不然我没法跟我兄弟交代,还有,算你小子倒霉,你要是识相点,就留个保护费,哥几个也就不难为你”
叶非墨小心地把莫麟儿放在一边,站起身来
“算我今天倒霉,出门没看日历,算你们倒霉,今天出门遇到了我”
“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给我上”
“啊”
如果你们以为叶大少爷只会提笔论江山,那你就猜错了,叶少爷虽然起步晚但他可是比常人付出了千倍万倍的努力,如今的他当雇佣兵也是绰绰有余的。
叶大少爷心情很不爽,没有丁点要跟他们周旋的意思,不一会儿,全部放到。
叶非墨走到莫麟儿的旁边,刚要去抱她,她的手臂握拳就弹了起来,迷糊糊的
“我...我告诉你啊,我...我可是,练过的,别,别惹我,惹我”
叶非墨不禁一笑
“好,可是女侠,躺地上多不舒服啊,我们还是回家吧”
叶非墨听莫麟儿没了动静,就将她打横抱了起来,莫麟儿的头侧着靠在他的怀抱,叶非墨在看向她的那一刻顿住了,她耳朵后面那尾血红的罂粟花十分的耀眼。叶非墨有些激动,他将莫麟儿轻轻的抱上了车,有些复杂的看着她,后也上了车,开车扬长而去。
你想知道为什么叶非墨看到那尾罂粟花纹身会有这些反应吗?
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去世后,他被一个很厉害的暗杀组织追杀,他父亲的战友依靠社会关系给他找了一个雇佣兵,想要护他回到叶家,这件事令他此生难忘。
那个雇佣兵是一个年纪比自己还小的小丫头,当时的那个叔叔很生气的去质问那个雇佣兵的老板
“你是在逗我吗?你说那个连牙都没长全的小丫头片子是你们这儿级别最高的雇佣兵?你拿我当三岁小孩耍呢”
那个戴面具的男人很是平静
“你曾有恩与我的父亲,我定不会害你,这丫头虽然年纪尚小,但她确实是我们这里最强者”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让那个叔叔答应了这个小女孩的保护
“你今年多大了?你为什么会去当雇佣兵啊?难道你的父母都不管你吗?”
“你的话很多哎!”
“呃,对...对不起。那个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有名字的”
“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罂粟”
“罂粟?是因为你耳朵后面的那尾罂粟花纹身吗?”
“那,以后我也叫你罂粟吧”
“随便”
“...”
往事如潮水般涌入心头,医生从房间出来了,叶非墨走上前
“她怎么样了”
“没什么事,酒劲儿过了就好了,后背的棍伤我也给她上过药了,很快就能好”
“嗯”
“那,叶先生我就先走了”
叶非墨点了点头,医生刚走两步
“对了,叶先生,那个,女孩子喝酒终归是不太好的,麻烦您劝劝叶太太,以后最好还是别喝酒了”
叶非墨点了点头,进了房间,坐在莫麟儿的旁边,看着她
“小罂粟,是你吗?我找了你这么多年,原来...那么现在,换我来守护你吧”
叶非墨执起她的手,将她额前的碎发,轻轻的扶在了耳后
在乱岗,小女孩总是很机警,也很小心的保护着他,尽管到了最后关头,她依旧把他推到了安全的地带,自己只身去冒险,引走敌人,给他争取上飞机的时间
高处的视角很广,广到他看到了她受了枪伤,还被逼着跳了海。
多少午夜梦回时,他都很后悔为什么自己什么也不会,如果自己会一些防身术什么的,是不是就可以带着她一起走了。所以从那之后,他就决心要好好学习武术,幸得一位高人为师,再加他的努力,如今他已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任何他想保护的人。
例如,叶氏,叶氏能顺风顺水的存活到今天,不光是他叶非墨在商业上的天赋,还有就是他那黑白通吃的本领。表面上好像是黑是黑,白是白,可其实,在A市,他叶非墨才是真的王。他要是说一,没有人敢说二。